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报价方式
A. 股指期货的交易方式是什么
你好,股指期货即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远期合约。目前,股指期货已成为金融期货中的重要品种。
【特殊性】
1.股指期货以指数点数报价,即交易双方约定的股指的点数。期货合约的价值由所报点数与每个指数点所代表的金额(即合约乘数)相乘得到,因此期货合约规模是不确定的。
2.由于股指无法进行实物交割,股指期货到期时按照相应股指点数的差额乘以合约乘数进行现金结算。
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
1、交易时间:开盘早十五分钟、收盘晚十五分钟
这样做的目的是帮助股票市场在期货市场中的信心,以及帮助投资者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增加获利的机会。
2、百分之十的涨停板限制
股指期货每日价格的最大波动仅限于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百分之十左右,这种涨跌幅限制与股市和期货市场是一致的。不过,季度合约的波动性可能比近月合约的波动性更大,因此上市首日的季月合约的涨跌停幅度是基准价格的百分之二十。
3、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从最低交易保证金的百分之十上调至百分之十二,主要是为了确保单边市场下的保证金调整水平。因为买卖单一合约至少需要十五万的资金,可能会增加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者在进行实际操作时应更加注重分析和研究。
4、期指交割日
期货合约的交割,应该通过现金交割,而不是实物交割,否则到期没有完成交割,反而会给投资带来损失。而期货交割日期是合约到期月的第3个星期5。
5、竞价交易
竞价主要是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
6、信息公开
任何股指期货合约在挂牌交易之后,只要其交易后持仓量超过10,000手,那么就会被视为活跃月份合约,在交易日结束之后,会公布交易量以及持仓量前二十的买卖。
7、持仓限额
采取限额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防止价格操作,维护股指期货交易市场的平衡。
8、强制减仓
当期货价格出现在同方向的连续涨停板的时候,可以采取强制减仓的措施来解决风险,确保投资的顺利运作。
9、套期保值
可分为期现套利和跨期套利,但为了提升套利保值的价值以及功能,提高其投资利润的效率,投资者可以在各种合约之间进行动态分配,避免因为合同到期而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配额。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B. 期末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怎么算
中金所的三个期指IF, IH, IC,每个期指有4个可交易合约,分为当月、次月、当季、次季四个合约,比如目前IF有当月合约IF1601,次月合约IF1602,当季合约IF1603, 下季合约IF1606. 每个合约的交割日为名称里指定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遇假日顺延。IF1601的交割日为16年1月的第三个星期五,是1月15日。其他的IF1603在16年3月18日(如果不是法定假日)。 合约的交割价格为交割日也就是最后交易日的标的指数的最后2小时的算数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IF的标的指数是沪深300, IH的标的指数是上证50, IC的标的指数是中证500. 举例来说,IF1601的交割价格,就是沪深300指数在16年1月15日最后两小时的算数平均价,一般的交易软件(比如文华财经WH6)都会在交割日给出预估的交割价。
C. 股指期货合约主要包括哪些要素
你好,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2)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3)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4)合约月份。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6) 价格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或者某一时段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7)合约交易保证金。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9)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股指期货合约在交割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D. 股指期货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对股票指数期货进行理论上的定价,是投资者做出买入或卖出合约决策的重要依据。股指期货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一种证券的价格,而这种证券就是这上指数所涵盖的股票所构成的投资组合。 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价一样,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定价在不同的条件下也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但是有一个基本原则是不变的,即由于市场套利活动的存在,期货的真实价格应该与理论价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趋势上是这产的。 为说明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定价原理,我们假设投资者既进行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同时又进行股票现货交易,并假定: (1)投资者首先构造出一个与股市指数完全一致的投资组合(即二者在组合比例、股指的“价值”与股票组合的市值方面都完全一致); (2)投资者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很方便地借款用于投资; (3)卖出一份股指期货合约; (4)持有股票组合至股指期货合约的到期日,再将所收到的所有股息用于投资; (5)在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立即全部卖出股票组合; (6)对股指期货合约进行现金结算; (7)用卖出股票和平仓的期货合约收入来偿还原先的借款。 