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歷史結算價
1. 期貨結算價是什麼意思
結算價:每日結算制度。就是每天收盤後,按照當日平均價格作為結算價,來計算每個未平倉持倉的盈虧狀況。同時,作為第二天漲停跌開始計算的價位。也就是說,結算價,是一個理論上的價格,其母的是要調配空多雙方的資金(保證金)劃轉。
而每一張單子的盈虧,都是根據其開倉價格和平倉價格來計算的:
你只要計算你的開倉價格和最後的平倉價格。如果沒有平倉,則是結算價格。只要結算兩者的價差就ok了
2.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結算價格如何確定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中,當日結算價採用該期貨合約最後一小時按成交量加權的加權平均價;合約最後一小時無成交的,以前一小時成交價格按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該時段仍無成交的,則再往前推一小時。以此類推;合約當日最後一筆成交距開盤時間不足一小時的,則取全天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合約當日無成交的,當日結算價計算公式為:當日結算價=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基準合約當日結算價-基準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採用上述方法仍無法確定當日結算價或計算出的結算價明顯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權決定當日結算價。
3. 上海期貨交易所的各種商品歷史交割價在哪裡查找
期貨交割流程&交割違約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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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的交割方式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兩種。實物交割是指交易雙方在交割日將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過程。而現金交割是指交易雙方在交割日對合約盈虧以現金方式進行結算的過程。在期貨市場中,商品期貨通常都採用實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貨中有的品種採用實物交割方式,有的品種則採用現金交割方式。現金交割由於不進行實物交收,只是以交割時的現貨價格作為交易盈虧和資金劃撥的依據,因此,實行現金交割的品種,其現貨標的價格應具有可確定性特點,而且是標準的,唯一的。農產品的地域差價十分明顯,不具有現金交割的條件,而股指期貨的交易標的是股票指數,具有虛擬性和唯一確定性,更適合採用現金交割方式。我國商品期貨交易,全部採用實物交割方式。實物交割方式包括集中交割和滾動交割兩種。
(一)集中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方式以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為例
1.鄭州商品交易所一號棉花交割程序: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第10個交易日)閉市後,交易所按「按數量取整、最少配對數」的原則通過計算機對交割月份持倉合約進行交割配對。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2)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通知日),買賣雙方通過會員服務系統確認《交割通知單》。會員未收到《交割通知單》或對《交割通知單》有異議的,應在通知日17時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出異議的,則視為對《交割通知單》的認可。
(3)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即交割日)上午9時之前,買方會員應當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賣方會員應當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結算部。買賣雙方應當在規定時間到交易所結算部辦理具體交割及結算手續,同時,買方會員把投資者名稱和稅務登記證號等事項提供給賣方會員。
(4)交割日,交易所收取買方會員全額貨款,並於當日將全額貨款的80%劃轉給賣方會員,同時將賣方會員倉單交付買方會員。餘款在買方會員確認收到賣方會員轉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結清。發票的傳遞、餘款的結算,會員均應當蓋章和簽字確認。
2.上海期貨交易所天然橡膠交割程序:
實物交割的日期:合約到期月份的16日至20日(節假日順延)為實物交割期。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的下一個工作日的12:00前,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名、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在18日16:00以前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標准倉單及增值稅專用發票交交易所。如18日為法定假日則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若是20日,則賣方必須在12:00前完成交割。
(3)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根據已有資源,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4)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交款後取得標准倉單。
(5)賣方收款。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二)滾動交割方式
滾動交割方式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為例:
