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主力合約交割曰
⑴ 股指期貨主力合約交割什麼意思
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
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股指期貨交易及交割地點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一樣,每個合約都有交割日,到了這一天,所有該合約平倉結算。
中國的股指期貨交割日是合約交割月的第3個周五,如2009年11月合約(IF0911)交割日是11月的第3個周五即11月20號。 滬深300期指每個月都有一個合約交割,而不是3、6、9、12 但許多外盤期指只設立季末合約,故只有3、6、9、12四個月份有交割合約。
滬深300期指同時掛牌4個合約,分別是當月、下月、下季、下下季。如2009年11月11日,我們可以看到0911、0912、1003、1006四個合約,0911合約20日交割後,1001合約掛牌,保持四個合約同時交易。由於四個合約總有一個是當月合約,所以每個月都有合約進入交割。
⑵ 期貨合約到交割日忘記了平倉,會有什麼問題嗎
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月如果你還未平倉,期貨公司會通知你的,如果你自己不平,期貨公司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會給你強平的。
在交易過程中,期貨交易所按規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其發生的平倉虧損,由會員或客戶承擔。實現的平倉盈利,如屬於期貨交易所因會員或客戶違規而強制平倉的。
由期貨交易所計入營業外收入處理,不再劃給違規的會員或客戶;如因國家政策變化及連續漲停板、跌停板而強制平倉的,則應劃給會員或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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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貨交易中發生強行平倉的原因較多,譬如客戶未及時追加交易保證金、違反交易頭寸限制等違規行為、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發生變化等。
而在規范的期貨市場上,最為常見的當屬因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而發生的強行平倉。具體而言,是指在客戶持倉合約所需的交易保證金不足。
而其又未能按照期貨公司的通知及時追加相應保證金或者主動減倉,且市場行情仍朝持倉不利的方向發展時,期貨公司為避免損失擴大而強行平掉客戶部分或者全部倉位,將所得資金填補保證金缺口的行為。
⑶ 怎麼確定合約交割月如何判斷哪個是主力合約
你沒經紀人么?這些你該問他的。
做期貨,最好不要持隔夜倉,除非你對他趨勢很了解
做期貨要選個好經濟人
做期貨要有良好的心裡素質
做好止損
在期貨,不要滿倉操作,做好止損倉位,經紀人每天會給你一份交易計劃,只要你按照經紀人的交易假話做就可以了
不懂的可以和我交流,或者找我做經紀人
⑷ 商品期貨主力合約可以開倉嗎,是不是一直都不會有交割日期的
可以開倉,但不能選擇XX主力合約,要選擇主力合約對應的月份才能開倉。
期貨是標准合約是具有交割日期的,所以無論是什麼期貨品種都是有標準的交割日期要求。
⑸ 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的區別
白糖合約1105 最後交易日就是該合約要交割了 停止交易,主力合約已經轉移,這時候等待交割,明白了嗎。而股指,最後交易日是交割日期
。商品期貨的交割日有好多,遇到節假日還會順延,最後交割日過了,就交割不了了。
⑹ 期貨主力交割,散戶什麼時候自己要平倉出來
上海期貨交易所自然人持倉要在最後交易日提前3個工作日清倉(進入交割月後有手數限制如銅、鋁、鋅、鉛期貨為5手的整倍數);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要在交割月前清倉。如果在截止時間沒有及時平倉並經期貨公司提醒後沒有及時改正,則依然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盈利歸交易所所有,虧損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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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705合約為例清倉:
上海期貨交易所:
5月5日(5月第5個交易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但進入5月份要注意滿足不同種類期貨的手數要求。
大連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鄭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由於自然人投資者沒有交割資格也不具備交割席位,進入交割月沒有平倉又不能實現交割,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且金額不低。為了避免出現違約風險,自然人客戶還是提前平倉換月。
⑺ 主力合約一般是交割日前多長一段時間,能持續多久
每個品種都有不同,博弈大師行情軟體F10就可以看到各個品種的情況,比如白糖: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最後交割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
⑻ 7月17日是股指期貨三大主力合約的交割日是什麼意思
股指期貨三大主力合約是:IF滬深300股指期貨、IH上證50股指期貨、IC中證500股指期貨。
例如,IF1507是指從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選出來的300支股票的綜合指數值,15年7月到期的合約。
交割日簡單說就是交割的日期。例如,If1507在7月17日進行交割。交割就會把所有的留倉全部強平,把他們移到If1508,交割完成後1507就不能再交易了,意味著從此之後沒有1507合約了。
股指期貨簡介:
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交割日:
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在商品期貨交易中,個人投資者無權將持倉保持到最後交割日,若不自行平倉,其持倉將被交易所強行平掉,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只有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批準的現貨企業,才可將持倉一直保持到最後交割日,並進入交割程序,因為他們有套期保值的需要與資格。
交割:
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交割地點為各期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倉庫。交割方式有交易時間內約定價格互平某些期貨合約,並在場外完成交割;或者在進入交割時間後進行交割。
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⑼ 什麼是股指期貨三大主力合約的交割日
每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