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出台时间
Ⅰ 中国 期货交易法 是否出台
还没有。现在只有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Ⅱ 中国期货市场哪一年颁布的期货法
目前还没有期货法,只有2007年4月15日开始施行的《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
Ⅲ 最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是哪一年修订的
您好
最新的期货条例是2005年左右修订的,不过我需要提醒您,现在私人建立的小型现货平台、小型投资平台很多,往往会叫你的交易系统奔溃,这样的平台投资风险巨大,作为理财师,我个人建议您尽早远离,做正规投资为好,比如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这是国家唯一批准的交易平台,真诚回答,希望您可以采纳!!
Ⅳ 中国股票和期货,开始和立法的时间
股票: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这两所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市场的形成。1998年7月1日,《中国证券法》开始实施。
期货:1990年10月12日,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机制,作为我国第一个商品期货市场开业。2007年4月15日正式实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但是《期货法》立法仍在进行中。
Ⅳ 《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的施行时间是( )。
正确答案:C
解析:《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Ⅵ 中国的股票和期货,分别开始于哪一年,立法于哪一年
我国最早的证券交易市场是清朝光绪末年(1891年)由上海外商经纪人组织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在这两个交易所买卖的主要是外国企业股票、公司债券,中国政府的金币公债以及外国在华机构发行的债券等。
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是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1920年,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
天津证券交易所在1952年关闭,旧中国的证券市场相继消失。
1990年12月和1991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我国证券市场正式形成。(着重记住几个重要的时间和重的事件)
十几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特点:(市场、发行、投资者和监管四个方面)
1、市场发展日益规范有序
(1)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
(2)股票发行方式不断改进;
(3)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逐渐规范。
2、证券发行规模逐年扩大,品种结构日趋合理
到2000年为止,我国发行的证券品种已涵盖了股票(A股和B股)、基金、 国债、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等。
3、机构投资者的队伍逐渐壮大
(1)证券公司;
(2)证券投资基金。
1999年11月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者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大力培育证券投资基金。1998年3月,首批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记住时间及其事件)
(3)其他机构投资者
从2000年9月8日开始,我国任何企业都可以投资于证券市场。1999年9月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通知,明确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这三类企业可以进入证券市场进行投资。(三类企业入市)
4、监督手段法制化
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
1994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正式实施。
参考资料:《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教学辅导
Ⅶ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介绍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是一个于2007年3月6日颁布的条例。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9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1该《条例》分总则、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基本规则、期货业协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87条,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1999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废止。
Ⅷ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八十二条的处罚是什么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是本条例术语解释,不是处罚条款。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八十二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商品期货合约,是指以农产品、工业品、能源和其他商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二)金融期货合约,是指以有价证券、利率、汇率等金融产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三)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交纳的资金或者提交的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有价证券,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四)结算,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结果进行的资金清算和划转。
(五)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六)平仓,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合约的品种、数量和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七)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
(八)持仓限额,是指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者的持仓量规定的最高数额。
(九)标准仓单,是指交割仓库开具并经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十)涨跌停板,是指合约在1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出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十一)内幕信息,是指可能对期货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对期货交易价格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政策,期货交易所作出的可能对期货交易价格发生重大影响的决定,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的资金和交易动向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期货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十二)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是指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或者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期货交易所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由于任职可获取内幕信息的从业人员,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
Ⅸ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什么时候起施行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是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由国务院于2007年3月6日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