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貨投資協議
1. 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認識的提高,人們已經不再僅僅把個人的資金存放在銀行中,而是開始尋找多種方式儲備資金,例如債券、股票、投資房產等等,從而使自己的資金增值,來抵制通貨膨脹或作為謀生的手段。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也悄然成為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當盈利時,雙方是皆大歡喜,而虧空時,雙方產生糾紛,免不了要動以口角,最終訴諸法院,然而這種以股票投資為內容的委託合同究竟是否有效我認為委託代理行為後果應歸於委託人,而委託炒股協議約定虧損由受託方承擔;民間借貸出借人需向借款人交付借款,而委託炒股中委託方只是臨時讓渡資金控制權,沒有喪失資金所有權。委託炒股具備委託代理及民間借貸等有名合同的部分特徵,但又不完全相同,其兼具資金融通和資金管理的雙重特徵,屬於無名合同。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只要雙方簽有合同協議,且其內容無與法律相沖突處等,雙方簽名後,其合同協議即算有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2. 某人有10萬元,看好市價為10元的股票,看漲期權費0.5元,協議價10.5元。比較這兩種投資方式:
買入股票100×10=1000元,投入1000元盈利300元。 買入看漲期權 0.5×100=50元 投入50元,到期盈利250元;(13—10.5)×100=250元
3. 股票代購協議怎麼寫
看了你的追問,明白你的意思。實際上應該是委託股票投資協議,你作為委託人(甲方)與被委託人(乙方)訂立。
要點:
1、委託投資金額
2、明確投資的產品(股票、基金、債券、期貨。。。)
3、使用的帳戶(最好是你自己的實名帳戶)就是說由他操作。如果把錢打入乙方帳戶,這樣風險較大。
4、操作限制條件。一般按照資產虧損到一定程度例如:資產縮水到90%,停止操作(變相終止合同)
5、利潤分配或利潤提成比例,一般有乙方風險金(通常5-10%)的甲乙雙方利潤分配比例55,最低64。
6、風險保證金,一般是由被委託人出資,占委託人投資資金的5-10%。這部分收益與虧損不在利潤分配范圍,例如你出100萬,乙方出5萬保證金,當總獲利達到20%時分配,獲利部分合計21萬其中1萬是保證金獲利,不在分配范圍(那時人家的錢產生的)。分配20萬。
還有的被委託人(極好的高手會要求,提前打給分配保證金(甲方給乙方),這是因為甲方分配時不履行承諾所致,這部分資金一般在分配時相互對沖。
主要是這些吧。
4. 不得用於投資(包括但不限於購房、股票、期貨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如何理解這句話
購房、股票、期貨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 這些都屬於具體的投資活動。當然投資活動不限於這幾種。只要制定規則的一方認為是投資活動的都算。
說白了一句話:「最終解釋權歸XXX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