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主力連續合約有交割嗎
❶ 期貨里主力連續合約時什麼意思可以買賣嗎
連續圖是指把每個現貨月合約相連形成的,連二、連三是指把現貨月之後的第二個、第三個月份合約相連形成的。
❷ 怎麼確定合約交割月如何判斷哪個是主力合約
期貨所謂主力合約指的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
期貨與股票不同的是,期貨合約的生存周期是有限的,到合約最後交易日後就要交割。所謂主力合約指的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一般情況下,持倉量最大的合約,其成交量也是最大的。因為它是市場上最活躍的合約,也是最容易成交的合約,所以投機者基本上都在參與這個合約。
❸ 期貨連續合約問題
為克服期貨價格的不連續性,在研究界的普遍做法是在組成連續的期貨價格序列時,或選取最近交割月份的期貨合約的收盤價格作為代表,在最近期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選擇下一個最近期月份的期貨合約的收盤價格作為代表,依此組成一組連續的期貨價格序列;或取成交量比較大的期貨合約的收盤價格作為代表價格,這種代表價格主要有連續價格和指數價格兩種。
期貨連續合約價格是取所有合約中當日成交量最大的合約的各種價格繪制K線,也就是說哪個合約的成交量最大,期貨連續上的K線就是這個合約的K線圖,價格也是成交量最大的價格。
還有指數合約,指數合約在期貨行情軟體裡面都有,只不過不同的軟體略有不同而以,一般計算方法是對某日所有上市不同月份合約的價格以持倉量為權重求平均就是連續價格,只要該品種不摘牌,交易所會固定時間發布新的月份交易合約,這樣下來價格數據就是連續的了,有餘有持倉量的權重,因而也能保證價格的代表性!因而做期貨研究時取指數合約比較合理,當然取連續合約也行,因為他相當於指數合約中占據權重最大的那個合約,還是很有代表性的。
期貨里還有連三、連四合約價格,基本都是以交割月合約遞推三個月或四個月合約的價格,這種價格對有的品種或許有用,但也有很多品種不適合用這種方式來判斷價格。
總之、作期貨研究時選取的價格一定要能最准確的反應當時市場的供求現實的價格,否則就容易出現誤差。
❹ 期貨主力合約(連續數據)的月與月之間的換月時間
豆一連續指的是離交割最近的月份,現在看就是指的1103的行情,因為期貨合約只有未來日期的,過期的合約就會沒有了,要看過去的行情怎麼辦,就是看連續。他並不是合約。1101指的是11年1月,這張合約的交割時間是1月份的中旬,具體日期每個品種都不一樣,到期後沒有平倉有交割資質的辦理交割,沒有交割資質的就會強行平倉不會移到下個合約里。他們之間不存在轉換。因為這些合約都是提前一年就有了,而且也有交易的,所以到合約到期就不存在了,
❺ 股指期貨主力合約交割什麼意思
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
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股指期貨交易及交割地點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一樣,每個合約都有交割日,到了這一天,所有該合約平倉結算。
中國的股指期貨交割日是合約交割月的第3個周五,如2009年11月合約(IF0911)交割日是11月的第3個周五即11月20號。 滬深300期指每個月都有一個合約交割,而不是3、6、9、12 但許多外盤期指只設立季末合約,故只有3、6、9、12四個月份有交割合約。
滬深300期指同時掛牌4個合約,分別是當月、下月、下季、下下季。如2009年11月11日,我們可以看到0911、0912、1003、1006四個合約,0911合約20日交割後,1001合約掛牌,保持四個合約同時交易。由於四個合約總有一個是當月合約,所以每個月都有合約進入交割。
❻ 商品期貨的合約和主力合約是怎樣劃分的
成交量和持倉量第一的就是主力合約,期貨合約是有交割月份的。
主力合約不是不變的,會隨著時間向前推移,主力合約的月份也要向前推移,就是裡面的投機力量在轉換合約。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
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6)期貨主力連續合約有交割嗎擴展閱讀:
期貨合約影響因素:
期貨市場交易的是標准化合約,期貨品種的創新以標准化合約為載體,期貨品種創新必須通過成功的合約設計才能得以實現。
品種創新的過程是選擇創新商品與合約設計的過程。期貨合約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其原生商品的相關特徵,即「商品特徵」,商品特徵主要從相關商品的自然屬性及其現貨市場,來解釋影響該種商品期貨交易成功的各種因素。
這些因素主要來自商品的現貨市場;同時期貨合約也會受合約設計本身各種因素的影響,即「合約特徵」,合約特徵則是從期貨交易的基本原理來分析期貨合約成功的影響因素。
這些因素主要來自於期貨交易過程的合約及制度設計。商品特徵與合約特徵共同給出了影響期貨合約成功因素的完整描述。
❼ 商品期貨主力合約可以開倉嗎,是不是一直都不會有交割日期的
可以開倉,但不能選擇XX主力合約,要選擇主力合約對應的月份才能開倉。
期貨是標准合約是具有交割日期的,所以無論是什麼期貨品種都是有標準的交割日期要求。
❽ 期貨的主力和連續有什麼區別可以交易嗎
主力合約一般指當月成交量最大的那個合約,而連續為每月不同的主力合約數據連接在一起。主力合約和連續都不是特定的合約,不可交易,做量化回溯時一般用連續。
❾ 期貨裡面主連合約是什麼
主力連續,把各個主力合約的K線圖形連起來,但只能看行情,並不能交易這個
❿ 期貨中連續合約是什麼
期貨連續不是一個單一的期貨合約,它是為了分析方便,把同一個品種的期貨合約進入交割月的期貨合約連起來顯示的結果。
例如:滬銅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那現在顯示的就是0909合約,到9月16日,0909合約交割退市了,0910合約接著原來0909合約的K線顯示,到10月16日,0910合約交割退市了。0911合約接著原來0910合約的K線顯示,......。以此類推,這就是滬銅連續。
期貨沒有發行的說法。
期貨的本質是簽訂買賣合約,期貨交易所負責推出標准期貨合約,有人買賣(簽訂)合約就產生了持倉,期貨的持倉(簽訂的期貨合約)數量,理論上是可以無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