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交割月份的期貨交易保證金一般為合約價值總額的
㈠ 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
1、數量和單位條款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麥約為27.24公斤),每張小麥期貨合約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該交易所買進一張(也稱一手)小麥期貨合約,就意味著在合約到期日需買進5000蒲式耳小麥。
2、質量和等級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3、交易時間條款
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上午盤為9:00-11:30,下午盤為1:30-3:00。
4、報價單位條款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國內陰極銅、白糖、大豆等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以元(人民幣)/噸表示。
5、合約名稱條款
合約名稱需註明該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約為例,合約名稱為「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合約」,合約名稱應簡潔明了,同時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點條款
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7、交割期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8、最小變動價位條款
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9、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
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小麥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每蒲式耳不高於或不低於上一交易日結算價20美分(每張合約為1000美元)。
10、最後交易日條款
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1)非交割月份的期貨交易保證金一般為合約價值總額的擴展閱讀:
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種類
商品
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貨合約:以金融工具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圓,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㈡ 期貨交易中,隨著交割月份的臨近,期貨交易所會加大保證金的收取,如何加大保證金的收取呢
所謂加大保證金的收取實際上就是加大保證金比率的水平,由於期貨交易並不是足額保證金進行交易的,只是按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繳納保證金就可以進行交易,隨著交割月份的臨近,這個保證金比率的水平會被期貨交易所增加,如從原來的10%變成12%(一般合約到期要進行實物交割的比例會更高,如果是現金交割其比例會相對較低)。炒期貨並不一定是就是為了交割,大部分到期要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很多時候都會在到期前平倉的,最明顯就是商品期貨,原因是對於就算是套期保值的買方來說到期實物交割必須要到商品期貨倉庫提取實物,而這些倉庫並不一定是交通很便利或對於買方來說路途很遙遠運輸成本很高,故此也並不是一定要進行實物交割的。如國債期貨,由於存在轉換因子的問題,存在交割的債券其市場實際價值較低的問題,這樣也會讓期貨買方更傾向於到期交割前平倉。
交割違約的情況肯定是曾經出現過,近年較大的衍生產品違約是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破產案,當時2008年,香港交易所就在香港市場為其對相關期貨合約進行平倉(那時的新聞說港交所為此虧了以億元算的金額,實際虧了多少個億就不太記得了,好像是2個億),其平倉的資金主要來源於期貨交易的相關保護基金,一般期貨交易在一般交易的情況下都會收取一定極少比例的相關保護基金費用,這主要是防止某一方違約時,交易所可以有足夠的資金對違約方的合約進行平倉處理。
㈢ 請教大家一個關於期貨的問題!
1、只要繳納合約價格的5%-10%的保證金即可交易,不需要其他款項。當然你還要支付交易手續費,這和保證金是兩碼事
2、你繳納了保證金後,只是擁有了對應的合約,並非貨物就屬於你的。也就是說你付出5%-10%的保證金得到的是期貨合約的交易權,而不是合約標定貨物的所有權。如果你要提取貨物,要支付全款的,這稱為「交割」
㈣ 期貨合約標准由誰制定期貨合約怎麼產生的保證金怎麼確定為了避免到期,做對沖處理,保證金如何處理
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它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 標准化。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徵。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一變數,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
設計依據
期貨合約的各項條款設計對期貨交易有關各方的利益以及期貨交易能否活躍至關重要。
1、合約名稱
2、交易單位
交易單位是指在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每手期貨合約代表的標的商品的數量。例如,鄭州商品交易所規定,一手白糖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10噸。在交易時,只能以交 易單位的整數倍進行買賣。確定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的大小,主要應當考慮合約標的的市場規模、交易者的資金規模、期貨交易所會員結構以及該商品現貨交易習慣等 因素。
固定保證金
體系
1、在固定保證金體系下,保證金概念分原始保證金(開戶按金)和維持保證金(維持按金)兩種。
原始保證金是交易所規定開倉收取的固定的最低資金,而維持保證金則是在固定保證金上打一定折扣,也是固定的。例如恆指期貨原始保證金約為57000元/張,維持保證金約為47000元/張,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隨時微調。如果原始保證金減虧損值大於維持保證金,盡管客戶出現虧損,期貨公司一般不會立刻強平,僅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但如原始保證金減虧損值小於維持保證金,期貨公司不僅發出追保通知書,而且保持立刻強平權利。
固定保證金是歷史產物。在電子化交易普遍採用前,為快速計算和判斷客戶風險狀況,採用固定保證金是唯一可行方法,否則將帶來相當耗時的大量計算和動態判斷。而在電子化交易時代,客戶可自助下單,在交易所主機和期貨公司伺服器容量足夠大、速度足夠快的情況下,持倉保證金動態計算已不成問題。因此,新興市場商品期貨和股指期貨往往採用比例保證金體制。
保證金計算
在交易平台里, 所需保證金全部由美元來結算. 以迷你帳戶為例,進行一手即10K基準貨幣的交易, 如果杠桿比率是200:1, 則需要10,000/200=50個基準貨幣單位, 再乘以該貨幣當前的美元價格, 即為開立一手倉位所需的保證金.
