什麼是期貨合約展期
Ⅰ 期貨合約到期日是怎麼算的
期貨合約到期日,最快的方法是看英為財情上的期貨到期日歷。直接列出了全球,包括中國各種期貨的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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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到期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的合約到期日,即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
英為財情期貨到期日歷為您提供按市場分類的每種合約的期權和期貨到期日數據,包括結算日、最後交易日和展期日。
Ⅱ 原油期貨 合約到期 可展期
您好,期貨與股票不同的是,期貨合約的生存周期是有限的,到合約最後交易日後就要交割,而且期貨市場實行持倉限額制度。
Ⅲ 做期貨時,期貨合約如何展期,移倉,展期移倉時需追加保證金或手續費嗎可以通過展期移倉永遠推遲平倉嗎
移倉就是要平掉你現在的,然後再開立新合約,到期是要交割的,也就是你要重新開倉,當讓根據後期的價格來付保證金,社會後續費一定要出的,保證金不一定要追加,如果比上期合約便宜,還會減少保證金呢
Ⅳ 期貨合約到交割日忘記了平倉,會有什麼問題嗎
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月如果你還未平倉,期貨公司會通知你的,如果你自己不平,期貨公司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會給你強平的。
在交易過程中,期貨交易所按規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其發生的平倉虧損,由會員或客戶承擔。實現的平倉盈利,如屬於期貨交易所因會員或客戶違規而強制平倉的。
由期貨交易所計入營業外收入處理,不再劃給違規的會員或客戶;如因國家政策變化及連續漲停板、跌停板而強制平倉的,則應劃給會員或客戶。
(4)什麼是期貨合約展期擴展閱讀:
在期貨交易中發生強行平倉的原因較多,譬如客戶未及時追加交易保證金、違反交易頭寸限制等違規行為、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發生變化等。
而在規范的期貨市場上,最為常見的當屬因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而發生的強行平倉。具體而言,是指在客戶持倉合約所需的交易保證金不足。
而其又未能按照期貨公司的通知及時追加相應保證金或者主動減倉,且市場行情仍朝持倉不利的方向發展時,期貨公司為避免損失擴大而強行平掉客戶部分或者全部倉位,將所得資金填補保證金缺口的行為。
Ⅳ 股指期貨合約如何續簽合約
你說的是期貨展期,要自己做的,系統不會幫你做,如果一直持有,交割日系統會自動進行現金交割
Ⅵ 期貨套保操作中滾動展期是什麼意思
展期即延期交割,減少浮虧。很多大機構就是採用此方法操作,國儲局在倫敦銅上就採用了展期。進行展期後就會有展期收益和展期虧損。展期盈虧由合約之間的價差來決定。基差的大小就直接反映了展期效應或者說展期收益/虧損的大小。
Ⅶ 如何防範股指期貨套期保值展期風險
展期是指通過不斷使用高流動性的近月期貨合約來代替流動性差的遠月期貨合約以實現對較長期的資產保值方案,即當對一項資產進行套期保值時,如果在到期時間內沒有相對應的遠月期貨合約,只有近月期貨合約;又或者遠月期貨合約的流動性低,無法達到套保所需的量,此時就需要採取展期套保的方式。
基差風險與流動性風險是套期保值過程中面臨的主要風險,這些風險無法通過精確的期現頭寸匹配模型進行規避,只能通過某些期貨交易策略進行化解。
展期就是平舊續新,平掉舊合約和續上新合約時都會面臨基差,從套期保值角度來看,新舊兩個合約的價差是投資者在展期時點上面臨的主要風險,如果投資者選擇期末展期,這一風險是完全暴露的,而選擇期間動態展期,這一風險有可能得到規避。
另外,流動性是套期保值中必須考慮的重要風險之一。我國股指期貨市場中,只有近月合約,特別是當月合約,流動性大,適合做套期保值的工具。因此,在套期保值展期時,須考慮相應合約的流動性問題。只有在下月合約交易量上升,流動性變大時,才是展期的好時機;否則在下月合約流動性不足時,盲目展期,極易陷入流動性陷阱,暴露風險。
本文,我們提供兩種展期方案以解決展期中的主要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基差風險。
1、時間域上按成交量滾動展期
時間域上按成交量滾動展期是指隨著當月合約到期日的臨近,在期貨合約換月期內(大約一周時間),當月合約成交量逐漸減少,下月合約成交量逐漸增大,投資者逐漸把當月合約上的頭寸轉移至下月約合。
例如,2010年6月1日,投資者A持有一個7隻股票的投資組合,看空後市,准備在2010年6月1日-8月1日之間進行套期保值。
7月合約的到期日是7月16日,而投資者A需要套期保值到8月1日,因此,投資者A需要展期。
根據我國股指期貨的運行情況,一般地,合約到期周是典型的換月周,因此,我們選取7月12日-7月16日這周來根據成交量滾動展期操作。
根據最小二乘法,計算需要套期保值的合約數。
(1)全部用當月合約套期保值
對沖時應賣空的最佳合約數目為:■
其中,■S是證券組合的價值,F是一份期貨合約標的資產的價格(等於期貨價格乘以合約大小)。
