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条款有交割方式
㈠ 期货交易规则有哪些
一、合约标准化
期货市场交易的对象是期货合约,期货合约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级和交割等级及替代品升贴水标准、交割地点、交割时间等条款都是标准化的,交易双方不需对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便利了期货合约的连续买卖,具有很强的市场流动性,极大地简化了交易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
二、保证金制度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即交易者在期货交易时需缴纳少量的保证金,一般为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就可以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由于期货交易能够以少量资金进行较大价值额的投资,具有杠杆效应,使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
三、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
双向交易,也就是期货交易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称为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称为卖出建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与双向交易的特点相联系的还有对冲机制。在期货交易中大多数交易者并不是通过合约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来履行合约,而是通过与建仓时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来解除履约责任。具体说就是买入建仓之后可以通过卖出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卖出建仓后可以通过买人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期货交易的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的特点吸引了大量期货投机者参与交易,因为在期货市场上,投机者有双重的获利机会:期货价格上涨时,可以通过低买高卖来获利;价格下降时,可以通过高卖低买来获利,并且投机者可以通过对冲机制免除进行实物交割的麻烦。投机者的参与大大增加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四、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格对交易者当天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如果交易者严重亏损,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要求交易者必须在下一日开市前追加保证金,以做到“每日无负债”。客户如果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的,期货公司会将客户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剩余头寸。
五、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这个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期货市场最大涨跌停板幅度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六、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制平仓的制度。
㈡ 在金融期货合约中,有标准化的条款规定的有( )。
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答案解析:金融期货合约是约定在未来时间以事先协定的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双边合约。在合约中对有关交易的标的物、合约规模、交割时间和标价方法都有标准化的条款规定。
㈢ 交割合约和期货合约是什么意思
期货合约包括:交割合约 和 永续合约。而不是包括期货合约和永续合约。
交割合约:有交割日期。到了一定的日期,合约必须要履行。
永续合约:没有交割日。
两种合约都是期货合约。交割合约在芝加哥期货交易市场很多,因为很多大宗商品都是有货物的交割日。永续合约最早是的在外汇市场,外汇市场买入一种货币,卖出另外一种货币是即时交易,所以外汇市场Forex交易是成对,比如USDJPY(美元兑日元),EURUSD(欧元兑美元),即时交易,买入卖出就已经交割了。所以合约是这一对外汇价格的上涨或者下跌,也就是根本不存在任何的交割日。
㈣ 关于期货合约的问题
朋友你说的没错,这就是用白话讲的最通俗的意思.实际期货就好像是我们做生意,低买高卖,只不过你买进的不是实际的货物,而是合约,你所付的不是货物的全款,而是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但你实际获利的金额则是买卖之间的实际差价。当然你举得例子只是做多时的例子,反过来做空也是同样的道理。不知你现在是为应付考试还是学习实盘操作,不论怎样祝你好运!别忘给我好评哟,呵呵呵!!!
㈤ 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
1、数量和单位条款
每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统称“交易单位”。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小麦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麦约为27.24公斤),每张小麦期货合约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该交易所买进一张(也称一手)小麦期货合约,就意味着在合约到期日需买进5000蒲式耳小麦。
2、质量和等级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质量等级,一般采用被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商品质量等级标准。例如,由于我国黄豆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谷物交易所就以我国产黄豆为该交易所黄豆质量等级的标准品。
3、交易时间条款
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是固定的。每个交易所对交易时间都有严格规定。一般每周营业5天,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一般每个交易日分为两盘,即上午盘和下午盘,上午盘为9:00-11:30,下午盘为1:30-3:00。
4、报价单位条款
报价单位是指在公开竞价过程中对期货合约报价所使用的单位,即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国内阴极铜、白糖、大豆等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以元(人民币)/吨表示。
5、合约名称条款
合约名称需注明该合约的品种名称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称。以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约为例,合约名称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货合约”,合约名称应简洁明了,同时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点条款
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指定了标准化的、统一的实物商品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实物交割的正常进行。
7、交割期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几个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选择。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为小麦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选择交易月份进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买进7月份的合约,要么7月前平仓了结交易,要么7月份进行实物交割。
8、最小变动价位条款
指期货交易时买卖双方报价所允许的最小变动幅度,每次报价时价格的变动必须是这个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9、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
指交易日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幅度。达到该幅度则暂停该合约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小麦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为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不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20美分(每张合约为1000美元)。
10、最后交易日条款
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
(5)期货合约条款有交割方式扩展阅读:
特点
1、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2、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货价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喊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3、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4、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种类
商品
