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标准仓单
『壹』 期货合约标准仓单是如何规定期货数量的
一般注册仓单后
想在那个月卖出都是可以的
仓单是通用的
但是限定一个品种
仓单只表明数量,不能确定仓单是交割那个月的合约
仓单可通用!
『贰』 期货交割仓库有什么要求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管理,规范交割行为,保证交割正常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是指经交易所指定的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交割地点。
第三条 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对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业务进行监管,指定交割仓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申请和审批
第四条 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 固定资产和注册资本须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额;
(三)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和被取消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记录;
(五) 承认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割细则等;
(六) 仓库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仓储管理经验以及有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管理队伍;
(七) 有严格、完善的商品出入库制度、库存商品管理制度等;
(八) 堆场、库房有一定规模,有储存交易所上市商品的条件、设备完好、齐全、计量符合规定要求以及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九)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成为指定交割仓库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 申请书;
(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复印件;
(四) 申请单位仓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相关文件;
(五) 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其董事会出具的同意申请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准文件及有关单位出具的担保函;
(六) 仓库管理制度及简介;
(七) 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审批程序:
(一) 交易所根据前条所列材料进行初审;
(二) 交易所根据初审结果派员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三) 指定交割仓库需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或细则,经交易所审定后方可开展有关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业务;
(四) 交易所根据实地调查和评估结果择优选用仓储企业,并与之签订《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
第七条 指定交割仓库经交易所核定批准后须办理以下事宜:
(一) 指定交割仓库签发标准仓单所需各种印章须到交易所备案;
(二) 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授权书及专人签字须到交易所备案;
(三) 缴纳风险抵押金;
(四) 指定交割仓库期货管理人员接受交易所的交割业务培训;
(五)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 应向交易所递交《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申请书》,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
第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应办理以下事项:
(一) 交割商品全部出库或全部变成现货;
(二) 结清与交易所的债权债务;
(三) 按交易所规定清退风险抵押金。
第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确认、放弃或取消,交易所应及时通告会员及指定交割仓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权利:
(一) 按交易所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二) 按交易所审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方法收取有关费用;
(三) 对交易所制定的有关实物交割的规定享有建议权;
(四)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义务:
(一) 遵守交易所的交割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交易所的监管,及时向交易所提供有关情况;
(二) 根据期货合约规定的标准,对用于期货交割的商品进行验收入库;
(三) 按规定保管好库内的商品,确保商品安全;
(四) 按标准仓单要求提供商品,积极协助货主安排交割商品的运输;
(五) 保守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六) 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年审;
(七) 缴纳风险抵押金;
(八) 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授权业务人员等事项,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九)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日常业务
第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日常业务分为三个阶段:商品入库、商品保管和商品出库。
第十四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保证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办理入库、出库。
第十五条 商品入库是商品进入储存的第一阶段,商品入库依次经过下列作业环节:
(一)商品接运。接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而准确地向运输部门接收入库商品,手续要清楚,责任要分明,遇有封识损坏、苫罩异常、货证不符、数量短缺、商品残损、包装损坏等现象的,一要摸清情况;二要分清责任,向承运部门索要商务记录或普通记录,交货主处理;三要做好入库验收记录。
(二) 商品验收。商品的验收是按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对某项商品的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以验证其是否货证一致,是否符合交易所交割规定的一项工作。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项目为:商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必备的入库资料、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表面质量状况(问题较多,直观难见或已有规则规定按比例抽样检查的,要做拆箱、拆捆、拆包检查)。
(三) 商品入库和签发标准仓单。商品验收无误(或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即登帐、立卡、建立商品档案,并根据货主要求按交易所的具体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四) 标准仓单的注册。标准仓单签发完毕后,有关会员应及时到交易所办理注册手续。标准仓单注册后,方可用于履行交易所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
第十六条 商品经验收入库后,即进入储存阶段,在整个储存期间仓库应做好商品的保管保养工作。指定交割仓库应根据各种商品不同的性能、特点,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选择合适储存场所和科学合理的堆码方式,对商品进行不同的保管、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储存商品完好。
第十七条 商品出库是指定交割仓库根据货主的要求,用发货、送货、代运等方式将商品发送出库。商品出库标志着储存阶段结束。
第十八条 商品出库应核对出库凭证、检查无误方可发货;发货完毕当日登销料帐、清理单据证件、清理场地、整理货垛;对需办理代运的物资应提前向承运部门提出运输计划;收回标准仓单加盖"货讫"章与仓库留底配对后保存。
第十九条 商品过户。过户必须做好记录和料帐的登、销工作。
第二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在办理商品进出库手续时,应及时将相应数据录入仓单管理系统,并做好数据传送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对期货交割商品单独设帐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必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主管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负责交割商品的管理和办理标准仓单业务。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和提高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会员、投资者的服务质量,切实改进仓库管理水平,交易所对指定交割仓库实行仓库自查、交易所抽查和年审制度。
(一) 自查制度。各指定交割仓库根据本办法、交割细则、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仓库的实际情况,每月选择一项或几项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 交易所抽查制度。交易所根据掌握的情况或会员、投资者的反映,随时对各指定交割仓库的一项或多项工作进行抽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以检查指定交割仓库在日常工作中对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 年审制度。交易所每一年度对指定交割仓库的工作做一次年度检查并按《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评比,提出下一年度的要求,对确不符合指定交割仓库要求又不能做改进的仓库,交易所可以取消其指定交割仓库的资格。
交易所审查的内容包括仓储设施、库容库貌、业务能力、业务实绩、帐目管理、会员满意程度以及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指定交割仓库应向交易所缴纳风险抵押金作为仓库履行义务的保证。若未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将其利息返还给仓库(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若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首先用其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赔偿,抵押金不足以赔偿的,交易所有权向指定交割仓库追索。
风险抵押金的具体数额和交纳方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协议书上载明。
第二十五条 由于指定交割仓库的过错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标准仓单权利的,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所按有关规定补充赔偿,补充赔偿后交易所有权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追偿。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所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叁』 期货仓单价格确定
首先要弄清期货仓单是什么?
