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近期遠期合約套保
1. 如何用遠期交易套期保值
利用運費遠期協議來實現套期保值
國際運輸主要是通過不定期船(即租船)來實現的,這是一個非常國際化的市場。不定期船運輸的特點就決定了運輸市場是一個接近於完全競爭結構的市場,運費價格在一周之內變化可高達20%以上。在這樣的一個市場中,由於受供求、政治、天氣、心理等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運費費率是時刻在變化的。而單個船東或單個貨主基本沒有能力控制和影響市場運價,只能被動地接受。這就為經營者帶來了極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所以貿易商和船東都急切需要建立一種新的基於運費的期貨品種,用來對沖運費市場的巨大波動 ,於是就產生了運費遠期協議(FFA)。
FFA交易起源於上世紀80年代末,在過去15年間,80%的交易都在歐洲的船東和商品貿易商之間進行,交易的流動性不是很高 ,直到1991年Clarksons率先提出了FFA的概念 (FFA是「Forward Freight Agreements」的縮寫,即運費遠期協議)。運費遠期協議是買賣雙方達成的一種遠期運費協議,協議規定了具體的航線、價格、數量等等,且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點,收取或支付依據波羅的海的官方運費指數價格合同約定價格的運費差額。簡單地說,就是把運費作為一種期貨商品來進行買賣。
FFA是一種運費風險管理工具。2002年以來,隨著航運市場百年不遇的猛漲,市場波動性劇烈震盪,市場參與者套期保值和套利的需求推動FFA市場的快速發展。 通過FFA套期保值,則可以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在過去的5年間,鐵礦石運價漲幅高達8倍。而海岬型船來看,2005年海岬型船運費在第二季度開始暴跌,從第二季度高點 6700 點算到8月中旬運價下跌了近70%,猝不及防的下跌也令許多准備不足的船東及船舶運營商回吐了前兩年賺的大部分利潤,去年已有報道一些國外船東公司申請破產保護。而2006年下半年運費大幅飆升又使很多貨主措手不及。巨大的波動性背後,暴露了經營者風險管理工具缺乏的弱點。傳統類似賭博市場的運營模式很難獲得長足發展。其他商品期貨市場建立其實已經為運費期貨市場提供了較好的借鑒。於是利用運費遠期協議來進行套期保值就成了各個航運公司對抗市場風險最有效的辦法。
船東擁有船舶的運力,需要把這些運輸能力轉化成運費。船東是運費期貨市場的原始賣家,通過運費遠期協議,當看跌市場的時候,船東可以在未來賣出他的運費,以對抗未來運費下跌帶來的風險,同時船東利用套期保值實現比較溫和的財務狀況(從而從貸款機構得到相對多的貸款,比較低的利息,較長的貸款期),並為公司新造船定單或股票的增發做好准備。在期貨期權中的此類規避風險的方法叫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是FFA期貨市場產生的原動力 ,套期保值也是其他期貨市場產生的原動力,無論是農產品期貨市場,還是金屬、能源期貨市場,其產生都是源於生產經營過程中面臨現貨價格劇烈波動而帶來風險時,自發形成的買賣遠期合同的交易行為。而運費套期保值,就是把運費作為一種商品,船東或貨主通過FFA市場為運營環節買了保險,保證其穩定運營的可持續發展。同樣,和所有的期貨期權產品相同,FFA是一種套利工具(金融投機手段),而這也是現在一些金融機構積極參與其中的原因。
雖然FFA交易在國外已經比較普及,但是中國在FFA市場的參與扔較為有限,可以說現在的運費已經成為變動的、流動性較好的、可以交易的商品。中國占據了世界干散貨貿易增量的大部分份額,但是中國企業卻沒有從中得到什麼太大收益。尤其是中國的原船東和貨主單位還沒有真正參與該市場。與中國在現貨貿易中的巨大份額相比,中國在FFA的參與程度尚不足 (暫時還沒有中國油輪船東參與FFA市場交易)。但令人欣慰的是中國越來越多的企業都開始關注這一新鮮事物,未來必將有更多的企業加入,但如果在對其游戲規則和相關法律了解不充分的前提下,盲目的操作也將帶來一定的潛在風險 。國際市場的大環境迫使中國企業尋求期貨市場,航運業只是其中之一,盡管我國企業在近年出現了較大的虧損事件,如「中航油」和「國儲銅」,從中國企業遭受巨大損失的事件可以看出,錯並不在期貨本身,而是在期貨保值過程中拋棄了自己的初衷與原則 。中國1 萬億美元的進出口規模和急劇動盪的國際市場環境都需要期貨保值,中國正在成長的航運業更需要風險管理,面對激烈產品競爭的國內貨主需要保值,我們需要的是汲取教訓,不能「因噎廢食」。
利用運費遠期協議期權來實現套期保值
除了通過簽定運費遠期協議,船東也可以通過買賣運費遠期協議期權來實現套期保值。期權是賦予其持有者以按照約定的價格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的合同(就是把買賣遠期運費的權利,作為一種商品來進行交易)。運費期權的概念是由1997年引入的,起因是由於干貨市場的巨大波動,起初是由歐洲的船東賣出看漲期權來平衡他們的新造船對市場的沖擊。買家為了獲得權利付出期權權利金,同時他的最大損失就限於失去期權權利金,而賣家獲得期權權利金,增加了自己的現金流,他的收益限於收到的權利金,但承受理論上的無限風險。
