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和期權組合
A.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1)期貨和期權組合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B. 期貨中的什麼是備兌看跌期權組合
鄭商所白糖(5689,15.00,0.26%)期權已於4月19日正式上市,與大商所豆粕期權有所不同,鄭商所白糖期權特別提供了備兌期權組合保證金優惠,本文將詳細介紹該組合的具體構成、一般在什麼情景下可以用到、具體保證金優惠的情況如何、如何享有組合保證金優惠。
備兌期權組合具體分為備兌看漲期權組合及備兌看跌期權組合。
其中備兌看漲期權組合是指投資者持有看漲期權賣持倉,同時持有相同數量的標的期貨買持倉;備兌看跌期權組合是指投資者持有看跌期權賣持倉,同時持有相同數量的標的期貨賣持倉。
備兌看漲期權組合的應用場景多為投資者持有標的期貨多頭,但預期後市振盪為主,上方有阻力位,突破概率很低,其優點在於在正常的標的期貨投資之外,能夠獲取額外權利金收益,在振盪行情下,增強投資收益,在下跌行情下,平滑收益曲線,其缺點在於,一旦標的期貨行情大漲,投資者需要讓渡標的期貨在賣出的看漲期權行權價以上的利潤,相當於投資者提前鎖定了標的期貨的賣出價格,即投資者所賣出的看漲期權行權價。
備兌看跌期權組合的應用場景多為,投資者持有標的期貨空頭,但預期後市振盪為主,下跌有支撐位,突破概率很低,其優缺點和備兌看漲期權組合類似。
「備兌」顧名思義就是對於期權的賣方而言,在賣出期權的同時,准備了相應的標的對沖履約的風險。
具體而言,對於看漲期權的賣方,如同時持有標的多頭,則即使出現價格上漲被迫履約,其持有標的多頭的盈利能完全對沖被迫履約產生的虧損,對於看跌期權的賣方,如同時持有標的空頭,則即使出現價格下跌被迫履約,其持有標的空頭的盈利能完全對沖被迫履約產生的虧損。
總而言之,當期權賣方持有相應的可對沖履約風險的標的時,其履約能力是有保障的,其實是可以無需再對期權賣方收取一次保證金以保障其履約的,故鄭商所備兌期權組合保證金的收取標准優化為權利金與標的期貨交易保證金之和。
與鄭商所跨式、寬跨式期權組合需要使用專用指令構建不同,鄭商所備兌期權組合不需要投資者使用特別的指令構建,只要客戶持有可以構成備兌期權組合的持倉,在每日結算時,鄭商所會將符合條件的期權和期貨持倉自動確認為備兌期權套利持倉,包括備兌看漲期權套利和備兌看跌期權套利,並給予保證金優惠。
例如,當投資者在盤中新開SR709P6700空頭以及SR709空頭,可以構成看跌期權備兌組合,在盤中按正常的保證金收取,在結算後,交易所將以上持倉自動確認為看跌期權備兌組合,按照權利金與標的期貨交易保證金之和收取保證金。相關期權模擬結算單展示內容如下(期貨保證金率為10%):
從結算單中我們可以看到,在結算時交易所自動確認備兌組合後,組合中對應的期權賣方不再收取保證金,期權權利金則是按照當天的結算價435.5,計入白糖期貨的保證金中(11089=6734×10×10%+435.5×10)。
對於備兌組合,交易所在自動組合後,只對保證金有影響,給投資者節約了保證金,對於組合成分持倉的平倉沒有任何影響,投資者可正常進行平倉操作,而不用管該持倉是否屬於備兌組合。
另外,還需要特別提醒投資者注意的是,當投資者在構建期權備兌組合成分持倉時,需注意期貨與期權的月份需保持一致,例如SR709P6700需對應構建9月份的白糖期貨合約,如構建其他月份的白糖期貨合約就無法組成備兌組合。
C. 期權和期貨有什麼區別
你好,期貨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在交易所進行交收標的物的合約。期權是一種可交易的合約,它給予合約的買方在雙方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合約指定資產的權利。
期貨和期權有什麼區別:
1、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
2、履約保證金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
5、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6、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以上為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報道。
D. 期貨期權的組合條件
1.價格。期權合約中確定的交易價格是雙方約定的,一律被稱之為協定價格,或敲定價格,在合約有效期內這是固定不變的,它不一定就是股票的市價,可以高於或低於市價,當然也可能恰好相等。
2.期限。期權合約是有期限的,過期作廢,一般合約有效期不超過1年,以3個月較為普遍。
3.數量。每個期權合約代表一百個期權基數,期權合約自身價格一般是以期權單個基數為標價,每個基數代表一股股票,一個合約可交易一百股股票,該一百個期權基數是不能分拆開交易的。
4.期權費。期權費是期權合約的價格,它不等於股票的市價或合約到期後的股價,它僅表示權利的價值,是隨股市行情波動而相應調整的。買入方支付期權費,既可購買看漲期權,也可購入看跌期權,同理,賣出方收取期權費,既可出信看漲期權,也可出售看跌期權。
