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期貨碳期權
Ⅰ 什麼是碳金融啊
所謂碳金融,就是指服務於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
根據《京都議定書》的規定,中國作為非附件I國家,在2012年之前不需承擔溫室氣體的減排任務,但中國可以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參與清潔發展機制(CDM)下項目的開發。這種情況決定了中國目前的碳金融業務主要為CDM項目的投融資以及相關的金融中介服務。
目前,中國的商業銀行也開展了碳金融有關業務,推出了CDM項目融資和掛鉤碳交易的結構性產品等業務和產品:在項目融資方面,比較有代表性的是興業銀行,該行與國際金融公司(IFC)開展合作,截至2009年3月,全行34家分行全部發放了節能減排項目貸款業務,共支持全國91個節能減排項目,融資金額達到35.34億元;而中國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則先後推出了收益率掛鉤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額度期貨價格的理財產品。
中國碳金融市場的發展前景十分廣闊,預示著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機。具體來看,中國商業銀行目前開展碳金融業務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重要意義:
第一,促進中國經濟的健康發展。商業銀行信貸投向應逐漸向符合CDM項目要求的領域和行業傾斜,帶動中國CDM項目的發展,以實現短期保持經濟增長和長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雙重目標的有機結合。此外,通過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以帶動實體經濟發展並逐漸擺脫危機已成為當前各國的共識,中國通過發展CDM項目,尤其是水能、風能和太陽能等項目無疑可以帶動中國新能源行業的發展,順應國際經濟發展的潮流。
第二,推動商業銀行經營戰略轉型。首先,CDM項目中蘊含著對金融中介服務巨大的需求,商業銀行通過提供融資租賃、財務顧問、資金賬戶管理、基金託管等業務,可以拓寬中間業務收入來源,逐步優化商業銀行的收入結構;其次,碳金融作為一項全新的業務,客觀要求商業銀行創新業務運作模式、金融產品服務和風險管理方式,因而可以促進中國的商業銀行創新能力的提升;再次,CDM項目往往需要兩個甚至多個國家的金融機構之間合作,中國的商業銀行可以藉此提高參與國際業務的議價技巧,加強與國際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往來,不斷積累國際化經營的經驗。
第三,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事實上,碳金融業務與中國的商業銀行已經開展的綠色信貸是相輔相成的,而且與綠色信貸相比,碳金融業務的社會效益更具有客觀的衡量標准和更為堅實的制度保障。
第四,有利於中國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目前,中國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業務,一方面挖掘現有合作框架下的巨大商機,另一方面則同時實現了人才的儲備和經驗的積累,為應對未來碳金融業務模式的任何可能改變進行必要的前期准備工作。全球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的事實決定了中國碳金融巨大的市場空間,商業銀行進行必要的准備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第五,提升中國商業銀行的國際競爭力。與國外金融機構相比,碳金融業務是中國商業銀行的一個短板,直接制約了中國商業銀行相關業務的開展。因此,中國商業銀行如果不能順應這種趨勢和潮流,進而及時改變經營戰略、積極開拓碳金融業務,就會直接導致中國商業銀行喪失在未來國際金融領域開展業務的基本技能,也不利於中國商業銀行國際競爭力的提高,將嚴重製約中國商業銀行國際化經營的步伐。
盡管中國商業銀行的碳金融業務有著廣闊的市場前景和發展空間,但是,目前中國商業銀行並沒有廣泛而深入地介入其中,開展的業務模式也相對單一。具體分析,主要是因為存在著四大制約:一是商業銀行對碳金融業務的認識不足。二是商業銀行相關機構和人才的缺失。三是碳金融業務的風險較大。四是政策激勵措施不足。
當前,碳金融已經成為全球金融機構競爭的新領域,中國商業銀行拓展碳金融業務已是大勢所趨。對此,需要從商業銀行自身和外部政策環境兩個方面進行努力,解除制約中國碳金融發展的主要障礙,促進中國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的開展。
在商業銀行層面上,首先需要轉變觀念、主動進行機構的健全和人才的培養。其次,需要大力創新、積極拓展碳金融業務模式。第三,控制風險、確保碳金融業務穩健開展。第四,靈活經營、積極應對未來碳金融業務模式的改變。
