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權在交易中主要風險管理措施
『壹』 舉例闡述期貨+期權投資組合在管理價格風險中的作用。
期貨期權可以在交易所風險管理體系中發揮積極而重要的作用,主要體現在1拆分與對沖期貨風險、2期貨風險預警、3期貨風險衡量等三個方面。
1、以紐約商品交易所期銅期貨的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交易為例,僅一天的28個不同執行價格的看漲期權合約與看跌期權合約就將期貨風險拆分為58段風險區域。將不同的期貨期權合約以及基礎期貨合約進行組合,還可以得到數百種的風險收益方案。這樣一來,絕大多數市場投機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實力與需求選擇一小段風險區域,而不再被迫面對整體的價格風險,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期貨市場的風險。
2、
國際市場經驗表明,當期貨期權市場整體上預期期貨價格有較大波動時,看漲期權價格與看跌期權價格往往迅速上漲,因此可以從看漲平值期權(虛實度為50%左右)與看跌平值期權(虛實度為-50%左右)的隱含波動率水平來預測未來一段時間內期貨價格變化的幅度。當期貨期權市場整體上預期期貨未來價格上揚(下跌)時,看漲期權價格與看跌期權價格往往都會上漲(下跌),從而導致期權價格隱含波動率會遠高於(低於)歷史期貨波動率,當期貨期權市場整體上預期期貨未來價格上揚(下跌)時,看漲期權的隱含波動率也往往會高於(低於)看跌期權的隱含波動率。由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交易大多集中靠近平值的需值價位上,也就是集中在Delta值為±25%的期權合約上,因此我們更多地關注Delta值為25%的看漲期權的隱含波動率與Delta值為-25%的看跌期權的隱含波動率的關系。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交易量之比接近於1。但是當期貨期權市場整體上預期期貨未來價格上揚時,投資者更傾向於購買看漲期權,從而導致看漲期權的交易量遠大於看跌期權的交易量;同理,但是當期貨期權市場整體上預期期貨未來價格下跌時,投資者更傾向於購買看跌期權,從而導致看跌期權的交易量遠大於看漲期權的交易量。
3
在目前衍生品市場中,最成熟的衡量投資組合風險值的系統是SPAN(Standard Portfolio Analysis of
Risk),其核心理念就是VaR。目前世界上已經有近50家交易所、結算所與金融機構採用了SPAN。上海期貨交易所為進一步提升風險管理水平,於2004年3月17日在美國博卡拉(Boca
Raton)舉行的期貨業協會年會上也正式簽署協議引進了SPAN。基於隱含波動率的諸多優點,SPAN一般選取隱含波動率作為其核心參數。
由此可見,是否具有期貨期權交易對於期貨VaR風險管理體系的性能而言是及其重要的。
此外,隱含波動率對於實行漲跌停板限制制度的交易所確定具體的風險管理措施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交易所期貨交易採用價格漲跌停板制度,當發生單邊市場時價格漲跌停板延緩了風險暴露,即給市場投資者交易理念回復理性提供了時間與空間,也為化解期貨市場風險贏得了時間與空間。但由於最終的市場均衡價格仍然無從獲得,這令我們無法評估未來當市場價格最終達到均衡時的市場風險。特別是當出現單邊連續漲跌停板後,我們難以作出是否強行平倉的後續決策。即使不採用強行平倉方案而是採用變動漲跌停板方案,也難以確定最優的漲跌停板幅度與保證金水平。如果我們有期貨期權交易,則可以參考期貨期權價格來判斷整體市場對未來期貨價格波動的估計,並在此基礎上制定相關的風險管理措施。
『貳』 利用期貨,期權進行市場風險管理有哪些不同
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期貨交易的風險收益是對稱性的。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賦予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想免除到期時履行期貨合約的義務,必須在合約交割期到來之前進行對沖,而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在交割期到來時才能行使。 而期權交易的風險收益是非對稱性的。期權合約賦予買方享有在合約有效期內買進或賣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有利時,就行使其權利,要求賣方履行合約。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而不需徵求期權賣方的意見,其損失不過是購買期權預先支付的一小筆權利金。由此可見,期權合約對買方是非強迫性的,他有執行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而對期權賣方具有強迫性。在美式期權中,期權的買方可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任何一個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權合約,而在歐式期權交易中,買方只有在期權合約履行日期到來時,才能要求履行期權合約。
二、交易內容不同 在交易的內容上,期貨交易是在未來遠期支付一定數量和等級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是權利,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按敲定的價格,買賣某種標的物的權利。
三、交割價格不同 期貨到期交割的價格是競價形成,這個價格的形成來自市場上所有參與者對該合約標的物到期日價格的預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預期價格上;而期權到期交割的價格在期權合約推出上市時就按規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約的一個常量,標准化合約的惟一變數是期權權利金,交易雙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權利金上。
四、保證金的規定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要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最大風險是權利金,所以只需交納權利金,但賣方必須存入一筆保證金,必要時須追加保證金。
五、價格風險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所承擔的價格風險是無限的。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的虧損是有限的,虧損不會超過權利金,而盈利則可能是無限的——在購買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購買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期權賣方的虧損可能是無限的——在出售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盈利則是有限的——僅以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為限。
