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貨投資涉稅處理
A. 企業投資股票或期貨的收益怎樣納稅
嚴格意義上講,股票和期貨其實是完全不同性質的投資市場。
期貨是典型的零和市場,有一筆交易賺錢就必然有另一筆交易的對應虧損;有人加起來賺了一個億小目標,就一定有人加起來虧了一個億小目標;如果剔除交易費用等中間環節因素,期貨市場本身是一個閉環,不創造新價值。
而股票市場,並不是閉環的零和市場,因為交易的是公司股權,只要經濟整體向上,上市公司可以不斷發展壯大,股票市場整體市值可以無限擴張,所有參與股市的人可以在牛市中分享整體收益,可以全部都賺錢,賺的是價值增長的不同階段的錢。當然,在熊市中也可以大家一起虧錢!畢竟股市做空的永遠只是小部分,與期貨的多空必然一一對應不同。
問題中提到的很多人即使股票虧再多錢也不去做期貨,我想主要是指散戶吧,那麼理由可能主要還是不懂期貨,或者說畏懼杠桿風險。而且一般而言,股票投資比較容易理解,就是投資公司或投機炒作,而期貨涉及的商品,可能沒接觸過相關行業的人,很難有明確的漲跌認知,不參與也完全正常。
再者,期貨市場有很多賺錢的奇跡和神話,但也不乏「談期色變」的諸多跳樓、毀家傳言,期貨、外匯、黃金作為洪水猛獸和網上詐騙三人組也常被提及,不正確的認知也是原因之一吧。
當然,對於大資金而言則有更多可能原因。有投資范圍不涉及期貨的,有股票單邊做多配置型的,也有專做一級半市場的等等。但是一般而言,現在很多中型資金還是願意配置一部分期貨、期權的,一來可以對沖風險,二來能夠豐富投資組合。
但是,對於真正的大資金,配置的重心還是在股票市場,而不是期貨。一來是期貨市場資金容量有限,一般國內期貨市場超過20億的資金就容易出現騰挪的困難和被盯上的可能,國外的商品期貨市場也受限於商品交易總量和CFTC等監管要求,所以總體上,資金一旦太大,只有股票市場才是最適合投資性基金施展手腳的。
而且,投資股票就是投資公司的前景,其可以描述和想像的空間遠大於期貨。期貨本質本來是保值套利,衍生出來的投機操作也不過是在價格的漲落中獲取差價,其價格波動幅度其實相對股票是較小的,只是通過杠桿放大了漲落帶來的盈虧而已。而對於杠桿,大資金是比較保守的。
再者,股票投資周期可以很長,這也是期貨難以企及的。一些不良國內基金以無厘頭的「價值投資」為噱頭,動不動就是5年、甚至10年的投資周期,其實真是目的只是鎖定投資者資金不能輕易跑路罷了,這樣就能予取予求、心安理得收取管理費、保持基金規模等等。這點期貨可做不到,期貨投資基金一般都是一年期的,也沒人能用「價值投資」忽悠人。
以前我們聊過,巴菲特最成功的地方,不在於他比別人精明地選擇了哪些股票,而是他最精明地在賺足第一桶金後收購了再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為他提供的源源不斷的廉價超長期資金才是他成功的最關鍵。當他同時期的優秀基金人虧得損手爛腳,被大量贖回基金時,巴菲特能夠從容「別人恐懼我貪婪」地去抄底,不是因為他眼光比別人好,而是因為別人沒錢時他有源源不斷的錢罷了
B. 黃金套期保值涉及哪些稅收問題
企業如果做的是賣出套期保值,合約到期交割的話,需要交納增值稅發票
單位從事貴金屬(黃金)套期保值業務,屬於貨物期貨,2009年度取得交易收益3萬多在投資收益核算。現在的問題是貨物期貨不進行實物交割,那麼是否即不上增值稅也不上營業稅?
文件依據:新修訂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
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貨物期貨不繳納營業稅。
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
《增值稅暫行條例》1、屬於征增值稅稅范圍的特殊項目(1)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徵收增值稅,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因此,套期保值僅是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C. 有誰知道期貨的賬務處理相關准則
1、「期貨保證金」科目,核算企業向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或期貨經紀機構(以下簡稱經紀所)交存和追加的用於辦理期貨業務的保證金。
2、「應收席位費」科目,核算企業為取得基本席位以外的席位而交納的席位佔用費。
3、「期貨損益」科目,核算企業在辦理期貨業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手續費、平倉盈虧和會員資格變動的損益。
期貨年會費及期貨業務違規、違約罰款,應分別在「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科目內單列明細科目反映,不列入期貨損益。
4、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中設置「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明細科目。核算投資繳存和退回投資;繳存的金額與能夠退回的金額不一致時,差額記入「期貨損益」科目。
D. 期貨投資取得的收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否應做納稅調整
企業如果有投資收益的,應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果企業已將收版益計入了企業的投資收益科目,則不需作納稅調權整;但如果企業取得的期貨投資收益未計入投資收益的,就需要做納稅調整,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您還有其他稅務問題,請移步【51個稅問答】小程序~
E. 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徵收增值稅,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一、貨物期貨是指標的物為貨物的期貨合約。是關於買賣雙方在未來某個約定的日期以簽約時約定的價格買賣某一數量的實物商品或貴金屬的標准化協議。貨物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內買賣特定商品或貴金屬的標准化合同的交易方式。
例如:某類商品當前市價為5,A期貨以該商品為標的,規定3月後有權以6的價格買入1噸。3月後,該類商品價格漲至7,手上持有A期貨的投資者,可以以6的價格買入,凈賺價差1。而商品的實物交割就是納稅環節,等同於貨物買賣,應交納增值稅。
二、增值稅征稅范圍的特殊規定。
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貨金屬期貨) ,應當徵收增值稅,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納稅,其中:
1、交割時採取由期貨交易所開具發票的,以期貨交易所為納稅人。期貨交易所增值稅按次計算,其進項稅額為該貨物交割時供貨會員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銷項稅額,期貨交易所本身發生的各種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交割時採取由供貨的會員單位直接將發票開給購貨會員單位的,以供貨會員單位為納稅人。
F. 納稅人從事商品期貨和貴重金屬期貨交什麼稅
您說的是個人投資者么,一般個人交的稅都在手續費裡麵包含了
如果是企業法人,除了手續費包含的印花稅等意外,還得考慮投資收益所增加的營業稅
G. 一般納稅人企業進行期貨業務應該怎麼進行賬務處理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主要包括金屬期貨、農產品期貨、能源期貨等。商品期貨屬於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種。按照新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衍生工具不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一般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核算,
其主要賬務處理為:
(1)向證券期貨經紀公司申請開立買賣賬戶,按存入的資金借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企業取得衍生工具時,按其公允價值借記「衍生工具」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
(3)資產負債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衍生工具」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4)衍生工具終止確認時,應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H. 關於企業進行期貨投資的會計處理
1,不能確定投資收益。很簡單,因為還未平倉(賣出)啊!
確認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等到平倉時,再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連同賣出當月(期)的損益一起作為「投資收益」。
怎麼能是待處理財產損益呢!當然不對!是要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期貨投資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
2,銀行依法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匯總(合並)納稅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交、集中清算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13號)規定,實行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
各分行、直屬支行按年度應繳納企業所得稅額的一定比例就地預繳。匯總核算。
I. 現貨企業在期貨市場的投資收益,怎麼交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四款: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的規定,從銀行買賣的貨幣型基金、指數型基金或者從市場上買賣的股票,在賣出時應按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對分紅性收益不繳納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