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現異動要當心
⑴ 期貨合約
請不要這樣理解,12月份指12交割,但到11中下旬其必須平倉或轉1月以後合約,在11月之前投資都可持有這個合約只要保證金足夠都不會被強行平倉。要得到現貨可買入當月合約並交割即可!
⑵ 請教期貨合約的成交原則是什麼請詳細解釋,謝謝!
這個圖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二、期貨交易下單方式
客戶在按規定足額繳納開戶保證金後,即可開始交易,進行委託下單。所謂下單,是指客戶在每筆交易前向期貨經紀公司業務人員下達交易指令。
(1)客戶填寫交易指令,在委託指令上書面註明客戶名稱、交易賬戶號碼、交易商品名稱、合約到期月份、買進或賣出的數量、買賣價格、執行方式、下單日期、客戶簽名。
(2)在你給經紀公司下達指令之後,經紀公司報單員即會打電話將委託通知期貨交易所場內出市代表。
(3)經紀公司派駐交易所的場內出市代表立即將委託指令輸入交易所交易系統,參與交易所的集中競價交易。
(4)委託執行後,場內交易終端立即顯示成交結果,出市代表電話通知報單員,報單員再通知你。
客戶可以通過書面、電話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貨經紀公司下達交易指令。常見的下單方式由如下幾種:
1、書面下單
客戶親自填寫交易單,填好後簽字交由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通過電話報單至該公司在期貨交易所場內的出市代表輸入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
2、電話下單
客戶通過電話直接將指令下達到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單。期貨經紀公司須將客戶的指令予以錄音,以備查證。事後,客戶應在交易單上補簽字。
期貨經紀公司在接受客戶指令後,應及時通知出市代表。出市代表應及時將客戶的指令輸入交易席位上的計算機終端進行競價交易。
3、網上電子交易
客戶運用計算機使用期貨經紀公司提供的交易軟體將直接交易指令通過網路傳輸到經紀公司的交易系統,系統自動將客戶的交易指令轉送到交易所的交易主機撮合成交。這是目前最為便捷的交易方式之一。
三、限價指令和取消指令
限價指令是按特定價格買賣的交易指令。如你填寫一個指令,"賣出限價為2188元/噸的2006年5月大豆合約10手",那麼,當市場的交易價格高於2188元/噸的時候,你的指令就成交了,而且,買入的價格一定是等於或高於2188元/噸。限價指令對交易價格要求明確,但能否執行取決於指令有效期內價格的變動。如沒有觸及限價水平,該指令就沒有機會執行。
在限價指令下達後,沒有成交或只有部分成交,此時,你有權下達取消指令,使原來下達的限價指令失效或部分失效。如你下達限價指令"賣出限價為2188元/噸的2006年五月大豆合約10手"後,只成交了5手,這時,你可以下達取消指令。撤單後,你原來下達的限價指令就部分失效了,另外的5手就不會成交了。
四、「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競價原則
價格優先
價格優先原則表現為:價格較高的買進申報優先於價格較低的買進申報,價格較低的賣出申報優先於價格較高的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
時間優先原則表現為:同價值申報,依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即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五、競價方式
計算機撮合成交。計算機撮合成交是根據公開喊價的原理設計而成的一種自動化交易方式,具有準確、連續、速度快、容量大等優點。
期貨交易早期,由於沒有計算機,故在交易時都採用公開喊價方式。公開喊價方式通常有兩種形式:一是連續競價制(動盤),是指場內交易者在交易所交易池內面對面地公開喊價,表達各自買進或賣出合約的要求。這種競價方式是期貨交易的主流,歐美期貨市場都採用這種方式。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場內氣氛活躍,但缺陷是人員規模受場地限制。眾多的交易者擁擠在交易池內,人聲鼎沸,以致於交易者不得不用手勢來幫助傳遞交易信息。這種方式另一個缺陷是場內交易員比場外交易者有更多的信息和時間優勢。搶帽子交易往往成了場內交易員的專利。
公開喊價另一種形式是日本的一節一價制。一節一價制把每個交易日分為若干節,每節交易中一種合約只有一個價格。每節交易先由主持人叫價,場內交易員根據其叫價申報買賣數量,如果買量比賣量多,則主持人另報一個更高的價;反之,則報一個更低的價,直至在某一價格上買賣雙方的交易數量相等時為止。計算機技術普及後,世界各國交易所紛紛採用計算機來代替原先的公開喊價方式。
六、撮合成交價的確定
國內期貨交易所計算機交易系統的運行,一般是將買賣申報單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
七、開盤價的產生
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集合競價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開市前5分鍾內,前4分鍾為期貨合約買、賣價格指令申報時間,後1分鍾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產生的開盤價隨即在行情欄中顯示。