六、獲利機會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著保值者放棄了當市場價格出現對自己有利時獲利的機會,做投機交易則意味著既可獲厚利,又可能損失慘重。但在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的買方可以行使其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也可放棄這一權利,所以,對買方來說,做期權交易的盈利機會就比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中配合使用期權交易,無疑會增加盈利的機會。
七、交割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而期權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
八、標的物交割價格決定不同 在期貨合約中,標的物的交割價格(即期貨價格)由於市場的供需雙方力量強弱不定而隨時在變化。在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敲定價格則由交易所決定,交易者選擇。
九、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間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的變化;期權的敲定價格雖由交易所決定,但在任一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敲定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
『叄』 期貨交易所風險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 期貨
期貨交易制度有八種,分別如下:1、保證金制度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2、漲跌停板制度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3、持倉限額制度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4、大戶報告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5、交割制度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6、強行平倉制度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7、風險准備金制度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8、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9、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肆』 金融期貨和商品期貨交易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有哪些
相比較股票,基金;期貨被認為是風險較高的金融產品。同時,作為一種金融投資,也面臨著的金融投資風險。
一、市場風險,當某一期貨合約行情波動較大,出現連續漲停板或跌停板,如果期貨公司不能及時斬倉,滿倉操作的虧損一方難以退出,爆倉風險加大。一旦出現爆倉,客戶往往一走了之而由期貨公司先行承擔經濟損失。這一風險是期貨公司最主要同時也最難解決的風險。商品期貨受實體經濟狀況影響較大,金融期貨受央行的貨幣政策及資本市場的影響較大。
二、操作風險,這類風險包括:下單員報錯、敲錯客戶指令,造成風險損失;結算系統及電腦運行系統出現差錯,造成風險損失;沒有嚴格按照有關規章制度操作,缺乏監督或制約,造成風險損失等。
三、流動性風險,期貨公司不能如期滿足客戶提取期貨交易保證金或不能如期償還流動負債而導致的財務風險。
『伍』 期權市場的風險管理
當相關標的期權市場出現較大波動的時候,一些下單活動往往變得十分活躍起來,比如說頻繁地取消定單、更改定單和重新下單。在這種緊張的環境中,難免會出現投資者在交易時因為無意識地犯一些愚蠢的小錯誤卻繼而釀成了大損失的情況。對此,設計了獨特的措施來避免這類錯誤的發生。
一,限制了下一交易日的權利金價格的波動范圍,即:期權權利金的波動幅度不能超過該期權的理論價格加/減KOSPI200指數當日收盤的15%。二,也對每單最大交易量做了限制,現行規定是投資者在期貨交易中每單交易量不能超過1000張期貨合約,在期權交易中每單不能超過5000張期權合約。
三,對於期權權利金的變動情況我們也進行了限制。第一,為了防止價格過分劇烈地波動,把期貨合約的價格變動幅度設置為不超過前一交易日期貨收盤價的上下10%。第二,設計了一個「斷路器方案」。也就是說交易系統在市場價格過熱時自動給市場交易加入一個短暫的冷卻期間。舉例來說,當市場價格波幅超過5%時,系統就暫停交易1分鍾或者更長的時間。
四,為防止有人對市場進行惡意操縱,隨時監視會員的持倉情況。會員的期貨凈持倉不能超過5000手,但其中不包括套利和經查屬實的對沖倉位。五,在履約結算方面,規定在開始第一筆交易之前,交易者必須首先繳納500萬韓元的保證金。之後,在每次下單之前,計算機系統將自動對其保證金進行計算並檢查該會員帳戶是否持有足夠的保證金數額。採用的是將期貨和期權持倉合並計算的保證金系統。初始保證金為15%,維持保證金為10%。
此外,還設有一些違約風險保障措施。一個叫做「聯合補償基金」的機構專門負責為資金緊張的會員提供財務幫助。會員根據其交易量的多少向該基金繳納一定資金。目前該基金總額已達8000萬美元。因此,當會員的資金帳戶出現危機時,他可以從以下途徑取得幫助:1、他繳納給交易所的保證金;2、他存在聯合補償基金中的資金;3、其他會員存在聯合補償基金中的資金;4、他在交易所繳納的會員費。
對交易所而言,基於不同的市場情況,可以採取不同的監管措施。例如、1、提高最低初始保證金金額(這是目前正在做的);2、加強對會員期貨持倉量的限制;3、增加一天內對市場風險進行檢查計算和收取額外保證金的次數;4、提高保證金比例;5、降低規定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6、暫停交易。
『陸』 期權交易的特點是什麼 其風險有哪些
特點:與股票、期貨等投資工具相比,期權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其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正是期權的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才使期權在風險管理、組合投資方面具有了明顯的優勢。通過不同期權、期權與其他投資工具的組合,投資者可以構造出不同風險收益狀況的投資組合。