1.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進入交割月前一個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憑標准倉單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抵押手續,以頭寸形式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必須到交易所辦理撤銷標准倉單抵押後,方可提出交割申請。
2.交易所實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為配對日。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通過席位提出交割申請。沒有進行倉單質押的交割申請提出後,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在當日收市前可通過席位撤銷已提出的交割申請,撤銷交割申請後,重新收取相應的保證金。交割月買方會員無權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根據賣方會員的交割申請,於當日收市後採取計算機直接配對的方法,為賣方會員找出持該交割月多頭合約時間最長的買方會員。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第二日為通知日。買賣雙方在配對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簽領交割通知單。
第三日為交割日。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買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賬戶。賣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
4. 國內期貨結算價是怎麼計算的
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對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貨款及其它有關款項進行計算、劃撥業務時參考的基準價就是期貨結算價,又分當日結算價與最後交易日交割結算價。
分項結算公式為:當日盈虧=平倉盈虧+持倉盈虧。
(1)平倉盈虧=平歷史倉盈虧+平當日倉盈虧
平歷史倉盈虧=∑[(賣出平倉價-上一交易日結算價)*賣出量]+∑[(上一交易日結算價-買入平倉價)*買入平倉量]
平當日倉盈虧=∑[(當日賣出平倉價-當日買入開倉價)*賣出平倉量]+∑[(當日賣出開倉價-當日買入平倉價)*買入平倉量]
(2)持倉盈虧=歷史持倉盈虧+當日開倉持倉盈虧
歷史持倉盈虧=(當日結算價-上一日結算價)*持倉量
當日開倉持倉盈虧=∑[(賣出開倉價-當日結算價)*賣出開倉量]+∑[(當日結算價-買入開倉價)*買入開倉量]
(3)當日盈虧可以綜合成為總公式
當日盈虧=∑[(賣出成交價-當日結算價)*賣出量]+∑[(當日結算價-買入成交價)*買入量)]+(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當日結算價)*(上一交易日賣出持倉量-上一交易日買入持倉量)
5. 期貨中的結算價是怎麼計算出來的
期貨結算價是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對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貨款及其它有關款項進行計算、劃撥業務時參考的基準價就是期貨結算價,又分當日結算價與最後交易日交割結算價。
結算公式;
未平倉期貨合約均以當日結算價作為計算當日盈虧的依據。
1、當日盈虧可以分項計算。
分項結算公式為:當日盈虧=平倉盈虧+持倉盈虧。
(1)平倉盈虧=平歷史倉盈虧+平當日倉盈虧
平歷史倉盈虧=∑[(賣出平倉價-上一交易日結算價)*賣出量]+∑[(上一交易日結算價-買入平倉價)*買入平倉量]
平當日倉盈虧=∑[(當日賣出平倉價-當日買入開倉價)*賣出平倉量]+∑[(當日賣出開倉價-當日買入平倉價)*買入平倉量]
(2)持倉盈虧=歷史持倉盈虧+當日開倉持倉盈虧
歷史持倉盈虧=(當日結算價-上一日結算價)*持倉量
當日開倉持倉盈虧=∑[(賣出開倉價-當日結算價)*賣出開倉量]+∑[(當日結算價-買入開倉價)*買入開倉量]
(3)當日盈虧可以綜合成為總公式
當日盈虧=∑[(賣出成交價-當日結算價)*賣出量]+∑[(當日結算價-買入成交價)*買入量)]+(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當日結算價)*(上一交易日賣出持倉量-上一交易日買入持倉量)
2、保證金余額的計算
結算準備金余額指當日結算準備金=上一交易日結算準備金+入金-出金+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證金-當日交易保證金+當日盈虧-手續費等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6. 舉例說明什麼是期貨的交割結算價
交割結算價即交割價,就是期貨合約到期後實物交割的基準價,這個價格是期貨合約文本中規定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
比如上海銅的最後交易日是交割月的15日(遇節假日順延),那麼2009年3月到期的銅的最後交易日就是2009年3月16日(因為15日是星期日,所以順延一天)。這一天交易結束後滬銅0903的結算價就是滬銅0903的交割價,而交割時間則是這個月的16-20日。
7. 期貨知識:期權合約的結算價格是怎麼計算的
上交所在每個交易日收盤後向市場公布期權合約的結算價格,作為計算期權合約每日日終維持保證金、下一交易日開倉保證金、漲跌停價格等數據的基準。
原則上,期權合約的結算價格為該合約當日收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但是,如果當日收盤集合競價未形成成交價格,或者成交價格明顯不合理,那麼上交所就會考慮期權交易的多重影響因素,另行計算合約的結算價格。即根據同標的、同到期日、同類型其他行權價的期權合約隱含波動率,推算該合約隱含波動率,並以此計算該合約結算價。
此外,期權合約最後交易日如果為實值合約的話,由上交所根據合約標的當日收盤價格和該合約行權價格,計算該合約的結算價格;期權合約最後交易日如果為虛值或者平值合約的話,結算價格為0。
期權合約掛牌首日,以上交所公布的開盤參考價作為合約前結算價格。合約標的出現除權、除息的,合約前結算價格按照以下公式進行調整:新合約前結算價格=原合約前結算價格×(原合約單位/新合約單位)。除權除息日,以調整後的合約前結算價作為漲跌幅限制與保證金收取的計算依據。
8. 關於期貨結算價的問題
根據你的問題,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第二個問題如下,因為是交易制度無法修改。
首先大家要知道,期貨有一個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用最通俗的話說就是交易所每天按照結算價進行「清算」扣除相應的費用和相應資金的劃轉!那麼我們的賬單就是按照這個逐日盯市來計算的,下面的各種公式!
