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知識期權
❶ 什麼叫期貨與期權啊
期貨與期權都是進行標准化和約的買賣,但是期貨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相等的,即可能承擔風險也可能風險下收益,而期權的買方只享受權利不承擔義務,賣方只承擔義務不賦予權利,也就是說當買賣雙方以約定的價格成交時,買方到期有買進或不買進的權利,如果價格的走勢和自己事先預測的相同就買進,不同就可以不買,但是權利金要賠償給賣方
Trader711的期權交易平台讓你能夠加入成功金融投資者的行列。一小時後你就可以開始盈利,無論你先前是否有股票和資本市場交易的知識,或甚至這是你第一次體驗期權交易。不像傳統的金融交易,期權交易只需你預測標的資產在期滿前的時間段內的走向。期權的交易對象可以是股票、指數、外匯或者商品,收益是固定的,根據期滿結果,期權交易可帶來高至85收益。這樣的漲/跌交易有時可以開始和結束在一個小時之內。交易開戶的界面是非常友好和舒適的,幾分鍾之內你就可以開始購買期權和盈利了。盈利的可能性是無限的!
❷ 關於期貨知識賣出看跌期權
你問的是圖片中的第8題吧?為了()可以考慮賣出看躍期權。 這題明顯是多選題,正確答案你已經知道了是嗎?AD是嗎? D很明顯是對的,不用細說了。A為什麼選呢?如下:
賣出看躍期權是做義務方,當期權被行權時,投資者有義務按行權價格買入一定數量的標的證券。正常多數情況,義務方被行權意味著損失,或收入不理想。但有一種非常經典的情況,被行權正是義務方希望的,這種情況就是A,就是交易者本來就是想買入標的證券, 賣出看躍期權被行權,正好買入標的證券,目的達到了。
這里,肯定有人有疑問,賣出看躍期權被行權時,意味著標的證券的市場價格低於行權價,如果不賣期權,直接去證券市場上去買,不是更劃算? 的確,如果你想買入的數量不多,是這種情況。但適用上邊A的情況,是非常非常大量的買入需求,特別是希望控股等情況。 如果大量在二級市場買入標的證券,肯定會帶動價格上漲,真的買足需要的數量時,總成交價已很高了。 還有,希望控股等情況,希望秘密進行,大量去市買上買股票,費時費力,行蹤就暴露了,控股目的不一定能達成。
還有,大買家,對標的證券都有自己的估值,他們以行權價賣出看跌期權,就是判斷好了,這個價格合適,自己願接受,如果市場價格真的降到行權價被行權,自己也願意。如果沒被行權,還掙取了權利金,都是有利。
好了,說的不少了,可以理解了吧? A這種情況還有很多股市上的故事,據說巴菲特就用過。
❸ 期貨入門基礎知識 期權和股指期貨在套保上的區別
期權相對期貨最大的優勢在於,期權在對沖下跌風險的同時保留了上漲的收益。通過合理構建期權對沖策略,不僅可以實現資產的保值,更可以達到資產增值的效果。 期權的杠桿倍數相比期貨高,購買期權支付的權利金占整體倉位比例較小。同時買入期權不會有保證金追加的問題,尤其在經歷了2014年12月期指基差大幅上升的市場後,部分機構都增加了保證金比例以防爆倉,期貨大幅打折的資金效率進一步提高了上證50ETF期權的吸引力。 期權合約種類更多、結構更復雜,可組合多個期權構建更加精細、更有針對性的對沖策略。(例:買入認沽期權的同時賣出相同行權價和行權日的認購期權,構建一個等同於現貨空頭的頭寸,放棄上漲收益來降低權利金金額,提高資金效率) 期權劣勢 期權有非線性的特點,影響因素較多。套期保值時需不斷調整比例,因此穩定性不如期貨。同時沒有價差收益,但可以通過調整DELTA和隱含波動率擇時投機來增加收益。 上證50ETF期權不考慮分紅除權因素,所以每年損失隱含的指數分紅收益 期權何時成本比期貨更劃算 對於指數組合套保,以期權還是期貨的形式進行,除了考慮流動性之外,主要考慮期貨的保證金佔用成本和期權的權利金。 在不考慮基差收益和分紅收益的前提下,當期權的費用小於(p*(r-i))/(1+r)的時候,用期權套期保值的成本更小。(P:期貨保證金比例,r:目標收益率,i:期貨保證金利率)。因保證金利息和期權權利金產生的收益相對較小,也可粗略計算為(目標收益率*保證金比例)
❹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期權(option;option contract)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期貨(Futures)與現貨相對。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者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❺ 介紹期貨與期權
與期貨交易都以遠期交割的合同為標的物,防止市場變動,可提供價格保護。兩者主要區別在於:
期貨交易的標的是商品期貨合同;期權交易的標的是一種權利。
期貨交易是雙向合同,除非在交割期以前平倉,否則雙方均有履約的義務;期權交易是一種單向合同,只賦予買方決定是否執行合同的權利,賣方只能聽從於買方的決定。
期貨價格每時都在變動,每天都有盈虧發生,由於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因價格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期權交易的履約價格事先已確定,合約價格則是買方所付的期權費,在指定的期限內不再改變,不到期交易雙方不發生現金流轉。
期貨交易雙方均有履約義務,故均需交納保證金;期權交易買方只交期權費;賣方有履約責任,需交保證金。
期貨交易不需付出現金,僅付少量的保證金,到期交割才付款,而絕大多數交易者在到期前都平倉了結,因此它不屬現金交易;而期權交易需付比期貨交易保證金多的現金作期權費,因而貼近現金合同。
❻ 期貨和期權的區別
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者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
期權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來自雲掌財經望採納謝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