在政策環境層面上,一是要制定激勵機制、推動碳金融發展。二是完善法律法規、規范碳金融發展。三是構建交易平台、統一碳交易市場。目前,可在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成立並發展的基礎上,著手推進交易所制度的完善,促進參與主體范圍的不斷擴大。四是培育中介機構、促進碳金融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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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什麼是碳排放權期貨
上海期貨交易所正在研究碳排放權期貨;希望利用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功能,提高我國碳資源的定價影響力,建立符合國內需求、與國際規則對接的碳市場體系。單位GDP能耗降低需要低碳金融機制和工具支撐。通過產權界定將溫室氣體排放權變為商品,並進行市場化定價買賣,已成為歐美等國實現低成本減排的市場化手段之一。與一般商品交易相比,碳排放權交易存在著更大的政策性和技術性風險,因而,國際市場對於期貨、期權等碳金融工具的需求日益顯現,國際碳交易工具日趨豐富,碳金融體系不斷發展。
Ⅲ 請問碳金融是什麼概念
所謂碳金融,是指服務於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
其實也就是把碳排放當作一個有價格的商品,可以進行現貨,期貨等等的買賣。
Ⅳ 期權和期貨有什麼區別
你好,期貨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在交易所進行交收標的物的合約。期權是一種可交易的合約,它給予合約的買方在雙方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合約指定資產的權利。
期貨和期權有什麼區別:
1、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
2、履約保證金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
5、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6、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以上為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報道。
Ⅳ 碳期權交易的概念定義以及有哪些作用和意義
期權交易;期權 (CFA Institute, 2015),指給一方權利而非義務,和另一方在一個特定時間段以一個固定價格買賣一個標的資產的金融工具,也指未定權益或期權合約。期權是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利,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仿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據易碳家了解到,碳排放權場外期權交易是交易雙方以碳排放權為標的物,通過簽署非標准化書面合同進行期權交易,並委託交易所監管權利金與合約執行的場外非標准化碳金融創新產品。交易雙方於合約簽署時確定行權期與執行價格,並由期權買方在行權期內做出執行或不執行之決定後委託交易所根據雙方約定完成合約執行工作。
期權交易彌補了遠期交易只保現值,不保將來值的缺陷。具有較大的靈活性,且對合同持有人而言,當價格對其有利時,便採取不交割的措施,從而使其價格風險損失小於或等於保險費。
期權是一種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期權以期貨合約為標的,可以說是衍生品的衍生品。
因此,期權既可以用來為現貨保值,也可以為期貨業務進行保值。
期權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和投資策略。期貨交易中,只有在價格發生方向性變化時,市場才有投資的機會。如果價格處於波動較小的盤整期,市場中就缺乏投資的機會。
期權交易中,無論是期貨價格處於牛市、熊市或盤整,均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獲利的機會。
期權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大的杠桿作用。與期貨保證金相比,用較少的權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樣數量的合約。
Ⅵ 目前常見的碳金融工具都有哪些
金融工具的種類有哪些?金融公具的類別。根據不同的分類方法,金融工具被分為不同的種類,具體如下:(一)按金融工具的期限分類,可分為短期金融工具和長期金融工具短期金融工具是指償還期限在1年或者1年以內的各種金融工具,包括票據、借、短期國庫券等。長期金融工具是指償還期限在1年以上的金融工具,如長期債權、股票等。(二)按融資形式分類,可分為直接金融工具和間接金融工具直接金融工具是指資金供求雙方直接進行資金融通時所使用的金融工具,如股、債券等。間接金融工具是指資金供求雙方通過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進行資金融通時所使用的金融工具,如銀行存單等。(三)按權利與義務分類,可分為債權債務類金融工具和所有權類金融工具債權債務類金融工具主要是指票據、債權等代表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有權類金融工具以股票為代表,是一種表明所有權關系的書面憑證。(四)按是否與直接信用活動相關分類,可分為原生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原生金融工具是在實際信用活動中出具的能證明債權債務關系或所有權關系的合法憑證,主要有商業票據、債券等債權債務憑證和股票、基金等所有權憑證。衍生金融工具是在原生金融工具基礎上派生出來的各種金1金融合約及其組合形式,總稱,主要包括金融期貨、金融期權和金融互換。