期货标准仓单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交货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发货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期货标准仓单可以作为一种流通工具,可以用作借款的质押品或用于期货合约的交割。
为什么现货商会来注册仓单?
(1) 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而且价差要达到一定程度;
(2) 现货商并不看好后市,认为后市的价格会下跌。
总言之,现货商想在期货市场把现货卖掉,完成了仓单注册,等到期货的交割月到来,持有期货空单的现货商通知交易所交割。
期货仓单与现货库存关系
注册仓单的数量,部分反映了货物市场供应的情况,仓单数量巨大意味着供应的充足,仓单数量比较小也作为供应偏紧的一种佐证,但是一般不能仅仅根据这个来做出供应偏紧的结论。因为已经注册的仓单同样可以办理注销手续,但此时仓单所标示的货物未必就已经被出库了,可能还在交割库存放着。
有时候参与期货交易的庄家(或持有仓单的主力)为了影响价格,会通过注册、注销仓单来改变交易所公布的库存数量。比如当主力希望价格上涨时,就把持有的注册仓单大量地注销,造成可交割货物不足的表象,从而引发交易者对未来价格的预期,而实际上可交割的货物并没有减少,还在仓库里面存放着。当主力希望价格下跌的时候,可以再次注册仓单造成供应充足的局面打压价格。要通过注册仓单来改变市场供应情况的前提是手中有足够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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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现货仓单和期货的区别是什么
相信你对期货有一定的了解,仓单可能了解不多,区别呢,楼上给位都介绍了一下,那么你看一下这个资料吧,相信对你有帮助
所谓仓单是保管人应存货人的请求而签发的一种有价证券。它表示一定数量的货物已由存货人交付保管人,是仓单持有人依仓单享有对有关仓储物品的所有权的法律凭证。仓单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也是仓储合同的组成部分。有价证券是表示或证明一定财产权利的证书,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券面须载明财产的内容和数量,用一定金额表示,以证明其有一定价值;二是证券所表示的财产与证券自身不可分离,权利的享有或转移,以出示或交付证券为依据。
仓单是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同时也是保管人,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验收储存货物,确定货物是否依合同约定的条款得以合理保管的依据。仓储物品的所有权随仓单的转让而转移。仓单是有价证券,它不但可以经背书转让,而且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仓单还可以作为权利质押。
仓单的法律性质
(1) 仓单是要式证券
仓单上必须记载保管人的签字以及必要条款,以此来确定保管人和存货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仓单是物权证券
仓单持有人依仓单享有对有关仓储物品的所有权,行使仓单上载明的权利或对权利进行处分。实际占有仓单者可依仓单所有权请求保管人交付仓单上所载的储存物品。
(3) 仓单是文义证券
仓单上的权利义务的范围,以仓单的文字记载为准,即使仓单上记载的内容与实际不符,保管人仍应按仓单上所载文义履行责任。
仓单的内容
仓单依《合同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应载明以下内容:
(1) 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
(3)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4) 储存场所;
(5) 储存期间;
(6) 仓储费;
(7) 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8) 填发人、填发日期和填发地。
(9) 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
仓单的效力
(1) 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
(2) 移转保管物的效力。
说到现货仓单的名声啊,确实不太好,华夏就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这与国家相关监管不是很得力,加上行业发展尚不是很完善所致,但是国家对现货仓单这一块还是很支持的,比较正规一点的有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www.crme.com.cn、大连稻米交易市场www.dlb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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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标准仓单所内质押与标准仓单所外质押有何异同
标准仓单所内质押值得就是仓单充抵,抵押业务。也就是手中持有仓单的话,可以申请仓单质押业务。具体区别是:折抵只是折抵掉你的空头保证金,而不增加你的保证金,也就是你可用的资金是不变的;而仓单充抵的话,则是释放你的保证金,也就是说你的可用资金增加了,增加部分就是你的仓单价值部分。
所外质押,应该是你在交易所结算行或者指定银行进行的仓单质押业务,是指把你持有的仓单抵押给相关银行进行贷款,贷款额不超过仓单价值的70%。
问这种专业东西的还是比较少的.
