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有規定執行價格嗎
1. 期貨合約的settlement price是指標的物的價格嗎還是合約規定的價格
期貨合約自身不會規定什麼東西必須多少多少錢,所以settlement price是指標的物的價格
settlement price
1. 結算價格,清理價格
2. 結算價格,平倉價格
3. 結算價格
4. 平倉價格
比如原油期貨的結算價,明顯指代的是期貨所代表的原油價格,價格,結算價格,交割價格,平倉價格,這些來自於標的物價格的波動,與標的物價格趨於一致,並不是合約規定的價格,期貨合約絕對不會規定什麼價格。結算價格一般是用來作為當天資金結算劃轉盈虧的依據,合約要是規定價格就不叫期貨了。
2. 期貨合同上有交易價格嗎
(1)在我國期貨市場;只有企業法人才可以進行實物交割。
(2)如果個人投資者不在合約摘牌前;也就是最後交易日平倉。期貨交易所會予以強平。風險有投資者個人承擔。
(3)持倉到最後交易日;未平倉的企業法人;即准備進行實物交割。在實物交割時;買房須全額付款;賣方須全額支付標的物。
3. 期貨價格與期貨合約價格有什麼區別
期貨價格就是期貨合約價格,是一碼事,所謂期貨就是期貨標准化合約,和期貨相對應的就是現貨,也就是你說的標的物,假如:大豆1005合約價格9月25日結算價是3700噸,這句話的意思是:到10月5日交割的大豆合約在9月25的收盤以後結算期貨市場價格是3700元每噸,但是明天繼續交易可能漲,也可能跌,這個合約里的標的物就是一級大豆,是大連期貨交易所規定的質量標准。
如果你只是投機交易,買得就是期貨合約,如果是套保做實物交割,你買得就是大豆,期貨合約和標的物一回事,你買進了合約就等於買進了標的物,你想要標的物的話,你就交割,不想要你就在交割以前平倉。目前,投機交易者是不可以做實物交割的,市場上投機交易的也遠遠大於實物交割的,期貨市場的設立是為了規避遠期風險和發現價格的功能,標的物其實在期貨交易所買賣的量是非常小的。
標的物的交割一定要到交割日,你可以再交割日買進或者賣出標的物,在這以前都是買賣的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在交割日以前買進期貨標准化合約是要付保證金的,一般在百分之十左右浮動。
你要明白的就是買賣期貨其實就是期貨標准化合約,期貨和現貨是相對應的。標准化合約就是一種貨物買賣合同,由交易所規定交易規則和貨物標准,以及交割時間,但是只需要繳納少量的保證金就可以買賣了。所以期貨交易有杠桿作用,可以放大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4. 期貨合約的價格是否受政府限制
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肯定不會受到政府的限制,但是政府對價格的影響倒是有的,像玉米的拋儲這些都是政府的決策,對價格走勢都是影響。 在早些年,有些品種的價格還是會受到現貨商的高度控制,但現在這樣的情況少了,市場更規范了。 不知道回答是否滿意,有機會我們可以交流交流。
滿意請採納
5. 請教高手:期貨期權中,什麼是執行價格和標的期貨合約價格,最好能舉個例子 謝謝啦
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指的是擁有期權者有權按照期權合約上標注的執行價格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而期貨合約的價格就是在行情中看到的價格。 打個比方,如果期權合約上規定,十月份的橡膠1103執行價格為30000萬元。買入這個期權的投資者就有權在十月份按照執行價格30000買入橡膠期貨,而橡膠期貨現在的合約價格是31120。
6. 期權費和執行價格有什麼區別
期權費和執行價格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實質不同:
1、期權費的實質:指期權合約買方為取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某種金融資產或商品的買賣選擇權而付給期權合約賣方的費用。
2、執行價格的實質:指期權交易雙方商定在規定未來某時期內執行買權和賣權合同的價格。
二、兩者的規定不同:
1、期權費的規定:一般,簽訂的期權合約的平均期權費為合約交易的金融資產或商品價格的10% 左右。
2、執行價格的規定:執行價格確定後,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期限內,無論價格怎樣波動,只要期權的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的賣方就必須以此價格履行義務。
三、兩者的性質不同:
1、期權費的性質:期權費通常在交易後兩個營業日交付,它代表了買方最大的損失額,從而也代表了賣方最大的利潤額。
2、執行價格的性質:對於外匯期權來說,執行價格就是外匯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匯率。
7. 期貨合約價格和執行價格的關系
你說的執行,就是交割的資金嗎
價格就是交割的價格,只是投機的你做的是保證金的操作的
如果你要交割的執行,那你要補足餘款,把你要的貨物到指定的倉庫去取去就行了
8. 商品期貨合約里到底有沒有規定到期的交易價格
沒有
這價格沒法規定
到期後會參照最新的現貨價格
而現貨價格肯定也是波動的
不會還規定一個固定的價格
9. 什麼是期權的執行價格
執行價格是指期貨期權的買方有權按此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的價格,也是賣方在履行合約時賣出或買入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的價格,但是值得廣大的投資者注意是的,這兩種價格都是執行價格的表現。而同樣,這兩種價格也可以被稱為履約價格、敲定價格(StrikePrice)、約定價格。
10. 請問 期貨看漲期權的執行價格是期貨合約本身的交易價格還是期貨標的物交割的價格
執行價格又稱為敲定價格或者行使價格,就是履行期權合約時商定買入或者買出標的商品的價格。
期貨交易的話合約就代表了標的貨物本身。只是合約交易用保證金,並不需要付清標的貨物全部價值。
打個比方,A貨物一手1000單位,一單位10元,買一手A貨物的期貨合約就是10000元,保證金如果要求10%的比率,付1000元就拿到了1000單位的期貨合約。
期權的最大一個作用主要是用來對沖投資風險的。
舉個例子,現在有10000元現金進行投資,以10元價格買入商品A1000手。
如果在投資期末,商品價格漲到12元,那麼這筆投資我們盈利了12000-10000=2000元
如果價格跌到8元,那麼這筆投資我們虧損了10000-8000=2000元
如果我們並沒有要求盈利,只是要求要保值,那麼我們就可以採用購買期權來對沖下跌的風險。
在投資初期購入市值10000的商品以後,我們可以購買價格為1元的看跌期權合約1000份,代表我們可以在期末以10元的價格賣出商品,這里的以10元賣出就是執行價格。
那麼如果商品價格跌到8元,我們手中有1000份看跌期權,原本虧損2000元,現在只虧損購買期權的1000元,止了一部分損。
如果商品價格跌到9元,原本要虧損1000元,現在也是虧損1000元。
如果商品價格不變化,可以看到對沖以後反而損失了1000元。
如果商品價格上漲到11元,我們放棄執行期權合約,以11元賣出商品,原本我們能盈利1000元,那麼我們是盈虧浮平的。
如果商品價格上漲到12元,我們放棄執行期權合約,以12元賣出商品,原本我們能盈利2000元,我們現在是盈利1000元。
做個簡單的分析,如果價格跌到8元和漲到10元是對等的概率,都是50%,那麼我們可以看到,對不對沖,最後的期望收益都是10000元,但是對沖以後,縮小了收益曲線的離散程度。換句話說,收益更穩定,不會大喜大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