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是固定的
1. 股指期货的合约成数与合约面值是一个意思吗
不是!合约乘数,是指每个指数点对应的人民币金额,股指的是300元/点
合约面值是当时的点位(行情中的点位)乘以合约乘数,比如现在是3000点,3000点乘以300元/点,就是900000元,即合约面值为90万元
2. 股指期货合约金额定那么高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股指期货最后的交割结算价,不是股指期货的合约价格,而是沪深300指数的实际价格,所以不会出现您担心的情况。可以参考下面: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第七章交割结算
第六十八条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
第六十九条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3. 股指期货的合约一共有多少种,每种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股指期货同时挂牌四个月份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月份合约。如当月月份为7月,则下月合约为 8月,季月合约为9月与12月。表示方式为CN0607、CN0608、CN0609、CN0612。其中CN为合约代码,06表示2006年,07表示7月份合约。
股指期货的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水平为合约面值的8%。
4. 股指期货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对股票指数期货进行理论上的定价,是投资者做出买入或卖出合约决策的重要依据。股指期货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一种证券的价格,而这种证券就是这上指数所涵盖的股票所构成的投资组合。 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价一样,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定价在不同的条件下也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但是有一个基本原则是不变的,即由于市场套利活动的存在,期货的真实价格应该与理论价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趋势上是这产的。 为说明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定价原理,我们假设投资者既进行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同时又进行股票现货交易,并假定: (1)投资者首先构造出一个与股市指数完全一致的投资组合(即二者在组合比例、股指的“价值”与股票组合的市值方面都完全一致); (2)投资者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很方便地借款用于投资; (3)卖出一份股指期货合约; (4)持有股票组合至股指期货合约的到期日,再将所收到的所有股息用于投资; (5)在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立即全部卖出股票组合; (6)对股指期货合约进行现金结算; (7)用卖出股票和平仓的期货合约收入来偿还原先的借款。 假定在1999年10月27日某种股票市场指数为2669.8点,每个点“值”25美元,指数的面值为66745美元,股指期货价格为2696点,股息的平均收益率为3.5%;2000年3月到期的股票指数期货价格为2696点,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00年的3月19日,投资的持有期为143天,市场上借贷资金的利率为6%。再假设该指数在5个月期间内上升了,并且在3月19日收盘时收在2900点,即该指数上升了8.62%。这时,按照我们的假设,股票组合的价值也会上升同样的幅度,达到72500美元。 按照期货交易的一般原理,这位投资者在指数期货上的投资将会出现损失,因为市场指数从2696点的期货价格上升至2900点的市场价格,上升了204点,则损失额是5100美元。 然而投资者还在现货股票市场上进行了投资,由于股票价格的上升得到的净收益为(72500-66745)=5755美元,在这期间获得的股息收入大约为915.2美元,两项收入合计6670.2美元。 再看一下其借款成本。在利率为6%的条件下,借得66745美元,期限143天,所付的利息大约是1569美元,再加上投资期货的损失5100美元,两项合计6669美元。 在上述安全例中,简单比较一下投资者的盈利和损失,就会发现无论是投资于股指期货市场,还是投资于股票现货市场,投资者都没有获得多少额外的收益。换句话说,在上述股指期货价格下,投资者无风险套利不会成功,因此,这个价格是合理的股指期货合约价格。 由此可见,对指数期货合约的定价(F)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现货市场上的市场指数(I)、得在金融市场上的借款利率(R)、股票市场上股息收益率(D)。即: F=I+I×(R-D)=I×(1-R+D) 其中R是指年利率,D是指年股息收益率,在实际的计算过程中,如果持有投资的期限不足一年,则相应的进行调整。 现在我们顺过头来,用刚才给出股票指数期货价格公式计算在上例给定利率和股息率条件下的股指期货价格: F=2669.8+×(6%-3.5%)×143/365=2695.95 同样需要指出的是,上面公式给出的是在前面假设条件下的指数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在现实生活中要全部满足上述假设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为首先,在现实生活中再高明的投资者要想构造一个完全与股市指数结构一致的投资组合几乎是不可能的,当证券市场规模越大时更是如此;其,在短期内进行股票现货交易,往往使得交易成本较大;第三,由于各国市场交易机制存在着差异,如在我国目前就不允许卖空股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指数期货交易的效率;第四,股息收益率在实际市场上是很难得到的,因为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市场在股息政策上(如发放股息的时机、方式等)都会不同,并且股票指数中的每只股票发放股利的数量和时间也是不确定的,这必然影响到正确判定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 从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的实践来看,实际股指期货价格往往会偏离理论价格。当实际股指期货价格大于理论股指期货价格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买进股指所涉及的股票,并卖空股指期货而牟利;反之,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操作的反向操作而牟利。这种交易策略称作指数套利(IndexArbitrage)。然而,在成离市场中,实际股指期货价格和理论期货价格的偏离,总处于一定的幅度内。例如,美国S&P500指数期货的价格,通常位于其理论值的上下0.5%幅度内,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风险套利的情况。 对于一般的投资者来说,只要了解股指期货价格与现货指数、无风险利率、红利率、到期前时间长短有关。股指期货的价格基本是围绕现货指数价格上下波动,如果无风险利率高于红利率,则股指期货价格将高于现货指数价格,而且到期时间越长,股指期货价格相对于现货指数出现升水幅度越大;相反,如果无风险利率小于红利率,则股指期货价格低于现货指数价格,而且到期时间越长,股指期货相对与现货指数出现贴水幅度越大。以上所说的是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但实际上由于套利是有成本的,因此股指期货的合理价格实际是围绕股票指数现货价格的一个区间。只有在价格落到区间以外时,才会引发套利。