集合競價採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統分別對所有有效的買人申報按申報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有效的賣出申報按申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接下來,交易系統依此逐步將排在前面的買人申報和賣出申報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如最後一筆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後一筆成交的買人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該價格按各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整;如最後一筆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則以部分成交的申報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請注意,該價格就是開盤價,所有成交的報價都已該價格而非報價作為成交價)。
⑶ 為什麼說期貨合約是吸引套期保值者利用期貨合約,規避因現貨市場的商品價格波動風險而可能造成損失。
http://ke..com/view/15549.html?wtp=tt
不用寫了,這里套期保值寫的很詳細
去看下,就清楚了
還有實例
⑷ 期貨合約不同於逾期合約體現在那些方面
期貨合約是有交割日期的,到期是需要實物交割的,如果不想交割實物,那麼在合約到期前平倉即可。
⑸ 期貨里的合約問題
這個都是看市場行為的
一般隨著時間的推移,主力合約會由近月合約轉移到遠月的合約
沒有具體的原因,你平時看到進月合約持倉量減少,遠月合約增加時,就可以考慮移倉了。主力合約是持倉量和成交量最大的合約。
300*點數*10%=合約價格
看多先買入,空是先賣出
⑹ 期貨合約到底怎麼理解
1。期貨市場誰是誰的提款機。在一個期貨市場交易者成熟起來之前,他其實一直要扮演期貨市場的提款機的角色。在這個市場也就是千分之幾的人能夠最終把期貨市場當做自己的提款機,其他交易者都是期貨市場的供血機、提款機。
2。2%資金開倉是不存在逆勢交易的。期貨交易者奇怪:為什麼只要開倉就會是逆勢賠錢?也許永遠也不知道,如果使用2%資金開倉,懂得一點資金管理的粗糙皮毛,會發現一個嶄新的自我,一個煥然一新的交易新天地。
3。全倉交易即便是順勢也是逆勢。全倉交易等於是背水一戰。如果是滿倉交易,即便是順勢也等於逆勢,因為他們是經受不起最細微、最微弱的動盪,乃至在任何時間單元的行情起伏、波折,一點風吹草動對他們就面臨是滅頂之災。
4。要想不逆勢交易,解決好倉位問題。5。增加自身資金厚度和回撤空間。滿倉交易抵擋不了分時的波動,70%的倉位勉強應對隔夜的風險,半倉抵禦不了逆趨勢的波動,30%經受不起大幅度的回調。
⑺ 設計一個新的期貨合約需要考慮哪些重要的方面
現貨市場交易習慣、現貨市場規模、現貨市場產業結構(是否有嚴重壟斷行為、是否多為進口/出口等)、波動性、流動性、是否容易被操縱、交易成本、如何較有效地吸引目標群體(例如有套期保值需求的產業客戶)參與交易……
⑻ 期貨合約成本問題,請高手詳細解答,我已經搜了網上了,實在是找不到答案,實在是不明白,先謝謝了,重謝
持倉成本是指為擁有或保留某種商品、資產而支付的倉儲費,保險費和利息等費用總和,手續費是開倉和平倉時需要支付的,跟那個過夜費有區別的。
因為持有時間越長,需要的倉儲費,保險費,利息越多,到交割期後就沒有這些費用了。
例如你在13年5月需要買豆粕10噸,如果你現在買現貨,放到13年5月,是不是需要倉儲費,保險費?如果不買豆粕,佔用的資金是不是會產生利息?這些費用是期貨和現貨的差價,如果你13年5月買豆粕,就不會有這些費用了,持倉成本就為0了。
⑼ 期貨合約\風險(內有5個問題)
答1:行情軟體中一般不帶有合約的具體規則(可到3大交易所網站查找),手續費的收取又2部分組成,1部分是交易所收取的這些在期貨合約中都有具體的規定,不可以更改,另一部分由期貨公司收取,這個靈活性很大。不過最終的費用都有你所在的期貨公司規定(交易所的費用也由他們帶收)。
答2:由於期貨實行的是保證金交易制度,一般品種的保證金在8%左右,因此產生一杠桿效應,因此當市場出現突發行情時(連續的漲跌停板)在這中情況下有可能造成投資者的保證金全部虧掉,迴避的方法就是不要滿倉操作,當相關品種波動異常時盡量迴避,或少量參與。即使出現突發行情,一般交易所也會採取相應措施化解市場風險。
答3:從理論上講是存在一定的無風險操作機會,比如套利組合,但需要一定的現貨交割做配合,或等到以後期權推出後可利用多種期貨產品的投資組合,來獲取無風險收益。但市場自身就有個糾正行為,這樣的機會很少,一般投資者把握不住。往往在資本市場中,收益與風險都是成正比的,沒有捷徑和空子可專。
答4:暫停交易的情況是存在的,主要在一些市場出現的重大突發事件,交易所網路的問題,等情況下存在的。價格落差大,是因為該合約的參與人數少,期貨交易每個合約有很多個月份,大家都參與主力月份的交易,因此一些其他的月份由於成交量和持倉量非常小參與的價格競爭不充分,因此存在落差大。
答5:進行期貨交割的必須是法人客戶,只要你是以法人的名義進行期貨交易的都可以進行實物交割 ,但目前市場上進行實物交割的都是相關品種的現貨企業,比如大豆的生產加工貿易企業。
⑽ 期貨合約問題
1.如果作為個人,都只是投機,一般只賺取中間差價,不會去交割;而且作為個人不允許交割。所以呢一般都是做成交量最大的那個合約。
2.如果合約放的比較久了,比如你在3月份買進6月份合約(注意哦,大豆只有單月份合約)的時候,這個月份是成交量最大的合約,但過了2個月以後,成交量最大的也許就不是這個合約了,這個時候你要考慮移倉,即原來的倉平掉,再重新建倉,本質沒有什麼太大變化,就是手續費多交了一些。
3.隨著交割月的臨近呢,成交量越來越少,一般那些想接實盤的人才留著。同時價格也會和現貨的價格逐漸趨近。
4.要早些時候平倉,轉到另一個月份的其實本質一樣,不然到時候一方面沒有成交量,很難成交,而且即便是成交因為心理因素可能價格很容易被壓下來,不是那麼理想。另一方面到時候成交不了的話,個人和法人有不一樣的選擇,法人去拉貨,把大豆拉回家去,不然叫違約金吧。個人嘛,等著被交易所強行平倉吧(一般這種情況較少)。
5.自己能平倉的話最好自己平,不然到時候贏利算交易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