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是股票期貨嗎
❶ 單只股票「期貨」為什麼不能叫做股票【期貨】,而單只股票【期權】可以叫股票「期權」
期貨有1股指期貨2利率期貨3外匯期貨,而金融市場的期權是以某項金融資產為標的物的,股票就是金融資產,期權是在一定期限內以協定價格買入和賣出該項金融資產股票的權力。所以股票期權應該是金融期權的一種。
❷ 股票期權是什麼意思
股票期權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眾多方法之一,屬於長期激勵的范疇。
股票期權是上市公司給予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在一定期限內以一種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普通股的權利。
股票期權是一種不同於職工股的嶄新激勵機制,它能有效地把企業高級人才與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結合起來。
股票期權的行使會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是由持有者向公司購買未發行在外的流通股,即是直接從公司購買而非從二級市場購買。
❸ 股票期貨,期權,是什麼意思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
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
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大部分人認為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這是不正確的看法,可以同時做空做多,才是健康正常的交易市場。
期權又稱為選擇權,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利,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1]
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❹ 期權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期權和股票的區別:
股票就是所有者憑證,持有股票就是說你擁有公司的股份,你是公司的股東,可以對公司行使權利。期權是一種權利,持有期權說明你有某項權利,是否行使這種權利你自己決定。
舉個管理層激勵的簡單例子:
1、股票:某公司董事會決定,回購股票發給公司中層以上管理者,那麼這些管理者就成為公司的股東,能夠擁有表決權,對公司行使權利。
2、期權:某公司董事會決定,授予公司中層以上管理者在未來某區間以X元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那麼這些管理者就擁有了權利,是否行權他們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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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的概念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 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
1、期權是一種權利。 期權合約至少涉及買人和出售人兩方。持有人享有權力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期權的標的物。期權的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它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衍生」的,因此稱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權出售人不一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是可以「賣空」的。期權購買人也不定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物。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一定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而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款即可。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的那一天稱為「到期日」,如果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該期權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式期權。
4、期權的執行。依據期權合約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
股票的概念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❺ 股票看漲看跌的期權就是期貨嗎
不是。
給你解釋得通俗一些:
期貨就像股票一樣,價格時刻在變,漲漲跌跌。你如果覺得高了,就可以「做空」,而後市果真如你預期的那樣價格走低,你就可以獲利。相反,如果價格低了,你可以「做多」(做多機制跟我國的股票操作一樣)。
而期權則是另一種產品。一般沒有標准化的合約,可以由期權的買方和賣方協商合約的價格。
比如,甲看多一隻股票(而乙看空),但是又擔心它後市走低,所以現在不敢買。這時甲就可以和乙簽訂一份期權合約:2010年7月份,甲以10元的價格向乙買進該支股票。而乙會向甲收取一定的期權費作為履約的報酬。
到時候,無論股票漲到多少(即使1000塊),乙也必須按10元的價格賣給甲。但是如果股票跌倒10元以下,甲可以不執行這份合約,他的損失僅僅是一筆期權費。
衍生品是個色彩瑰麗又十分復雜的市場。其定價原理需要比較高深的數學知識。如果感興趣的話可以看看約翰.赫爾的《期貨、期權和其他衍生品》。
希望對你有幫助!
