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有无数量规定
1. 一个期货合约的手数是一定的吗
1、理论上是可以无限增加的,只要买卖双方都有足够的资金
2、实际上,为了防止出现风险(持仓量越高风险就越大),交易所都规定了不同持仓总量下的保证金比例,持仓量越高,保证金比例也越高,直到交易者知难而退
3、举个例子,某交易所的某个品种,单个月份合约持仓量在20万手(多空合计)以下时,保证金是5%,20万手到30万手时,保证金比例是8%,30万手到40万手时,保证金比例是10%,40-50万手时,保证金比例是15%,50-60万手时,保证金比例是20%,.......以此类推递加。
当保证金比例达到一定高度后,参与交易的人会越来越少的,因为此时杠杆效应越来越差了。
4、另一个措施,就是交易者(自然人客户和法人客户)、期货公司的持仓量都有一定限制的。
比如某交易所规定了:任何一个月份的合约(平常月份、交割前一个月、交割月都各有不同),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超过1000手,法人客户不得超过1500手,期货公司不得超过单月合约总持仓量的15%(比如口月份合约目前持仓为10万手,那么一个期货公司最多不能超过1.5万手)......
2. 谁知道某种商品的期货合约总数是多少,怎么定的呀
楼上的说的也有问题
期货和约是没有总量这一说的我卖100万顿的和约 只要有人买成交量就是100万吨 到期对冲我买100万吨的和约只要有人卖成交量也是100万吨 从整个过程来看并没有发生实物的交割 总量是零
3. 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买多少有多少
不是买多少就有多少。期货得有人卖出才有。没人卖出就一口也没得买了。这个跟股票完全不一样。股票是先有这些数量,放在股市里让你们买来卖去。而期货开始是一口也没有的。所有合约都有一一对应的两份。一口多对应一口空。一点都不会差。所以也就不可能出现你后面说的这种情况。大家看多就没人买单了。因为你根本开不成多单。那就连续无量涨停或跌停。到后来总有一个价位大家看法会发生分歧吧?这时才开始双方又可以开仓了。
所以在股市里可能出现大家账面都赚钱或大家都亏钱这种情况。而在期货市场是不可能的。总是一半赚一半亏。你如果可以在交易所电脑里查询,每一份合约追根溯源都可以查到你赚的钱的谁给的,或者你亏的钱是给了哪个家伙了。
4. 期货合约,比如1109能有多少合约呀,股票有总的发行量,才有了价格等限制和限定,期货合约有总量限制吗
期货合约理论上没有总量限制,但是有一点要确定,那就是多单的总数量一定等于空单的总数量,今天1109的持仓量30845,其实是30845的多单和30845的空单,即便你有无数张的空单,只要多单数量只有1000,那么市场最后撮合的就是1000张,多余的就是不成交的,期货中的价格限制主要来自于现货,也就是沪深300指数,两者的关系决定了期指的价格不可能出现过分的偏离,特别是随着最后交割日的接近会开始相互趋近。你要明白:不要用股票的思维去考虑期货市场的单子,特别是指数。
5. 期货合约数量如何规定,有限制吗
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买卖对象或标的物,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了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期货价格则是通过公开竞价而达成的。 一般期货合约规定的标准化条款有以下内容:
(1)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如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每张铜合约单位为5吨。每个合约单位称之为1手。
(2)标准化的商品质量等级。在期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就毋需再就商品的质量进行协商,这就大大方便了交易者。
(3)标准化的交割地点。期货交易所在期货合约中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确定经交易所注册的统一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双方交割顺利进行。
(4)标准化的交割期和交割程序。期货合约具有不同的交割月份,交易者可自行选择,一旦选定之后,在交割月份到来之时如仍未对冲掉手中合约,就要按交易所规定的交割程序进行实物交割。
(5)交易者统一遵守的交易报价单位、每天最大价格波动限制、交易时间、交易所名称等等。
期货交易是投资者交纳5%-10%的保证金后,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各种商品标准化合约的交易方式。一般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低买高卖或高卖低买的方式获取赢利。
6. 期货市场上每种期货合约的数量是怎么确定的
上市的只是品种,具体数量是交易者参与形成的。
7. 期货合约总数有限制吗
当然有限制。各合约不同和不同的期货公司都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是,交易所会为每个期货公司规定一个持仓上限(或者是个绝对数,或者是个比例),也会为单个客户的持仓规定上限。这样规定的目的是防范大户操纵市场的风险。
8. 期货合约标准仓单是如何规定期货数量的
一般注册仓单后
想在那个月卖出都是可以的
仓单是通用的
但是限定一个品种
仓单只表明数量,不能确定仓单是交割那个月的合约
仓单可通用!
9. 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
1、数量和单位条款
每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统称“交易单位”。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小麦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麦约为27.24公斤),每张小麦期货合约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该交易所买进一张(也称一手)小麦期货合约,就意味着在合约到期日需买进5000蒲式耳小麦。
2、质量和等级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质量等级,一般采用被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商品质量等级标准。例如,由于我国黄豆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谷物交易所就以我国产黄豆为该交易所黄豆质量等级的标准品。
3、交易时间条款
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是固定的。每个交易所对交易时间都有严格规定。一般每周营业5天,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一般每个交易日分为两盘,即上午盘和下午盘,上午盘为9:00-11:30,下午盘为1:30-3:00。
4、报价单位条款
报价单位是指在公开竞价过程中对期货合约报价所使用的单位,即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国内阴极铜、白糖、大豆等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以元(人民币)/吨表示。
5、合约名称条款
合约名称需注明该合约的品种名称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称。以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约为例,合约名称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货合约”,合约名称应简洁明了,同时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点条款
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指定了标准化的、统一的实物商品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实物交割的正常进行。
7、交割期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几个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选择。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为小麦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选择交易月份进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买进7月份的合约,要么7月前平仓了结交易,要么7月份进行实物交割。
8、最小变动价位条款
指期货交易时买卖双方报价所允许的最小变动幅度,每次报价时价格的变动必须是这个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9、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
指交易日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幅度。达到该幅度则暂停该合约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小麦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为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不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20美分(每张合约为1000美元)。
10、最后交易日条款
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
(9)期货合约有无数量规定扩展阅读:
特点
1、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2、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货价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喊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3、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4、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种类
商品
农产品期货: 1848年CBOT(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诞生后最先出现的期货品种。主要包括小麦、大豆、玉米等谷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经济作物和木材、天胶等林产品。
金属期货:最早出现的是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铜,已发展成以铜、铝、铅、锌、镍为代表的有色金属和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两类。
能源期货: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石油危机直接导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货的产生。市场上主要的能源品种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货合约: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外汇期货: 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浮动汇率制引发的外汇市场剧烈波动促使人们寻找规避风险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率先推出外汇期货合约。在国际 外汇市场上,交易量最大的货币有 7种,美圆,德国马克,日圆,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圆和法国法郎。
利率期货: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国民抵押协会债券期货合约。利率期货主要有两类——短期利率期货合约和长期利率期货合约,其中后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货:随着证券市场的起落,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能规避风险实现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现在全世界交易规模最大的股指合约是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 S&P500指数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