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所合約現行規定
Ⅰ 期貨合約里規定的時間都是多少
您好,一般期貨合約最長為一年,比如1609到期之後會上市1709合約,最長持有時間最多為一年,如果是非機構的話時間可能要更短一點。
Ⅱ 期貨交易所實行哪些結算制度
1、交易所對會員的結算
(1)每一交易日結束後交易所對每一會員的盈虧、交易手續費、交易保證金等款項進行結算。其核算結果是會員核對當日有關交易並對客戶結算的依據,會員可通過會員服務系統於每交易日規定時間內獲得《會員當日平倉盈虧表》、《會員當日成交合約表》、《會員當日持倉表》和《會員資金結算表》。
(2)會員每天應及時獲取交易所提供的結算結果,做好核對工作,並將之妥善保存。
(3)會員如對結算結果有異議,應在第二天開市前三十分鍾以書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如在規定時間內會員沒有對結算數據提出異議,則視作會員已認可結算數據的准確性。
(4)交易所在交易結算完成後,將會員資金的劃轉數據傳遞給有關結算銀行。
2、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的結算
(1)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的結算與交易所的方法一樣,即每一交易日交易結束後對每一客戶的盈虧、交易手續費、交易保證金等款項進行結算。交易手續費一般不低於期貨合約規定的交易手續費標準的3倍,交易保證金一般高於交易所收取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至少3個百分點。
(2)期貨經紀公司在閉市後向客戶發出交易結算單。
(3)當每日結算後客戶保證金低於期貨交易所規定的交易保證金水平時,期貨經紀公司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客戶不能按時追加保證金的,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將該客戶部分或全部持倉強行平倉,直至保證金余額能夠維持其剩餘頭寸。
期貨交易結算的組織形式
期貨結算的組織形式有兩種,一種是獨立於期貨交易所的結算公司,如倫敦結算所(LondonClcaringHouse)同時為倫敦的三家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結算;另一種是交易所內設的結算部門,如日本、美國等國期貨交易所都設有自己的結算部門(以下統稱「結算機構」)。我國目前採用的是交易所內設結算機構的形式。獨立的結算所與交易所內設結算機構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結算所在履約擔保、控制和承擔結算風險方面,獨立於交易所之外,交易所內部結算機構則全部集中在交易所。獨立的結算所一般由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交易所共同參股,相對於由交易所獨自承擔風險,風險比較分散。
Ⅲ 期貨合約
請不要這樣理解,12月份指12交割,但到11中下旬其必須平倉或轉1月以後合約,在11月之前投資都可持有這個合約只要保證金足夠都不會被強行平倉。要得到現貨可買入當月合約並交割即可!
Ⅳ 期貨合約名稱是如何規定的
銅,鋅是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品種。滬銅1212即2012年12月到期交割的銅期貨合約。滬鋅1211記2012年11月到期交割的鋅期貨合約。
Ⅳ 交易所開出期貨合約的依據是什麼
股指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貨合約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約標的。即股指期貨合約的基礎資產,比如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標的即為滬深300股票價格指數。
(2)合約價值。合約價值等於股指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指數點與合約乘數的乘積。
(3)報價單位及最小變動價位。股指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為指數點,最小變動價位為該指數點的最小變化刻度。
(4)合約月份。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時間。指股指期貨合約在交易所交易的時間。投資者應注意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可能有特別規定。
(6) 價格限制。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或者某一時段中交易價格的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
(7)合約交易保證金。合約交易保證金占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9)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 股指期貨合約在交割日進行現金交割結算,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的具體安排根據交易所的規定執行。
Ⅵ 期貨合約一般規定最少的多少手
1、股指期貨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它是指以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股指期貨和股票的關系,就像是商品期貨和相應商品一樣。目前我國只上市了滬深300股指期貨,對應的標的物是滬深300指數,該指數的300隻成分股從滬深兩家交易所選出,是反映國內滬深兩市整體走勢的指數。股指期貨屬於金融期貨的范疇,於10年4月份上市,中金所對一般投資者的准入性門檻還是比較高的,當然除了開戶50萬以上資金限制以外,本身交易一手合約的資金也是相對較高的。
2、可以簡單的算下,一張股指期貨合約的合約價值用股指期貨指數點乘以某一既定的貨幣金額表示,這一既定的貨幣金額成為合約乘數。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乘數為每點人民幣300元。當滬深300股指期貨指數點為3000點時,合約價值等於3000點乘以300元,即90萬元,當然我們知道期貨是保證金交易,實際交易中並不需要90萬,而是再乘以一個保證金比例,一般期貨公司在18%左右,那麼買賣一手股指期貨的最少資金就是16.2萬。當然因為股指期貨的最新價格是一直變化的,這一數值也會隨時變化,總體來說也就在15w左右。
Ⅶ 期貨合約的條款
數量和單位條款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麥約為27.24公斤),每張小麥期貨合約都是如此。如果交易者在該交易所買進一張(也稱一手)小麥期貨合約,就意味著在合約到期日需買進5000蒲式耳小麥。
質量和等級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交易時間條款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上午盤為9:00-11:30,下午盤為1:30-3:00。
報價單位條款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國內陰極銅、白糖、大豆等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以元(人民幣)/噸表示。
合約名稱條款合約名稱需註明該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約為例,合約名稱為「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合約」,合約名稱應簡潔明了,同時要避免混淆。
