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米期貨合約規則
A. 關於期貨合約的問題
朋友你說的沒錯,這就是用白話講的最通俗的意思.實際期貨就好像是我們做生意,低買高賣,只不過你買進的不是實際的貨物,而是合約,你所付的不是貨物的全款,而是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但你實際獲利的金額則是買賣之間的實際差價。當然你舉得例子只是做多時的例子,反過來做空也是同樣的道理。不知你現在是為應付考試還是學習實盤操作,不論怎樣祝你好運!別忘給我好評喲,呵呵呵!!!
B. 期貨合約的條款
數量和單位條款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麥約為27.24公斤),每張小麥期貨合約都是如此。如果交易者在該交易所買進一張(也稱一手)小麥期貨合約,就意味著在合約到期日需買進5000蒲式耳小麥。
質量和等級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交易時間條款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上午盤為9:00-11:30,下午盤為1:30-3:00。
報價單位條款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國內陰極銅、白糖、大豆等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以元(人民幣)/噸表示。
合約名稱條款合約名稱需註明該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約為例,合約名稱為「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合約」,合約名稱應簡潔明了,同時要避免混淆。
交割地點條款
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交割期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最小變動價位條款
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
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小麥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每蒲式耳不高於或不低於上一交易日結算價20美分(每張合約為1000美元)。
最後交易日條款
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其它
期貨合約還包括交割方式、違約及違約處罰等條款。
期貨上市品種,指期貨合約交易的標的物,如合約所代人的玉米、銅、石油等。並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合做期貨交易、在眾多的實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備下列屬性的商品才能作為期貨合約的上市品種:
一是價格波動大。只有商品的價格波動較大,意圖迴避價格風險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遠期價格先把價格確定下來。如果商品價格基本不變,比如商品實行的是壟斷價格或計劃價格。商品經營者就沒有必要利用期貨交易固定價格或鎖定成本。
二是供需量大。期貨市場功能的發揮是以商品供需雙方廣泛參加交易為前提的,只有現貨供需量大的商品才能在大范圍進行充分競爭,形成權威價格。
三是易於分級和標准化。期貨合約事先規定了交割商品的質量標准,因此,期貨品種必須是質量穩定的商品,否則,就難以進行標准化。
四是易於儲存、運輸。商品期貨一般都是遠期交割的商品,這就要求這些商品易於儲存、不易變質、便於運輸,保證期貨實物交割的順利進行。
根據交易品種,期貨交易可分為兩大類: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以實物商品,如玉米、小麥、銅、鋁等作為期貨品種的屬商品期貨。以金融產品,如匯率、利率、股票指數等作為期貨品種的屬於金融期貨。金融期貨品種一般不存在質量問題,交割也大都採用差價結算的現金交割方式。上市品種主要有銅、鋁、大豆、小麥和天然橡膠. 2010年4月16日,滬深300股指期貨在中金所成功上市標志著我國金融期貨市場的開始。
C. 玉米期貨的合約規則
國家標准變臉
2009年3月28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了新的《玉米》(GB 1353-2009)和《大豆》(GB 1352-2009)等國家標准,新標准已於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大豆標准中,主要修改項目有11項,玉米標准7項。在新的大豆國家標准中,對原標准適用范圍進行了修訂,調整不完善粒分類和歸屬,對大豆分類進行了修改;對質量指標進行了修訂,提出了高油大豆、高蛋白大豆的質量指標,增加了判定規則標簽要求等;新標准以完整粒率作為定等指標,雜質、水分、色澤氣味為限制指標。大豆異色粒指標調整為類別控制指標,即類別控制指標為≥95%。
在新的玉米國家標准中,主要調整了等級級數、修改了容重測定方法,增加了水分大於18%的玉米容重測定等方法,調整了不完善粒指標,增加了檢驗規則和標簽標識要求等。新國標依然以容重作為定等指標,不完善粒、雜質、水分、色澤氣味為限制指標。互混指標沒有改變,但調整為類別指標,即類別控制指標為大於等於95%。
系統修改合約相關規則
由於新國家標准相關條款為強制執行內容,故現行的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和玉米期貨合約質量標准等規則需要進行相應修改,從而響應政策要求,與新國標相銜接。從這次修改可以看出,新的合約相關規則在執行國家新標准同時兼顧對原期貨合約相關規則的繼承,考慮了現貨貿易和行業慣例,擴大了商品可供交割量,利於促進市場功能的發揮。
