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現貨管理條例
⑴ 期貨與現貨的交易機制有什麼不同
期貨:有做空機制,可雙向交易獲利,漲跌行情中均有獲利機會.T+0交易制度.當天可以多次開倉平倉,但有交割日,到期必須交割,否則會被強行平倉或以實物進行交割.同時保證金不足時也會被強行平倉.
現貨:有做空機制,可雙向交易獲利,漲跌行情中均有獲利機會.T+0交易制度.當天可以多次開倉平倉,無交割限制,可無限持有.但保證金不足時會被強行平倉.
⑵ 「期貨」與「現貨」是什麼意思
很多人簡單地將現貨和期貨歸為一類,其實現貨和期貨還是有比較多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屬性不同
現貨交易的標的是當前市面上已經存有的實際貨物,現貨電子交易,是將現有的貨物(現貨)通過電子商務的形式,在網上按照一定的標准通過集合競價來統一的撮合成交,商品貿易屬性大於金融屬性。
期貨交易的標的是未來的貨物,當前還不存在的貨物,是指將未來的貨物以一種標准化的遠期合約,進行撮合競價,金融屬性大於商品貿易屬性。
二、交易合約不同
期貨交易的合約更偏工業用料,也有金融資產,而現貨交易的合約則包括農產品、中葯材、金屬等各種基礎用品。
四、保證金比例不同
期貨市場保證金比例在5%-10%左右,保證金比例較低,杠桿較大,同時放大了投資的風險與收益。現貨市場保證金通常在20%左右,特殊情況(連續漲跌停板,臨近交割等)會增加保證金,杠桿適中,風險適中。
五、交易基數不同
期貨市場的最小單位是手,一般情況下,每手合約代表10噸甚至更多的貨物,即期貨市場交易基數是以噸計算,門檻較高,而現貨電子交易市場最小單位是批,每批合約代表幾千克至幾百千克的貨物,即交易基數是以千克計算,門檻較低。
【最重要的區別】:一是交易時間不同,現貨一般都有22小時交易,而期貨則只有9小時交易時間。二是期貨有漲跌幅限制,現貨沒有,國內的期貨沒有跟國際接軌,國際期貨交易時間段不同,現貨與國際接軌,現貨的保證金低於期貨的保證金。
期貨是合約制,就是到期交割,有個合約到期日,規定到期必須交割。現貨沒有,只要賬戶有足夠資金,是可以一直持有。
⑶ 現貨和期貨的保障制度
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經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⑷ 現貨適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嗎
是不適用的,中國監管現貨的法規是《大宗商品交易規范》
⑸ 什麼是期貨現貨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的區別:
1. 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
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
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2. 交易的目的不同。
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獲得或出讓商品的所有權,是滿足買賣雙方需求的直接手段
期貨交易的目的一般不是到期獲得實物,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過期貨交易轉移現貨市場的價格風險,投資者的目的是為了從期貨市場的價格波動中獲得風險利潤。
3. 交易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
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 交易場所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不受交易時間、地點、對象的限制,交易靈活方便,隨機性強,可以在任何場所與對手交易。
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 商品范圍不同
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⑹ 期貨、現貨基本常識風險如何
1.利用買入套期保值規避采購環節的風險。
買入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先在期貨市場買入期貨,以便將來在現貨市場買進現貨時不致因價格上漲而給自己造成經濟損失的一種套期保值方式。
例如:某銅加工廠於某年2月2日簽訂了一份100噸銅絲供應合同, 5月26日交貨,價格為67000元/噸。經成本核算及生產計劃安排,加工周期約為1個月,電銅100噸務必在4月下旬准備好,加工費約為6000元/噸,這樣電銅的價格就要求不得高於61000元/噸。由於擔心電銅價格上漲,就利用期貨市場進行買進套期保值,以當日63500元/噸的價格,買進7月份銅期貨合約20手。到4月26日時,7月份銅期貨合約價漲到了65500元/噸,a銅加工廠就將20手期貨銅全部賣出平倉,同時在當地現貨市場以63000元/噸買進100噸。
交易情況如表:
現貨市場
期貨市場
2月2日
現貨價格61000元/噸
期貨價格63500元/噸
建多倉10手
4月26日
現貨價格63000元/噸
購入現貨100噸
期貨價格65500元/噸
平多倉20手
說明:上例中,由於電解銅價上漲,該企業從現貨市場以現價購入電解銅成本增加20萬元,而又由於期貨市場對沖平多倉卻獲利20萬元,從而用期貨市場上的盈利完全彌補了現貨市場上的虧損,起到保值的功效,鎖定了企業的生產成本。
2.利用賣出套期保值規避銷售環節的風險。
賣出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先在期貨市場賣出期貨,當現貨價格下跌時以期貨市場的盈利來彌補現貨市場的損失的一種套期保值的方式。
例如:某銅冶煉企業某年5月5日份按照生產計劃於6月下旬將銷售100噸電解銅,此時的市場價格為62500元/噸, 7月份期貨銅合約價格為63000元/噸。由於市場預期,該企業擔心一個月後現銅價格下跌,因此,該廠就利用期貨市場做賣出套期保值,以63000元/噸的期貨價格賣出20手7月份期貨銅。6月28日,現銅的銷售價格如期下降,為59500元/噸,7月份期貨銅價格為60000元/噸。於是該企業將20手期貨銅全部買入平倉,同時以現價銷售現貨。
交易情況如表:
現貨市場
期貨市場
5月5日
現貨價格62500元/噸
期貨價格63000元/噸
建空倉20手
6月28日
現貨價格59500元/噸
賣出100噸電解銅
期貨價格60000元/噸
平空倉20手
說明:上例中,由於電解銅價下跌的影響,該企業在現貨市場以現價銷售電解銅的收入減少30萬元,而又由於在期貨市場上對沖平空倉卻獲利30萬元,從而用期貨市場上的盈利完全彌補了現貨市場上的虧損,起到了保值的效果,從而穩定了企業的銷售利潤。
3.提高了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
