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對方沒給貨
A. 個人商品期貨合約到期沒有平倉會怎麼樣
合約到期會增加保證金,然後強制平倉。
B. 如果期貨約定時間到了,而賣方沒有貨會怎麼樣
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交割違約:
(一)在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准倉單的;
(二)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第七十六條 在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時,違約部分應預留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買、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標准倉單數量(手)-已交標准倉單數量(手)
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元)-已交貨款(元)]÷(1-20%)÷交割結算價(元/噸)÷交易單位(噸/手)。
第七十七條 發生交割違約後,交易所於違約發生當日結算後通知違約方和相對應的守約方。違約通知通過會員服務系統隨當日結算數據發送,會員服務系統一經發送,即視為已經送達。
守約方須在下一交易日11:00以前將終止交割或繼續交割的選擇意向書面遞交交易所。逾期未遞交選擇意向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終止交割後,交易所交割擔保責任了結。
第七十八條 構成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違約金,同時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賣方違約的,買方可作如下的一項選擇
1. 終止交割: 交易所退還買方貨款;
2. 繼續交割: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後的三個交易日內發布標准倉單征購公告,並在最後交割日後的第7個交易日組織征購。征購成功,交易所支付給買方標准倉單;征購失敗,賣方支付給買方違約部分合約價值15%的賠償金,交易所退還買方交割貨款後終止交割。賣方承擔因征購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
(二)買方違約的,賣方可作如下的一項選擇
1. 終止交割:交易所退還賣方標准倉單;
2. 繼續交割: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後的三個交易日內發布標准倉單競賣公告,並在最後交割日後的第七個交易日組織競賣。競賣成功,交易所支付給賣方交割貨款;競賣失敗,買方支付給賣方違約部分合約價值15%的賠償金,交易所退還賣方標准倉單後終止交割。買方承擔因競賣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
按交易規則辦理
C. 新手問題;期貨,可以沒有貨物賣出合約,豈不是製造了產品,交付不了
自己賣合約的買回來?期貨是雙方交易,也要有人和你平倉呢。
個人客戶不允許交割。
最後交易日閉市後,所有未平倉合約的持有者須以交割履約。交易所按「最少配對數」
的原則通過計算機對交割月份持倉合約進行交割配對。同一客戶號買賣持倉相對應部分的持倉
視為自動平倉,不予辦理交割。
D. 期貨中的做空,說在沒有貨的情況下先行賣出,然後再買入。請問沒有貨怎麼賣
期貨交易的是遠期合約.不是現在馬上交割的,你現在手中沒有貨沒關系.只要合約到期時有貨交就可以了,或者在合約到期之前你把合約平倉(也就是轉手給別人)你也就不需要交現貨了,所以跟你現在有沒貨沒關系.為了保證你到期能夠履約你是需要先交保證金的,當然只是合約價值的一部分,一般8%左右.這就是期貨保證金的意義.
E. 期貨合約到交割日,誰來買實物呢,是不是大家都等到最後才會買的
自然人賬戶是不允許交割的,只有法人賬戶才可以,所以快到交割月時,散戶基本都撤了。法人有一部分人是准備交割的。比如飼料公司,它在前兩個月買的
豆粕
便宜,自然在交割時有利,所以他會買實物。也有部分非實業機構,為了
逼倉
,也會進行交割的。至於是否等到最後才買,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你認為價格會走高,自然就先買,價格將走低,自然就最後買了。
F. 期貨合約到底怎麼理解
1。期貨市場誰是誰的提款機。在一個期貨市場交易者成熟起來之前,他其實一直要扮演期貨市場的提款機的角色。在這個市場也就是千分之幾的人能夠最終把期貨市場當做自己的提款機,其他交易者都是期貨市場的供血機、提款機。
2。2%資金開倉是不存在逆勢交易的。期貨交易者奇怪:為什麼只要開倉就會是逆勢賠錢?也許永遠也不知道,如果使用2%資金開倉,懂得一點資金管理的粗糙皮毛,會發現一個嶄新的自我,一個煥然一新的交易新天地。
3。全倉交易即便是順勢也是逆勢。全倉交易等於是背水一戰。如果是滿倉交易,即便是順勢也等於逆勢,因為他們是經受不起最細微、最微弱的動盪,乃至在任何時間單元的行情起伏、波折,一點風吹草動對他們就面臨是滅頂之災。
4。要想不逆勢交易,解決好倉位問題。5。增加自身資金厚度和回撤空間。滿倉交易抵擋不了分時的波動,70%的倉位勉強應對隔夜的風險,半倉抵禦不了逆趨勢的波動,30%經受不起大幅度的回調。
G. 期貨如果在合約到期時沒有拋售是不是就要把貨拉回家了
個人是不允許交割的,也就是在交割之前如果自己不平倉就被強行平倉了。
法人也要申請交割才行,不然也被強行平倉。
H. 如果在期貨交割日不賣了期貨合同,是否就得到現貨
是的,舉個例子像黃金期貨,自然人是沒有資格進行交割的,也就是說到期後你沒辦法到交易所的交割倉庫里去領黃金,只能在到期前進行平倉,或到期後交割差價,拿不到實物黃金的。
I. 為啥說大部分的期貨合約都不是進行實物交割,而是提前平倉結束
這個是由期貨交易的規則決定的。不像股票,籌碼是固定的。期貨交易者隨時可以憑空開立一張多單或空單(只要有對手盤),所以期貨合約的數量是不斷變化的。交投越活躍,參與人數越多,新產生的期貨合約數量就越多。
由於交易所規定,商品期貨進行實物交割的只能是法人機構,個人不能進行實物交割。而且,臨近交割月份,為了避免交割雙方違約,保證金比例會比平時大幅度提高。那麼,在交割之前,一方面所有的個人投資者都要平倉了結,另一方面,保證金不足的也要減倉。所以就會出現大部分期貨合約都是提前平倉結束的。
你買入1手合約建倉,不一定就會增加一手新的合約。因為可能是原有的一個多頭持有者把手中的1手多頭合約轉給你了,這個叫換手。好比一個燙手山芋從張山手上傳給你了。
你平倉肯定不會產生一張新的合約,還可能會減少一張合約。第一種可能:你把手中的多頭合約拋了,結果是新來的李四接到了。那麼這個也叫換手。市場持倉總量不變。第二種可能:你把手中的多頭合約平掉,正好對手盤把手中的空頭合約平掉。那麼這個對你而言就是多平,而你的對手盤則是空平。市場持倉總量減少。
J. 實物期貨合約賣出者在交割時沒有現貨怎麼辦
如果交割中的賣方沒有可交割的貨物,使得交割無法完成,則交易所會對賣方處以罰款,通常是交割物值的15-30%。
並且為了滿足買方的交割要求,交易所會在市場上按市價采購符合交割標準的貨物交付給買方,其中的購買差價(交割價和市場購買價)將由違約的賣方支付。
在進入交割前,保證金是逐步提高的,通常在最後交易日到來時,保證金會提高到50%,如果保證金不足,會被強行平倉的,所以賣方的保證金足以支付交易所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