保證金的多少會隨著市場價格的變動而有相應的變化(美元在前的貨幣組合除外), 如某時段的匯率是EUR/USD1.3182, GBP/USD1.8986, AUD/USD 0.7892 則一個迷你帳戶進行交易所需的保證金如下表所示(10K帳戶):同樣地,一個標准帳戶(即100K)進行交易時所需的保證金是上面表格數額的10倍,以此類推,以上數據僅供參考,請以平台實際計算為准。
㈤ 期貨問題
我完善一下
前面幾位說的有點片面
至於那個還說免費指導培訓的完全就是胡扯,自己都不懂,還培訓別人
在交割月的前一個月,保證金會越來越高,當你的保證金不足時期貨公司會強平
如果你的保證金夠,那大連和鄭州交易所的品種不能進入交割月,會被強平
而且是虧損歸投資者,贏利歸交易所
上海交易所的品種,個人投資者可以進入交割月的前10個交易日
但持倉有限制,每個品種不一樣,比如必須是5的整數倍
以上純手打,望採納
㈥ 期貨(疑問)
一手是個單位
上海期貨交易所主要是以有色金屬商品為主,交易的商品有6種:銅、鋁、鋅、橡膠、燃料油和黃金。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主要是以農產品商品為主,交易的商品有7種:玉米、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和聚乙烯。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主要是以穀物商品為主,交易的商品有6種:硬麥、強麥、白砂糖、棉花、PTA和菜籽油。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則是以「股指期貨」為主要交易品種:滬深300指數期貨。
㈦ 離期貨合約交割期越近,保證金比率越高有何道理
商品期貨隨最後交易日臨近,收取保證金比率也逐漸提高。這樣做的理論依據是,現貨歷史波幅大小反映了該品種的風險程度,應根據現貨波幅大小設定相匹配的保證金水平。而隨著最後交易日臨近,買賣雙方違約風險相應增加,為保證現貨商和生產商利益,要求提高保證金。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期貨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而達成的。
㈧ 關於期貨的問題``
所謂期貨,一般指期貨合約,就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這個標的物,又叫基礎資產,是期貨合約所對應的現貨,這種現貨可以是某種商品,如銅或原油,也可以是某個金融工具,如外匯、債券,還可以是某個金融指標,如三個月同業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數。
廣義的期貨概念還包括了交易所交易的期權合約。大多數期貨交易所同時上市期貨與期權品種。
期貨合約內容包括:合約名稱、交易單位、報價單位、最小
變動價位、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交割月份、交易時間、最後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級、交割地點、最低交易保證金、交易手續費、交割方式、交易代碼等。期貨合約附件與期貨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來舉個生活中的小例子幫助大家理解。比如你去花店買花,現買現付就屬於現貨交易;若是約定二個月後過生日時再付款提貨,則屬於遠期交易。期貨交易的產生就是源於現貨交易和遠期交易,並在遠期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而形成的。前面談到的期貨合約,實際上也是一種標准化的遠期合約。也就是說合約中的商品(合約標的物)種類、質量、數量和交割時間、地點都是事先規定好的,這樣,買賣雙方就不會因為商品的質量、數量和交貨地點、時間等問題產生爭議
做多一般容易理解,下面拿做空小麥為例(簽訂賣出合約時賣方手中並不一定有貨)解釋一下:
您在小麥每噸2000元時,估計麥價要下跌,您在期貨市場上與買家簽訂了一份(一手)合約,(比如)約定在半年內,您可以隨時賣給他10噸標准麥,價格是每噸2000元.(價值2000×10=20000元,按10%保證金算,您應提供2000元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會跟隨合約價值的變化而變化。)
買家為什麼要同您簽訂合約呢?因為他看漲.
簽訂合約時,您手中並沒有麥.您在觀察市場,若市場如您所願,下跌了,跌到每噸1800元時,您按每噸1800元買了10噸麥,以每噸2000元賣給了買家,合約履行完畢(您的履約保證金返還給您).您賺了:
(2000-1800)×10=2000(元)(手續費一般來回10元,忽略)
實際操作時,您只需在2000點賣出一手麥,在1800點買平就可以了,非常方便.
如果在半年內,麥價上漲,您沒有機會買到低價麥平倉,您就會被迫買高價麥平倉(合約到期必須平倉),您就會虧損,而同您簽訂合約的買家就賺了。
假如您是2200點平倉的,您會虧損:
(2200-2000)×10=2000(元)+10元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