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是不是指期貨和權證
❶ 期權屬於期貨嗎
期權(option;option contract)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的買方有權在某一確定的時間一確定的價格買進相關資產;看跌期權的買方有權在某一確定的時間以確定的價格出售相關資產。 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亦作:期權合約。期權合約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 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期權交易為投資行為的輔助手段。當投資者看好後市時會持有認購期權(call),而當他看淡後市時則會持有認沽期權(put)。期權交易充滿了風險,一旦市場朝著合約相反的方向發展,就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損失。實際操作過程中絕大多數合約在到期之前已被平倉(此處指的是美式期權,歐式期權則必須到合約到期日執行)。
❷ 權證與期權的區別
權證與期權的不同在於:
1.發行主體不同。期權沒有發行人,每個投資者在有足夠保證金的基礎下,都可以賣出期權(類似於發行),期權的買賣雙方都可以是普通的投資者。而權證的發行主體有嚴格的要求和實力,一般由上市公司或者券商,大股東等第三方作為發行人。
2.合約的當事人不同。期權合約的當事人是期權合約的買賣雙方,期權的買方(權利方)與期權的賣方(義務方)是一一對應的。而權證的合約當事方是發行人與持有人。
3.合約特點。期權是一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標准化合約,交易之前標的,合約單位,執行價,到期日等都是固定的。而權證是非標准化合約,合約要素由發行人確定。
4.理論上,期權供給數量可以是無限的,只要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成交,就可以創造出持倉量,而權證的供給是有限,在權證發行時基本上已經確定。受到發行人意願,資金實力,上市流通的證券數量等因素限制。
5.投資者交易期權,除了可以買入期權合約,同時也可以賣出期權合約(雙向操作)。在權證交易中,只由發行人才可以賣出權證收取權利金,投資者只可以買入權證(單向操作)。
6.履約擔保。期權的賣出(義務方)因為要承擔義務需要交納保證金,期權的買方不用繳納保證金,同權證市場中,投資者的地位是相同的。
7.行權價格的確定。期權市場上,行權價格的確定是由交易所根據一定規則確定。而權證的行權價格由發行人根據一定模型確定。
拓展資料:
權證(share warrant),是指基礎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❸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3)期權是不是指期貨和權證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❹ 權證和期貨、期權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權證是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期貨與現貨相對,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買賣期貨的合同或者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期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標的物的權利。期權市場在國內正火熱,建議先模擬交易一下,比權網就能提供實盤和模擬交易。
❺ 期權,期貨,權證區別是什麼
區別挺大的,期權是
標准化合約
,可以再
上交所
交易的,且T+0,目前只有四個標的:
180ETF
,
50ETF
,
中國平安
,
上汽集團
。
期權交易
雙方都必須繳納保證金,而期權只有賣方繳納保證金。
❻ 權證和期權是一回事嗎 有何區別
權證和期權不同,其概念、相同點、不同點有以下幾點:
權證:對於買方而言,在支付權利金購買後:有權利(而非義務)根據合約內容在某一特定期間(或特定時點),按約定價格向權證的發行人買入或賣出指定數量的標的股票。
期權:對於買方,在支付權利金購買後:有權利根據合約內容,在規定時間(到期日),按協議價格(行權價格)向期權合約的賣方買入或賣出指定數量的標的股票。
相同點:都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權利金,就可以有權在規定時間按約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股票。
不同點1:其實,期權和權證是有很多區別的,首先一點就是買賣雙方是不一樣的。期權交易是不同投資者之間的交易,比如程大叔買入了X公司的認購期權,那賣出這份期權的是普通投資者。對於權證來說的話,如果程大叔買入了X公司的權證,那賣出這個權證的是X公司自己或者是它委託的證券公司。
不同點2:第二個不同點:期權交易比權證有更靈活的交易方式。我們可以買入認購期權也可以賣出認購期權,可以買入認沽期權也可以賣出認沽期權,多頭空頭隨你選。但權證就不行,普通投資者只能買入權證,不能賣出權證。
不同點3:第三個不同點:期權合約是標准化合約。對於投資者買入的X公司股票的期權合約來說,合約中的行權價格、標的物、到期時間等都是市場統一規定好的。而權證則不一樣,它是一個非標准化的合約,合約中的行權價格、標的物、到期時間等都是發行者決定的。
最新動態:上交所今年一季度或退出個股期權交易,現在模擬交易2013年12月份已在各大券商開展。更多問題,請補充提問。
❼ 期權是指期貨還是權證
期權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
還是以前面給你舉過的例子來說明一下:假設農民A種植在地里一批大豆,當前價格還是10,農民A認為一段時間後收獲季節供給量上漲,價格可能會降到9,於是老農為了能夠以10的價格賣出,找到收購商談判,並且雙方同意簽訂一份期權合約,合約規定不管將來價格如何變化,收購商必須以10的價格收購老農的大豆,當然老農必須為該期權合約繳納一筆權利金。到了收獲的季節,如老農所料,價格降到了9,老農則根據合約行使權利,邀請收購商必須以10的價格收購老農的大豆。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如果價格沒有下跌,反而漲到了11,如果這時候老農行權要求收購商以10的價格收購,那老農肯定就會虧損了,所以老農這時候可以放棄行權,那麼先前繳納的權利金就算是老農的損失了。
這個例子中,可以把老農簽訂的期權合約稱為「看跌期權」,看跌期權意味著到期時市場的價格越低,老農獲利就越高,但是市場的價格越高,老農虧損的還是只有先前繳納的權利金而已。另外「看漲期權」則正好相反。
❽ 期權和權證有什麼區別
權證就是當你有錢隨時都可以購買股票權利的證書,也可以賣給其他人(權力購買股票)。 期權就是公司授權給股民(擁有股權)在某個特定時間(3個月)某個價錢(¥10)購買公司股票。就是3給月後你可以用¥10來買公司股票,無論公司股票價錢升還是跌。如果是跌你當然不買,如果是升當然買回來再賣出去從中得到利益。還有些期權有硬性規定要買,那就看公司的前景好不好咯
❾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保證金與權利金的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而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權利和義務的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3、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而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繳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4、到期日和行權日的不同:做期貨的人一般在實際做期貨的時候第一個要接觸到的期貨概念是「主力合約」,實際上就是最多人做的這個到期時間的合約,而期貨的到期後會面臨強制平倉和交割,所以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會平倉或移倉至下一個主力合約;而期權的本質就是選擇權,而選擇權是有時間要求的,其最後一天稱之為行權日,目前國內的場外期權實行美式期權,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買方都可以選擇行權,可以理解為:在行情上漲或對買方有利時,期權買方可以隨時選擇行權,而行情下跌或對期權買方不利時,買方可以放棄行權。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0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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