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會交割現金結算嗎
Ⅰ 股指期貨合約到期後怎樣進行交割
股指期貨的交割:就是根據你持有的期貨合約的「價格」與當前現貨市場的實際「價格」之間的價差,進行多退少補,相當於以交割那天的現貨「價格」平倉。股指期貨採用的是現金交割。所謂現金交割,就是不需要交割一籃子股票指數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或第二天的現貨指數作為最後結算價,通過與該最後結算價進行盈虧結算來了結頭寸。以某一股票市場的股票指數為例,假定當前有一個"12月底到期的指數期貨合約",其報出的期貨價格是1100點。如果市場上大多數投資者看漲。假如你認為將來這一指數的"價格"會超過1100點,你就可以買入這一股指期貨。
假如12月底到期時,你仍然持有的買進合約就需要交割,合約價位點數是1100點,這時,股票現貨市場指數的結算價點位是1130點,你就可以得到30個點的差價補償,也就是說你賺了30個點。相反,假如到時指數的結算價點位是1050點的話,低於你的買價50個點,你就必須拿出50個點來補貼,也就是說虧損了50個點。當然,所謂賺或虧的「點數」是沒有意義的,必須把這些點折算成有意義的貨幣單位。具體折算成多少,在股指期貨合約中是事先約定好的,稱為合約乘數。假如規定股指期貨的合約乘數是100元,也即每個點值100元,那麼贏利30點就是贏利3000元。假設股指期貨的點位是1000點,一個合約的價值就是100000元。香港恆生指數大概在15600點左右,合約乘數是50港幣,這樣,一份香港恆指期貨合約價值大概在780000港幣。
Ⅱ 期貨的合約交割是什麼意思
交割是結算過程中,投資者與證券商之間的資金結算。一般為了保證交割的順利,要求用戶的交易賬戶必須留存充足的保證金。交割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實物交割指期貨合約到期,將期貨合約標的物轉移的行為,實物交割一般是商品期貨交易所用的交易方式。現金交割是指到期未平倉期貨合約進行交割時,用結算價格來計算未平倉合
Ⅲ 股指期貨的交割採用現金交割,即不是通過交割股票而是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是什麼意思
你好:股指期貨實行現金交割方式
期指市場雖然是建立在股票市場基礎之上的衍生市場,但期指交割以現金形式進行,即在交割時只計算盈虧而不轉移實物,在期指合約的交割期投資者完全不 必購買或者拋出相應的股票來履行合約義務,這就避免了在交割期股票市場出現「擠市」的現象。
在期貨開戶交易中建倉時,買入期貨合約後所持有的頭寸叫多頭頭寸,簡稱多頭;賣出期貨合約後所持有的頭寸叫空頭頭寸,簡稱空頭。商品未平倉多頭合約與未平倉空頭合約之間的差額就叫做凈頭寸。只是在期貨交易中有這種做法
Ⅳ 期貨交易最後交割日 個人投資者可以購買嗎
期貨的最後交割日,個人的投資者是不能代購買的,因為它正處於交割日期,在期貨的交割日期是不能購買任何的屁話品種。
期貨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
交割與交割日
交割
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交割日
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標准與非標准
標准交割日
標准交割日指某交割月份的最後交易日。
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為3、6、9和12月份的第二個星期的星期三;芝加哥國際貨幣市場為上述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不規則交割日
不規則交割日是指遠期外匯交易交割日或到期日,通常為1周、2周或1、2、3、6、12幾個月。其他起息日稱為不規則交割日。
Ⅳ 進入期貨交割月合約一定要交割嗎
必須交割。
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交割方式有現金交割、實物交割兩類:現金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核算交易雙方買賣價格與到期日結算價格相比的差價盈虧,把盈虧部分分別結算到相應交易方,期間不涉及標的實物交割;實物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賣方將相應貨物按質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買方向交易所交付相應貨款,履行期貨合約。一般金融證券類期貨合約以現金交易為主,商品期貨合約以實物交割方式為主。
