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賣買價如何搓合
⑴ 期貨買價 賣價各代表什麼意思
買價就是:買方申報買入但未成交的某一期貨合約的即時最高買入價。
賣價就是:賣方申報賣出但未成交的某一期貨合約的即時最低賣出價。
炒期貨要學習的入門知識太多,比如期貨法規、期貨基礎、期貨品種、交易規則等等。如果你是新手那麼你就必須從最簡單的開始學習,然後再對期貨交易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才能開始炒期貨。
簡單介紹:
期貨開戶,即投資者開設期貨賬戶和資金賬戶的行為。證監會對於期貨投資者的開戶資金下限並沒有明文規定,開戶資金隨期貨公司規模的不同和交易方式的不同,各公司對開戶資金的要求都有一定的浮動空間。
隨著銀期轉賬、期證轉賬業務的逐漸增多,客戶可以自由地在銀行賬戶、證券賬戶、期貨賬戶之間轉移資金。我們以銀河期貨為例對期貨開戶做一個說明。銀河期貨的開戶分為兩種方式,一種是手機端開戶另一種是PC端開戶。
需要的資料有:身份證:本人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二代身份證;銀行卡:銀行的借記卡(中行、農行、工行、交行、建行、招商、浦發、光大、興業)。
手寫簽名拍照。資料准備齊全後就可以根據銀河期貨開戶流程進行開戶,非常簡單便捷。官網就能直接開,開戶完成後完成一筆銀期轉賬(從銀行卡里轉錢到期貨賬戶)便可進行之後的期貨交易了。
期貨交易時間一般是:周一至周五;具體時段為: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到3:00;夜盤:21:00到次日凌晨2:30。早上10:15到10:30休盤15分鍾。
不同的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時間不同,具體時間節點要根據所在期貨交易所的時間表。漲跌停板的成交原則:當以漲跌停板價格成交時,成交實行平倉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交割月份漲跌停板:大商所所有品種在交割月份的漲跌停板幅度為6%(上交所、鄭商所無特別規定);漲跌停板幅度為合約規定漲跌停板幅度的倍數。
⑵ 股指期貨如何計算賣出或買入期貨的合約數 要詳細的過程和解答
期現貨價值比等於β,那麼現貨價值是2.25億元,期貨價值是 合約數量*5700*300(因為滬深300指數合約每點300元),那麼就可以得出下面計算:
(225000000*0.8)/(5700*300)=105.26~106張
因為收益率達到25%,怕收益下降,所以要做賣出套期保值的一個操作。
謝謝!希望對你有幫助。
⑶ 關於期貨中的合約價格問題
你好,我是期貨交易員,大豆保證金一般在8%左右。是期貨市場大盤的價格,和現貨價格沒有關系,你看期貨交易盤,我們開盤是9點至下午3點是交易時間
9點的價格是2000開盤,你在2000的時候買了一手,如果花了1600一手保證金8%
到九點半的時候,漲到2100 也就是說你一手,你在半個小時賺了1000千,但如果你在九點半的時候買一手就是21000(一手10噸) 的8% 1680元一手了
如果有期貨不明白的問題請問我,希望多交些期貨朋友,記得玩期貨,一定懂得捨得,不要貪的道理,一天能賺一個點的利潤,一年下來也不小,就是說每個月保證30個點利潤不難,難的是堅持一種正確的方式,看不準的時候,不要瞎動倉位
⑷ 期貨知道賣價,買價,前一筆成交價,怎麼算出下一筆成交價。
這個應該不會出現的吧,賣出價2100,人家2103買入,早八輩子就成交了,不可能還掛在那裡!