交割地點條款
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交割期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最小變動價位條款
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
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小麥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每蒲式耳不高於或不低於上一交易日結算價20美分(每張合約為1000美元)。
最後交易日條款
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其它
期貨合約還包括交割方式、違約及違約處罰等條款。
期貨上市品種,指期貨合約交易的標的物,如合約所代人的玉米、銅、石油等。並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合做期貨交易、在眾多的實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備下列屬性的商品才能作為期貨合約的上市品種:
一是價格波動大。只有商品的價格波動較大,意圖迴避價格風險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遠期價格先把價格確定下來。如果商品價格基本不變,比如商品實行的是壟斷價格或計劃價格。商品經營者就沒有必要利用期貨交易固定價格或鎖定成本。
二是供需量大。期貨市場功能的發揮是以商品供需雙方廣泛參加交易為前提的,只有現貨供需量大的商品才能在大范圍進行充分競爭,形成權威價格。
三是易於分級和標准化。期貨合約事先規定了交割商品的質量標准,因此,期貨品種必須是質量穩定的商品,否則,就難以進行標准化。
四是易於儲存、運輸。商品期貨一般都是遠期交割的商品,這就要求這些商品易於儲存、不易變質、便於運輸,保證期貨實物交割的順利進行。
根據交易品種,期貨交易可分為兩大類: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以實物商品,如玉米、小麥、銅、鋁等作為期貨品種的屬商品期貨。以金融產品,如匯率、利率、股票指數等作為期貨品種的屬於金融期貨。金融期貨品種一般不存在質量問題,交割也大都採用差價結算的現金交割方式。上市品種主要有銅、鋁、大豆、小麥和天然橡膠. 2010年4月16日,滬深300股指期貨在中金所成功上市標志著我國金融期貨市場的開始。
Ⅷ 關於期貨合約的問題
朋友你說的沒錯,這就是用白話講的最通俗的意思.實際期貨就好像是我們做生意,低買高賣,只不過你買進的不是實際的貨物,而是合約,你所付的不是貨物的全款,而是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但你實際獲利的金額則是買賣之間的實際差價。當然你舉得例子只是做多時的例子,反過來做空也是同樣的道理。不知你現在是為應付考試還是學習實盤操作,不論怎樣祝你好運!別忘給我好評喲,呵呵呵!!!
Ⅸ 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
1、數量和單位條款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麥約為27.24公斤),每張小麥期貨合約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該交易所買進一張(也稱一手)小麥期貨合約,就意味著在合約到期日需買進5000蒲式耳小麥。
2、質量和等級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3、交易時間條款
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上午盤為9:00-11:30,下午盤為1:30-3:00。
4、報價單位條款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國內陰極銅、白糖、大豆等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以元(人民幣)/噸表示。
5、合約名稱條款
合約名稱需註明該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約為例,合約名稱為「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合約」,合約名稱應簡潔明了,同時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點條款
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7、交割期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8、最小變動價位條款
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9、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
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小麥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每蒲式耳不高於或不低於上一交易日結算價20美分(每張合約為1000美元)。
10、最後交易日條款
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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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種類
商品
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貨合約:以金融工具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圓,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Ⅹ 期貨合約數量如何規定,有限制嗎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期貨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而達成的。 一般期貨合約規定的標准化條款有以下內容:
(1)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如上海期貨交易所規定每張銅合約單位為5噸。每個合約單位稱之為1手。
(2)標准化的商品質量等級。在期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就毋需再就商品的質量進行協商,這就大大方便了交易者。
(3)標准化的交割地點。期貨交易所在期貨合約中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確定經交易所注冊的統一的交割倉庫,以保證雙方交割順利進行。
(4)標准化的交割期和交割程序。期貨合約具有不同的交割月份,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一旦選定之後,在交割月份到來之時如仍未對沖掉手中合約,就要按交易所規定的交割程序進行實物交割。
(5)交易者統一遵守的交易報價單位、每天最大價格波動限制、交易時間、交易所名稱等等。
期貨交易是投資者交納5%-10%的保證金後,在期貨交易所內買賣各種商品標准化合約的交易方式。一般的投資者可以通過低買高賣或高賣低買的方式獲取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