參與FFA市場是航運企業長足發展的必然選擇
FFA對航運的影響與日俱增,航運人絕對不能忽視它的存在。在經濟全球化、航運全球化的背景下,不用FFA的對沖和價格發現功能,才是最大的風險。尤其是在中國目前FFA還未普及的情況下,了解FFA行情則讓我們更早掌握市場先機,在租船談判中占據心理和信息優勢,在信息不是很對稱的中國,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 不懂得利用該市場,意味著你將逐漸被對手超越! 市場的大漲大跌輪回中,缺乏FFA保護的公司,很難具備長期競爭力,尤其是在競爭對手都增加風險控制,風險被轉移的前提下,你將承擔更大風險。而且隨著FFA定價功能的越發顯現,利用FFA的運期定價功能,企業將獲得更多的先機。同時,提高風險意識和建立風險管理機制也越來越重要 。
眾所周知FFA的高盈利和風險性,2006年FFA市場最大的贏家是中國台灣的TMT公司,由於其偏執地看多,給他帶來超過10億美元的利潤。作為一個「零和博弈」的賭場,自然有輸者。希臘DRYSHIPS、德國OLDENDORFF、韓國STXPANOCEAN等船東分別傳出在FFA市場巨虧的消息,加拿大船舶營運商北美輪船(NASL)由於在FFA虧損而宣告破產。隨著中國參與企業的增多,中國企業如何面對FFA投機的誘惑,如何提高自身的風險意識和應對風險管理能力將顯得越發重要,在缺少相關法律監管的背景下,如果企業自身對風險控制意識不足,或對游戲規則一知半解,都隱藏著很大的風險,可以預期的是,未來參與的公司將會更多,中國企業亟需提高風險管
2. 如何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
在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對同一種類的商品同時進行數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買賣活動,即在買進或賣出實貨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或買進同等數量的期貨,經過一段時間,當價格變動使現貨買賣上出現的盈虧時,可由期貨交易上的虧盈得到抵消或彌補。從而在「現」與"期"之間、近期和遠期之間建立一種對沖機制,以使價格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套期保值的理論基礎:現貨和期貨市場的走勢趨同(在正常市場條件下),由於這兩個市場受同一供求關系的影響,所以二者價格同漲同跌;但是由於在這兩個市場上操作相反,所以盈虧相反,期貨市場的盈利可以彌補現貨市場的虧損。
大豆套期保值案例 賣出套保實例:(該例只用於說明套期保值原理,具體操作中,應當考慮交易手續費、持倉費、交割費用等。) 期貨市場
7月份,大豆的現貨價格為每噸2010元,某農場對該價格比較滿意,但是大豆9月份才能出售,因此該單位擔心到時現貨價格可能下跌,從而減少收益。為了避免將來價格下跌帶來的風險,該農場決定在大連商品交易所進行大豆期貨交易。交易情況如下表所示: 現貨市場期貨市場 7月份大豆價格2010元/噸賣出10手9月份大豆合約:價格為2080元/噸 9月份賣出100噸大豆:價格為1980元/噸買入10手9月份大豆合約:價格為2050元/噸 期貨路徑
套利結果虧損30元/噸盈利30元/噸 最終結果凈獲利100*30-100*30=0元 註:1手=10噸 從該例可以得出:第一,完整的賣出套期保值實際上涉及兩筆期貨交易。第一筆為賣出期貨合約,第二筆為在現貨市場賣出現貨的同時,在期貨市場買進原先持有的部位。第二,因為在期貨市場上的交易順序是先賣後買,所以該例是一個賣出套期保值。第三,通過這一套期保值交易,雖然現貨市場價格出現了對該農場不利的變動,價格下跌了30元/噸,因而少收入了3000元;但是在期貨市場上的交易盈利了3000元,從而消除了價格不利變動的影響。 期貨
買入套保實例: 9月份,某油廠預計11月份需要100噸大豆作為原料。當時大豆的現貨價格為每噸2010元,該油廠對該價格比較滿意。據預測11月份大豆價格可能上漲,因此該油廠為了避免將來價格上漲,導致原材料成本上升的風險,決定在大連商品交易所進行大豆套期保值交易。交易情況如下表: 現貨市場期貨市場 套期保值