5. 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买多少有多少
不是买多少就有多少。期货得有人卖出才有。没人卖出就一口也没得买了。这个跟股票完全不一样。股票是先有这些数量,放在股市里让你们买来卖去。而期货开始是一口也没有的。所有合约都有一一对应的两份。一口多对应一口空。一点都不会差。所以也就不可能出现你后面说的这种情况。大家看多就没人买单了。因为你根本开不成多单。那就连续无量涨停或跌停。到后来总有一个价位大家看法会发生分歧吧?这时才开始双方又可以开仓了。
所以在股市里可能出现大家账面都赚钱或大家都亏钱这种情况。而在期货市场是不可能的。总是一半赚一半亏。你如果可以在交易所电脑里查询,每一份合约追根溯源都可以查到你赚的钱的谁给的,或者你亏的钱是给了哪个家伙了。
6. 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规定,交易时间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后交易日时间“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表示,美国的期指市场是24小时交易,台湾地区则是早晚各增15分钟。
涨跌停板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规定,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7%。
保证金
为加强风险控制,此次业务规则修订稿将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同时,为保证单边市下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了单边市下对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限制性规定。
修订稿规定,“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而此前的《风险控制办法》则规定:“Dt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计涨跌幅度小于16%的,Dt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12%收取,收取标准已高于12%的按照原标准收取”。同时,修订稿也删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保证金恢复正常标准”和“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正常标准收取”的规定。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12%并非投资者最终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根据商品期货市场经验,期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征2到5个百分点。以沪深300指数的点位计算,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20万左右资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 规避月末波动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根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进行交割。这与国外股指期货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业内人士表示,股票市场通常有“月末效应”,许多法人单位因做账原因,会频繁进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动会较大。而股指期货也有“到期日效应”,许多资金会在到期日平仓,导致价格波动。如果两个市场的波动叠加在一起,会增大市场的波动,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如今将交割日定在第三个周五,基本就可以在当月中旬进行交割,避免出现月末剧烈市场波动。
竞价交易
涨跌停板成交“平仓挂单优先”
股指期货连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一点与A股市场相类似;但在遇到涨跌停板的极端行情之时,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是因为股指期货采用双向交易,投资者既可以开多仓,也可以开空仓。
股指期货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25-9:30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25-9:29为指令申报时间,9:29-9:30为指令撮合时间。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
为防止部分会员和客户利用技术优势影响交易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对于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采取相关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险头寸可能会“隐藏”起来
任何一张股指期货合约挂牌交易后,只要其单边持仓量达到1万手以上,即被视作“活跃月份合约”。中金所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市场人士推测,基金、保险等大资金未来有望成为与中金所直连的非结算会员,也就是说,未来基金、保险等大资金的股指期货交易头寸可能会被很好地“隐藏”起来。
这与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习惯有很大不同。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会员分为两种,即自营会员和非自营会员。无论是哪种会员,只要其交易的合约达到信息公开标准,交易所就会公布其成交量和持仓量。
持仓限额
单个账户限额约150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防止价格操纵,中金所将非套保交易的单个股指期货交易账户持仓限额由原先的600手调整为100手。若以当前点位计算,每手合约面值100万元、保证金比例15%计算,单个交易账户的限仓金额约在1500万元左右。
除了对单个账户进行限仓管理,中金所还将对单个结算会员进行限仓。限仓标准将按照每日结算后,某一合约单边的总持仓量计算。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大户的监管,中金所规定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或者客户不同客户号的持仓及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持仓合并计算;增加“客户的持仓尚未满足相关大户标准,但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大户报告”的规定。
强制减仓
极端行情下谨慎使用强制减仓
借鉴国内期货市场处置极端行情的经验,中金所保留了在连续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减仓的制度,即将当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为成交平仓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考虑到这种制度虽然化解风险简单有效、但是对于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现极端行情时才能谨慎使用。
