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期貨與期權論述題
1. 論述:試分析期貨交易與期權交易的聯系與區別分別有哪些
期權只是一張憑證而已,就是說我買了這張憑證之後,我就可以在憑證上的到期日行使憑證上賦予我的權利,但是也可以不行使。同樣我可以買賣期權,期權有看漲和看跌兩種。
期貨合約就不一樣了,合約一旦生效,那麼到了到期日那天,合約的持有者必需安期貨合約上的內容來履行義務。
2. 介紹期貨與期權
與期貨交易都以遠期交割的合同為標的物,防止市場變動,可提供價格保護。兩者主要區別在於:
期貨交易的標的是商品期貨合同;期權交易的標的是一種權利。
期貨交易是雙向合同,除非在交割期以前平倉,否則雙方均有履約的義務;期權交易是一種單向合同,只賦予買方決定是否執行合同的權利,賣方只能聽從於買方的決定。
期貨價格每時都在變動,每天都有盈虧發生,由於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因價格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期權交易的履約價格事先已確定,合約價格則是買方所付的期權費,在指定的期限內不再改變,不到期交易雙方不發生現金流轉。
期貨交易雙方均有履約義務,故均需交納保證金;期權交易買方只交期權費;賣方有履約責任,需交保證金。
期貨交易不需付出現金,僅付少量的保證金,到期交割才付款,而絕大多數交易者在到期前都平倉了結,因此它不屬現金交易;而期權交易需付比期貨交易保證金多的現金作期權費,因而貼近現金合同。
3. 簡要論述 期權 期貨 在套期保值時的差異
期權是一種權力,期貨是一種合約,期權和期貨在實際套期保值中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這主要看交易所在設計合約時候的細節。一般體現在:1期權在套期保值的時候買入買權需要支付權益金,賣出方收入權益金,但需要質押保證金(或商品)。同理買入賣權需要支付權益金,賣出賣權的需要保證金質押。期貨只需要保證金沒有權益金。2美式期權買方可以隨時行權交割,期貨保值只有在到期日才能交割。3期貨和期權都能鎖定價格,買賣雙方期貨是平等的,期權的權力是不平等的,期權的買方支付權益金換來有可以交割和不可以交割的權力,賣方收入權益金但喪失相關權力。打字水平不高,暫時說這么多,希望能夠對你有幫助。
4. 試比較期權與期貨不同點及各自的經濟意義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5. 大家幫幫忙啊,關於期貨和期權的問題
難道是讓翻譯?
感覺3樓翻的就不錯,也翻一遍吧
對照如下:
假設原油不計倉儲成本,且借貸利率為每年5%。你在07年1月8號如何通過交易原油0706和0712合約賺錢?當日0706合約開盤價:60.20,最高價:61.33,最低價:59.08,結算價60.01,變動0.10,總持倉78744;0712合約開盤價:62.78,最高價:64.08,最低價:62.10,結算價62.94,變動:0.28,總持倉:143083
6. 思考題 為什麼要發展期貨與期權市場
期貨市場掌握著現貨的定價權,中國想要在某種商品上在國際中占據話語權,必須發展期貨期權市場
7. 關於期貨與期權的題目
久期意思是債券持續期,例如5年期,10年期等等
3個月是期貨的提前月數,表示3個月後進行交割
這個題沒見過,肯定是高端金融考試題等待高人來解答
8.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8)關於期貨與期權論述題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