⑸ 股指期貨買價和賣價是怎麼定的
股指期貨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一種證券的價格,而這種證券就是這上指數所涵蓋的股票所構成的投資組合。對股指期貨進行理論上的定價,是投資者做出買入或賣出合約決策的重要依據。
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價一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在不同的條件下也會出現較大的差異。但是有一個基本原則是不變的,即由於市場套利活動的存在,期貨的真實價格應該與理論價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趨勢上是這產的。
為說明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原理,我們假設投資者既進行股票指數期貨交易,同時又進行股票現貨交易,並假定:
(1)、投資者首先構造出一個與股市指數完全一致的投資組合(即二者在組合比例、股指的「價值」與股票組合的市值方面都完全一致);
(2)、投資者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很方便地借款用於投資;
(3)、賣出一份股指期貨合約;
(4)、持有股票組合至股指期貨合約的到期日,再將所收到的所有股息用於投資;
(5)、在股指期貨合約交割日立即全部賣出股票組合;
(6)、對股指期貨合約進行現金結算;
(7)、用賣出股票和平倉的期貨合約收入來償還原先的借款。
假定在1999年10月27日某種股票市場指數為2669.8點,每個點「值」25美元,指數的面值為66745美元,股指期貨價格為2696點,股息的平均收益率為3.5%;2000年3月到期的股票指數期貨價格為2696點,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2000年的3月19日,投資的持有期為143天,市場上借貸資金的利率為6%。再假設該指數在5個月期間內上升了,並且在3月19日收盤時收在2900點,即該指數上升了8.62%。這時,按照我們的假設,股票組合的價值也會上升同樣的幅度,達到72500美元。
按照期貨交易的一般原理,這位投資者在指數期貨上的投資將會出現損失,因為市場指數從2696點的期貨價格上升至2900點的市場價格,上升了204點,則損失額是5100美元。
然而投資者還在現貨股票市場上進行了投資,由於股票價格的上升得到的凈收益為(72500-66745)=5755美元,在這期間獲得的股息收入大約為915.2美元,兩項收入合計6670.2美元。
再看一下其借款成本。在利率為6%的條件下,借得66745美元,期限143天,所付的利息大約是1569美元,再加上投資期貨的損失5100美元,兩項合計6669美元。
⑹ 期貨買入價格和賣出價格為什麼不一樣
不同交割期(7月和9月都是交割期)的合約是兩個不同的品種(即使標的物是相同的)!價格自然會不一樣。
每一個合約的價格在「4月」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價格。或者說每一個合約;在交易時間(同時交易)都有自己的價格。
(6)期貨合約賣買價如何搓合擴展閱讀:
主要特點:
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⑺ 請教期貨合約的成交原則是什麼請詳細解釋,謝謝!
這個圖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二、期貨交易下單方式
客戶在按規定足額繳納開戶保證金後,即可開始交易,進行委託下單。所謂下單,是指客戶在每筆交易前向期貨經紀公司業務人員下達交易指令。
(1)客戶填寫交易指令,在委託指令上書面註明客戶名稱、交易賬戶號碼、交易商品名稱、合約到期月份、買進或賣出的數量、買賣價格、執行方式、下單日期、客戶簽名。
(2)在你給經紀公司下達指令之後,經紀公司報單員即會打電話將委託通知期貨交易所場內出市代表。
(3)經紀公司派駐交易所的場內出市代表立即將委託指令輸入交易所交易系統,參與交易所的集中競價交易。
(4)委託執行後,場內交易終端立即顯示成交結果,出市代表電話通知報單員,報單員再通知你。
客戶可以通過書面、電話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貨經紀公司下達交易指令。常見的下單方式由如下幾種:
1、書面下單
客戶親自填寫交易單,填好後簽字交由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通過電話報單至該公司在期貨交易所場內的出市代表輸入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
2、電話下單
客戶通過電話直接將指令下達到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單。期貨經紀公司須將客戶的指令予以錄音,以備查證。事後,客戶應在交易單上補簽字。
期貨經紀公司在接受客戶指令後,應及時通知出市代表。出市代表應及時將客戶的指令輸入交易席位上的計算機終端進行競價交易。
3、網上電子交易
客戶運用計算機使用期貨經紀公司提供的交易軟體將直接交易指令通過網路傳輸到經紀公司的交易系統,系統自動將客戶的交易指令轉送到交易所的交易主機撮合成交。這是目前最為便捷的交易方式之一。
三、限價指令和取消指令
限價指令是按特定價格買賣的交易指令。如你填寫一個指令,"賣出限價為2188元/噸的2006年5月大豆合約10手",那麼,當市場的交易價格高於2188元/噸的時候,你的指令就成交了,而且,買入的價格一定是等於或高於2188元/噸。限價指令對交易價格要求明確,但能否執行取決於指令有效期內價格的變動。如沒有觸及限價水平,該指令就沒有機會執行。
在限價指令下達後,沒有成交或只有部分成交,此時,你有權下達取消指令,使原來下達的限價指令失效或部分失效。如你下達限價指令"賣出限價為2188元/噸的2006年五月大豆合約10手"後,只成交了5手,這時,你可以下達取消指令。撤單後,你原來下達的限價指令就部分失效了,另外的5手就不會成交了。
四、「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競價原則
價格優先
價格優先原則表現為:價格較高的買進申報優先於價格較低的買進申報,價格較低的賣出申報優先於價格較高的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