由於期貨交易是一種保證金交易,因此,可只用少量的資金就可以控制大批貨物,加快了資金的周轉速度。如第一例中,根據上海交易所黃金期貨合約交易規定,買賣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是7%,該企業只需運用63500*20*5%=63500元,最多再加上4%的資金作為期貨交易抗風險的資金,其餘89%的資金在一個月內可加速周轉,不僅降低了倉儲費用,而且減少了資金佔用成本。
4.有利於現貨合同的順利簽訂。
如第一例中,某企業若需在2月份簽訂4月下旬的供貨合同,面對銅價上漲的預期,供貨方勢必不同意按照2月份的現貨價格簽訂4月份供貨合同,而是希望能夠按照4月份的現貨價格簽約,如果該企業一味堅持原先的意見,勢必會造成談判的破裂,企業的原材料供應無法保證。如果該企業做了買入套期保值,就會順利地同意按照供貨方的意見成交,因為價格若真的上去了,該企業可以用期貨市場的盈利來彌補現貨市場的虧損。同理,如第二例中,該企業若做了賣出保值就不會擔心銅需求方要求以日後交貨時的現貨價為成交價。
5.有利於企業融資與擴大生產經營。
參與套期保值,能夠使企業迴避產品價格波動的風險,從而獲得穩定的經營回報。在國外成熟市場,企業是否參與期貨套期保值,是相關金融機構考慮發放貸款時的重要參考指標。原因是,對於已經進行套期保值,有穩定盈利能力的經營項目,金融機構當然樂意進行融資支持。同時,企業能夠准確預計經營項目的收益,就可以適當擴大生產經營的規模,從而提高企業的整體利潤水平。在國內,期貨市場雖然處於發展階段,但越來越多的企業參與期貨套期保值,將是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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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現貨和期貨
你是問他們的區別?交易時間不同,現貨一般都有22小時交易,而期貨則只有9小時交易時間。二是期貨有漲跌幅限制,現貨沒有,
國內的期貨沒有跟國際接軌,國際期貨交易時間段不同,現貨與國際接軌,現貨的保證金低於期貨的保證金。
期貨是合約制,就是到期交割,有個合約到期日,規定到期必須交割。現貨沒有,只要賬戶有足夠資金,是可以一直持有
⑻ 如何認定現貨交易中的非法期貨交易行為
您好,
對於商品現貨市場非法從事期貨交易的認定
1認定單位
(1)非法黃金期貨交易活動
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黃金市場及黃金衍生品交易監管職責的意見》(中央編辦發〔2011〕39號),人民銀行負責組織認定非法黃金期貨交易等活動。
(2)除黃金以外的大宗商品非法期貨交易活動
根據商務部、人民銀行、證監會《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定(試行)》,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即各地證監局,負責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的認定工作。
(3) 特殊品種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
對於沒有明確行政認定單位的,如權益類(產權、股權、債權、知識產權等)、有價證券、指數、利率、匯率等,可以提請國務院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行政認定。
2認定程序
非法黃金期貨交易活動由各地公安機關致函當地人民銀行中心支行提請出具行政認定意見。
除黃金外的其他大宗商品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由各地公安機關致函當地證監局提請出具體行政認定意見。
特殊品種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可以由當地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致函國務院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請進行行政認定,或由各地經偵部門層報公安部經偵局提請其進行行政認定。
3認定內容
主要是涉案人員及其會員(加盟商、代理商)的行為是否屬於 「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或「擅自從事期貨業務」。
4認定標准
對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認定的標準是要針對政策上明令要求禁止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情形進行審查,對於商品現貨市場所進行的交易活動是否屬於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根據相關法律、規章的規定,在具體審查時須把握住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准確定性判斷商品現貨市場所進行的交易活動是否即為《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和「擅自從事期貨業務」的情形,從而按違反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條、第六條的禁止性規定而認定交易平台是否涉嫌從事非法期貨交易行為。
(1)目的要件
根據111號文的精神,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標准化合約為交易對象,允許交易者以對沖平倉方式了結交易,而不以實物交收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實物。
因此,在審理相關交易行為時側重於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A. 投資者是否具有交割的資質
現貨交易平台上進行的交易動輒幾千盎司白銀、上百噸原油,交易平台為了主張其是現貨交易,往往聲稱,投資者完全可以隨時點擊交割按鈕進行交割。但是,絕大多數投資者是自然人,他們如果交割如此多的數量的現貨商品(特別是賣出)是否屬於非法的無照經營呢?因此投資者必然是要通過平倉的方式來了結交易。合法的期貨交易中雖然也有自然人參加,但是自然人不能進入交割月,所以不存在交割問題。因此,投資者是否具備交割的資質成為影響現貨交易平台向非法期貨交易轉化的一個關鍵因素。
B. 現貨平台是否有真實的倉庫和倉單存在
現貨市場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快現貨商品的流通,因此真實存在的現貨是基礎。如果現貨平台沒有足夠的倉庫和倉單存在(比如每天的交易量多達幾萬手,但僅僅只有幾手倉單甚至沒有),那麼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就不是為了交收,而只能是對沖平倉,則轉化成為非法期貨交易。