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十六条“期货价格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采用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按一定原则减仓等措施化解风险”的规定,将股指期货强制减仓的执行条件改为“期货交易连续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套保
个人投资者也可申请套期保值
为促进套期保值功能发挥,提高套期保值效率,业务规则修订稿简化了套期保值申请和审批的程序,将套期保值的申请和审批单位由分合约审批改为按照品种审批。
修订稿规定,套期保值额度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获批套期保值额度可以在多个月份合约使用,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方向获批的套期保值额度。分析人士指出,通过这一修订,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个合约之间进行动态分配,避免因合约到期摘牌而需要频繁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额度。
与商品期货市场不同,业务规则修订稿也允许个人投资者申请套期保值。整个制度设计鼓励股指期货发挥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会区别对待对机构和个人的套保需求。
7. 期货的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是什么意思啊
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就是股票指数。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合约的价值是以一定的货币金额与标的指数的乘积来表示。这一定的货币金额是由合约所固定的,称为合约乘数。
在股指期货合约的各项条款中,合约乘数是其中的重要一条,它决定了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价值,其规定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股指期货市场的流动性与早期的安全性。
股指期货合约乘数设计须考虑的三个重要因素即流动性、安全性与成本比较优势,其设计的核心问题是在提高市场安全性与牺牲产品流行性两个目标间的权衡与均衡。如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乘数暂定为300元/点。
假设沪深300指数现在是1350点,则一张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价值为1350点×300元/点=405000元。如果指数上涨了10点,则一张期货合约的价值增加了3000元。
(7)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是固定的扩展阅读
比如股指期货合约乘数是合约设计时交易所规定的,赋予每一指数点一个固定价值的金额。合约乘数决定了股指期货合约的规模,一个水平适度的合约规模有利于增强股指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并降低交易成本。
一般来数,合约规模越大,中小投资者参与的能力就越小,每张合约潜在的风险就越大,合约交易的活跃性会降低。如果合约规模过小,则会加大交易成本,从而影响投资者利用股指期货交易避险的积极性。例如股指期货合约乘数是300,国债期货合约乘数是10000。
8. 什么是股指期货,什么是爆仓
什么是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是一种以股票指数作为买卖对象的期货。 股指期货交易的实质是将对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到期货市场的过程,其风险是通过对股市走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操作相互抵消的。其主要功能是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用以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投资等用途,是专业市场人士使用的投资组合管理的一种策略。 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通常是以股票指数数值乘以一个固定的金额计算的。假设固定金额为100元,每份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就是用100乘以当时的股票指数;股指期货具有期货的共性,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也就是说,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股指期货通常是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交易的对象是股票指数,而不是股票;股指期货交割时采用现金,而不是股票;股指期货更具有“以小搏大”的特点,所以在交易时是以保证金的方式进行买卖,不像股票交易必须以全额的资金进行买卖;投资股指期货可以不持有股票就可涉足股票市场。 假设:在2000点卖出一个单位上证指数,在1600点平仓,而交易保证金为10% 需要投入的交易资金=2000×100×10%= 20000元 平仓后的利润=(2000-1600)×100=40000元 股指期货具有哪些自身的特点? 股指期货除具有金融期货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 一、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对象既不是具体的实物商品,也不是具体的金融工具。而是衡量各种股票平均价格变动水平的无形的指数。 二、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是股指点数乘以人为规定的每点价格形成的。 三、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后,合约持有人只需交付或收取到期日股票指数与合约成交指数差额所对应的现金、即可了结交易。
什么是爆仓?
股票与期货的风险不同,比如在投资者可能出现的最大亏损额度上,两者就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专家表示,新进入的股指期货投资者十分必要对此有所了解。
理论上,投资股票最大的亏损幅度是100%,即资金全部亏损,并且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基本不会发生。而做股指期货则有爆仓的概念,即投资者把资金全部亏损完了还不够,还欠期货公司保证金。
所谓爆仓,是指在某些特殊条件下,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的客户权益为负值的情形。在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如果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资金的绝大部分都被交易保证金占用,而且交易方向又与市场走势相反时,由于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就很容易出现爆仓。如果爆仓导致了亏空且由投资者的原因引起,投资者需要将亏空补足,否则会面临法律追索。
专家表示,爆仓大多与资金管理不当有关。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特别控制好持仓量,合理地进行资金管理,切忌象股票交易中可能出现的满仓操作;并且与股票交易不同,投资者必须对股指期货行情进行及时跟踪。因此,股指期货实际上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