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期貨合約
A. 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
1、數量和單位條款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麥約為27.24公斤),每張小麥期貨合約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該交易所買進一張(也稱一手)小麥期貨合約,就意味著在合約到期日需買進5000蒲式耳小麥。
2、質量和等級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3、交易時間條款
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上午盤為9:00-11:30,下午盤為1:30-3:00。
4、報價單位條款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國內陰極銅、白糖、大豆等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以元(人民幣)/噸表示。
5、合約名稱條款
合約名稱需註明該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約為例,合約名稱為「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合約」,合約名稱應簡潔明了,同時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點條款
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7、交割期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8、最小變動價位條款
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9、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
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小麥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每蒲式耳不高於或不低於上一交易日結算價20美分(每張合約為1000美元)。
10、最後交易日條款
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1)上期所期貨合約擴展閱讀:
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種類
商品
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貨合約:以金融工具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圓,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B. 上海期貨交易所的品種及合約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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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期貨合約到底怎麼理解
1。期貨市場誰是誰的提款機。在一個期貨市場交易者成熟起來之前,他其實一直要扮演期貨市場的提款機的角色。在這個市場也就是千分之幾的人能夠最終把期貨市場當做自己的提款機,其他交易者都是期貨市場的供血機、提款機。
2。2%資金開倉是不存在逆勢交易的。期貨交易者奇怪:為什麼只要開倉就會是逆勢賠錢?也許永遠也不知道,如果使用2%資金開倉,懂得一點資金管理的粗糙皮毛,會發現一個嶄新的自我,一個煥然一新的交易新天地。
3。全倉交易即便是順勢也是逆勢。全倉交易等於是背水一戰。如果是滿倉交易,即便是順勢也等於逆勢,因為他們是經受不起最細微、最微弱的動盪,乃至在任何時間單元的行情起伏、波折,一點風吹草動對他們就面臨是滅頂之災。
4。要想不逆勢交易,解決好倉位問題。5。增加自身資金厚度和回撤空間。滿倉交易抵擋不了分時的波動,70%的倉位勉強應對隔夜的風險,半倉抵禦不了逆趨勢的波動,30%經受不起大幅度的回調。
D. 期貨合約組成要素
如下圖所示,我們以螺紋鋼為例,對期貨合約各要素進行詳細解讀。
(1)期貨交易單位
買賣1手期貨合約代表的標的物的數量。
如螺紋鋼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10噸/手」。在進行期貨交易時,只能以交易單位的整數倍進行買賣,即按手數買賣。
(2)期貨合約價值
是指每手期貨合約代表的標的物的價值。
期貨合約價值=交易單位 × 合約最新價 / 結算價 / 建倉價
(合約的市場最新價值取合約最新價;對於投資者來說,日內交易取建倉價,持倉過夜取結算價,計算出的合約價值是計算其手續費與保證金的基礎)
如1手螺紋1801合約的市場最新價值為:10噸/手(交易單位)×3747(合約最新價)=37470。
(3)期貨報價單位
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元/噸。
國內大多數期貨品種的計量單位都是噸,個別品種特殊。黃金為克,白銀為千克,雞蛋為500千克,膠合板&纖維板為張,金融期貨都為點。
(4)期貨最小變動價位
合約每計量單位報價的最小變動數值。在期貨交易中,每次報價的最小變動數值必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比如螺紋鋼期貨的最小變動價位是1元,最新價是3747,那麼投資者往上報價只能是3748、3749、3750等,必須1元1元的加報,而不能報價3747.5、37478.5。
最小變動價位×交易單位,就是該合約價值的最小變動值(也即通常所說的期貨盤面上,1手某期貨合約每一跳資金變動多少)。
例如1手螺紋鋼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值是1元/噸×10噸=10元。
(5)期貨漲跌停板幅度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又稱漲跌停板)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漲跌停板幅度是計算每個交易日漲跌停價的依據,漲跌停價=昨結算價*(1±漲跌停板幅度)。
如果還是想要自行計算,那麼需要注意的是,交易所官方期貨合約里的漲跌停板幅度都不能作為計算依據,官方數據都是合約剛上市時固定的標准,但漲跌停板幅度後期會有變動,官方合約則未做修改。
最新漲跌停板幅度,可通過以下任一種方式獲取:①以交易所實時公布的結算參數為標准;②交易軟體進入具體合約行情界面,按F10。
(6)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率繳納保證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交易所根據合約特點設定最低保證金標准,並可根據市場風險狀況等調節保證金水平。
(7)期貨交易時間
由交易所統一規定,交易者只能在規定的交易時間內進行交易。
(8)期貨最後交易日
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期限的未平倉期貨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現金交割。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品種客戶都能在最後交易日進行交易。由於篇幅問題,這里不再贅述。歡迎私~
(9)期貨交易代碼
每個期貨品種都有其唯一的代碼,如螺紋是RB。