9月份大豆價格2010元/噸買入10手11月份大豆合約:價格為2090元/噸 11月份買入100噸大豆:價格為2050元/噸賣出10手11月份大豆合約:價格為2130元/噸 套利結果虧損40元/噸盈利40元/噸 最終結果凈獲利40*100-40*100=0 從該例可以得出:第一,完整的買入套期保值同樣涉及兩筆期貨交易。第一筆為買入期貨合約,第二筆為在現貨市場買入現貨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對沖原先持有的頭寸。第二,因為在期貨市場上的交易順序是先買後賣,所以該例是一個買入套期保值。第三,通過這一套期保值交易,雖然現貨市場價格出現了對該油廠不利的變動,價格上漲了40元/噸,因而原材料成本提高了4000元;但是在期貨市場上的交易盈利了4000元,從而消除了價格不利變動的影響。如果該油廠不做套期保值交易,現貨市場價格下跌他可以得到更便宜的原料,但是一旦現貨市場價格上升,他就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相反,他在期貨市場上做了買入套期保值,雖然失去了獲取現貨市場價格有利變動的盈利,可同時也避免了現貨市場價格不利變動的損失。因此可以說,買入套期保值規避了現貨市場價格變動的風險。
3. 請問遠期合同套期保值有什麼缺點
期貨指的是在將來某一天買進並且收到或者賣出並且交付某種標的物的合約。
期權, 又稱選擇權 , 是指其持有人有權利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 , 以一定價格向對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 , 但沒有義務。
區別:1、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4、現金流轉不同
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5、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6、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頗有相似之處,容易混淆。因為這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它們的區別則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期貨合約的遠近期
期貨合約由於交割期限的不同,就有了近期合約和遠期合約之分,它們也就會表現出不同的交易特點。
一種商品期貨的某一合約剛剛上市時,由於交割期限較遠,市場的不確定因素較多,交易者的信心和興趣不大,因而交易就不活躍,這時的合約就是「遠期合約」。隨著時間的推移,影響期貨價格的各種因素逐漸顯露,參與交易的市場人士越來越多,成交量和空盤量也隨之放大,「遠期合約」會逐漸活躍起來,變成「龍頭合約」。而隨著交割期限的來臨,影響期貨合約價格的各種因素會逐漸明朗和固定下來,市場人士會逐漸接受現實,掙錢或賠錢的一方慢慢地退出市場,投向新的戰場,這時的期貨合約就成為「近期合約」。
從交易特點上看,近期合約由於臨近交割,代表著現貨價格的水平,往往價格波動幅度較小,而且方向較為固定,即使出現較大的波動,最後還是會朝原來的方向發展。近期合約價格走勢「固定」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經過激烈的爭奪之後,多空雙方勝負已分,很難再有反復。
遠期合約的特點是不可知因素較多,因而波動幅度較大,難以掌握。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其價格代表了市場的預期。
4. 遠期套期保值與期貨套期保值的區別
套期保值中的期就是期貨的意思。也就是說只有期貨有套期保值這一說法。題目有點概念混淆了,請明確一下你想問的是什麼?
5. 關於期貨套期保值的問題
首先,期貨的交易對象是標准化合約,合約中處了價格以外的其他各項都是規定好了的。價格是唯一變動因素。
期貨市場真正交割的連百分之十都不到,大部分人是選擇交割之前對沖。
套期保值者是為了控製成本或者鎖定利潤,投機者為賺取差價。
期貨合約和遠期交易的不同點期貨書上都有,你再好好看一下。期貨合約的價格可以理解為這份合約被轉手的價格,也就是交易價格。
6. 期貨中的近期指多久
商品期貨一般1-2月都是近期合約。。。股指一般主力合約都是當月合約。當月臨交割時換成次月。
7. 套期保值時外幣升值,用遠期合約還是期貨合約
套期保值與外幣升值沒有關系,選用短期合約還是長期合約看需要套期的時長。
8. 我要提問1.為什麼遠期合同既可以用來投機又可以用來套期保值
遠期合約(合同)依其出現的時間早晚分為兩種:
一現貨遠期合約交易:指買賣雙方通過事先簽訂在未的某一時期交割一定數量、一定質量等級的商品的現貨遠期合約的方式二進行的一種商品交易活動。
該遠期合約簽約雙方由於預先在合約中確定了交易價格因此獲得了初步套期保值的效果但由於該遠期合約存在合約內容、履約過程、交易方式存在不規范,因此現貨遠期合約只具備套期保值功能不具具備投機功能。
二期貨遠期合約:是一種集中交易標准化遠期合約的交易形式,其是在現貨遠期合約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通過在固定的期貨交易所買賣標准化的遠期合約而進行的一種有組織的交易方式。
鑒於此作為期貨遠期合約(期貨合約)的投資者可以選擇在履約前賣出以獲取投機利潤,也可選擇雙向對沖履約完成套期保值的功能。
親,以上便是您所關心問題的答案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盼,投資順利!
