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交割率期貨期權
❶ 到期日、交割日、最後交易日有什麼區別嗎
1、到期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的合約到期日。
2、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3、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1)最終交割率期貨期權擴展閱讀:
最後交易日 [Last trading day],交收月份的最後一天。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
B股最後交易日,相當於A股的股權登記日,B股最後交易日就是含權息或含權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後一天,只要在最後交易日收盤止一直擁有B股者,即可擁有該B股的送股、轉增股、派發現金紅利等權利,並能通過B股「最後交易日」來確定B股「股權登記日」的具體日期。
由於B股實行T+3交收制度,則B股的「股權登記日」是「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直至「股權登記日」這天為止,B股投資者的股權登記才告完成,這就意味著B股股份至股權登記日為止,才真正劃入B股投資者的名下。
最後交易日是一個投資者特別需要關注的日期,權證的交易日並不等同於權證的到期日。在現行的權證管理辦法中,權證到期日前第六個交易日即為權證的最後交易日,過了最後交易日,權證停止交易,權證持有者可以行權但不能交易。
以即將到期的招行認沽證為例,招行CMP1的到期日是2007年9月1日,倒推5個交易日即8月24日是招行CMP1的最後交易日,過了8月24日該權證停止交易。
在此提醒投資者,招行CMP1到期成為廢紙的命運已成定論,投資者應該在最後交易日前伺機賣出,以免過了最後交易日遭受損失,而萬一沒有賣出,更不可誤行權,以防一錯再錯,損失更大。同樣即將到期的認購權證國電JTB1的最後交易日是8月28日。
參考資料:網路-最後交易日
❷ 舉一個具體的例子解釋一下期貨期權的交割方法,如SP500股指期貨期權,最好要有數據。
期權沒有交割 期權到期可以行權 你買入期權其實就是買入了一種到期可以行使的權利 期貨有交割 交割方法就是按照你買入或者賣出的價格跟交割倉庫進行實物交割 你說的股指期貨更沒有交割了 他是指數期貨 不是實物 到期只能盈虧差價而已 建議先把這些基本的看一下 其實不難 呵呵
❸ 期貨期權問題,求計算過程
Put option: 5.302 Delta: -0.373 沒啥好詳細計算的啊,,就帶進BS Put Option的公式慢慢算啊 P(S,t)=N(-d2)Ke^-r(T-t)-N(-d1)*S K=150 S=153 r=0.0512 N(.) 查正態分布表 Delta=dV/dS
❹ 期貨最終交割價是市價但是實際交割價格其實還是合同里約定的價格,這是為什麼保證金在起作用
期貨交割按照期貨交割結算價(每個交易所及各品種有些許差異),建倉價格+持倉盈虧用於交割貨款(5.6W買入cu1210建倉,到現在近6W,如果交割結算價是6W,那麼到時你就以5.6W+0.4W(盈利)買到現值6W的貨物),保證金是你履約的保證(不管是買還是賣都要),為防止違約(例如買方不能全額付款,或者賣方沒有貨物,那麼相應的保證金就能按照規定起履約的保證、從而保證守約方的權益)。
如果結算後你保證金賬戶余額(7W)高於交割貨款金額(6W凍結用於支付貨款,貨款扣取時間節點上有先後,其中30%的保證金1.8W+70%4.2W待交割貨款),那麼那1W就是你的自有資金,可以自行處理(可取、交易)……
❺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最後交割日有什麼區別
最後交易日結束後合約停止交易,也就是摘牌了,最後交割日就是最後交貨日.
❻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期權的最後交易日一樣嗎期貨的最後交割日和期權的最後交割日一樣嗎請解析
這個具體是根據交易商品類型的合約定的。期貨是商品,期權是買賣期貨的權力,也就是說到期了可以選擇買,也可以選擇不買。所以他們是不一樣的,各有各的合約。你看合約上是會有月份標識的。
選我吧,做個任務,謝謝
❼ 期貨交易最後進行實物交割的比例很小,一般只有1~3%,絕大多數期貨交易者都以對沖平倉的方
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買賣合約。
所謂買賣期貨,就是交納保證金(保證履行買賣合約),簽訂買賣合約。既然是買賣合約,有買必有賣。而平倉就是解除買賣合約,如果大家都想解除合約(平倉),是可以全部平倉的,不存在不能平倉的現象。就像現在的股指期貨合約,最後都是平倉了,沒有實物交割。
❽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8)最終交割率期貨期權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❾ 期貨期權包括什麼
1、外匯期貨期權
是指以貨幣期貨合約為期權合約的基礎資產,也就是期權買方有在期權的到期日期或是以前執行或放棄執行以執行價格購如或售出標的貨幣期貨的權利。
股票指數期貨期權必須用現金交割,清算的現金額度等於指數的現值與敲定價格之差和該期權的乘數之積。
❿ 我知道交割,但不知道交割率是什麼意思
交割率就是已經交割的人占總數的百分比 好比10個人裡面3個人交割 就是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