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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合約遠期價格的確定

發布時間: 2021-05-12 04:13:42

1. 期貨合約的遠期合約

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雖然都是在交易時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約定的條件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標的物的合約,但他們存在諸多區別,主要有:
(1)標准化程度不同。遠期合約遵循契約自由原則,合約中的相關條件如標的物的質量、數量、交割地點和交割時間都是依據雙方的需要確定的;期貨合約則是標准化的,期貨交易所為各種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制定了標准化的數量、質量、交割地點、交割時間、交割方式、合約規模等條款。
(2)交易場所不同。遠期合約沒有固定的場所,交易雙方各自尋找合適的對象;期貨合約則在交易所內交易,一般不允許場外交易。
(3)違約風險不同。遠期合約的履行僅以簽約雙方的信譽為擔保,一旦一方無力或不願履約時,另一方就得蒙受損失;期貨合約的履行則由交易所或清算公司提供擔保。
(4)價格確定方式不同。遠期合約交易雙方是直接談判,並私下確定,存在信息的不對稱,定價效率很低:期貨合約是在交易所內通過公開競價確定,信息較為充分、對稱,定價效率較高。
(5)履約方式不同。遠期合約絕大多數只通過到期實物交割來履行:期貨合約絕大多數是通過平倉來了結。
(6)合約雙方關系不同。遠期合約必須對雙方的信譽和實力等方面做充分的了解:而期貨合約可以對雙方完全不了解。
(7)結算方式不同。遠期合約到期才進行交割清算,期間均不進行結算;期貨合約是每天結算,浮動盈利或浮動與虧損通過保證金賬戶來體現。
期貨合約的條款

2. 遠期價格與期貨價格之間是什麼關系

遠期是期貨的前身,期貨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規定了交易地點,時間,數量,金額等,所以遠期的風險比期貨大,兩者價格上正相關.

3. 期貨交割時候的交割價格是怎麼確定的

我國期貨合約的交割結算價通常為該合約交割配對日的結算價或為該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交割商品計價以交割結算價為基礎,再加上不同等級商品質量升貼水以及異地交割倉庫與基準交割倉庫的升貼水。

(3)期貨合約遠期價格的確定擴展閱讀

盡管實物交割在期貨合約總量中占的比例很小,然而正是實物交割和這種潛在可能性,使得期貨價格變動與相關現貨價格變動具有同步性,並隨著合約到期日的臨近而逐步趨近。實物交割就其性質來說是一種現貨交易行為。

但在期貨交易中發生的實物交割則是期貨交易的延續,它處於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的交接點,是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的橋梁和紐帶,所以,期貨交易中的實物交割是期貨市場存在的基礎,是期貨市場兩大經濟功能發揮的根本前提。一些企業特別是生產企業通過期貨實物交割也可以有效規避原材料漲價的風險。

4. 期貨遠期合約價格與近期合約價格之間的關系

大戶同時在一個合約上做多,又做空,小散一跟多,大戶就把多單平了,一下子就價格跌落,大戶賺了!

5. 期貨價格 即期價格 遠期價格的區別

現貨交易、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三者之間的區別
(1)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的主要不同點
期貨交易不要求即期交割,而是通過合約的形式規定於未來某個確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交割。此外,現貨交易只需要雙方認可就可以成交,而且一般只能先買後賣;而期貨交易則只能在交易所以標準的合約進行,而且可以先賣後買。
(2)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
它們的共同點僅在於,二者都不要求即期交割,者是通過合約的形式規定於未來某個確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的數量交割。除此之外,它們仍有許多本質上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交易雙方關系及信用風險不同

遠期交易雙方直接簽訂遠期合約,具有合同責任關系,雙方簽約後,必須嚴格執行合同。在合同期內,如果市場行情朝著不利於遠期交易的某一方發展,那麼這一方也不能違約。但是,如果遠期交易的一方因缺乏獎金或發生意外事件,便有可能出現難以履約的情況,因此具有信用風險。
而期貨交易則不然,期貨交易的對象不是具體的實物商品,而是一紙統一的「標准合同」,即期貨合約。在交易成交後,並沒有真正移交商品的所有權。在合同期內,交易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及時轉讓合同,不需要徵得其他人的同意。履約既可以採取實物交割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對沖期貨合約的方式,因此無信用風險。

2)交易合約的標准化程度不同

遠期交易的交易品種、交易數量、交割日期、交割地點、交割程序均由交易雙方自行議定。而期貨交易則是標准化的合約交易,交易品種、交易數量、交割地點、保證金、交割程序都是標准化的。

3)交易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買賣雙方委託經紀人公開競價。
遠期交易則為場外交易,雙方可以直接接觸成交。

4)結算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雙方都要交納保證金,而且實行每日結算制,每天都必須通過清算所按照當天的收盤價結清差價。
遠期交易則不需要交納保證金,而且是到期一次交割結清。
5)實際交割量不同

期貨交易雙方在合約到期前隨時可以實行相反的交易進行「對沖」或「平倉」來結束自己的責任,因此期貨交易不一定發生實際交割。據統計,在完善的期貨市場中,實際交割量小於1%。
遠期交易則不同,到期必須實際交割。

6. 遠期和期貨合約定價

遠期合約一般不會上市流通交易,所以不存在定價的問題,至於合約的交割價格,是雙方協商確定的。

期貨;買賣價格—公開喊價(競價,高效率)

具體見下表:

期貨交易合同 遠期交易合同

定價方式
交易所經紀人公開喊價。 最終由交易各方通過電話,電傳,電腦直接成交。

風險
因交易對方是清算所,沒有信用風險 因直接成交,有信用風險

保證金
需繳存保證金,保證金多退少補,形成現金流。 不需繳納保證金,也無現金流。

7. 新的期貨期貨合約出來時,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期貨的價格是未來現貨價格的遠期,預期價格,比如現在上市1410合約,那麼就會根據現在的豆粕市場價格,加上未來的預期,加上庫存倉儲等一些費,是經過研究預估出來的

8. 期貨和遠期合約的價格和價值有何不同,其價值各是如何決定的

期貨呢就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啦,遠期合約的交割時間是雙方約定的,而期貨的交割時間是交易所規定的,遠期合約交易的金額是雙方約定的,而期貨的金額是以交易所規定的單位成交的。
比如:甲乙約定在100天後由甲公司53000/噸的價格買進乙公司的銅100噸,這樣的約定就是遠期合約,是由甲乙雙方自己商定的。
期貨的話,交割時間和價格都是由交易所規定的,標准化的。
比如甲公司在期貨市場上買入100噸銅,但交割時間不一定剛好是100天後,價格也不一定是53000/噸,一切要根據交易所為准。

9. 求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的區別。。

金融期貨合約與金融遠期合約的區別

【1】交易地點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廳內公開、公平交易;而遠期合約的市場組織則較為鬆散,沒有交易所,也沒有集中交易地點。

【2】合約形式不同:金融期貨是屬於標准化合約,對於商品的品質、數量、到期日都有嚴格的規定;但是對於遠期合約,商品的品質以及交割日期等等都是由交易雙方自行決定的,沒有嚴格的標准。

【3】保證金繳納與結算時間不同:遠期合約通常不繳納保證金,合約到期才會結算盈虧;而期貨合約在交易前必須繳納合約金額5%—10%的資金作為保證金,由清算公司進行逐日結算。

【4】交易的參與者不同:期貨交易的市場流動性是比較高的,參與交易的可以是銀行、公司、財務機構以及個人;遠期合約的參與者大多是專業化生產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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