Ⅶ 碳交易市場的運行機制
目前,碳市場的運行機制有如下兩種形式。基於配額的交易是在有關機構控制和約束下,有減排指標的國家、企業或組織即包括在該市場中。管理者在總量管制與配額交易制度下,向參與者制定、分配排放配額,通過市場化的交易手段將環境績效和靈活性結合起來,使得參與者以盡可能低的成本達到遵約要求。基於項目的交易是通過項目的合作,買方向賣方提供資金支持,獲得溫室氣體減排額度。由於發達國家的企業要在本國減排的花費的成本很高,而發展中國家平均減排成本低。因此發達國家提供資金、技術及設備幫助發展中國家或經濟轉型國家的企業減排,產生的減排額度必須賣給幫助者,這些額度還可以在市場上進一步交易。
歐盟排放權交易體系(EUETS)於2005年4月推出碳排放權期貨、期權交易,碳交易被演繹為金融衍生品。2008年2月,首個碳排放權全球交易平台BLUENEXT開始運行,該交易平台隨後還推出了期貨市場。其他主要碳交易市場包括英國的英國排放交易體系(UKETS)、澳大利亞的澳大利亞國家信託(NSW)和美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也都實現了比較快速的擴張。加拿大、新加坡和東京也先後建立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機制。
Ⅷ 碳交易是什麼
什麼是碳交易? 2008-12-02 11:06 碳交易(即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也就是購買合同或者碳減排購買協議(ERPAs),其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過支付另一方獲得溫室氣體減排額。買方可以將購得的減排額用於減緩溫室效應從而實現其減排的目標。
通常來說,碳交易可以分成兩大類:其一是基於配額的交易。買家在「限量與貿易」體制下購買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賣)的減排配額,譬如《京都議定書》下的分配數量單位(AAU),或者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下的歐盟配額(EUAs)。其二是基於項目的交易。買主向可證實減低溫室氣體排放的項目購買減排額。最典型的此類交易為CDM以及聯合履行機制下分別產生核證減排量和減排單位(ERUs)。
世界銀行和國際排放貿易協會(IETA)去年10月發布的《2006年碳市場發展狀況與趨勢分析》顯示,無論就其市場價值或是成交量來說,截至2006年9月,EU ETS都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場,其成交額達到189億美元,佔全球碳市場總規模的87%,而同期CDM的成交額僅為碳市場總規模的11%。
實際上,早在《京都議定書》生效的同年,歐洲氣候交易所(ECX)就上市了EU ETS下的二氧化碳排放權期貨。除了ECX外,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CCFX)也交易著相似現貨和期貨合約。此外,法國的Powernext Carbon是主要的歐盟二氧化碳排放配額現貨交易市場。
除了排放權買家多集中在歐洲的因素外,適宜的場內交易機制為EU ETS框架下的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事實上,對於歷史上大多數大宗商品而言,標准化的場內交易都是推動該品種成交量上升的重要動力。而在為排放權市場提供了充足的流動性及定價參考的同時,場內交易也為交易所本身帶來了良好的經濟利益。各地希望上市排放權相關品種的舉動也正基於對溫室氣體排放更為有效的控制以及相關經濟利益的考慮。
Ⅸ 碳金融的碳金融
碳金融目前沒有一個統一的概念。一般而言,泛指所有服務於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金融活動,包括直接投融資、碳指標交易和銀行貸款等。「碳金融」的興起源於國際氣候政策的變化,准確地說是涉及兩個具有重大意義的國際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
碳金融定義:運用金融資本去驅動環境權益的改良,以法律法規作支撐,利用金融手段和方式在市場化的平台上使得相關碳金融產品及其衍生品得以交易或者流通,最終實現低碳發展、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1992年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150多個國家制定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簡稱《框架公約》)。《公約》的最終目標是將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不對氣候系統造成危害的水平。
