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糖期貨合約交割日
Ⅰ 如何查詢所持期貨合約的交割日
你好,每個品種在期貨交易所的網站都會有公式的。
每個合約的噸數,最小變動,交割時間,交割的升貼水都會有的。
或者你找一個期貨公司詢問也成,
Ⅱ 期貨白糖1701交割日是幾號
白糖期貨的最後交割日是2017年1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Ⅲ 白糖期貨合約的交割品是什麼
基準交割品: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白砂糖》(GB317—2006)(以下簡稱《白糖國標》)規定的一級白糖。
替代品及升貼水:
(1)符合《白糖國標》的一級和二級(色值小於等於170IU)的進口白糖(含進口原糖加工而成的白糖)可以交割;
(2)色值小於等於170IU,其他指標符合《白糖國標》的二級白糖,可以在本製糖年度(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的9月和該製糖年度結束後的當年11月合約替代交割,貼水標准為50元/噸。
自然變異處理:
因自然變異導致白糖色值變化在規定范圍內的,仍可正常出庫,貨主不能拒絕接貨。
一級白糖的色值小於等於190IU的,由貨主承擔;大於190IU小於等於240IU的,色值每增加10IU(不足10IU按10IU計),交割倉庫給提貨方每噸10元的補償。白糖色值大於240IU時,交割倉庫承擔賠償責任。
Ⅳ 白糖期貨是每天結算的嗎還是可以幾個月內結算 那那些月份合約是什麼意思
1、期貨是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2、月份合約代表是合約交割時間,比如:白糖2005,代表是2020年5月交割的合約,一般自然人是不能進入交割月的,所以,合約在進入交割月前就必須平倉,否則有可能進行強平。
Ⅳ 商品期貨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幾號
商品期貨品種不一樣,交割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商品期貨是在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
一、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
1、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2、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二、不同的品種是有差別的,有的品種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幾天,主要品種的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期如下:
1、銅、鋅、鋁、天然橡膠、鋼材、黃金。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2、燃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3、白糖、棉花、PTA、菜籽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
4、大豆1號、大豆2號、豆粕、豆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後(注意)七日、第三日、第四日。
5、L、玉米、PVC、棕櫚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第二個交易日。
(5)白糖期貨合約交割日擴展閱讀
商品期貨交割流程:
一、賣方交割流程。
1、賣方交割流程:
交割預報——貨物入庫(交割倉庫驗收)——交割倉庫或指定質檢機構檢驗——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注冊——到交易所交倉單——參與交割,獲得貨款和開具增值稅發票。
2、如在廠庫標准倉單注冊,則從上述流程中「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開始交割流程。
3、賣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閉市以前完成標准倉單注冊,並將倉單交到交易所,否則即判定為違約。滾動交割時,賣方在交收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一次性交割時,賣方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
二、買方交割流程。
1、買方交割基本流程:
交貨款—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注銷標准倉單,領取《提貨通知單》—憑《提貨通知單》到交割倉庫辦理出庫手續—商品出庫。
2、滾動交割時,買方必須在交收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一次性交割時,買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
3、滾動交割時,客戶在交收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一次性交割時,客戶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
Ⅵ 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的區別
白糖合約1105 最後交易日就是該合約要交割了 停止交易,主力合約已經轉移,這時候等待交割,明白了嗎。而股指,最後交易日是交割日期
。商品期貨的交割日有好多,遇到節假日還會順延,最後交割日過了,就交割不了了。
Ⅶ 白糖期貨的標准合約
白糖期貨標准合約 交易品種 白砂糖 交易單位 10噸/手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 噸 最小變動價位 1元 / 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不超過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4% 合約交割月份 1、3、5、7、9、11月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 — 11:30 (法定節假日除外) 下午 1:30 — 3: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最後交割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 交割品級 標准品:一級白糖(符合GB317-2006);替代品及升貼水見《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割細則》。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倉庫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6%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SR 上市交易所 鄭州商品交易所
Ⅷ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8)白糖期貨合約交割日擴展閱讀: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Ⅸ 期貨白糖交易時間
白糖期貨的交易時間是:日盤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0:15,10:30--11:30 下午 13:30--15:00 夜盤 周一至周五 21:0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