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進入了一份期貨合約
⑴ 請問為什麼同一個期貨合約的價格會隨時間而變動
我們都知道,一個期貨品種是分為很多期貨合約的。之所以分為很多合約,是因為期貨本身的設立目的,是為了現貨企業的套期保值。而且期貨可以交割,涉及到具體現貨,於是設立了多個合約方便現貨企業去套保和交割。
比如,期貨螺紋鋼。
它就存在12個期貨合約。可以很明顯的看到,螺紋鋼1810,就是2018年10月份交割的螺紋,跟螺紋鋼1901的價格,是完全不一樣的。那麼,一個期貨品種的不同期貨合約,為什麼價格不一樣呢?
因為這其中涉及到了一個關鍵因素:時間。
當前螺紋鋼1810的價格是4139。而當前螺紋鋼1901的價格是3943。這說明了什麼?這說明,螺紋鋼的投資者們所有的想法經過了博弈後得到了一個結論:2019年1月份的現貨螺紋鋼,要比2018年10月份的螺紋鋼便宜。
這裡麵包含了具體邏輯關系我個人是不知道的,但是,在2018年10月份-2019年1月份的這個時間段內,市場博弈後認為,這其中有很多因素會導致價格走低。可能是限產政策,可能是淡季旺季,也可能是宏觀經濟。
因為期貨品種的價格,都是人們對未來價格的預期。這個預期可以是很多因素。而螺紋鋼每一個期貨合約之間都存在著時間的差異。這個時間段內,可能會發生很多事情,導致人們的預期不同。人們的預期不同,人們對待每一個期貨品種的交易行為都就會不同,於是,便導致了期貨品種的每一個合約的價格,就不相同。
這就是其中的根本原因。
⑵ 關於期貨合約,求解釋下面一段話!!!
連續合約非常有用,這是為了你在一張圖上就能看到一個期貨品種自交易所設立該品種以來的所有的價格K線。任何單一合約存在時間不會超過2年,而且在還沒有成為主力合約的時候,價格偏離比較大,沒有真正反應該品種的價格變化。
打個比方,如果你要看2006年至今銅期貨的價格變化,如果沒有連續期貨合約,你怎麼看?
而且該連續合約是取各個周期的主力合約的加權平均價,能夠比單一合約,特別是那些不活躍的合約更加准確和真實的反應該期貨品種的價位變化。
一般國內的連續合約以888和000來標識。
⑶ 同一個期貨品種為什麼有好多個月份的合約
期貨合約代碼是由品種+合約月份組成,滬銅1501代表2015年1月份交割的滬銅合約。
期貨合約不同於股票,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持有到期必須進行交割。
期貨市場中的投資者不僅有做投機交易的普通自然人客戶、還有進行套期保值的法人客戶、機構投資者。不同月份的期貨合約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套期保值交易要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以及交割月份在交易所注冊的倉單等選擇合適的套保月份,也可以選擇主力合約。
普通投資者一般只選擇主力合約或遠期合約進行交易。其餘非主力合約,一般都是進行套保和套利交易。
⑷ 期貨合約到期怎麼辦
期貨合約到期要平倉,留到最後交易日交易所會幫你強制平倉。
目前個人客戶不允許實物交割,一般在合約進入交割月以前,就應平倉(或被強行平倉)。
法人客戶的持倉,會被逐漸增加保證金(一般會加大到合約價值的30%),如果到期的合約不交割,會被視為違約,交易所會對該客戶的持倉單拍賣,拍賣的損失由該客戶承擔。如果拍賣不成,交易所對該客戶施行違約罰款,罰款額約為合約價值的20%。
拓展資料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期貨手續費: 相當於股票中的傭金。對股票來說,炒股的費用包括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及其他費用。相對來說,從事期貨交易的費用就只有手續費。期貨手續費是指期貨交易者買賣期貨成交後按成交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費用。
期貨的演算法:
倉位金:總資金*(X%-Y%)。