風險: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的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相反則虧損。與期貨不同的是,期權多頭的風險底線已經確定和支付,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
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
(6)期貨期權在交易中主要風險管理措施擴展閱讀:
期權的杠桿作用可以幫助投資者用有限的資金獲取更多的收益。如果市場出現不利變化,投資者可能損失更多的權利金。因此,投資者要注意,無論期貨還是期權,杠桿作用都是雙刃劍。
如果期權期滿是價內期權,投資者將獲得他投入資本的60%至80%收益。另一種情況,如果是價外期權,他們將損失大部分單筆投資金額。
期權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到期日較短的虛值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相比,用較少的權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樣數量的合約。下面以平值期權為例,與期貨作一比較。
『柒』 期貨市場交易中如何進行風險管理
(一)期貨市場風險管理的特點 如前所述,期貨市場中不同主體均面臨期貨價格波動所傳導的風險。但各利益主體面臨的風險又是不一樣的。因此,對各利益主體而言,風險管理的內容、重點以及風險管理的措施也不一樣。 1. 期貨交易者。對於期貨交易者來說,面臨著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可控風險中最主要的是對交易規則制度不熟悉所引發的,對機構投資者而言,還存在著內部管理不當引發的風險。另外,選擇合法合規的期貨公司也屬於可控風險。 期貨交易者面臨的不可控風險中最直接的就是價格波動風險。投機交易的目的是為了獲取風險報酬,對他們而言,不冒風險是不現實的。問題在於必須在風險與報酬之間取得平銜,不能只想著報酬而忽視風險。一些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投機者可能會選擇比較激進的投機方法,而另一些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的投機者會選擇風險較小的投機方法,比如進行套利交易。 對套期保值者而言,存在著導致套期保值失敗的風險或效果極差的風險,除了基差風險屬於不可控風險外,其餘的如頭寸、資金、交割、不熟悉交易規則等原因都可歸類於可控風險,如果強化風險管理,可以避免。 2. 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對於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來說,所面臨的主要是管理風險。管理風險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期貨公司對客戶的管理和期貨交易所對會員的管理。盡管期貨價格的波動是不可控風險,但只有當期貨價格波動導致交易者的風險溢出之後(比如爆倉)才構成期貨公司的風險,同樣,只有當期貨公司的風險溢出之後才構成期貨交易所的風險。因而對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而言,嚴格風控制度,防範溢出風險成為風險管理中的重中之重。管理風險的另一重要內容是防止自身管理不嚴導致對正常交易秩序的破壞,以致自身成為引發期貨行業的風險因素:比如,期貨公司或期貨交易所的機房出現嚴重問題,大面積影響客戶交易等。 (二)期貨市場監管的必要性 期貨市場是高風險市場,高風險不僅來自期貨價格的波動性上,期貨行業內各利益主體可能存在的不規范運作將加劇風險的程度。一般而言,期貨市場中各利益主體對期貨交易的高風險性都會有所認知。問題在於期貨交易涉及金額高,利益誘人。在不受制約的情況下,利益主體在成本收益的權衡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為追求收益而弱化風險管理的傾向,更為嚴重的是通過惡意違規違法來追求非法利益,從而引發更大的風險。 比如,在國內期貨市場清理整頓之前,一些期貨投機者,為追求超額利潤,承擔了遠超自身能力的風險,一旦出現巨虧或爆倉之後,為減少損失,置誠信於不顧,利用當時法律法規的疏漏,想方設法將責任推給期貨公司。還有,一些資金實力較大的投機者利用交易規則上的漏洞,鋌而走-險,聯^
『捌』 利用期貨、期權進行市場風險管理有哪些不同
1、保證金與權利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交易中,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是否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一旦買方提出執行,賣方則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其期權部位。
3、買賣雙方的盈虧結構
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4、合約數量
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期權交易中,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不但如此,隨著期貨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權與期貨各具優點與缺點。期權的好處在於風險限制特性,但卻需要投資者付出權利金成本,只有在標的物價格的變動彌補權利金後才能獲利。但是,期權的出現,無論是在投資機會或是風險管理方面,都給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靈活的選擇。
5、部位了結的方式
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中,投資者了結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種:平倉、執行或到期。
『玖』 為了保護期貨交易市場的信用,交易所一般對交易有哪些風險管理措施
信用?就是資金的安全被?
關於這方面,期貨市場有保證金監控中心,上面有每個客戶的具體交易信息。保證保證金的變動情況上面都很清楚。
在期貨公司開戶,期貨公司會提供給你一個保證金監控中心的賬戶密碼,你可以登錄你自己的賬戶,查看資金情況。保證資金的安全。這個保證金監控中心,是屬於證監會管轄的。很安全。
『拾』 如何理解期權交易的人風險管理功能請與期貨交易的風險管理功能進行對比分析
這個你可以在期貨公司的客戶經理這塊去了解一下就可以的啊,所以這點都不難處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