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上市的股指期货合约以估值日
❶ 股指期货新合约的上市时间是怎么确定的呢 新合约是确定在几号上市
股指期货有四个合约,分为:当月,下月,随后两个季月.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新合约在最近月最后交易日之后的下一交易日上市,即在第四周周一上市。
股指期货,就是以股市指数[1]为标的物的期货。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期限后的股市指数价格水平,通过现金结算差价来进行交割。
股票指数期货是指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在具体交易时,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价值是用指数的点数乘以事先规定的单位金额来加以计算的,如标准·普尔指数规定每点代表250美元,香港恒生指数每点为50港元等。股票指数合约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为循环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进行交易的,通常以最后交易日的收盘指数为准进行结算。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2]的实质是投资者将其对整个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的过程,其风险是通过对股市走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操作来相互抵销的。它与股票期货交易一样都属于期货交易,只是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对象是股票指数,是以股票指数的变动为标准,以现金结算,交易双方都没有现实的股票,买卖的只是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而且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买进卖出。
❷ 股指期货目前上市交易的合约有哪些
您好,目前股指期货交易合约有: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等。
❸ 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及方法有哪些
(一)估值责任人
我国基金资产估值的责任人是基金管理人,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估值结果负有复核责任。
(二)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闭市后计算。
(2)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对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并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确认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赎回数额。
(三)估值的基本原则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的,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使潜在估值调整影响在0.25%以上的,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4)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据具体情况与托管人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四)具体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交易品种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进行估值;
(2)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按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当日估值净价估值,基金管理人认定交易所收盘价更能体现公允价值,应采用收盘价;
(3)对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当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4)交易所上市的股指期货合约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6)对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品种和私募债券,鉴于其交易不活跃,各产品的未来现金流也较难确认,按成本估值。
2.交易所发行未上市品种的估值
(1)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2)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股票,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3)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下述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①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于在交易所上市股票的市价,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
②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交易所上市股票的市价,应按以下公式确定该股票的价值:
3.交易所停止交易等非流通品种的估值
(1)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2)对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一般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对于因重大特殊事项而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需要按估值基本原则判断是否采用
估值技术,估值技术包括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和估值模型法等,供管理人对基金估值时参考。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债券的估值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价格。
(五)计价错误的处理及责任承担
(1)基金管理公司应制定估值及份额净值计价错误的识别及应急方案。当错误率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当计价错误率达到 0.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2)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人未能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如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QDII 基金资产的估值问题
(一)估值责任人
在实践中,基金管理公司是 QDII 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的责任主体,托管人负有复核责任。
(二)QDII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及披露