單筆最大允許虧損額<=總資產*Z%。
單手開倉價:(現價*交易單位*保證金)+手續費。
默認手數(最大開倉):倉位金/單手開倉價。
每筆最大止損點數:最大允許虧損額/開倉手數/交易單位/最小變動價位。
期貨品種波動一個價位的值:最小變動價*交易單位*開倉手數。
⑸ 我們知道期貨是通過平倉進行套利的,但是如果一份即將到期的期貨合約,怎麼進行交易啊,會有人買嗎
對於即將到期的期貨合約,如果是個人的話,請不要進行交易.因為交易不頻繁,我們想平倉的時候有可能平不掉。進行期限套利可以,但投機最好不要做近月合約
⑹ 一個期貨合約的手數是一定的嗎
1、理論上是可以無限增加的,只要買賣雙方都有足夠的資金
2、實際上,為了防止出現風險(持倉量越高風險就越大),交易所都規定了不同持倉總量下的保證金比例,持倉量越高,保證金比例也越高,直到交易者知難而退
3、舉個例子,某交易所的某個品種,單個月份合約持倉量在20萬手(多空合計)以下時,保證金是5%,20萬手到30萬手時,保證金比例是8%,30萬手到40萬手時,保證金比例是10%,40-50萬手時,保證金比例是15%,50-60萬手時,保證金比例是20%,.......以此類推遞加。
當保證金比例達到一定高度後,參與交易的人會越來越少的,因為此時杠桿效應越來越差了。
4、另一個措施,就是交易者(自然人客戶和法人客戶)、期貨公司的持倉量都有一定限制的。
比如某交易所規定了:任何一個月份的合約(平常月份、交割前一個月、交割月都各有不同),自然人客戶持倉不得超過1000手,法人客戶不得超過1500手,期貨公司不得超過單月合約總持倉量的15%(比如口月份合約目前持倉為10萬手,那麼一個期貨公司最多不能超過1.5萬手)......
⑺ 當一份期貨合約在交易所交易時,會使得未平倉合約總數增加一份。這個說法是對是錯,並說明理由
說法不完整,是錯的。分四種情況:
1.雙開:即多方開1手買單,空方開1手賣單,雙方撮合成交,合約總數增加1手;
2雙平:即多方賣出平倉1手多單,空方買入平倉1手空單,雙方撮合成交,合約總數減少1手;
3:多換:即原有多方需要賣出平倉1手原有多單,接手的是新進來的多頭,買入1手多單,雙方撮合成交,合約總數不變。
4:空換:即原有空方需要買入平倉1手原有空單,接手的是新進來的空頭方,賣出1手空單,雙方撮合成交,合約總數不變。
任何成交的時候,都有一個對手盤對應。
⑻ 期貨明明只有一個合約,那如果賣方和買方都要平倉退出市場要怎樣下面我的描述,幫我糾正我哪裡理解錯誤
1、期貨中賺的每一分錢一定是另外一個人口袋裡的。
2、成交必須有一個多方和一個空方,並且價格達成一致,才能成交。沒有什麼買方和賣方。
3、期貨最重要的功能不是為了投機,主要是為了套期保值。你是生產豆油的,在你和別人簽訂現貨合約的時候,已經訂好了價格,但是你大豆原料的采購不可能一下子全部采購,那麼萬一大豆原料上漲了,你的合約不就虧錢了嗎?所以在當時的現貨價為每噸 0.22萬元,5月份期貨價為每噸 0.23萬元。該廠擔心價格上漲,於是買入 100 噸大豆期貨。到了5月份,現貨價果然上漲至每噸0.24萬元,而期貨價為每噸 0.25萬元。該廠於是買入現貨,每噸虧損 0.02萬元;同時賣出期貨,每噸盈利 0.02萬 元。兩個市場的盈虧相抵,有效地鎖定了成本。
4、在行情交易不活躍的情況下,或者在未平倉合約量很低的情況下,無法成交是很正常的事情
⑼ 關於期貨合約的問題。。急~~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期是固定的,不會因為交易而變化。比如滬鋅合約ZN1104,自開始交易的第一天它的交割日期就確定了。
平倉以後,手中沒有合約了,你自己就不存在交割的問題了,轉由接手的人去交個。但如果是合約進行了對沖,那麼這個合約就消失了,不必交割。持倉量相應減少了。
只要是在規定的交割日之前,都可以轉手的,前提是有對手接盤。而且對於商品期貨,只有法人機構才能進行實物交割,個人無法進行實物交割。
股指期貨因為是現金交割,個人也可以一直持有到交割日期,最終由交易所按照結算價格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