❻ 個股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何區別
2015年上交所上市第一個境內期權上證50ETF期權,五年來運行平穩有序、市場規模逐步增加,投資者參與積極理性,經濟功能穩步發揮。
近期,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即將同時推出300期權產品,這是近5年來場內股票期權首次增加標的,股票期權市場也將由此進入發展新階段。
那麼,這三種期權產品各自有哪些主要不同呢?我們進行逐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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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不同。上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華泰柏瑞滬深300ETF,代碼為510300。深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嘉實滬深300ETF,代碼為159919。中金所300指數期權標的為滬深300指數,代碼為000300。
2、合約單位不同。上交所、深交所300ETF期權對應的合約單位為10000份,即1張期權合約對應10000份300ETF份額,按12月2日收盤價,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約為3.9萬元。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合約單位為每點人民幣100元,按12月2日收盤價,1張期權合約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為38.4萬元。
因標的及合約單位不同,1張300指數期權平值合約的價格要大大高於的300ETF平值期權。
3、到期月份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對應月份為4個,即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與現在50ETF期權月份一致。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對應合約月份為6個,即當月、下兩個月及隨後三個季月,比滬深300ETF期權多出了2個月份。
4、交割方式不同。滬深300ETF期權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行權時發生300ETF現貨和現金之間的交割。中金所300指數期權為現金結算,不發生實物交割,扎差計算盈虧後,以現金結算方式交收。現金結算相比實物交割更為便利。
5、買賣類型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多了備兌開倉、備兌平倉,可以在持有300ETF同時備兌開倉降低成本,偏好持有現貨的投資者更適合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期權則沒有備兌策略。
6、到期日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到期日為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三。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到期日為股指期貨一致,為每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到期日也即當月合約的最後交易日、行權日。
7、流動性不同。3個期權品種單日的未來交易量、交易金額肯定會存在差異,但目前均未上市還無法評估,投資者未來可以選擇流動性較好品種進行交易。
更多細節對比,請查看下方表格:
附表: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情況差異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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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對所述證券買賣的意見。投資者不應以本文作為投資決策的唯一參考因素。市場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❼ 個股期權與期貨有哪些區別
你好,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個股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個股期權合約是非對稱性的合約,期權的買方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賣方只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權利;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2、收益風險不同: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3、保證金制度不同:在個股期權交易中,期權賣方應當支付保證金,而期權買方無需支付保證金;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投資者利用個股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7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
❽ 股票期權和期股的區別是什麼
1、激勵的核心與作用不同。股票期權激勵的核心是可以無償取得股票期權,這種股票期權可以使他以現在的比較低價格購買成長發展了幾年的價格增長的股票,從而分享公司發展的收益。當然如果股票價格縮水則激勵對象放棄行權,從而避免損失;期股激勵的激勵的核心激勵對象可以及早享有收益權,但收益與績效考核密切掛勾,不存在放棄行權的情況。
2、股票期權一般是一種無義務的權利。無義務是指一旦給予激勵對象以股票期權,激勵對象不需要為期權支付對價,只在將來行權時才支付行權價格取得股票,當然也可以放棄行權;期股激勵一般是有義務的權利,即激勵對象取得期股一般需要支付對價,當然實踐中為加大激勵幅度也可以採取不需要對價無償獎勵的方法。
3、股票期權持有者只有期待兌現實股的權利,沒有其他股份權利。期股持有者則不同,享有股份收益權等權益,但股份所有權與表決權則不享有。
4、股票期權激勵與公司業績有聯系並沒有必然聯系,因為公司股票價格的上漲並不一定就是業績增長的原因。而期股激勵則與公司業績及激勵對象的績效考核有必然聯系,而且公司還可以選擇是否可以將期股轉為實股,以及轉化的條件,相比較而言制度設計的空間比較大,適用面相對廣一些。
目前對於我國股權激勵立法相對缺乏的情況下,股權激勵制度設置的空間很大,選擇很多,最關鍵的是激勵公司有什麼樣的激勵思路,根據不同的思路,前面講的股權激勵的兩種基本方法可以演化出不同的方案。
拓展資料:
股票期權作為一種股權激勵方法,是指由企業賦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期待權利,激勵對象在規定的年限內可以以事先確定的某個固定價格購買將來的一定數量的企業股票。其激勵的核心是可以無償取得股票期權,這種股票期權可以使他以現在的比較低價格購買成長發展了幾年的價格增長的股票,從而分享公司發展的收益。當然如果股票價格縮水則激勵對象放棄行權,從而避免損失。
期股是指企業所有者出於激勵員工的目的,以優惠的條件確定即將轉讓的股份數量與價格,受讓員工從協議簽訂之日起所獲得的期待權性質的股份。在行使期股期間,期股權人享受所受讓期股的收益權,但股份所有權與表決權仍然由公司原股東享有。其激勵的核心激勵對象可以及早享有收益權,但收益與績效考核密切掛勾,不存在放棄行權的情況。
❾ 股票期貨與股票期權的區別不包括
股票期貨與股票期權的區別不包括標的資產不同。
解釋如下:
二者的區別:
(1)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交易中,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是否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一旦買方提出執行,賣方則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其期權部位。
(2) 買賣雙方的盈虧結構。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3) 計價方式。股票期貨的價格是標的資產的價格,股票期權的價格是期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