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现货金融经济案件
1. 大家谈谈金融的本质银行证券期货现货股票等等这些!
歌曲所需 各出奇唔
2. 做金融期货的,一个案子的办理有几次取保候审的机会
如果不是累犯,还是有取保可能的,至于时机应当在公安局证据已经调查的差不多,事实基本清楚,犯罪嫌疑人认罪的前提下比较好,或者是证据明显不足的情况下也行,已经二十多天了,从拘留之日算起,一般37天之内会批准逮捕,赶在批捕之前申请比较好。
3. 金融现货和金融期货有什么区别啊。
金融现货和金融期货主要有下面几点区别:
1、属性不同 现货交易的标的是当前市面上已经存有的实际货物,现货电子交易,是将现有的货物(现货)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在网上按照一定的标准通过集合竞价来统一的撮合成交,商品贸易属性大于金融属性。
期货与现货完全不同。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保证金比例不同 期货市场保证金比例在5%-10%左右,保证金比例较低,杠杆较大,同时放大了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现货市场保证金通常在20%左右,特殊情况(连续涨跌停板,临近交割等)会增加保证金,杠杆适中,风险适中。
3、交易合约不同 期货交易的合约更偏工业用料,也有金融资产,而现货交易的合约则包括农产品、中药材、金属等各种基础用品。
4、交易基数不同 期货市场的最小单位是手,一般情况下,每手合约代表10吨甚至更多的货物,即期货市场交易基数是以吨计算,门槛较高,而现货电子交易市场最小单位是批,每批合约代表几千克至几百千克的货物,即交易基数是以千克计算,门槛较低。
5、交易时间不同 现货一般都有22小时交易,而期货则只有9小时交易时间。
6、涨跌幅限制不同 期货有涨跌幅限制,现货没有。国内的期货没有跟国际接轨,国际期货交易时间段不同,现货与国际接轨。
4. 本人做金融的做了3年多了,现货期货的,有两年多的中层管理和高层管理经验,现在想找个管理类的工作,各
可以去银天下试试,他们好像在扩招
5. 期货现货金融诈骗从业人员惩罚
现在只有期货有明文的规定,现货是没有的,所以期货相对更安全。
6. 做金融行业的现货和期货业务员犯法吗
期货有做非法期货的公司,现货有做对赌平台的公司。行业内有正规的公司也有不正规的,不过对于业务员来说没啥影响,如果你们公司是非法的话,出了问题也基本上整顿公司上层领导。
7. 有接触过现货期货诈骗案件的律师吗
投资遭遇诈骗可以直接向当地证监会的派出机构举报,如果是正规的期货公司,你的权益是得到保护的,完全不用担心。
如果你是投资的现货黑平台,就比较麻麻烦了,没有监管,老板跑路的很多,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8. 金融现货和金融期货有什么区别啊
一: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的区别 : 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一种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义上的买卖、涉及商品所有权的转移等,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几点: (1)买卖的直接对象不同。现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本身,有样品、有实物、看货定价。而期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期货合约,是买进或卖出多少手或多少张期货合约,不进行实物交接。 (2)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马上或一定时期内进行实物交收和货款结算。期货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获得实物,而是通过套期保值回避价格风险或投资获利。 (3)交易方式不同。现货交易一般是一对一谈判签订合同,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签订合同之后不能兑现,就要诉诸于法律。期货交易是以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交易。一对一谈判交易(或称私下对冲)被视为违法。 (4)交易场所不同。现货交易一般分散进行,如粮油、日用工业品、生产资料都是由一些贸易公司、生产厂商、消费厂家分散进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鲜和个别农副产品是以批发市场的形式来进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货交易必须在交易所内依照法规进行公开、集中交易,不能进行场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现货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护,合同不兑现即毁约时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决。期货交易除了国家的法律和行业、交易所规则之外,主要是经保证金制度为保障,以保证到期兑现。 (6)商品范围不同。现货交易的品种是一切进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货交易品种是有限的。主要是农产品、石油、金属商品以及一些初级原材料和金融产品。 (7)结算方式不同。现货交易是货到款清,无论时间多长,都是一次或数次结清。期货交易由于实行保证金制度,必须每日结算盈亏,实行逐日盯日制度。结算价格是按照成交价为依据计算的,CZCE结算价是为当日同品种所有成交期货合约价格的加权平均价,结算价有以下作用: (a)计算平仓盈亏及持仓盈亏的依据; (b)决定是否追加保证金的依据; (c)制定下一交易日停板额的依据
做这行,新手一定要学会分析走势。 这个投资无非买卖,什么都不懂的人,买对的概率是50%,投资不是赌博,抱着赌博的心里,前面赚再 多最后也会亏下去,所以投资是一个长期的理财过程,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提高对的概率,让利润最大 化。那么这里就涉及到对行情准确的判断和把握的。
大盘里面的指标震荡是有很多,很多人问我什么指标最有用,其实每个指标都有用,能被发明出来并且 被广为流传,都是一些很经典的指标,那么重点就在于什么指标适合你。这里说一下个人的看盘习惯( 个人的准确率在70%--75%,不相信的可以迦我❽‡❺‡❷‡❹‡❷‡❾‡❼‡❻‡❶对质)。
首先说一下主图指标,个人的习惯是看布林带,布林带有三根线,上轨,下轨和中轨。通过三根线构成 了上行通道,下行通道和震荡行情。其次附图指标笔者习惯看macd,通过macd的金叉和死叉以及0轴附 近的放量情况来判断涨跌动能。再有就是话一些形态来帮助分析,比如头肩底,头肩顶,M形态,W形态 等。另外个人建议指标不要看的太多,多了会相互矛盾。纯手打,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谢谢
9. 金融投资期货现货投资,法院判处交易所法人属违法经营罪,并查封该交易所,给法人已宣判,那么相关交易所
期货方面可以摘除,国家认可的期货交易所只有四家,其他的做期货交易不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也做不了。
你所指的大概是白银现货市场的坑蒙拐骗黑平台,这方面依据法院判决啦,普通员工、代理商方面员工应该是无罪的,至于经理法人代表和代理商经理依据情况会有定罪或者罚款吧!