C. 審查現貨交易平台的交割率
計算現貨交易平台的交易總量和最終的交收數量,從而判斷在現貨平台上的交易目的到底是為了對沖還是為了交收。
(2)形式要件
就形式要件來看,主要側重於審查是否以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准化合約的交易。
A. 標准化合約
所謂的標准化合約,根據111號文的定義,即是指除價格、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等條款外,其他條款相對固定的合約。交易者將此類合約作為交易對象,訂立合約時,並非全額付款,而只繳納商品價值的一定比率作為保證金,即可買入或者賣出;合約訂立後,允許交易者不實際履行,而可通過反向操作、對沖平倉方式,了結自己的權利義務。
B. 集中交易
審理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案件中最為核心的關鍵是認定現貨交易平台是否實施了集中交易。
所謂集中交易是指由現貨市場安排眾多買方、賣方集中在一起進行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人員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並為促成交易提供各種設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細分為集合競價、連續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機制等交易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買賣雙方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行進行買賣申報,由現貨市場電子交易系統對全部有效申報進行一次集中撮合的處理過程。
連續競價是指現貨市場按照「價格優先、市場優先」等原則形成成交價,如當最高買價與最低賣價相同時,該價格為成交價;當買價高於賣價時,報價在先一方的賣方價格為成交價。
電子撮合是指眾多的買方和賣方同時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撮合配對、點選成交或其他方式促成合約成立的交易方式。
匿名交易是指對於一項交易標的物,交易者完全不需要知道對手方的身份、年齡、信用狀況等除價格以外的交易信息而進行的交易。由於該交易標的物可以剝離其所有者的影響而獨立存在,因此極大地提高了其標准化、流動性水平,從而成為資本市場特有的交易方式,因具有不同於現貨交易的一般規律,不宜為商品現貨市場採用。
做市商機制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等,不斷地向買賣雙方提供報價,並按照自身提供的報價付出資金或商品與之成交,從而為市場提供即時性和流動性,並通過買賣價差獲取利潤而形成的交易制度。由於做市商買賣商品的目的並不是獲取商品的所有權,而主要是低買高賣,提供流動性,與現貨交易的初衷完全不符,做市商機制不宜作為現貨市場的交易制度。
5認定性質
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對有關交易場所是否開展了非法期貨交易的認定的性質
關於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性質認定的問題,國務院文件有明確規定。《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規定,地方交易場所均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日常監管、違規處理和風險處置。《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國函〔2012〕3號)規定,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對交易場所涉嫌從事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性質認定存疑的,可提交聯席會議認定,由證監會在徵求相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出具認定意見。
證監會出具性質認定意見,本質上是應有權機關的請求,對其查處違法證券期貨活動提供的專業支持。該認定意見,僅供有權機關參考,不能代替其依法作出的認定結論。一項交易活動是否違法,須由有權機關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斷。如果投資者認為某項交易活動構成非法期貨交易,應向有權機關提出,請其調查處理。
⑼ 什麼是期貨現貨
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一種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涉及商品所有權的轉移等,個人覺得現貨比較好做。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幾點:
(1)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而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2)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結算。期貨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獲得實物,而是通過套期保值迴避價格風險或投資獲利。
(3)交易方式不同。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一般分散進行,如糧油、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都是由一些貿易公司、生產廠商、消費廠家分散進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鮮和個別農副產品是以批發市場的形式來進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經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6)商品范圍不同。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7)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由於實行保證金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實行逐日盯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