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與期權杠桿性決定了
⑴ 期貨和期權杠桿效應出現頻率
你在做期貨嗎
⑵ 期貨和期權採用期貨交易所使用的杠桿比例是多少
期貨和期權採用期貨交易所使用的杠桿比例一般是20到12.5倍。
期貨中的杠桿效應是期貨交易的原始機制,即保證金制度。「杠桿效應」使投資者可交易金額被放大的同時,也使投資者承擔的風險加大了很多倍。
一般國內品種期貨交易所的杠桿比例是百分5到百分8,也就是20到12.5倍,期貨公司開戶的時候為了防控風險會再這個基礎上略加2到3個點。
外匯的杠桿國內的銀行現在是1:30的交易,國際市場上是1:100到1:1000的選擇。
⑶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3)期貨與期權杠桿性決定了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⑷ 期貨保證金率與期貨杠桿的關系
個人理解,僅供參考。如果滿意 請選為最佳答案
不要去管保證金率了
保證金越低,肯定期貨杠桿越高啊!
期貨杠桿就是以小博大,以較少的資金來交易全額的商品期貨合約。杠桿機制就是保證金交易,保證金好比為10%,那麼他的杠桿作用就是十倍,就是可以用十萬資金來交易100萬資金商品的期貨合約。
放大了杠桿,提高了資金使用率,但是風險也提高了。
其中得失 自己把控下啊
⑸ 金融期權中的杠桿率是由什麼決定的
一般來講,和現在的價格差得越遠,期權價格越低,杠桿率就越高。同時,如果離行權日日期越長,不確定性越大,價格越低,杠桿越高。
⑹ 期權與期貨的解釋!!
以我的理解說吧,呵呵
1、期權:遠期權益,雙方按照約定,在未來一個時間點以協議價格和協議數量買賣協議貨物的權利的一個協議。這張協議的買放有權利在到期的時候選擇執行或者不執行,自由度比較高。
2、期貨:遠期貨物,這個是與現貨相對的,是大家對未來貨物價格的一個判斷,所以跟現貨的價格是相一致的。這個期貨其實是一個合約,約定了交割時間,交割地點,交割物品,包括交割物品的品質(針對貨物型期貨),所以變動的只有到期時的價格。
3、對沖:簡單的說來就是同時做買賣兩個方向的動作,買賣的數量是一致的。這是一種降低風險的手段,適用於期貨、外匯等金融市場。
希望採納
⑺ 期貨和期權的關系
期權與期貨都是在有組織的場所內進行的,且場內交易都採用標准化合約的形式,都由統一的清算機構負責清算,都具有杠桿作用。金投期貨網在此為您簡單介紹期權與期貨。
期權是一種可交易的合約,它給予合約的買方在雙方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合約指定資產的權利。簡單而言,它是一種「未來」可以選擇執行與否的「權利」。
期貨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在交易所進行交收標的物的合約。
期權與期貨都是標准化合約,它們之間主要有以下幾點不同:
(1)期權與期貨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
(2)期權與期貨履約保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期權與期貨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
(5)期權與期貨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6)期權與期貨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最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
⑻ 期貨與期權的共同點是什麼啊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都是基本的場內衍生品,都是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並具有一定的杠桿性。但是,兩者在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收益特徵、保證金制度和合約數量上均有較大區別。
首先,期權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而期貨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等。期貨的買賣雙方在到期日必須按照交割結算價進行交割,沒有放棄交割的可能。與期貨不同,期權交易的是權利。買方支付權利金後取得相應的權利,而不承擔履約的義務;賣方賣出權利收取權利金,須承擔履約的義務。
(8)期貨與期權杠桿性決定了擴展閱讀
期權與期貨的風險收益特徵不同。期權的損益與標的資產的漲跌是非線性關系,兩者不存在確定的比例關系;而期貨的損益與標的資產漲跌之間存在一定的比例關系。
再次,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期權買方通過支付權利金獲取權利但不承擔履約義務,沒有期權履約風險,無需繳納保證金;期權賣方收取權利金並承擔履約義務,為了保證期權合約的履約,需要繳納保證金。最後,期權合約的數量多於期貨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