5.交易目的。根據套期保值及投機等目的,人們可交易單個合約,也可結合品種多項合約捆綁式交易。
6.結算。期權交易是通過經紀人在市場上競爭價實現的,這經紀人就是期權清算公司,它是每筆期權交易的中間人,是所有買方的賣方和所有賣方的買方。期權清算公司採用電腦清算每一筆合約,並為其提供擔保,如某個期權賣方不履行義務,公司則必須代為履約。因此,期權買主不用擔心賣方違約。
E. 什麼是備兌看跌期權組合
備兌期權組合具體分為備兌看漲期權組合及備兌看跌期權組合。
其中備兌看漲期權組合是指投資者持有看漲期權賣持倉,同時持有相同數量的標的期貨買持倉;備兌看跌期權組合是指投資者持有看跌期權賣持倉,同時持有相同數量的標的期貨賣持倉。
備兌看漲期權組合的應用場景多為投資者持有標的期貨多頭,但預期後市振盪為主,上方有阻力位,突破概率很低,其優點在於在正常的標的期貨投資之外,能夠獲取額外權利金收益,在振盪行情下,增強投資收益,在下跌行情下,平滑收益曲線,其缺點在於,一旦標的期貨行情大漲,投資者需要讓渡標的期貨在賣出的看漲期權行權價以上的利潤,相當於投資者提前鎖定了標的期貨的賣出價格,即投資者所賣出的看漲期權行權價。
備兌看跌期權組合的應用場景多為,投資者持有標的期貨空頭,但預期後市振盪為主,下跌有支撐位,突破概率很低,其優缺點和備兌看漲期權組合類似。
「備兌」顧名思義就是對於期權的賣方而言,在賣出期權的同時,准備了相應的標的對沖履約的風險。
具體而言,對於看漲期權的賣方,如同時持有標的多頭,則即使出現價格上漲被迫履約,其持有標的多頭的盈利能完全對沖被迫履約產生的虧損,對於看跌期權的賣方,如同時持有標的空頭,則即使出現價格下跌被迫履約,其持有標的空頭的盈利能完全對沖被迫履約產生的虧損。
總而言之,當期權賣方持有相應的可對沖履約風險的標的時,其履約能力是有保障的,其實是可以無需再對期權賣方收取一次保證金以保障其履約的,故鄭商所備兌期權組合保證金的收取標准優化為權利金與標的期貨交易保證金之和。
與鄭商所跨式、寬跨式期權組合需要使用專用指令構建不同,鄭商所備兌期權組合不需要投資者使用特別的指令構建,只要客戶持有可以構成備兌期權組合的持倉,在每日結算時,鄭商所會將符合條件的期權和期貨持倉自動確認為備兌期權套利持倉,包括備兌看漲期權套利和備兌看跌期權套利,並給予保證金優惠。
例如,當投資者在盤中新開SR709P6700空頭以及SR709空頭,可以構成看跌期權備兌組合,在盤中按正常的保證金收取,在結算後,交易所將以上持倉自動確認為看跌期權備兌組合,按照權利金與標的期貨交易保證金之和收取保證金。相關期權模擬結算單展示內容如下(期貨保證金率為10%):
從結算單中我們可以看到,在結算時交易所自動確認備兌組合後,組合中對應的期權賣方不再收取保證金,期權權利金則是按照當天的結算價435.5,計入白糖期貨的保證金中(11089=6734×10×10%+435.5×10)。
對於備兌組合,交易所在自動組合後,只對保證金有影響,給投資者節約了保證金,對於組合成分持倉的平倉沒有任何影響,投資者可正常進行平倉操作,而不用管該持倉是否屬於備兌組合。
另外,還需要特別提醒投資者注意的是,當投資者在構建期權備兌組合成分持倉時,需注意期貨與期權的月份需保持一致,例如SR709P6700需對應構建9月份的白糖期貨合約,如構建其他月份的白糖期貨合約就無法組成備兌組合。
F.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保證金與權利金的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而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權利和義務的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3、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而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繳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4、到期日和行權日的不同:做期貨的人一般在實際做期貨的時候第一個要接觸到的期貨概念是「主力合約」,實際上就是最多人做的這個到期時間的合約,而期貨的到期後會面臨強制平倉和交割,所以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會平倉或移倉至下一個主力合約;而期權的本質就是選擇權,而選擇權是有時間要求的,其最後一天稱之為行權日,目前國內的場外期權實行美式期權,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買方都可以選擇行權,可以理解為:在行情上漲或對買方有利時,期權買方可以隨時選擇行權,而行情下跌或對期權買方不利時,買方可以放棄行權。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0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G. 期權和期貨的差別是什麼
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兩者的標的物不同:
