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经营期货民事诉讼
㈠ 作为军人出生,明知不正规期货平台违法,仍旧去做,应该怎么判刑
不正规要看是什么情形,是否犯罪跟军人身份无关,毕竟其行为与军人职务无关,如果不正规涉嫌诈骗,那可能构成诈骗罪。
㈡ 非法经营期货巨额怎么定罪
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㈢ 现货炒亏的损失可以追回吗
虽然您可以尝试选择报警或者找政府的相关部门投诉,但是由于交易中心及其会员单位均有一定的背景与实力,在您没有确切的证据前一般不会立案或处理的,因此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损失可以说是这类案件的唯一途径。根据本人的了解及研究,所谓现货投资,其交易模式、特征均与期货相同,根本上就是非法期货交易,故可以此作为案由起诉,要求判决确认合同无效。但是诉讼过程比较复杂,而且对方是大公司,必然会聘请律师应诉答辩,所以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处理会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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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期货纠纷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同时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也可以确定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期货纠纷案件。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四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确定期货纠纷案件的管辖。
2、第五条在期货公司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该分支机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实物交割发生纠纷的,期货交易所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3、第六条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期货纠纷案件,依当事人选择的诉由确定管辖。当事人既以违约又以侵权起诉的,以当事人起诉状中在先的诉讼请求确定管辖。
4、第七条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确定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期货纠纷案件。
㈤ 如何认定现货交易中的非法期货交易行为
您好,
对于商品现货市场非法从事期货交易的认定
1认定单位
(1)非法黄金期货交易活动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黄金市场及黄金衍生品交易监管职责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1〕39号),人民银行负责组织认定非法黄金期货交易等活动。
(2)除黄金以外的大宗商品非法期货交易活动
根据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即各地证监局,负责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认定工作。
(3) 特殊品种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
对于没有明确行政认定单位的,如权益类(产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有价证券、指数、利率、汇率等,可以提请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行政认定。
2认定程序
非法黄金期货交易活动由各地公安机关致函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提请出具行政认定意见。
除黄金外的其他大宗商品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由各地公安机关致函当地证监局提请出具体行政认定意见。
特殊品种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可以由当地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函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进行行政认定,或由各地经侦部门层报公安部经侦局提请其进行行政认定。
3认定内容
主要是涉案人员及其会员(加盟商、代理商)的行为是否属于 “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或“擅自从事期货业务”。
4认定标准
对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的标准是要针对政策上明令要求禁止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情形进行审查,对于商品现货市场所进行的交易活动是否属于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在具体审查时须把握住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准确定性判断商品现货市场所进行的交易活动是否即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和“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情形,从而按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的禁止性规定而认定交易平台是否涉嫌从事非法期货交易行为。
(1)目的要件
根据111号文的精神,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实物。
因此,在审理相关交易行为时侧重于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A. 投资者是否具有交割的资质
现货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交易动辄几千盎司白银、上百吨原油,交易平台为了主张其是现货交易,往往声称,投资者完全可以随时点击交割按钮进行交割。但是,绝大多数投资者是自然人,他们如果交割如此多的数量的现货商品(特别是卖出)是否属于非法的无照经营呢?因此投资者必然是要通过平仓的方式来了结交易。合法的期货交易中虽然也有自然人参加,但是自然人不能进入交割月,所以不存在交割问题。因此,投资者是否具备交割的资质成为影响现货交易平台向非法期货交易转化的一个关键因素。
B. 现货平台是否有真实的仓库和仓单存在
现货市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现货商品的流通,因此真实存在的现货是基础。如果现货平台没有足够的仓库和仓单存在(比如每天的交易量多达几万手,但仅仅只有几手仓单甚至没有),那么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就不是为了交收,而只能是对冲平仓,则转化成为非法期货交易。
C. 审查现货交易平台的交割率
计算现货交易平台的交易总量和最终的交收数量,从而判断在现货平台上的交易目的到底是为了对冲还是为了交收。
(2)形式要件
就形式要件来看,主要侧重于审查是否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的交易。
A. 标准化合约
所谓的标准化合约,根据111号文的定义,即是指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的合约。交易者将此类合约作为交易对象,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或者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而可通过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了结自己的权利义务。
B. 集中交易
审理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案件中最为核心的关键是认定现货交易平台是否实施了集中交易。
所谓集中交易是指由现货市场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并为促成交易提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细分为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机制等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买卖双方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行进行买卖申报,由现货市场电子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申报进行一次集中撮合的处理过程。
