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变化时间
Ⅰ 期货合约里规定的时间都是多少
您好,一般期货合约最长为一年,比如1609到期之后会上市1709合约,最长持有时间最多为一年,如果是非机构的话时间可能要更短一点。
Ⅱ 请问为什么同一个期货合约的价格会随时间而变动
我们都知道,一个期货品种是分为很多期货合约的。之所以分为很多合约,是因为期货本身的设立目的,是为了现货企业的套期保值。而且期货可以交割,涉及到具体现货,于是设立了多个合约方便现货企业去套保和交割。
比如,期货螺纹钢。
它就存在12个期货合约。可以很明显的看到,螺纹钢1810,就是2018年10月份交割的螺纹,跟螺纹钢1901的价格,是完全不一样的。那么,一个期货品种的不同期货合约,为什么价格不一样呢?
因为这其中涉及到了一个关键因素:时间。
当前螺纹钢1810的价格是4139。而当前螺纹钢1901的价格是3943。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螺纹钢的投资者们所有的想法经过了博弈后得到了一个结论:2019年1月份的现货螺纹钢,要比2018年10月份的螺纹钢便宜。
这里面包含了具体逻辑关系我个人是不知道的,但是,在2018年10月份-2019年1月份的这个时间段内,市场博弈后认为,这其中有很多因素会导致价格走低。可能是限产政策,可能是淡季旺季,也可能是宏观经济。
因为期货品种的价格,都是人们对未来价格的预期。这个预期可以是很多因素。而螺纹钢每一个期货合约之间都存在着时间的差异。这个时间段内,可能会发生很多事情,导致人们的预期不同。人们的预期不同,人们对待每一个期货品种的交易行为都就会不同,于是,便导致了期货品种的每一个合约的价格,就不相同。
这就是其中的根本原因。
Ⅲ 期货主力合约,一般什么时候开始移仓
商品期货主力合约只产生在1月/5月/9月三个合约当中,例如1401,1405,1409会随着时间轮流的做为主力合约;股指期货则是当月合约为主力合约。
移仓:以当前持仓合约的相同持仓方向和相同持仓量对所要移至的合约进行开仓,实现仓位的转移。
期货与股票不同的是,期货合约的生存周期是有限的,到合约最后交易日后就要交割。所谓主力合约指的是持仓量最大的合约。一般情况下,持仓量最大的合约,其成交量也是最大的。因为它是市场上最活跃的合约,也是最容易成交的合约,所以投机者基本上都在参与这个合约。
Ⅳ 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什么很多合约的交易时间都不一样
首先回答你为什么很多合约的交易时间都不一样吧,也没有具体的原因,都是出于规定和交易习惯。
商品期货日盘早上9:00开盘,10:15-10:30交易所休市,11:30-13:00休市,15:00收盘。夜盘21:00开盘,记住夜盘开盘才是一个交易日的开始哦~晚上收盘时间有些到23:00,有些到凌晨1:00,有些品种到凌晨2:30。金融期货交易时间9:15-11:30,13:00-15:15。
具体参考下面的交易时间表:
Ⅳ 期货合约到期时间
期货不同于股票,平调必须有人接才行,你平掉后这份合约就没了,持仓就减少一分,没有谁接一说
Ⅵ 关于期货合约时间的问题
你看到的K线图是该合约自上市以后每年同月份的合约放在一起的,你仔细看会发现K线图有跳空缺口,就是上一年度和下一年度的分界线,这样说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
Ⅶ 期货合约是什么时候交割呢
期货合约交割时间是指合约月份的16日至20日。
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
期货合约交割方式有现金交割、实物交割两类:现金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核算交易双方买卖价格与到期日结算价格相比的差价盈亏,把盈亏部分分别结算到相应交易方,期间不涉及标的实物交割;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卖方将相应货物按质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买方向交易所交付相应货款,履行期货合约。
一般金融证券类期货合约以现金交易为主,商品期货合约以实物交割方式为主。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Ⅷ 期货合约到期时间是怎么算的
期货合约到期时间算法如下:
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
国际上的商品期货,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
国内的商品期货,商品代码中显示了年份和月份,如豆油1005合约,就是10年5月为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是合约交割月份,即5月份的15号,但因为个人户不可以进交割月份,所以四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就要平仓了。
(8)期货合约变化时间扩展阅读:
期货交易的特点:
1、以小博大
期货交易只需交纳5-10%的履约保证金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由于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点,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资金进行大宗的买卖,节省大量的流动资金。
2、双向交易
期货市场中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投资方式灵活。
3、不必担心履约问题
所有期货交易都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且交易所成为任何一个买者或卖者的交易对方,为每笔交易做担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担心交易的履约问题。
4、市场透明
交易信息完全公开,且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开竞争。
5、组织严密,效率高
期货交易是一种规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规则,一环扣一环,环环高效运作,一笔交易通常在几秒种内即可完成。
Ⅸ 期货合约的生命周期。
1.在我国,商品期货合约的生命周期最长为12个月
2.主力合约的时间根据不同的商品各有所异,有色金属,股指为每个月会成为主力合约的可能,例如现在铜的主力合约为1108,下一个主力合约为1109
农产品的主力合约就根据各自的特色而定,例如现在白糖的主力合约是1109,下一个主力合约为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