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占用资金利息
❶ 期货利息多少
期货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货利息的差距:
期货配资利息是有地域差异的,不同的地区,利息收取的也是不一样的,江浙一带以及广东上海普遍要比其他地方要低一些。
由于期货配资的合作模式很灵活,可以按天、可以按月也可以按年,比如在北京,按天做期货配资利息普遍在15-20直接,按月是在2%-3%之间,按年就要看客户选择的比例及用的资金量了,当然其他地区可能和北京有一些差别。
期货配资客户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合作模式,选择正规的期货配资公司,不能盲目的追求低期货配资利息。
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
买卖期货的合同或协议叫做期货合约。
买卖期货的场所叫做期货市场。
投资者可以对期货进行投资或投机。大部分人认为对期货的不恰当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以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这是不正确的看法,可以同时做空做多,才是健康正常的交易市场。
❷ 期货账户里的资金有利息返还给客户吗
没有的,期货里面账户自己越大的话对于客户来说操作的机会越多,抗风险的能力也越大更容易获利一点,小资金靠搏,大资金靠稳
❸ 期货帐户里有资金 给不给活期利息,具体怎么算时间
这个没有的, 期货保证金的利息都是期货公司的
如果资金量大的话,可以考虑在每天收盘前把资金转出
我有客户就是这么做的
早上入金下午出金
以上纯手打,望采纳
❹ 存在期货公司资金的利息多少
我是京都期货北京营业部的负责人,可以很负责的告诉您,投资者存在期货公司的保证金是没有利息的,这点和股票不太一样,期货投资是保证金制,资金占用很少。
❺ 急!关于资金占用,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法,内部考核用
资金占用费是指非金融机构之间(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资金以及商务活动中预收预付款项而收支的利息额。这种经济行为波及的税种主要是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为了便于正确计税,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及纠纷,将税法相关规定归纳如下,供参考。
1.贷款方要关注资金占用费所波及的营业税以及附加税费的缴纳
● 国务院令〔1993〕136号《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纳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财法〔1993〕40号《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转贷业务,是指将借入的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将吸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存款或者自有资本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不属于转贷业务。
● 国税函发〔1995〕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十、问: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用周转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行政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提供给所属单位或企业而收取资金占用费,农村合作基金会将资金提供给农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等,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答:《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注〕 ①按资金占用费计征的营业税税率为5%。②附加税费是指以营业税的纳税额作为计算依据并同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这三项税费的税率、附加率、征收率请查阅相关规定,本文不作详述。
2.借款方要关注资金占用费所波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确认
● 国务院令〔1993〕137号《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 国税函〔2003〕11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因此,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
● 财法〔1994〕3号《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 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利息支出,是指建造、购进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投产后发生的各项贷款利息支出。
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包括向保险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除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办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其利息支出的扣除标准按照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的规定执行。
● 国税发〔2000〕84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三十三条 借款费用是纳税人为经营活动的需要承担的、与借入资金相关的利息费用,包括:
(一)长期、短期借款的利息;
(二)与债券相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三)安排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的摊销;
(四)与借入资金有关,作为利息费用调整额的外币借款产生的差额。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发生的经营性借款费用,符合条例对利息水平限定条件的,可以直接扣除。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扣除。纳税人借款未指明用途的,其借款费用应按经营性活动和资本性支出占用资金的比例,合理计算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和可直接扣除的借款费用。
第三十五条 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
3.资金占用费结算要填开套印有地税局监制章的普通发票
收付资金占用费,不能忽略了发票的填开。以下摘录的税务法规回答了收付资金占用费为什么要填开发票和怎样填开发票的问题。
不管你怎么算,但是计税肯定是要按照税法来的,你们老板的算法应该是为减少利润,少缴所得税,可是在税法上那是不可行的哦。
❻ 求资金占用利息怎么算
1980年起,实行国营企业对国家固定和流动资金有偿占用制度,以改变过去统收统支吃“大锅饭”的资金管理体制,固定资金占用费,一般为月率8‰。
每百元固定基金的年度利润额在40元以下的,每月交6‰;在30元以下的,每月交3‰;在10元以下的,每月交2‰;在5元以下的,暂免交纳。流动资金占用费,一般为月率4.8‰。1982年4月,改为3‰。
占用费从1980年起试行。资金占用费分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两种。前者按国家资金中的固定资金金额计算,后者按国家资金中的流动资金金额计算。国家对这两种占用费规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资金占用费作为纯收入即利润的一种分配方式。
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都须交纳,在利润中列支。在会计核算中,计算应交纳两费时,一般借 (或减) 记“利润分配”帐户及各该明细帐户,贷(或增)记“应交资金占用费”帐户。从实行利改税的办法以后,此法即停止执行。
(6)期货占用资金利息扩展阅读
交纳固定资金占用费的办法,只在扩大企业自主权(即实行企业利润留成办法)的单位试行。交纳流动资金占用费的办法,则在所有的国营企业试行。企业交纳的资金占用费,不列入成本,体现企业占用国家资金应承担的基本经济责任。
1981年,县属国营工交企业试行小型企业利改税后,曾规定上交国家资金占用费(包括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费率为企业国家资金的2‰,由企业在税后留利中支付,归县财政所有,用于县属国营工交企业扩大再生产的投资。
对于资金利润率在5%左右的企业,资金占用费酌情给予减免。县属工交企业的资金利润率多数较低。交纳的资金占用费数额不大。1983年财政部颁发《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规定。凡实行利改税的企业,不再交纳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占用费。
❼ 期货公司给大资金量客户。的保证金给利息。这个利息是占用的持仓保证金 那部分算利息,还是不占用的部分
你是大客户,不占用的部分可用资金。原则上在期货公司不仅保证金利息归期货公司所有,可用资金利息同样没有投资者的份儿。这已经成为期货行业的一个潜规则,而且“行规”执行了多年,管理层也并未明文要求期货公司支付客户保证金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