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期貨合約值怎麼算
『壹』 商品期貨合約的價值計算
呵呵,期貨是由現貨價值計算出來的,舉個例子講,現貨目前銅為60000一噸,那期貨下個月的價格應該也在這個價格附近。不可能出現現貨六萬一噸,期貨一毛一噸的事~~價格並不會相差太大。
基本面判斷的話,一般是供需,天氣,政策等等因素。
其實股票跟期貨並沒什麼大的區別,一個就是買賣公司股票,一個就是買賣遠期貨物合約。散戶做的都是賺差價
『貳』 求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的區別。。
金融期貨合約與金融遠期合約的區別
【1】交易地點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廳內公開、公平交易;而遠期合約的市場組織則較為鬆散,沒有交易所,也沒有集中交易地點。
【2】合約形式不同:金融期貨是屬於標准化合約,對於商品的品質、數量、到期日都有嚴格的規定;但是對於遠期合約,商品的品質以及交割日期等等都是由交易雙方自行決定的,沒有嚴格的標准。
【3】保證金繳納與結算時間不同:遠期合約通常不繳納保證金,合約到期才會結算盈虧;而期貨合約在交易前必須繳納合約金額5%—10%的資金作為保證金,由清算公司進行逐日結算。
【4】交易的參與者不同:期貨交易的市場流動性是比較高的,參與交易的可以是銀行、公司、財務機構以及個人;遠期合約的參與者大多是專業化生產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叄』 遠期(期貨)合約的價值是不是就是所謂的「基差」啊
不是,基差是指遠期期貨的價格和現貨價格的價格差。一般定義是現貨價格-期貨價格
『肆』 遠期和期貨合約定價
遠期合約一般不會上市流通交易,所以不存在定價的問題,至於合約的交割價格,是雙方協商確定的。
期貨;買賣價格—公開喊價(競價,高效率)
具體見下表:
期貨交易合同 遠期交易合同
定價方式
交易所經紀人公開喊價。 最終由交易各方通過電話,電傳,電腦直接成交。
風險
因交易對方是清算所,沒有信用風險 因直接成交,有信用風險
保證金
需繳存保證金,保證金多退少補,形成現金流。 不需繳納保證金,也無現金流。
『伍』 如果遠期價格等於期貨價格,遠期合約價值就一定等於期貨合約價值。這個說法是對是錯,並說明理由
如果遠期合約的交易單位與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不一致 那麼這兩個合約價值就不相等
『陸』 關於遠期利率計算公式
遠期利率是指隱含在給定的即期利率之中,從未來的某一時點到另一時點的利率。
如果我們已經確定了收益率曲線,那麼所有的遠期利率就可以根據收益率曲線上的即期利率求得。所以遠期利率並不是一組獨立的利率, 而是和收益率曲線緊密相連的。在成熟市場中, 一些遠期利率也可以直接從市場上觀察到, 即根據利率遠期或期貨合約的市場價格推算出來。
遠期利率的決定[1]
遠期利率是由一系列即期利率決定的。
假設現在時刻為 t,T 時刻到期的即期利率為 r,T * 時刻(T * > T)到期的即期利率為r * ,則t時刻的T * − T期間的遠期利率RF應滿足以下等式:
RF(T * − T) = r * (T * − t) − r(T − t) (1)
若式(1)不成立,就存在套利空間。
對RF(T * − T) = r * (T * − t) − r(T − t)變形可得:
(2)
這是遠期利率的常用計算公式,進一步變形可得
(3)
如果即期利率期限結構在T * − T期間是向上傾斜的,即r * > r,則rF > r * ;
如果即期利率期限結構在T^*-T期間是向下傾斜的,即r * < r,則rF < r * 。
遠期利率的公式
如以代表第 t-1年至第t年間的遠期利率,St代表t年期即期利率,St − 1代表t-1年期即期利率,其一般計算式是:
(4)
舉例說明:
已知2年期的即期利率為5%,3年期即期利率為6%,求第2年至第3年的遠期利率是多少?
(5)
(6)
f2,3 = 8% (7)
遠期利率的重要性
在現代金融分析中,遠期利率有著非常廣泛的應用。它們可以預示市場對未來利率走勢的期望,一直是中央銀行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參考工具。更重要的是, 在成熟市場中幾乎所有利率衍生品的定價都依賴於遠期利率。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利率衍生品, 但隨著金融全球化的發展,我國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擴大和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全面推進,引進這些金融工具是勢在必行的。
遠期對遠期交易
1.借入長期、貸出短期的綜合遠期交易
如果某公司實際的資金需求期是未來的6-12個月的期間,那麼在0時刻,借款方可以借入期限為12個月的資金,貸出期限為6個月的資金,這樣他可以立即鎖定將來6-12個月期間的借款利率。
例如,某客戶向銀行借款100萬美元,借期6個月
『柒』 請問,黃金期貨合約遠期價格怎麼算
不需要算啊,盤面不都是有的嗎?還是你問的是另外的意思。。。
『捌』 期貨合約的遠期合約
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雖然都是在交易時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約定的條件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標的物的合約,但他們存在諸多區別,主要有:
(1)標准化程度不同。遠期合約遵循契約自由原則,合約中的相關條件如標的物的質量、數量、交割地點和交割時間都是依據雙方的需要確定的;期貨合約則是標准化的,期貨交易所為各種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制定了標准化的數量、質量、交割地點、交割時間、交割方式、合約規模等條款。
(2)交易場所不同。遠期合約沒有固定的場所,交易雙方各自尋找合適的對象;期貨合約則在交易所內交易,一般不允許場外交易。
(3)違約風險不同。遠期合約的履行僅以簽約雙方的信譽為擔保,一旦一方無力或不願履約時,另一方就得蒙受損失;期貨合約的履行則由交易所或清算公司提供擔保。
(4)價格確定方式不同。遠期合約交易雙方是直接談判,並私下確定,存在信息的不對稱,定價效率很低:期貨合約是在交易所內通過公開競價確定,信息較為充分、對稱,定價效率較高。
(5)履約方式不同。遠期合約絕大多數只通過到期實物交割來履行:期貨合約絕大多數是通過平倉來了結。
(6)合約雙方關系不同。遠期合約必須對雙方的信譽和實力等方面做充分的了解:而期貨合約可以對雙方完全不了解。
(7)結算方式不同。遠期合約到期才進行交割清算,期間均不進行結算;期貨合約是每天結算,浮動盈利或浮動與虧損通過保證金賬戶來體現。
期貨合約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