9. 什麼是遠期合同和套期保值
什麼是遠期合約?遠期合約是什麼意思? 遠期合約(Forwards/Forward Contract ) 遠期合約概述 遠期合約是20世紀80年代初興起的一種保值工具,它是一種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確定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合約中要規定交易的標的物、有效期和交割時的執行價格等項內容。 遠期合約指合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日期按照固定價格交換金融資產的合約,承諾以當前約定的條件在未來進行交易的合約,會指明買賣的商品或金融工具種類、價格及交割結算的日期。遠期合約是必須履行的協議,不像可選擇不行使權利(即放棄交割)的期權。遠期合約亦與期貨不同,其合約條件是為買賣雙方量身定製的,通過場外交易(OTC)達成,而後者則是在交易所買賣的標准化合約。。遠期合約規定了將來交換的資產、交換的日期、交換的價格和數量,合約條款因合約雙方的需要不同而不同。遠期合約主要有遠期利率協議、遠期外匯合約、遠期股票合約。 遠期合約是現金交易,買方和賣方達成協議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日期交割一定質量和數量的商品。價格可以預先確定或在交割時確定。 遠期合約是場外交易,如同即期交易一樣,交易雙方都存在風險。因此,遠期合約通常不在交易所內交易。倫敦金屬交易所中的標准金屬合約是遠期合約,它們在交易所大廳中交易。 在遠期合約簽訂之時,它沒有價值-支付只在合約規定的未來某一日進行。在遠期市場中經常用到兩個術語: 1、如果即期價格低於遠期價格,市場狀況被描述為正向市場或溢價(Contango)。 2、如果即期價格高於遠期價格,市場狀況被描述為反向市場或差價(Backwardation)。 遠期價格的決定 原則上,計算遠期價格是用交易時的即期價格加上持有成本(carrycost)。根據商品的情況,持有成本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倉儲、保險和運輸等等。 遠期價格=即期或現金價格+持有成本 盡管在金融市場中的交易與在商品市場中的交易有相似之處,但它們之間也存在著很大的差別。例如,如果遠期的石油價格很高,在即期市場上買進一油輪的石油並打算在將來賣掉的行動似乎是一項很有吸引力的投資。 一般來說,商品市場對供求波動更為敏感。例如,收成會受到氣候和自然災害的影響,商品消費會受到技術進步、生產加工過程以及政治事件的影響。事實上,許多商品市場使用的交易工具在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直接進行交易,而不是提供套期保值與投機交易的機會。 然而,在商品市場中也存在著基礎金屬、石油和電力的遠期合約,在船運市場中用到了遠期貨運協議(FFAs)。 遠期合約與近期合約的風險性比較 遠期合約較近期合約交易周期長,時間跨度大,所蘊含的不確定性因素多,加之遠期合約成交量及持倉量不如近期合約大,流動性相對差一些,因此呈現遠期合約價格波動較近期合約價格波動劇烈且頻繁。 套期保值的概念: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貨市場當作轉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買賣商品 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買進准備以後售出商品或對將來需要買進商品的價格進行保險的交易活動 2、套期保值的基本特徵: 套期保值的基本作法是,在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對同一種類的商品同時進行數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 買賣活動,即在買進或賣出實貨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或買進同等數量的期貨,經過一段時間 ,當價格變動使現貨買賣上出現的盈虧時,可由期貨交易上的虧盈得到抵消或彌補。從而在「現」 與「期」之間、近期和遠期之間建立一種對沖機制,以使價格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這個例子合不合適呢? 某銅業公司1999年6月與國外某金屬集團公司簽定一份金屬含量為3000噸的銅精礦供應合同,合同除載明各項理化指標外,特別約定TC/RC為48/4.8,計價月為1999年12月,合同清算價為計價月LME(倫敦金屬交易所)三月銅平均結算價。 該公司在簽定合同後,擔心連續、大規模的限產活動可能會引發銅價的大幅上漲,因此決定對這筆精礦貿易進行套期保值。當時,LME三月銅期貨合約價為1380美元/噸。(後來銅價果然出現大幅上漲,到計價月時,LME 三月銅期貨合約價已漲至1880美元/噸,三月銅平均結算價為1810美元/噸。) 於是該公司在合同簽定後,立即以1380美元/噸的價格在期貨市場上買入3000噸期貨合約,(這意味著該公司所確定的銅精礦目標成本=1380-(48+4.8*22.5)=1224美元/噸)到計價月後,1810美元/噸清算價被確定的同時,(銅精礦價格=1810-(48+4.8*22.5)=1654美元/噸)該公司即在期貨市場上以1880美元/噸的價格,賣出平倉3000噸期貨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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