(1)基金份额净值应当至少每周计算并披露一次,如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在每个工
作日计算并披露。
(2)基金份额净值应当在估值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
(3)基金份额净值应当以人民币或美元等主要外汇货币单独或同时计算并披露。
(4)基金资产的每一买入、卖出交易应当在最近份额净值的计算中得到反映。
(5)流动性受限的证券估值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
(6)衍生品的估值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
(7)境内机构投资者应当合理确定开放式基金资产价格的选取时间,并在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中载明。
(8)开放式基金净值及申购赎回价格的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基金、集合计划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并明确小数点后的位数。
❹ 推出世界第一个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所是
a。。。
1982年2月,自从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世界上第一个股指期货合约之后,股指期货交易开始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
❺ 交易所上市股票和权证以收盘价估值,期货合约以结算价格估值。
期货合约的结算价实际上是当天同月份同品种合约在某段时间内的交易中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这是防止有人为操纵利用大量做多或做空使期货合约的收盘价格大幅波动,导致期货合约不正常爆仓现象发生。
至于某段时间内的交易中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这要视乎相关的期货合约所在的期货交易所是如何规定的。对于国内的期货交易所一般规定都是以全天交易时段内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作为结算价。
对于期货合约以结算价格估值实际上是指一份期货合约对于结算价下的期货合约的总价值的估值。期货合约的总价值就是期货合约交易价格乘以每张合约标的物的倍数。
如沪深300股指期货,期货合约交易价格实际上就是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点数,每张合约标的物的倍数实际上就是沪深300指数每点波动按300元来计算。
❻ 股指期货合约的解读
股指期货交易是以现货股票指数为基础的交易,一种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确定后,其对应的成份股当然就确定了,但为了便于这个合约的标准化交易,合约的内容还需做出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1.合约乘数
在股指期货中,其指数值是货币化的,也就是说,期货的股票指数每一个点代表一定的货币金额,这个固定金额就是"合约乘数"。每种股指期货的合约乘数规定值都不同。 例如,恒指期货规定的合约乘数是每点50港元。
股指期货是用指数的点数来报出它的价格。例如,恒指期货15000点就是它某一时刻的价格。
2.合约价值和保证金
合约乘数乘以股指期货点数,就得到合约价值。
如果再乘以保证金比例,就得到交易一手股指期货合约应占用的保证金数额。
例如,在香港上市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规定,合约乘数为50港币,与期货恒生指数期货价格的乘积就得到一个合约的总价值。若期货市场报出恒生指数为15000点,则表示一张合约的价值是750000港币。而若恒生指数上涨了100点,则表示一张合约的价值增加了5000港币。
同理,若期货公司规定保证金比例是10℅,那么,投资者交易一手恒指期货的保证金就是75000港元。
3.最小变动价位
股票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就是由交易所规定的行情变化的最小值,也以一定的指数点来表示。如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是1个指数点,由于每个指数点的价值为50港币。因此,就一个合约(或称一手)而言,其最小变动值为50港币。
4.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绝大多数交易所对其上市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规定了每日价格波动限制,类似于我们通常说的涨、跌停板制。各个交易所的规定各不相同,这种不同既在限制的幅度上,也表现在限制的方式上。
在限制的方式上,有涨、跌停板制和熔断机制,有的交易所只用一种,有的交易所两种限价方式同时存在。
熔断机制,是指当天之内的限价措施,是交易所为控制市场风险所采取的一种限价手段。当波动幅度达到交易所所规定的熔断点时(即预定的幅度时),交易所会暂停交易一段时间,以冷却市场热度。对于这个"暂停",有的交易所是采用"熔而不断"的方法,即"暂停"期间仍可以交易,只是限制在熔断点的价格内;有的交易所是采用"熔而断"的方法,即"暂停"期间不可以交易,行情完全停止在熔断点上。这样"冷却"一定时间后(通常十分钟),然后再开始正常交易,并重新设定下一个熔断点(即更大一些的幅度)。一般只设两个熔断点,有的市场与涨跌停板同时使用。
熔断机制事先确定,当天之内有效。
5.结算方式
股指期货是以现金方式结算,并且是按期货的规律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投资者账户中每天的履约保证金不能出现负数。
每个交易所的结算价的定价法略有不同,但一般来说都是如下:
对于每天的结算价,是以当天最后一小时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交易收盘后的结算价格。
对于到期日的结算价,也就是交割结算价,是以当天股票现货市场的指数,每5分钟取样后的算术平均价格,按最小变动价位取整后,作为结算价。特殊情况下交易所有权调整计算方法。
6.交割方式
股指期货是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如果投资者的持仓合约在到期那一天收盘尚未平仓,则采用现金净额交割。也就是按当天股票现货市场指数的结算价进行自动平仓,然后对客户的账户找补平仓的净差额。
后面有对这一点的实例讲解。
7.合约月份
是指股指期货到期的月份,同一类股指期货是以不同的到期月份,来区分不同合约的。
一般地,一种股指期货合约其"合约月份"分别有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即最多四个合约。
每一个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时间,期货到期就是现货。另外,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是同一天,都是指合约到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❼ 什么是股指期货的合约基准价
新上市的期货合约都是由交易所制定一个基准价,第一个交易日一般涨跌停板为常规交易日的3倍,次日恢复正常。
合约基准价一般以正在交易的前三个月份合约的平均价为参考,新推出的品种则以现货价格为参考。
所以股指期货上市的四个合约基准价都设为3399点只是找了一个接近沪深300指数并且很吉利的数字而已,没什么特别的意义。更不是一楼所说的前一交易日沪深300指数最后两小时的加权平均价,不信你去算算。
❽ 2020年4月22日,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交易的合约是哪几个
你好,沪深300股指期货最近合约:
合约代码 上市日 最后交易日 挂牌基准价
IF2004 20200224 20200417 4154.0
IF2005 20200323 20200515 3616.0
IF2006 20191021 20200619 3848.2
IF2009 20200120 20200918 4172.4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