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的交易期限
1. 期貨合約最長多少時間
期貨合約最長時間:一般接近1年時間。
一般情況下期貨合約最長時間都是表明的,比如CU1202的意思就是2012年2月到期交割的銅期貨合約。
目前最遠的銅期貨合約期限就是12年02月的。但是我們通常並不操作遠期的合約,而是選擇成家量最大,持倉量最大的合約進行交易,比如目前的CU1104,1105。
所以主要是看買賣的人氣操作品種,而很少參考時間的遠近,當然,如果是企業,或者專門做套利的交易者,那就可能涉及這塊。
2.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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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3. 請問 期貨合約的期限 在哪能夠獲悉,怎樣才能知道買賣進的合約是幾月份的呢
看到一個品種後,直接按軟體的F10鍵,可以看到合約的具體交割日期。一般是每個月的20號。更簡單點,你看品種編號就是了,比如CF1109合約,是棉花11年9月份交割的合約,也就是這個合約在今年9月份就要交割了,就停止交易了,所以要注意別套進去了沒對手盤無法成交你就完了。所以做就做當前的主力合約,怎麼看,看成交量,當日成交量最大的合約必然是主力合約。期貨風險很大,比股票大很多,不能死扛,祝你發財。
4. 期貨的買賣有時間限制嗎只是在交割日才能進行交易嗎什麼是交割日
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交易,每天有兩個時間段。
在交割日前可以任意的買賣。
到了交割日那天必須交割實物(商品類)。
可以參考網路-期貨
5. 期貨期限幾個月
這個需要看具體的合約,比如螺紋2009的合約,到期時間是2020年9月份,但個人投資者,不能進入交割月,所以只能拿到8月份的最後一天,不然就會被強平。
6. 商品期貨最長的合約是多長時間
商品期貨最長的合約是一年時間。在我國,商品期貨合約的生命周期最長為12個月,主力合約的時間根據不同的商品各有所異。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商品期貨歷史悠久,種類繁多,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是關於買賣雙方在未來某個約定的日期以簽約時約定的價格買賣某一數量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協議。商品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內買賣特定商品的標准化合同的交易方式。
7. 期貨的期限至少應該是多久
期貨的概念就是:交易雙方不必在買賣發生的初期就交收實貨,而是共同約定在未來的某一時候交收實貨。而這個未來某個時間就看你的選擇了。因為期貨是T+0交易的,所以期貨的期限應該說只要是在交割日之前,任何一天都可以交易,最少就是1天了,如果你繼續持有合約,進入交割期,就要履行合約了~
而且一般靠近交割月份,保證金的比例會越來越大,如果是投機的話,那就非常的不劃算了~
不知道我這么解釋能不能明白,如果有其他的不明白,可以留言
8. 期貨最多可以持倉多久
若是原油期貨,原油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在合約到期之前,交易者持有的倉單要按照要求進行平倉,否則很容易造成強制平倉的發生。交易者持有一個固定的合約的時限並不長,尤其是交易者多交易主力合約。
原油期貨合約是不斷更迭的,一個合約到期,相應的就會再上市另一個期貨合約,交易者可以不斷的交易該期貨品種,只是合約月份發生了變化。
溫馨提示:所有金融類衍生品的投資都具有風險性,對於投資者的金融風險管理能力有著較高的要求,不適合沒有專業金融知識的投資者。除了基礎的金融知識外,投資者還應做到自身風險承受的控制,不可盲目的進行投資。
應答時間:2021-01-06,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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