以上是个人判断,前两年金融方面的法律都还不完善,现在也不见得有多健全,所以这些问题网上找不到确定性答案的,有需要就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下吧!
10. 如何认定现货交易中的非法期货交易行为
您好,
对于商品现货市场非法从事期货交易的认定
1认定单位
(1)非法黄金期货交易活动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黄金市场及黄金衍生品交易监管职责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1〕39号),人民银行负责组织认定非法黄金期货交易等活动。
(2)除黄金以外的大宗商品非法期货交易活动
根据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即各地证监局,负责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认定工作。
(3) 特殊品种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
对于没有明确行政认定单位的,如权益类(产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有价证券、指数、利率、汇率等,可以提请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行政认定。
2认定程序
非法黄金期货交易活动由各地公安机关致函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提请出具行政认定意见。
除黄金外的其他大宗商品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由各地公安机关致函当地证监局提请出具体行政认定意见。
特殊品种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可以由当地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函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进行行政认定,或由各地经侦部门层报公安部经侦局提请其进行行政认定。
3认定内容
主要是涉案人员及其会员(加盟商、代理商)的行为是否属于 “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或“擅自从事期货业务”。
4认定标准
对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的标准是要针对政策上明令要求禁止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情形进行审查,对于商品现货市场所进行的交易活动是否属于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在具体审查时须把握住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准确定性判断商品现货市场所进行的交易活动是否即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和“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情形,从而按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的禁止性规定而认定交易平台是否涉嫌从事非法期货交易行为。
(1)目的要件
根据111号文的精神,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实物。
因此,在审理相关交易行为时侧重于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A. 投资者是否具有交割的资质
现货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交易动辄几千盎司白银、上百吨原油,交易平台为了主张其是现货交易,往往声称,投资者完全可以随时点击交割按钮进行交割。但是,绝大多数投资者是自然人,他们如果交割如此多的数量的现货商品(特别是卖出)是否属于非法的无照经营呢?因此投资者必然是要通过平仓的方式来了结交易。合法的期货交易中虽然也有自然人参加,但是自然人不能进入交割月,所以不存在交割问题。因此,投资者是否具备交割的资质成为影响现货交易平台向非法期货交易转化的一个关键因素。
B. 现货平台是否有真实的仓库和仓单存在
现货市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现货商品的流通,因此真实存在的现货是基础。如果现货平台没有足够的仓库和仓单存在(比如每天的交易量多达几万手,但仅仅只有几手仓单甚至没有),那么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就不是为了交收,而只能是对冲平仓,则转化成为非法期货交易。
C. 审查现货交易平台的交割率
计算现货交易平台的交易总量和最终的交收数量,从而判断在现货平台上的交易目的到底是为了对冲还是为了交收。
(2)形式要件
就形式要件来看,主要侧重于审查是否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的交易。
A. 标准化合约
所谓的标准化合约,根据111号文的定义,即是指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的合约。交易者将此类合约作为交易对象,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或者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而可通过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了结自己的权利义务。
B. 集中交易
审理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案件中最为核心的关键是认定现货交易平台是否实施了集中交易。
所谓集中交易是指由现货市场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并为促成交易提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细分为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机制等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买卖双方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行进行买卖申报,由现货市场电子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申报进行一次集中撮合的处理过程。
连续竞价是指现货市场按照“价格优先、市场优先”等原则形成成交价,如当最高买价与最低卖价相同时,该价格为成交价;当买价高于卖价时,报价在先一方的卖方价格为成交价。
电子撮合是指众多的买方和卖方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撮合配对、点选成交或其他方式促成合约成立的交易方式。
匿名交易是指对于一项交易标的物,交易者完全不需要知道对手方的身份、年龄、信用状况等除价格以外的交易信息而进行的交易。由于该交易标的物可以剥离其所有者的影响而独立存在,因此极大地提高了其标准化、流动性水平,从而成为资本市场特有的交易方式,因具有不同于现货交易的一般规律,不宜为商品现货市场采用。
做市商机制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不断地向买卖双方提供报价,并按照自身提供的报价付出资金或商品与之成交,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获取利润而形成的交易制度。由于做市商买卖商品的目的并不是获取商品的所有权,而主要是低买高卖,提供流动性,与现货交易的初衷完全不符,做市商机制不宜作为现货市场的交易制度。
5认定性质
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对有关交易场所是否开展了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的性质
关于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性质认定的问题,国务院文件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规定,地方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2〕3号)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交易场所涉嫌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性质认定存疑的,可提交联席会议认定,由证监会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出具认定意见。
证监会出具性质认定意见,本质上是应有权机关的请求,对其查处违法证券期货活动提供的专业支持。该认定意见,仅供有权机关参考,不能代替其依法作出的认定结论。一项交易活动是否违法,须由有权机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断。如果投资者认为某项交易活动构成非法期货交易,应向有权机关提出,请其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