假定在1999年10月27日某种股票市场指数为2669.8点,每个点“值”25美元,指数的面值为66745美元,股指期货价格为2696点,股息的平均收益率为3.5%;2000年3月到期的股票指数期货价格为2696点,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00年的3月19日,投资的持有期为143天,市场上借贷资金的利率为6%。再假设该指数在5个月期间内上升了,并且在3月19日收盘时收在2900点,即该指数上升了8.62%。这时,按照我们的假设,股票组合的价值也会上升同样的幅度,达到72500美元。 按照期货交易的一般原理,这位投资者在指数期货上的投资将会出现损失,因为市场指数从2696点的期货价格上升至2900点的市场价格,上升了204点,则损失额是5100美元。 然而投资者还在现货股票市场上进行了投资,由于股票价格的上升得到的净收益为(72500-66745)=5755美元,在这期间获得的股息收入大约为915.2美元,两项收入合计6670.2美元。 再看一下其借款成本。在利率为6%的条件下,借得66745美元,期限143天,所付的利息大约是1569美元,再加上投资期货的损失5100美元,两项合计6669美元。 在上述安全例中,简单比较一下投资者的盈利和损失,就会发现无论是投资于股指期货市场,还是投资于股票现货市场,投资者都没有获得多少额外的收益。换句话说,在上述股指期货价格下,投资者无风险套利不会成功,因此,这个价格是合理的股指期货合约价格。 由此可见,对指数期货合约的定价(F)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现货市场上的市场指数(I)、得在金融市场上的借款利率(R)、股票市场上股息收益率(D)。即: F=I+I×(R-D)=I×(1-R+D) 其中R是指年利率,D是指年股息收益率,在实际的计算过程中,如果持有投资的期限不足一年,则相应的进行调整。 现在我们顺过头来,用刚才给出股票指数期货价格公式计算在上例给定利率和股息率条件下的股指期货价格: F=2669.8+×(6%-3.5%)×143/365=2695.95 同样需要指出的是,上面公式给出的是在前面假设条件下的指数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在现实生活中要全部满足上述假设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为首先,在现实生活中再高明的投资者要想构造一个完全与股市指数结构一致的投资组合几乎是不可能的,当证券市场规模越大时更是如此;其,在短期内进行股票现货交易,往往使得交易成本较大;第三,由于各国市场交易机制存在着差异,如在我国目前就不允许卖空股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指数期货交易的效率;第四,股息收益率在实际市场上是很难得到的,因为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市场在股息政策上(如发放股息的时机、方式等)都会不同,并且股票指数中的每只股票发放股利的数量和时间也是不确定的,这必然影响到正确判定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 从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的实践来看,实际股指期货价格往往会偏离理论价格。当实际股指期货价格大于理论股指期货价格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买进股指所涉及的股票,并卖空股指期货而牟利;反之,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操作的反向操作而牟利。这种交易策略称作指数套利(IndexArbitrage)。然而,在成离市场中,实际股指期货价格和理论期货价格的偏离,总处于一定的幅度内。例如,美国S&P500指数期货的价格,通常位于其理论值的上下0.5%幅度内,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风险套利的情况。 对于一般的投资者来说,只要了解股指期货价格与现货指数、无风险利率、红利率、到期前时间长短有关。股指期货的价格基本是围绕现货指数价格上下波动,如果无风险利率高于红利率,则股指期货价格将高于现货指数价格,而且到期时间越长,股指期货价格相对于现货指数出现升水幅度越大;相反,如果无风险利率小于红利率,则股指期货价格低于现货指数价格,而且到期时间越长,股指期货相对与现货指数出现贴水幅度越大。以上所说的是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但实际上由于套利是有成本的,因此股指期货的合理价格实际是围绕股票指数现货价格的一个区间。只有在价格落到区间以外时,才会引发套利。
E. 股指期货是怎么报价的合约的保证金是多少
沪深300股指期货保证金 最低交易保证金是合约价值的12%。
中证500股指期货保证金 最低交易保证金是合约价值的8%。
上证50股指期货保证金 最低交易保证金是合约价值的8%。
期货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一定的杠杆性,投资者不需要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成倍地放大风险,在发生极端行情时,投资者的亏损额甚至有可能超过所投入的本金。
期货保证金制度要求的计算
香港期货市场的期货与期权统一采用PRiME的方法核算每个结算参与人的保证金金额要求。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使用商品组合的观念,取16个风险情景假设计算风险值,考虑跨月份价差风险,但未考虑跨商品价差之风险折抵。
第二,风险阵列。风险阵列表示衍生性工具在一个交易日的价值增加或损失,而价值变化的原因有两种:一是标的物价格的变动,称为Scan Range;二是标的物价格波幅的变动,称为Volatility Scan Range。
第三,侦测风险值。计算同一商品组合的仓位之侦测风险值,即风险阵列中合约的最大损失值,分为总额及净额计算方式。挑选有仓位的风险阵列,乘上仓位数,多方为正,空方为负。
第四,组合delta。PriME使用delta信息形成价差部位,且每一个契约使用单一Delta值,称为Composite delta,是以每一个标的物价格侦测点所对应之delta值,加权平均计算而得。
第五,跨月价差保证金。PriME侦测标的物价格时,假设不同契约月份的价格变动有百分之百的相关性。实际上价格变动并没有完美的相关,因此PriME加入跨月价差保证金,用于计算净额账户保证金。
第六,卖出选择权最低保证金需求。对于投资组合中卖出选择权之仓位,PriME有卖出选择权最低保证金需求,作为商品组合中包含选择权卖方部位之保证金下限。
第七,选择权买方部位价值。适用于每一个商品组合中,所有选择权买方部位,并作为该组合保证金需求之上限,仅适用于Futures-Style Op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