《框架公約》是世界上第一個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 排放,以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給人類經濟和社會帶來不利影響的國際公約,也是國際社會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上進行國際合作的一個基本框架。據統計,目前已有191個國家批准了《公約》 ,這些國家被稱為《公約》締約方。
《公約》締約方作出了許多旨在解決氣候變化問題的承諾。每個締約方都必須定期提交專項報告,其內容必須包含該締約方的溫室氣體排放信息,並說明為實施《公約》所執行的計劃及具體措施。
《公約》於1994年3月生效,奠定了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法律基礎,是具有權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國際框架。
《公約》由序言及26條正文組成。公約有法律約束力,旨在控制大氣中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造成「溫室效應」的氣體的排放,將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使氣候系統免遭破壞的水平上。公約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規定的義務以及履行義務的程序有所區別。公約要求發達國家作為溫室氣體的排放大戶,採取具體措施限制溫室氣體的排放,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以支付他們履行公約義務所需的費用。公約建立了一個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使其能夠履行公約義務的資金機制。
《公約》規定每年舉行一次締約方大會。自1995年3月28日首次締約方大會在柏林舉行以來,締約方每年都召開會議。
第2至第6次締約方大會分別在日內瓦、京都、布宜諾斯艾利斯、波恩和海牙舉行。1997年12月11日,第3次締約方大會在日本京都召開。149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通過了《京都議定書》。在《京都議定書》的第一承諾期,即從2008年到2012年期間,主要工業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其中歐盟將6種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削減8%,美國削減7%,日本削減6%。
2000年11月份在海牙召開的第6次締約方大會期間,世界上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美國堅持要大幅度折扣它的減排指標,因而使會議陷入僵局,大會主辦者不得不宣布休會,將會議延期到2001年7月在波恩繼續舉行。2001年10月,第7次締約方大會在摩洛哥馬拉喀什舉行。2002年10月,第8次締約方大會在印度新德里舉行。會議通過的《德里宣言》,強調應對氣候變化必須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內進行。2003年12月,第9次締約方大會在義大利米蘭舉行。這些國家和地區溫室氣體排放量佔世界總量的60%。2004年12月,第10次締約方大會在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2005年11月,第11次締約方大會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市舉行。2006年11月,第12次締約方大會在肯亞首都內羅畢舉行。2007年12月,第13次締約方大會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會議著重討論「後京都」問題,即《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在2012年到期後如何進一步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15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產生了「巴厘島路線圖」,決定在2009年前就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新安排舉行談判。 為了人類免受氣候變暖的威脅,1997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3次締約方大會在日本京都召開。149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通過了旨在限制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抑制全球變暖的《京都議定書》。《京都議定書》規定,到2010年,所有發達國家二氧化碳等6種溫室氣體(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減少5.2%。具體說,各發達國家從2008年到2012年必須完成的削減目標是:與1990年相比,歐盟削減8%、美國削減7%、日本削減6%、加拿大削減6%、東歐各國削減5%至8%。紐西蘭、俄羅斯和烏克蘭可將排放量穩定在1990年水平上。議定書同時允許愛爾蘭、澳大利亞和挪威的排放量比1990年分別增加10%、8%和1%。