(2)當月合約展期到下月約合
當下月合約指定時,應賣空的最佳當月合約數目為:■
其中,N1是當月合約數目,N2是下月合約數目,F1是一份當月期貨合約標的資產的價格,F2是一份下月期貨合約標的資產的價格。
綜上結果如表1所示。
表1:時間域上按成交量滾動展期情況表
■
2、套保加類套利展期
套保加類套利展期是指利用當月合約和下月合約價差的均值回復特性,類似對價差進行高賣低賣,在套保的同時,賺取價差。
我們對IF1008和IF1007合約之間的60分鍾價差進行分析。在2010年6月22日至7月8日間55個60分鍾價差進行統計分析,得到此價差是平穩的白雜訊序列。如圖1所示。
平均值為16.67點,標准差為11.60點。根據統計套利原理,最佳交易區間為【7.97,25.37】,即價差小於等於7.97時用當月合約套保,價差大於等於25.37時用下月合約套保。
展期是指通過不斷使用高流動性的近月期貨合約來代替流動性差的遠月期貨合約以實現對較長期的資產保值方案,即當對一項資產進行套期保值時,如果在到期時間內沒有相對應的遠月期貨合約,只有近月期貨合約;又或者遠月期貨合約的流動性低,無法達到套保所需的量,此時就需要採取展期套保的方式。
基差風險與流動性風險是套期保值過程中面臨的主要風險,這些風險無法通過精確的期現頭寸匹配模型進行規避,只能通過某些期貨交易策略進行化解。
展期就是平舊續新,平掉舊合約和續上新合約時都會面臨基差,從套期保值角度來看,新舊兩個合約的價差是投資者在展期時點上面臨的主要風險,如果投資者選擇期末展期,這一風險是完全暴露的,而選擇期間動態展期,這一風險有可能得到規避。
另外,流動性是套期保值中必須考慮的重要風險之一。我國股指期貨市場中,只有近月合約,特別是當月合約,流動性大,適合做套期保值的工具。因此,在套期保值展期時,須考慮相應合約的流動性問題。只有在下月合約交易量上升,流動性變大時,才是展期的好時機;否則在下月合約流動性不足時,盲目展期,極易陷入流動性陷阱,暴露風險。
本文,我們提供兩種展期方案以解決展期中的主要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基差風險。
1、時間域上按成交量滾動展期
時間域上按成交量滾動展期是指隨著當月合約到期日的臨近,在期貨合約換月期內(大約一周時間),當月合約成交量逐漸減少,下月合約成交量逐漸增大,投資者逐漸把當月合約上的頭寸轉移至下月約合。
例如,2010年6月1日,投資者A持有一個7隻股票的投資組合,看空後市,准備在2010年6月1日-8月1日之間進行套期保值。
7月合約的到期日是7月16日,而投資者A需要套期保值到8月1日,因此,投資者A需要展期。
根據我國股指期貨的運行情況,一般地,合約到期周是典型的換月周,因此,我們選取7月12日-7月16日這周來根據成交量滾動展期操作。
根據最小二乘法,計算需要套期保值的合約數。
(1)全部用當月合約套期保值
對沖時應賣空的最佳合約數目為:■
其中,■S是證券組合的價值,F是一份期貨合約標的資產的價格(等於期貨價格乘以合約大小)。
(2)當月合約展期到下月約合
當下月合約指定時,應賣空的最佳當月合約數目為:■
其中,N1是當月合約數目,N2是下月合約數目,F1是一份當月期貨合約標的資產的價格,F2是一份下月期貨合約標的資產的價格。
綜上結果如表1所示。
表1:時間域上按成交量滾動展期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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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保加類套利展期
套保加類套利展期是指利用當月合約和下月合約價差的均值回復特性,類似對價差進行高賣低賣,在套保的同時,賺取價差。
我們對IF1008和IF1007合約之間的60分鍾價差進行分析。在2010年6月22日至7月8日間55個60分鍾價差進行統計分析,得到此價差是平穩的白雜訊序列。如圖1所示。
平均值為16.67點,標准差為11.60點。根據統計套利原理,最佳交易區間為【7.97,25.37】,即價差小於等於7.97時用當月合約套保,價差大於等於25.37時用下月合約套保。
Ⅷ 股指期貨展期怎麼操作
展期是指通過不斷使用高流動性的近月期貨合約來代替流動性差的遠月期貨合約以實現對較長期的資產保值方案,即當對一項資產進行套期保值時,如果在到期時間內沒有相對應的遠月期貨合約,只有近月期貨合約;又或者遠月期貨合約的流動性低,無法達到套保所需的量,此時就需要採取展期套保的方式。基差風險與流動性風險是套期保值過程中面臨的主要風險,這些風險無法通過精確的期現頭寸匹配模型進行規避,只能通過某些期貨交易策略進行化解。
Ⅸ 展期期權該如何理解其對期權持有人的具體影響有哪些
展期期權相當於「期權的期權」展期顧名思義為時間的延續,展期期權是在原有期權的基礎上再進行時間的延續。期權是未來某個時間點或時間段的一種權利,期權的賣出方獲得一定收益,但要承擔相應的合約約定義務,期權的買方通過一定的成本獲得這項權利。到期期權的買方可以選擇約定權利的執行和放棄。展期期權原有期權基礎上加上的合同條款,展期、期權分開來了解,展期為合同約定時間後的延續,展期期權為在原來期權基礎上加上的另外期權合同。
展期期權同樣具有期權價值,展期期權同樣具有定價公式和體系,但定價比較復雜。國外的一些投行正是利用國內某些公司對展期期權定價的不知而設置陷阱,使得國內公司在展期期權上損失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