补充:仓单肯定是客户的,释放的保证金也肯定是释放到客户的保证金账户的,不是说只是放到你席位账户。另外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时,以办理日前一交易日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为基准价计算其价值。冲抵限额是不超过价值的80%和席位资金4倍两者的较小值。
另外我再强调一次,折抵只是释放保证金,释放的保证金是不可以开仓的!冲抵可以。冲抵和折抵都叫做质押。
银行的仓单质押,除非你有熟人,否则不可能超过70%。
『陆』 棉花期货交割的详细步骤和标准
郑州商品交易所一号棉花交割程序及标准: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
闭市后,交易所按“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的原则通过计算机对交割月份持仓合约进行交割配对。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2、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通知日):
买卖双方通过会员服务系统确认《交割通知单》。会员未收到《交割通知单》或对《交割通知单》有异议的,应在通知日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交割通知单》的认可;
3、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交割日):
上午9时之前,买方会员应当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卖方会员应当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结算部。买卖双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到交易所结算部办理具体交割及结算手续,同时,买方会员把投资者名称和税务登记证号等事项提供给卖方会员。
(6)期货合约标准仓单扩展阅读:
滚动交割
1、第一日为配对日。交易所根据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于当日收市后采取计算机直接配对的方法,为卖方会员找出持该交割月多头合约时间最长的买方会员。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2、第二日为通知日。买卖双方在配对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签领交割通知单。
3、第三日为交割日。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买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
『柒』 标准仓单的介绍
标准仓单是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签发的符合合约规定质量的实物提货凭证。标准仓单是是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签发的符合合约规定质量的实物提货凭证。由于标准仓单是一种流通工具,因此它可以用作借款的质押品、或用于金融衍生工具如期货合约的交割。
『捌』 甲醇玻璃等期货仓单 由通用改为非通用,有何区别通用与非通用仓单
通用仓单就是所以交割仓库都可以用,非通用的只能在仓单上注明的仓库交割。
所谓现货仓单就是一份在现在或将来的一段时间内可以到指定仓库内购入或销出仓单所规定的标准货物的凭证。现货仓单交易是以一定保证金的形式对现货仓单进行买卖。 现货仓单交易与期货交易极为相似,既是一种商品交易手段,又是一种金融投资手段。
他在定义上与期货交易的不同在于其在指定仓库进行标的货物交割的时间可以是一个从拥有现货仓单到现货仓单最后交易日之间的时间段。而期货合约上则有明确的标的货物交割日期。
期货(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玖』 期货合约的交割日到底是什么意思!!!!
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进行交割,必须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将期货合约平仓,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
卖开1501合约即是对2015年1月份合约进行操作,它的最后交易日应该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为“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最迟持仓应该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时间内,不能进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货合约一旦进了交割月份,价格行情有多变幻莫测,而且单子很少很难成交。所以,最迟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这个单子平掉。
因为期货合约是有期限的,最后交易日就是过了最后交易日的当天,不允许交易了,不过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除非是参与套期保值的机构客户会持有头寸到最后交易日,一般的投机者都不会这样操作。
(9)期货合约标准仓单扩展阅读: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最后交割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什么是期货交割日? 五大标准与非标准交割日定义说明介绍
『拾』 标准仓单的定义
标准仓单所内质押值得就是仓单充抵,抵押业务。也就是手中持有仓单的话,可以申请仓单质押业务。具体区别是:折抵只是折抵掉你的空头保证金,而不增加你的保证金,也就是你可用的资金是不变的;而仓单充抵的话,则是释放你的保证金,也就是说你的可用资金增加了,增加部分就是你的仓单价值部分。
所外质押,应该是你在交易所结算行或者指定银行进行的仓单质押业务,是指把你持有的仓单抵押给相关银行进行贷款,贷款额不超过仓单价值的70%。
问这种专业东西的还是比较少的.
补充:仓单肯定是客户的,释放的保证金也肯定是释放到客户的保证金账户的,不是说只是放到你席位账户。另外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时,以办理日前一交易日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为基准价计算其价值。冲抵限额是不超过价值的80%和席位资金4倍两者的较小值。
另外我再强调一次,折抵只是释放保证金,释放的保证金是不可以开仓的!冲抵可以。冲抵和折抵都叫做质押。
银行的仓单质押,除非你有熟人,否则不可能超过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