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最后交割日注意事项
㈠ 如果期货到交割日了怎么办
爱—死—磕教育网分析表面上来看,由于期货具有杠杆放大作用,期货风险更大,操作不慎,很可能会导致暴仓,分文不剩。
对于股票来说,价格波动风险是正常的,极端一点的说法是,如果你不管它怎么跌,持有不抛,还是有很大可能性赚回来的;期货则不然,一旦期货合约价格波动超过你所交存的保证金额度,则就会被强制平仓。
但是从另一方面说,如果你不利用期货合约的杠杆作用,也就是交纳全额保证金,那么期货的交易风险比股票还要小,因为一般的期货品种每天的波动限制都在4%左右,不过要注意期货合约有个到期日的概念,在到期之前,要注意及时对冲平仓,否则就要履行交割手续了(股指期货除外)。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㈡ 关于期货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的问题
首先,要弄清楚两个名词:
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会员指拥有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在期货交易所内直接进行期货交易的单位。国内期货交易所分两类会员,一类是为自己进行套期保值或投机交易的期货自营会员,另一类则是专门从事期货经纪代理业务的期货经纪公司),
滚动交割方式(.交易所实行“三日交割法”)。
其次,郑商所交割规则:
滚动交割方式以郑州商品交易所为例:
1.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凭标准仓单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抵押手续,以头寸形式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必须到交易所办理撤销标准仓单抵押后,方可提出交割申请。
2.交易所实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为配对日。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通过席位提出交割申请。没有进行仓单质押的交割申请提出后,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在当日收市前可通过席位撤销已提出的交割申请,撤销交割申请后,重新收取相应的保证金。交割月买方会员无权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根据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于当日收市后采取计算机直接配对的方法,为卖方会员找出持该交割月多头合约时间最长的买方会员。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二日为通知日。买卖双方在配对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签领交割通知单。
第三日为交割日。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买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
最后,交易规则的具体解释:2月28日卖方会员可以去申报交割,3月1日为配对日,3月2日为通知日,3月3日是交割日。若在3月2日提出申请可同理得出交割日的具体时间。又比如卖方会员是23日提出申请交割的,3月24日为配对日,3月25日为通知日,3月26日是交割日。3月23日后仍可以申请交割,但是当月合约已停止交易。
㈢ 期货合约的交割日到底是什么意思!!!!
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进行交割,必须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将期货合约平仓,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
卖开1501合约即是对2015年1月份合约进行操作,它的最后交易日应该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为“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最迟持仓应该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时间内,不能进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货合约一旦进了交割月份,价格行情有多变幻莫测,而且单子很少很难成交。所以,最迟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这个单子平掉。
因为期货合约是有期限的,最后交易日就是过了最后交易日的当天,不允许交易了,不过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除非是参与套期保值的机构客户会持有头寸到最后交易日,一般的投机者都不会这样操作。
(3)期货合约最后交割日注意事项扩展阅读: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最后交割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什么是期货交割日? 五大标准与非标准交割日定义说明介绍
㈣ 期货交割日最后一个交易日没平仓会怎么办
一、股指期货处理结果:
股指期货可以一直交易到合约最后交易日当天,若最后交易日未平仓,则该持仓将直接由交易所在收盘后按照当天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撮合进行现金交割。
需要注意的是:最后交易日收盘前未平仓进入到交割,交割手续费为开仓手续费的数倍。
二、商品期货处理结果:
商品期货个人客户无法进入进入交割月,平台系统会帮你进行强制平仓。
三、外汇期货处理结果:
在个人保证金充足情况可以一直持续交易到最后交易日,平台系统不会进行干预。
(4)期货合约最后交割日注意事项扩展阅读
五大交割日简介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四、最后交割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五、不规则交割日:
不规则交割日是指远期外汇交易交割日或到期日,通常为1周、2周或1、2、3、6、12几个月。其他起息日称为不规则交割日。
㈤ 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有什么区别
最后交易日结束后合约停止交易,也就是摘牌了,最后交割日就是最后交货日.
㈥ 期货基础知识:期货交易的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是怎么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个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期限的未平仓期货合约,必须进行实物交割。根据不同期货合约标的商品的生产、消费和交易特点,期货交易所确定其不同的最后交易日。
交割日:就是指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一般有股票交割日、期货交割日、股指期货交割日
㈦ 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
一般的,最后交易日在前,最后交割日在后。
比如棕榈1101(棕榈油11年1月份合约),
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是: 最后交易日后第2个交易日。
也就是说,2011年1月的第十个交易日是棕榈1101的最后交易日了,之后,这个合约就停止交易了;停止交易后,最迟要在最后交易日的第二个交易日交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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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最后交易日一般只有一天,而交割日却是一段时间,比如玉米1009,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
交割日期: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倒数第五个交易日。
玉米1009最后交易日就是2010年9月的倒数第7个交易日,之后,这个合约不再交易;
而交割日却从2010年9月1日开始一直到倒数第5个交易日。
由于不确定9月30日是否放假,所以,不能确定倒数第5、第7个交易日是哪天。
㈧ 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
期货交割分为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
集中交割就是待最后交易日结束后,所有未平仓合约在规定的期限内统一办理交割;滚动交割则是从进入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买方或卖方中的一方、或双方均可)每天都可以在交易时间内申请交割。
过去郑州小麦就一直是实行滚动交割的,从交割月的第一天开始,卖方就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随时提出交割申请(在交易所的席位上)。当某个卖方(卖出合约的持有人、并且持有仓单的)提出交割申请后,交易所的主机会自动搜索持仓时间最长的买方交易者,完成和卖方的配对,这种卖方提出申请交割的形式称为“卖方优先”。
所以有时候某个买方在收盘后突然发现,自己的持仓没有了,原来已经被交割配对了!现在郑州交易所实行的是买方和卖方都可以随时提出交割申请,而过去只是卖方有权提出交割申请的,这主要是为了方便现货生产商一方。
㈨ 基础知识:期货交易的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是怎么规定
交易日:交易发生的日期现代多指证券、期货、物资等交易的日期。
交割日: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㈩ 关于期货合约交割日的问题
你好合约到期只有套保交易者可以进行交割,投机交易者需要在合约到期日前平仓否则交易所会强制平仓。如果你想移仓的话只能先平仓,再到新的主力和约去开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