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膠期貨和期權
Ⅰ 期貨期權包括
期貨期權是對期貨合約買賣權的交易,包括商品期貨期權和金融期貨期權。
Ⅱ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2)橡膠期貨和期權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Ⅲ 期貨都包括什麼
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商品期貨又分工業品(可細分為金屬商品(貴金屬與非貴金屬商品)、能源商品)、農產品、其他商品等。金融期貨主要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工具)如股指、利率、匯率等,各類期貨交易包括期權交易等。
商品期貨
農產品期貨:如大豆、豆油、豆粕、秈稻、小麥、玉米、棉花、白糖、咖啡、豬腩、菜籽油、棕櫚油。
金屬期貨:如銅、鋁、錫、鉛、鋅、鎳、黃金、白銀、螺紋鋼、線材。
能源期貨:如原油(塑料、PTA、PVC)、汽油(甲醇)、燃料油。新興品種包括氣溫、二氧化碳排放配額、天然橡膠。
金融期貨
股指期貨:如英國FTSE指數、德國DAX指數、東京日經平均指數、香港恆生指數、滬深300指數
交易所
交易品種
交易單位
漲跌幅度%
交易所保證金
合約交割月份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IF股指
每點300元
10%
當月次月15%
其他合約18%
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
利率期貨
利率期貨(Interest rate futures):利率期貨是指以債券類證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它可以避免利率波動所引起的證券價格變動的風險。利率期貨一般可分為短期利率期貨和長期利率期貨,前者大多以銀行同業拆借中場3月期利率為標的物、後者大多以5年期以上長期債券為標的物。
外匯期貨
外匯期貨(foreign exchange futures)又稱為貨幣期貨,是一種在最終交易日按照當時的匯率將一種貨幣兌換成另外一種貨幣的期貨合約。是指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迴避匯率風險。它是金融期貨中最早出現的品種。
貴金屬期貨
主要以黃金、白銀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Ⅳ 橡膠期貨的期權費是多少手續費是多少波動一點是多少
一般人還是不要玩期貨啊,傾家盪產的。
Ⅳ 期權合約的漲跌是怎麼計算的,比如橡膠期貨漲一個點,期權漲多少
各是個,不具備固定的比例。有時候期貨只漲1點點,期權可能翻倍。
Ⅵ 請教高手:期貨期權中,什麼是執行價格和標的期貨合約價格,最好能舉個例子 謝謝啦
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指的是擁有期權者有權按照期權合約上標注的執行價格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而期貨合約的價格就是在行情中看到的價格。 打個比方,如果期權合約上規定,十月份的橡膠1103執行價格為30000萬元。買入這個期權的投資者就有權在十月份按照執行價格30000買入橡膠期貨,而橡膠期貨現在的合約價格是31120。
Ⅶ 權證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的區別
權證屬於期權,是期權的一種,期權和期貨的區別:首先是它們的標的物不同,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其次它們的履約保證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證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期貨與現貨相同點1、都是國家嚴格管理,指定授權的特種交易形式,都採用標准化的形式進行交易,必須在國家指定的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2、交易方式相同:都是實行T+0的交易制度(當日開倉當日即可以平倉)及買空賣空制度,當判斷後在行情下跌和持倉合約的情況下,只要提供履約金即可以進行賣出交易,事後買入補倉。
3、交易所指代的商品基本相同,都是大宗生產原材料:大豆、紅小豆、高梁、豆粕、大米、綠豆、膠合板、天然橡膠、銅、鋁、煤炭等等。
4、都實行交易漲跌停板制度。
二、不同點
1、交易的標的不同:中遠期現貨電子交易的交易標的物就是標准化的商品,屬於現貨交易的范疇,而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准化合約,不是現實的商品。
2、交收的形式不同:中遠期現貨電子交易採用隨機交收與即時交收相結合的形式;期貨實行的是必須按合約規定時間進行強制交收的形式。隨時交收--成交之後隨時可以提出交收,經過市場交割部匹配成功就交收;即時交收--成交了就進行現貨交收。
3、期貨交易的風險較中遠期現貨電子交易要大得多。
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Ⅷ 國內商品期權,如白糖 橡膠等,是美式還是歐式,權利金為零是在什麼情況下期間的價格波動會暴掉嗎
白糖期權全面推進
鄭商所的白糖期權准備可謂「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早在2005年時,鄭商所就開發了期權交易系統,在國內率先舉辦了網上期權的管理交易,並對市場進行期權交易培訓。在2012年的時候鄭商所成立了期權推進組,實質性的進行了推進工作。
「我們遵循先簡後繁的原則制訂期權規則,多次召開論證會,廣泛徵求業內的意見,不斷完善。目前包括期權交易的規則制度已趨於完備;技術系統上,也按照從核心到外圍,分模塊開發的工作思路,進行全面升級和改造了交易所端的期權功能,系統運行良好,基本滿足期權上市的需要;在市場培育上,我們今年創辦了鄭州期權講習所,到現在創辦有五期,為現貨企業和投資機構培育了上千名期貨人才,對內部員工也進行了培訓。」鄭州商品交易所副總經理郭曉利在會上介紹。 13年9月份鄭商所開展了全市場、全鏈條、全方位的白糖期權模擬交易,這也為該產品的正式推出奠定了堅實基礎。據介紹,目前有140多家的一萬四千多名會員參加模擬教育。截至11月29日,模擬交易共上市了9個月份、242個期權合約,活躍賬戶有9904個,占總參賽人數的70.5%,日均成交450.4萬。「通過模擬交易驗證了規則的適用性,促進了規則的完善,也證明交易所的技術系統以及交易所端是運行平穩的。從市場參與模擬交易的積極程度上看,期權推出來後的效果是值得期待的。但是也發現會員端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投資者教育還需要進一步深入。」郭曉利說。
期權制度有兩點創新
期權制度建設是市場最為關心的話題,對此,鄭商所有關負責人也進行了簡要介紹。他表示,期權的制度建設創新的地方主要有兩點,一是做市商制度,二是客戶的適當性制度。客戶的適當性制度的重點是關注客戶對期權的認知能力,要求有一定的模擬交易經驗,參加過考試,有一定的資金門檻。
對於做市商制度,上述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商品市場來說,做市商制度勢在必行,因為商品期權的流動性與期貨來比還是相對比較低的,這么多合約怎麼提供流動性是需要做市商的。但是,做市商制度推出與否,並不是期權上市的必要條件,市場可以先推出期權,等市場有了一定經驗後再推出做市商制度,但也不排除同時推出。從交易所層面來說,從規則設計系統都做好了准備,關鍵就是做市商的主體的系統建設、團隊,經驗和能力能不能夠滿足這個業務的需要,使市場穩定發展。「交易所對做市商有一定的門檻,更注重的是做市商的能力,市場上的風險管理子公司可以參與進來,最重要的考量因素還是主體的系統和能力。」他表示。
銀河期貨總經理姚廣認為是有必要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做市商的主要作用是為市場提供持續的流動性的合理的報價,他們在做市交易中,以自有資金承擔了巨大的市場風險,建議在規則設計上,可以考慮在市場波動率變化較大時調整買賣價差,這是做市商管理的一個基本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