時間優先原則表現為:同價值申報,依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即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五、競價方式
計算機撮合成交。計算機撮合成交是根據公開喊價的原理設計而成的一種自動化交易方式,具有準確、連續、速度快、容量大等優點。
期貨交易早期,由於沒有計算機,故在交易時都採用公開喊價方式。公開喊價方式通常有兩種形式:一是連續競價制(動盤),是指場內交易者在交易所交易池內面對面地公開喊價,表達各自買進或賣出合約的要求。這種競價方式是期貨交易的主流,歐美期貨市場都採用這種方式。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場內氣氛活躍,但缺陷是人員規模受場地限制。眾多的交易者擁擠在交易池內,人聲鼎沸,以致於交易者不得不用手勢來幫助傳遞交易信息。這種方式另一個缺陷是場內交易員比場外交易者有更多的信息和時間優勢。搶帽子交易往往成了場內交易員的專利。
公開喊價另一種形式是日本的一節一價制。一節一價制把每個交易日分為若干節,每節交易中一種合約只有一個價格。每節交易先由主持人叫價,場內交易員根據其叫價申報買賣數量,如果買量比賣量多,則主持人另報一個更高的價;反之,則報一個更低的價,直至在某一價格上買賣雙方的交易數量相等時為止。計算機技術普及後,世界各國交易所紛紛採用計算機來代替原先的公開喊價方式。
六、撮合成交價的確定
國內期貨交易所計算機交易系統的運行,一般是將買賣申報單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
七、開盤價的產生
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集合競價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開市前5分鍾內,前4分鍾為期貨合約買、賣價格指令申報時間,後1分鍾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產生的開盤價隨即在行情欄中顯示。
集合競價採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統分別對所有有效的買人申報按申報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有效的賣出申報按申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接下來,交易系統依此逐步將排在前面的買人申報和賣出申報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如最後一筆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後一筆成交的買人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該價格按各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整;如最後一筆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則以部分成交的申報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請注意,該價格就是開盤價,所有成交的報價都已該價格而非報價作為成交價)。
⑻ 如何理解期貨合約的買賣
股指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貨合約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約標的。即股指期貨合約的基礎資產,比如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標的即為滬深300股票價格指數。
(2)合約價值。合約價值等於股指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指數點與合約乘數的乘積。
(3)報價單位及最小變動價位。股指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為指數點,最小變動價位為該指數點的最小變化刻度。
(4)合約月份。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時間。指股指期貨合約在交易所交易的時間。投資者應注意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可能有特別規定。
(6) 價格限制。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或者某一時段中交易價格的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
(7)合約交易保證金。合約交易保證金占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9)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 股指期貨合約在交割日進行現金交割結算,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的具體安排根據交易所的規定執行。
⑼ 在期貨交易過程中電腦是怎麼撮合交易的一下子成交幾百手
期貨交易買賣採取撮合交易,以委託時間先後成交,當你在某個價格委託時,別人也同樣像交易終端發出了委託信息,撮合成交則以買賣報價數量成交。
例如滬銀買價3200,有400手委託該價格買入,賣價3201,有500手委託該價格賣出,如果都互相不抬價或降價,則一直不會成交,只有想買入的一方或賣出的一方妥協才會成交,買入一方等不及想立刻成交,就同意在3201買入,於是吃掉了賣價的400手,如果買入的手數大於委託的賣價,如果600手,則會成交500手,100手轉為3201的買入委託價格,此時賣價變為3202,買價為3201。
⑽ 期貨合約的價值不是固定的嗎為什麼還要撮合定價
股指相當於真實的現貨價值,期指價格是人們預期到那個時間可能到達的價格。所有商品的價格都不一定等於價值(包括現貨),因為絕大多數商品的真實價值是不容易確定的。又由於人們觀點不同,預期(預測、猜測)的價值也不可能相同,預期價格更不可能相同,因此,為了更多地滿足買賣雙方的買賣目的,就要靠計算機撮合。隨著交易的延續,交易者的心裡預期也會變化,所以,價格是不斷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