连续竞价是指现货市场按照“价格优先、市场优先”等原则形成成交价,如当最高买价与最低卖价相同时,该价格为成交价;当买价高于卖价时,报价在先一方的卖方价格为成交价。
电子撮合是指众多的买方和卖方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撮合配对、点选成交或其他方式促成合约成立的交易方式。
匿名交易是指对于一项交易标的物,交易者完全不需要知道对手方的身份、年龄、信用状况等除价格以外的交易信息而进行的交易。由于该交易标的物可以剥离其所有者的影响而独立存在,因此极大地提高了其标准化、流动性水平,从而成为资本市场特有的交易方式,因具有不同于现货交易的一般规律,不宜为商品现货市场采用。
做市商机制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不断地向买卖双方提供报价,并按照自身提供的报价付出资金或商品与之成交,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获取利润而形成的交易制度。由于做市商买卖商品的目的并不是获取商品的所有权,而主要是低买高卖,提供流动性,与现货交易的初衷完全不符,做市商机制不宜作为现货市场的交易制度。
5认定性质
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对有关交易场所是否开展了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的性质
关于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性质认定的问题,国务院文件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规定,地方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2〕3号)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交易场所涉嫌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性质认定存疑的,可提交联席会议认定,由证监会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出具认定意见。
证监会出具性质认定意见,本质上是应有权机关的请求,对其查处违法证券期货活动提供的专业支持。该认定意见,仅供有权机关参考,不能代替其依法作出的认定结论。一项交易活动是否违法,须由有权机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断。如果投资者认为某项交易活动构成非法期货交易,应向有权机关提出,请其调查处理。
㈥ 现货被骗如何才能讨回损失
虽然您可以尝试选择报警或者找政府的相关部门投诉,但是由于交易中心及其会员单位均有一定的背景与实力,在您没有确切的证据前一般不会立案或处理的,因此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损失可以说是这类案件的唯一途径。根据本人的了解及研究,所谓现货投资,其交易模式、特征均与期货相同,根本上就是非法期货交易,故可以此作为案由起诉,要求判决确认合同无效。但是诉讼过程比较复杂,而且对方是大公司,必然会聘请律师应诉答辩,所以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处理会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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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法院执行民事经济纠纷可以冻结期货账户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法院在申请人提出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可以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查封,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一般情况下只是冻结银行卡及固定资产。
㈧ 现货定性非法经营,需多久能结案
一、定义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㈨ 现货维权需要哪些证据
近年来,由于经济增速下滑、超宽松货币政策导致通胀压力上升,生产、生活资料投机兴起。形形色色“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应运而生。这些电子交易手段在促进流通、拓宽投资渠道的同时,一些涉嫌诈骗的平台也为投资者带来了巨大损失,甚至为社会治安也埋下了深远的隐患。
这些涉嫌欺诈的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往往使用与事实有重大偏差的陈述展业,又使用种种手段误导根本不具商品交易能力和需求的自然人客户过度投机,直到发生惨重亏损,在形式上却和投资者在正规证券、期货市场上不慎操作,造成损失的情节极为相似,加之掌握公权的利益集团明管暗纵,这就为投资者伸张合法权益,讨到合理说法造成了极大的障碍。
对此,笔者根据两年多来跟踪调查中国商品电子交易乱象及为受害投资者成功维权的经验特总结出以下的证据清单,以防部分人士拖延敷衍,同时“堵住”现货平台相关利益人的阻挠刁难,以便在现有法律条件下达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实现合理、合法的权益救济。
首先,平台或者经纪商(会员单位)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是最重要的书面凭证。然而,一些经纪商使用互联网手段让投资者仅凭点击几个链接,发送几张照片便为其代签合同开户交易。虽然在开户时,投资者没有看到协议,但是上述举动已经表示了投资者的真实意愿,投资者如需维权,必须向经纪商要求拿回合同,而非一味否认。事实上,很多经纪商在展业及“服务”过程中,已有不少违反合同规定(如“不许业务员向投资者提供具体交易策略”)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在QQ聊天或电话通话中有所体现,投资者可通过上述线索收集。
其次,客户端软件及其交易记录也是重要的证据。目前,中国的现货是“一个名称,两个模式”,其中,大多数农产品、化工产品和金属构件交易使用集合竞价交易,也就是交易各方在平台担保下连续撮合,用资金和意志“论证”出某时刻该商品合约的盘面价格;而2014年央视“3·15”揭露的,以现货白银为代表的“做市商”交易则是“被动报价的集中博弈”,换言之,就是引入白银、石油、玉米、精铜、电解铝等国际期货价格行情“翻译”成人民币价格让客户和平台、经纪商进行对赌。
上述两种交易最大的区别是是否有交易队列,而这一区别在不同现货的客户端软件盘面也会充分体现,因此,保存客户端软件及其交易记录也是维权的关键。毕竟,和集合竞价交易相比,对赌剥夺了客户公平竞争、论证市场价格的核心权益,且有触犯“聚众赌博罪”嫌疑,一旦上述情况能从客户端软件得到验证,将对赌交易粉饰为“投资理财”的现货平台及其周边商圈将遭遇何等打击可想而知。
第三,聊天记录与交易记录截图也不可或缺。许多现货交易平台及其周边商圈,如经纪商、业务员等为了让客户频繁交易,多交手续费,乃至加速客户亏损,赚取其“头寸费”(主要是在对赌平台),都会向后者提供“交易策略”。
这些交易策略往往由根本不具期货投顾甚至从业资格的业务员、“老师”用QQ、呱呱、微信等软件发送,而在发送“策略”时,业务员还不会在指令后注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等免责字样,这其实是对客户维权非常有利的条件。虽然很多平台的合同或网站上都写了业务员、老师“分析”是仅供参考,但是业务员面对不了解市场的客户“喊单”且不加免责声明的做法在法律上早已构成“事实上的带盘合同”邀约,客户据此操作,便意味着合同的达成。如果客户因照此交易发生亏损,喊单“老师”的行为至少是过失侵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该喊单人及其共同受益者(如交易平台、经纪商)完全有义务进行赔付。
所以,聊天记录和与交易记录截图完全必须保留,这是在民事诉讼及调理中不可或缺的理赔依据。
最后,银行资金明细也在维权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这是因为,目前许许多多“现货”电子交易平台为了突出资金安全和自身实力,不惜把“银商转账”、“银企转账”业务吹嘘成第三方存管,可实际上,投资者一打资金明细便会发现钱全跑到了交易平台账户里。
总结起来,合同、软件、交易记录、聊天记录、银行资金明细这五大证据是投资者维权的主要依据,此外,现货平台的宣传单张、公司内部张贴画及口号内容也是可以辅助的参考证据。
㈩ 非法经营期货怎么量刑
您好,
一、根据情节来确定量刑。
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具体的量刑是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