根據期貨交易條例,進入交割月的期貨合約必須進行提高保證金,同時在最後交易日收盤前需要進行一個平倉處理,對於需要進行實物交割的需要進行申報,並且注冊倉單。然後在交割日期內進行交割。
Ⅵ 期貨合約是什麼時候交割呢
期貨合約交割時間是指合約月份的16日至20日。
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
期貨合約交割方式有現金交割、實物交割兩類:現金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核算交易雙方買賣價格與到期日結算價格相比的差價盈虧,把盈虧部分分別結算到相應交易方,期間不涉及標的實物交割;實物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賣方將相應貨物按質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買方向交易所交付相應貨款,履行期貨合約。
一般金融證券類期貨合約以現金交易為主,商品期貨合約以實物交割方式為主。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Ⅶ 期貨合約會約定一個價格進行交易,到期後交割,那股指期貨定價(點位)是怎麼定的
怎麼能基準點位2727.4,我們不要去管它。也用不著管。
關鍵是,你自己對IF1008的交割日(8月20)點位的判斷:
一、如果判斷8月20日,滬深300指數點位能超過2727.4的點位。那麼你就(小等於2727.4點)買入。這樣的話,交割時,會以(大於2727.4)成交。一點是300元。那麼你就賺了。
二、如果判斷8月20日,滬深300指數點位低於2727.4的點位。那麼你就以(大於等於2727.4點)賣出。這樣的話,交割時,再以(低於2727.4)點位買入,歸還所出賣的IF1008合約.這樣就賺錢了
關鍵是你對後市的判斷,以及你對期貨雙向買賣都可以賺錢道理。如果判斷失誤。只有賠的份上了。
對後市的判斷十分重要。《國債期貨3.27事件》仔細讀一讀就明白了。
所以:
1、股指期貨定價點位。我們可以不管,也管不了
2、到期交割點位,是以現貨為基準點進行平均計算。我們控制不了滬深300指數。
3、期貨價與現貨價 會趨同一致到同一點位(就算是X點吧)。但是在買入點位低於X點或者賣出高於X點,那樣的話。就會賺錢。但是買入點位高於X點或者賣出低於X點。這樣的話,,就賠了。
Ⅷ 什麼樣的期貨合約會實際交割
實際交割的期貨合約從投資者的目的分為兩類:(註:實際工作中我們用實物交割這詞代替實際交割,以免有歧義)
1.企業從套期保值的角度去參與期貨合約,並且希望在最後交易日時以實物進行交割,即為公司利益服務。
2.投資者在最後交易日以最後結算價進行現金交割,即為滿足投資者個人利益。
Ⅸ 期貨有哪幾種結算方式有什麼區別
會員結算和客戶結算。
1、時間
會員結算:每一交易日結束後交易所對每一會員的盈虧、交易手續費、交易保證金等款項進行結算。其核算結果是會員核對當日有關交易並對客戶結算的依據,會員可通過會員服務系統於每交易日規定時間內獲得《會員當日平倉盈虧表》、《會員當日成交合約表》、《會員當日持倉表》和《會員資金結算表》。
客戶結算: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的結算與交易所的方法一樣,即每一交易日交易結束後對每一客戶的盈虧、交易手續費、交易保證金等款項進行結算。交易手續費一般不低於期貨合約規定的交易手續費標準的3倍,交易保證金一般高於交易所收取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至少3個百分點。
2、後續工作
會員結算:會員每天應及時獲取交易所提供的結算結果,做好核對工作,並將之妥善保存。
客戶結算:期貨經紀公司在閉市後向客戶發出交易結算單。
(9)期貨合約會交割現金結算嗎擴展閱讀:
組織形式
期貨結算的組織形式有兩種,一種是獨立於期貨交易所的結算公司,如倫敦結算所(LondonClcaringHouse)同時為倫敦的三家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結算;另一種是交易所內設的結算部門,如日本、美國等國期貨交易所都設有自己的結算部門(以下統稱「結算機構」)。
我國採用的是交易所內設結算機構的形式。獨立的結算所與交易所內設結算機構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結算所在履約擔保、控制和承擔結算風險方面,獨立於交易所之外,交易所內部結算機構則全部集中在交易所。
獨立的結算所一般由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交易所共同參股,相對於由交易所獨自承擔風險,風險比較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