逐日盯市:依據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計算當日盈虧。
① 上日結存:上一交易日結算後客戶權益
② 當日存取合計=出入金=當日入金-當日出金
③ 平倉盈虧=平當日倉盈虧+ 平歷史倉盈虧
平當日倉盈虧=當日開倉價與平倉價之差×平倉手數×交易單位(合約乘數)
平歷史倉盈虧=平倉價與昨日結算價之差×平倉手數×交易單位(合約乘數)
④ 持倉盯市盈虧(浮動盈虧)=當日持倉盈虧 + 歷史持倉盈虧
持當日倉盈虧=當日結算價與當日開倉價之差×手數×交易單位
持歷史倉盈虧=當日結算價與昨日結算價之差×手數×交易單位
⑤ 當日盈虧=③+ ④ = 平倉盈虧 + 持倉盈虧
⑥ 當日手續費:具體計算見前文
⑦ 當日結存=上日結存+ 出入金+ 平倉盈虧 + 持倉盯市盈虧 - 當日手續費
⑧ 客戶權益=當日結存
⑨ 保證金佔用:具體計算見本公眾號的保證金的演算法一欄
⑩ 可用資金=客戶權益- 保證金佔用
⑪ 風險度=持倉保證金佔用/客戶權益×100%
該風險度越接近於100%,風險越大。
若客戶沒有持倉,則風險度為0;
若客戶滿倉,則風險度為100%,同時也表明客戶的可用資金為0。
若風險度大於100%,說明可用資金為負,這是不被允許的,此時期貨公司便有權對客戶的持倉進行強行平倉(以市價成交),直至可用資金為正。
⑫ 追加保證金:指客戶當保證金不足時須追加的金額,追加至可用資金大於等於零
註:盈虧計算方式不同,不影響當日出入金、當日手續費、客戶權益、質押金、保證金佔用、可用資金、追加保證金、風險度等參數的金額或數字;
例:
某投資者16年11月28日帳戶入金30,000元,當天在3200點時買進開倉RB1705合約5手,當日結算價為3281點。該投資者的手續費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2,雙邊收取,平今時平倉收取成交金額的萬分之6,交易保證金比例13%(交易單位10噸/手)。
11月28日帳戶情況:
手續費=3200×10×0.00012×5=19.2
持倉盯市盈虧=(3281-3200)×10×5=4050(即公式④)
客戶權益=30000+4050-19.2=34030.8(即公式⑦⑧)
保證金佔用=3281×10×13%×5=21326.5 (即公式⑨)
可用資金=34030.8-21326.5=12704.3(即公式⑩)
風險度=21326.5÷34030.8×100%=62.67%(即公式⑪)
11月29日該投資者在3250點又買進開倉RB1705合約5手。當RB1705合約期貨價格跌到3150點時,賣出平倉2手(上期所品種默認先平今倉,故今倉還剩3手),當日RB1705合約結算價為3226點。
11月29日帳戶情況:
手續費=3250×10×0.00012×5 + 3150×10×0.0006×2=57.3
平倉盈虧=(3150-3250)×10×2= - 2000(即公式 ③)
持倉盯市盈虧=(3226-3250)×10×3+(3226-3281)×10×5= - 3470(即公式④)
客戶權益=34030.8-2000-3470-57.3=28503.5(即公式⑦⑧)
保證金佔用=3226×10×13%×(5+3)=33550.4(即公式⑨)
可用資金=28503.5-33550.4=- 5046.9(即公式⑩)
風險度=33550.4÷28503.5×100%=117.71%(即公式⑪)
追加保證金(使可用資金≥0)= 5046.9
對於如螺紋鋼這樣的有夜盤品種,如果該投資者在當日晚上20:50以前未將不足保證金(即5046.9元)匯入其期貨賬戶,在20:55分後公司將有權執行強制平倉。
對於沒有夜盤的品種,如果投資者在下一個交易日上午8:50以前未將不足保證金匯入其期貨賬戶,在8:55分後公司將有權執行強制平倉。
11月29日晚上20:50前該投資者帳戶入金30000元,11月30日無任何操作,當日RB1705合約結算價為3040。
11月30日帳戶情況:
持倉盯市盈虧=(3040-3226)×10×8= - 14880(即公式④)
客戶權益=28503.5+ 30000-14880=43623.5(即公式⑦⑧)
保證金佔用=3040×10×13%×8=31616(即公式⑨)
可用資金=43623.5-31616=12007.5(≥0)(即公式⑩)
風險度=33550.4÷28503.5×100%=72.47%(即公式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