本次國家新國標及新期貨合約從形式上看修改較大,但對市場的實質影響都不大。如現行的期貨合約質量標准與新國標並沒有沖突,大豆新老國標定等指標「純糧率」與「完整粒率」指標可以通過公式相互轉換,玉米新老國標定等指標「容重」的測定也可按相應數值進行換算,其換算出來的部分商品在級別上雖有差異,但在期貨交割時升貼水標准與原合約規則升貼水標准基本相當。同時,為保持市場的穩定性和價格的連續性,修改後的合約質量標准自新掛牌合約開始執行,已掛牌合約仍舊執行原規則,符合「老糧老辦法,新糧新辦法」的行業通行做法,避免了因合約規則的修改而給市場帶來震動。鑒於包裝物標簽標識為新國標強制執行標准,故與現貨商品流通相統一,新注冊的標准倉單自2009年9月1日新國標生效時執行。
D. 關於期貨合約,求解釋下面一段話!!!
連續合約非常有用,這是為了你在一張圖上就能看到一個期貨品種自交易所設立該品種以來的所有的價格K線。任何單一合約存在時間不會超過2年,而且在還沒有成為主力合約的時候,價格偏離比較大,沒有真正反應該品種的價格變化。
打個比方,如果你要看2006年至今銅期貨的價格變化,如果沒有連續期貨合約,你怎麼看?
而且該連續合約是取各個周期的主力合約的加權平均價,能夠比單一合約,特別是那些不活躍的合約更加准確和真實的反應該期貨品種的價位變化。
一般國內的連續合約以888和000來標識。
E. 我國主要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條款內容是什麼
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的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F. 什麼叫標准化期貨合約
指由期貨交易所經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以下是銅的標准 化合約
交易品種 陰極銅
交易單位 5噸/手
報價單位 元( 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 10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3%
合約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時間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合約交割月份的16日至20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品級 標准品:標准陰級銅,符合國標GB/T467—1997 標准陰級銅規定,其中主成份銅加銀含量不小於99.95%。替代品:1、高級陰級銅,符合國標GB/T467-1997高級陰級銅規定; 2、LME注冊陰級銅,符合BS EN 1978:1998標准(陰級銅等級牌號Cu-CATH-1)。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5%
交易手續費 不高於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含風險准備金)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C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
G. 玉米期貨的標准合約
交易品種 黃玉米 交易單位 10噸/手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 1 元/噸 漲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 合約月份 1,3,5,7,9,11 月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最後交割日 最後交易日後第二個交易日 交割等級 大連商品交易所玉米交割質量標准(FC/DCE D001-2009) (具體內容見附件) 交割地點 大連商品交易所玉米指定交割倉庫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5%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C 上市交易所 大連商品交易所
H. 白糖期貨的標准合約
白糖期貨標准合約 交易品種 白砂糖 交易單位 10噸/手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 噸 最小變動價位 1元 / 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不超過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4% 合約交割月份 1、3、5、7、9、11月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 — 11:30 (法定節假日除外) 下午 1:30 — 3: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最後交割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 交割品級 標准品:一級白糖(符合GB317-2006);替代品及升貼水見《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割細則》。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倉庫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6%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SR 上市交易所 鄭州商品交易所
I. 期貨合約里規定的時間都是多少
您好,一般期貨合約最長為一年,比如1609到期之後會上市1709合約,最長持有時間最多為一年,如果是非機構的話時間可能要更短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