期權:是以50ETF(代碼510050)為標的物的一種買賣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僅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
而期權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而在我們實際操作中多是做為買方,賣方更多的是在機構。
期貨: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盈虧與風險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所以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就不建議做賣方了。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5)兩者的交易方式區分:
期權:T+0交易模式,可以做雙向交易,可以買漲買跌,合約期限內不會被強制平倉、不會爆倉、不用追加本金。
期貨:T+0交易,也可以做雙向買漲買跌,期貨交易容易出現爆倉,會被強制平倉,需要追加保證金。
(6)合約數量:
期權: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隨著標的物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
(7)盈利方式:
期權: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盈利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期權合約價格上漲交割帶來的價差利潤,另一種是到行權日,行權價格的利潤空間。
期貨: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獲得價差利潤。
(8)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
期權:投資者利用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
期貨: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
H.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
期權與期貨都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衍生產品,都是風險管理的工具,都能用於風險對沖、套利、方向性交易和組合策略交易等。
期權與期貨有根本性的不同:
(1)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權利和義務。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平倉。期權交易中,權利方在支付權利金後獲得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義務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不享受權利。
(2)保證金收取不同。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保證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能力。
(3)保證金計算方法不同。股票期權是非線性產品,保證金與標的價格間的關系也是非線性的;期貨是線性產品,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如果期貨合約被持有至到期日,將自動交割;而期權合約被持有至到期日,期權的權利方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放棄行權,期權的義務方需做好被行權的准備,如果認購或認沽期權的權利方提出行權,義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賣出或買入標的資產的義務。
(5)合約價值方面,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期權合約類似保險合同,本身具有價值,期權合約價值的市場表現就是權利金。
(6)盈虧風險方面。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期權權利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義務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其損失則由市場價格決定,是不固定的。
(7)期貨持倉者每天收盤後需根據結算價進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對於結算後保證金不足的投資者進行追加保證金或強行平倉;期權交易不需要進行盈虧結算,只要計算義務方的維持保證金是否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