剩下的都是交割要素,自然人是不能參與商品期貨交割的,這里也就不再贅述了。
E. 上海期貨交易所 im 是什麼合約
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國內可以上市交易的期貨商品有以下種類:
上海期貨交易所:螺紋RB、熱卷HC、線材WR、銅CU、鋁AL、鋅ZN、鉛PB、天然橡膠RU、燃油FU、黃金AU、白銀AG、瀝青BU、鎳NI、錫SN
大連商品交易所:豆一A、豆二B、豆粕M、豆油Y、塑料L、棕櫚油P、玉米C、聚氯乙烯PVC、焦炭J、焦煤JM、鐵礦石I、纖板FB、聚炳烯PP、雞蛋JD、膠板BB、玉米澱粉CS
鄭州商品交易所:強麥WH、普麥PM、棉花CF、白糖SR、精對苯二甲酸PTA、菜籽油OI、早秈稻RI、甲醇ME、新甲醇MA、玻璃FG、菜籽RS、菜粕RM、動力煤TC、錳鐵SF、硅鐵SM、晚秈稻LR、粳稻JR、
中國金融交易所:滬深300指數IF、上證50IH、中證500IC、5年期國債TF、10年期國債T
沒有你說的IM
F. 期貨合約到期時間是怎麼算的
期貨合約到期時間演算法如下:
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
國際上的商品期貨,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國內的商品期貨,商品代碼中顯示了年份和月份,如豆油1005合約,就是10年5月為交割月份;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即5月份的15號,但因為個人戶不可以進交割月份,所以四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就要平倉了。
(6)上期所期貨合約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的特點:
1、以小博大
期貨交易只需交納5-10%的履約保證金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於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點,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資金進行大宗的買賣,節省大量的流動資金。
2、雙向交易
期貨市場中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投資方式靈活。
3、不必擔心履約問題
所有期貨交易都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且交易所成為任何一個買者或賣者的交易對方,為每筆交易做擔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4、市場透明
交易信息完全公開,且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條件下公開競爭。
5、組織嚴密,效率高
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規則,一環扣一環,環環高效運作,一筆交易通常在幾秒種內即可完成。
G. 上個月6月5日上期所對黃金等期貨標准合約進行了修改。
1、因為7月5號推出黃金白銀夜盤,所以在測試的時候調整了漲跌幅,將黃金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3%,但是根據上個周黃金的漲幅來看,7月1日黃金上漲了3.53%,所以可以得出上期所並未做出實際的調整。
2、雖然目前還未進行實際的調整,但是不代表未來某段時間不會進行調整,個人猜測,可能會等夜盤交易一段時間以後,根據交易的情況再實行是否調整漲跌停板幅度。
3、黃金價格的漲跌不是上期所可以控制的,黃金夜盤推出是為了促進國內的黃金期貨交易,做過外盤黃金的人都知道,黃金主力的交易時段在晚上9點到凌晨3點左右,之前國內的黃金期貨沒有夜盤,導致國內黃金開盤基本上都是跳空跳多,不做隔夜很難賺錢,隔夜風險又很大,非常難做。所以上期所的這一政策也是為了發展國內的期貨市場,因為夜盤推出以後,貴金屬公司高額的手續費以及資金的安全性將完全沒有競爭力。
還有不懂的可以問我,純手打,望採納,冠通期貨成都營業部將竭誠為您解答。
H. 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標准合約的解析。
不能進入交割月份就是說,假如你有黃金的持倉,比如是1308合約,現在是30號了,你的持倉不能拿到8月1號,在7月31號收盤前要被強平
I. 期貨合約和現貨合約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合約和現貨合約的區別是:
1、合約標准化的區別
期貨合約是經過嚴格標准化了的合同,進人期貨交易所的每一種期貨交易對象,都已經由交易所定了質量、等級、數最、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只有期貨價格才是在交易過程中經過公開競價和計算機攝合成交的方式來確定的。
現貨合同是非標准化的,現貨合同的具體條款(如交貨品種、數量、時間、地點等)均需由簽約雙方協商議定。
2、交割內容方面的區別
期貨合約只是期貨交易中的一種特號而已,是期貨交易的載體,以使期貨投資者能夠通過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實現既定目標或套期保值轉移價格風險,或通過分擔價格風險而獲取價差利潤。
現貨合同中要求全部進行實物商品交割。
3、有無簽約者的區別
期貨合約並不是由買賣雙方來簽訂的。期貨交易過程中並不存在交易的紙面合同,因而轉讓合約時也就無需進行類似現貨交易中的合同背書。
現貨合同要求載有合同交貨的價格、數量、時間和地點等詳細內容,並由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其間如有任何一方不能履約,則必須經過背書之後方可將履約責任、義務及權利轉到第三方。
期貨合約是買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接收某種資產,賣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交付某種資產的協議。雙方同意將來交易時使用的價格稱為期貨價格。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雙方同意交換的資產稱為「標的」。
現貨合約,為立即或在將來交付實際商品而簽訂的銷售協議。現貨合約:以現貨標准化合約為標的物,通過電子交易平台進行集合競價買賣統一成交、轉讓、結算,價格行情實時顯示的交易方式。現貨合約交易的本質是以金融的手段服務現代貿易業。
J. 商品期貨的合約和主力合約是怎樣劃分的
成交量和持倉量第一的就是主力合約,期貨合約是有交割月份的。
主力合約不是不變的,會隨著時間向前推移,主力合約的月份也要向前推移,就是裡面的投機力量在轉換合約。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
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10)上期所期貨合約擴展閱讀:
期貨合約影響因素:
期貨市場交易的是標准化合約,期貨品種的創新以標准化合約為載體,期貨品種創新必須通過成功的合約設計才能得以實現。
品種創新的過程是選擇創新商品與合約設計的過程。期貨合約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其原生商品的相關特徵,即「商品特徵」,商品特徵主要從相關商品的自然屬性及其現貨市場,來解釋影響該種商品期貨交易成功的各種因素。
這些因素主要來自商品的現貨市場;同時期貨合約也會受合約設計本身各種因素的影響,即「合約特徵」,合約特徵則是從期貨交易的基本原理來分析期貨合約成功的影響因素。
這些因素主要來自於期貨交易過程的合約及制度設計。商品特徵與合約特徵共同給出了影響期貨合約成功因素的完整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