《京都議定書》需要佔199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個國家和地區批准之後,才能成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中國於1998年5月簽署並於2002年8月核准了該議定書。歐盟及其成員國於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議定書》。截至2005年8月13日,全球已有142個國家和地區簽署該議定書,其中包括30個工業化國家,批准國家的人口數量佔全世界總人口的80%。2007年12月,澳大利亞簽署《京都議定書》,至此世界主要工業發達國家中只有美國沒有簽署《京都議定書》。
截至2004年,主要工業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了3.3%,但世界上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美國的排放量比1990年上升了15.8%。2001年,美國總統布希剛開始第一任期就宣布美國退出《京都議定書》,理由是議定書對美國經濟發展帶來過重負擔。
2007年3月,歐盟各成員國領導人一致同意,單方面承諾到2020年將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至少減少20%。
2012年之後如何進一步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即所謂「後京都」問題是在內羅畢舉行的《京都議定書》第2次締約方會議上的主要議題。2007年12月15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產生了「巴厘島路線圖」,「路線圖」為2009年前應對氣候變化談判的關鍵議題確立了明確議程。
《京都議定書》建立了旨在減排溫室氣體的三個靈活合作機制——國際排放貿易機制(IET)、清潔發展機制(CDM)和聯合履行機制(JI)。以清潔發展機制為例,它允許工業化國家的投資者從其在發展中國家實施的並有利於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減排項目中獲取「經證明的減少排放量」。
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這是人類歷史上首次以法規的形式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為了促進各國完成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議定書允許採取以下四種減排方式:
一、兩個發達國家之間可以進行排放額度買賣的「排放權交易」,即難以完成削減任務的國家,可以花錢從超額完成任務的國家買進超出的額度。
二、以「凈排放量」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即從本國實際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數量。
三、可以採用綠色開發機制,促使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減排溫室氣體。
四、可以採用「集團方式」,即歐盟內部的許多國家可視為一個整體,採取有的國家削減、有的國家增加的方法,在總體上完成減排任務。 在京都議定書的框架之下,國際排放貿易機制(IET)、清潔發展機制(CDM)和聯合履行機制(JI)協同作用,幫助各個締約國以靈活的方式完成減排目標。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京都議定書以法規的形式限制了各國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而從經濟角度出發,它更是催生出一個以二氧化碳排放權為主的碳交易市場。由於二氧化碳是最普遍的溫室氣體,也因為其他五種溫室氣體根據不同的全球變暖潛能,以二氧化碳來計算其最終的排放量,因此國際上把這一市場簡稱為「碳市場」。
市場參與者從最初的國家、公共企業向私人企業以及金融機構拓展。在這個目前規模超過600億美元的碳市場中,交易主要圍繞兩方面展開,一邊是各種排放(減排)配額通過交易所為主的平台易手,而另一邊則是相對復雜的以減排項目為標的的買賣。前者派生出類似期權與期貨的金融衍生品,後者也成為了各種基金追逐的對象。而且,這一市場的交易工具在不斷創新、規模還在迅速壯大,按照目前的發展速度,不久的將來碳交易將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商品交易市場。
Ⅹ 期貨有碳金融嗎
今年大連商品交易所會出焦炭期貨,上海期貨交易所出鉛期貨。其他的未知。
至於你說的那個東西,應該是地下的非法對賭,騙人的東西,最好不要參與。
想做期貨,就去期貨公司了解一下情況。做國家合法的期貨交易。
不過你阿姨如果只是頭腦發熱,建議最好勸她別去做,期貨並不是想像的那樣,好賺錢。10個人做期貨有8個以上都是虧錢的。而且比股票虧錢快的多。
以鄭州棉花期貨為例,目前買一手的保證金大概在15000左右,而一天的振幅最大是4000點左右,一個點5塊錢,就是說這一天就可以讓你盈利/虧損2萬,而且這還只是一次交易的,期貨是t+0。就是說,理論上講,不限次數的頻繁買賣。
要是胡亂做的話,一天就能讓你虧上幾萬的。
小散戶就買點股票吧,現在的大盤走勢很好,選個差不多的買股票拿著,到明年少說也能賺上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