农产品期货: 1848年CBOT(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诞生后最先出现的期货品种。主要包括小麦、大豆、玉米等谷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经济作物和木材、天胶等林产品。
金属期货:最早出现的是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铜,已发展成以铜、铝、铅、锌、镍为代表的有色金属和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两类。
能源期货: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石油危机直接导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货的产生。市场上主要的能源品种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货合约: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外汇期货: 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浮动汇率制引发的外汇市场剧烈波动促使人们寻找规避风险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率先推出外汇期货合约。在国际 外汇市场上,交易量最大的货币有 7种,美圆,德国马克,日圆,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圆和法国法郎。
利率期货: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国民抵押协会债券期货合约。利率期货主要有两类——短期利率期货合约和长期利率期货合约,其中后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货:随着证券市场的起落,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能规避风险实现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现在全世界交易规模最大的股指合约是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 S&P500指数合约。
㈥ 期货合约的条款
数量和单位条款
每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统称“交易单位”。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小麦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麦约为27.24公斤),每张小麦期货合约都是如此。如果交易者在该交易所买进一张(也称一手)小麦期货合约,就意味着在合约到期日需买进5000蒲式耳小麦。
质量和等级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质量等级,一般采用被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商品质量等级标准。例如,由于我国黄豆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谷物交易所就以我国产黄豆为该交易所黄豆质量等级的标准品。
交易时间条款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是固定的。每个交易所对交易时间都有严格规定。一般每周营业5天,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一般每个交易日分为两盘,即上午盘和下午盘,上午盘为9:00-11:30,下午盘为1:30-3:00。
报价单位条款报价单位是指在公开竞价过程中对期货合约报价所使用的单位,即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国内阴极铜、白糖、大豆等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以元(人民币)/吨表示。
合约名称条款合约名称需注明该合约的品种名称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称。以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约为例,合约名称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货合约”,合约名称应简洁明了,同时要避免混淆。
交割地点条款
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指定了标准化的、统一的实物商品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实物交割的正常进行。
交割期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几个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选择。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为小麦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选择交易月份进行交易。如果交易者买进7月份的合约,要么7月前平仓了结交易,要么7月份进行实物交割。
最小变动价位条款
指期货交易时买卖双方报价所允许的最小变动幅度,每次报价时价格的变动必须是这个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
指交易日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幅度。达到该幅度则暂停该合约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小麦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为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不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20美分(每张合约为1000美元)。
最后交易日条款
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
其它
期货合约还包括交割方式、违约及违约处罚等条款。
期货上市品种,指期货合约交易的标的物,如合约所代人的玉米、铜、石油等。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做期货交易、在众多的实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备下列属性的商品才能作为期货合约的上市品种:
一是价格波动大。只有商品的价格波动较大,意图回避价格风险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远期价格先把价格确定下来。如果商品价格基本不变,比如商品实行的是垄断价格或计划价格。商品经营者就没有必要利用期货交易固定价格或锁定成本。
二是供需量大。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是以商品供需双方广泛参加交易为前提的,只有现货供需量大的商品才能在大范围进行充分竞争,形成权威价格。
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期货合约事先规定了交割商品的质量标准,因此,期货品种必须是质量稳定的商品,否则,就难以进行标准化。
四是易于储存、运输。商品期货一般都是远期交割的商品,这就要求这些商品易于储存、不易变质、便于运输,保证期货实物交割的顺利进行。
根据交易品种,期货交易可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以实物商品,如玉米、小麦、铜、铝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商品期货。以金融产品,如汇率、利率、股票指数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于金融期货。金融期货品种一般不存在质量问题,交割也大都采用差价结算的现金交割方式。上市品种主要有铜、铝、大豆、小麦和天然橡胶. 2010年4月16日,沪深300股指期货在中金所成功上市标志着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开始。
㈦ 合约期货交割期怎么看
交割日,就是指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进行交割,必须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将期货合约平仓。
比如卖开1501合约即是对2015年1月份合约进行操作,他的最后交易日应该是2015年1月14日。1712合约2017年12月份合约进行操作,
㈧ 期货合约是什么时候交割呢
期货合约交割时间是指合约月份的16日至20日。
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
期货合约交割方式有现金交割、实物交割两类:现金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核算交易双方买卖价格与到期日结算价格相比的差价盈亏,把盈亏部分分别结算到相应交易方,期间不涉及标的实物交割;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卖方将相应货物按质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买方向交易所交付相应货款,履行期货合约。
一般金融证券类期货合约以现金交易为主,商品期货合约以实物交割方式为主。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㈨ 简述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及作用
(一)合约名称 期货微操盘
合约的品种名称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称。
(二)交易单位/合约价值
交易单位,是指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每手期货合约代表的标的物的数量。
合约价值,是指每手期货合约代表的标的物的价值。
对于商品期货来说,确定期货合约交易单位的大小,主要应当考虑合约标的物的市场规模、交易者的资金规模、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结构以及该商品的现货交易习惯等因素。
(三)报价单位
报价单位,是指在公开竞价过程中对期货合约报价所使用的单位,即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
(四)最小变动价位
合约每计量单位报价的最小变动数值。
设置最小变动价位是为了保证市场有适度的流动性。较小的最小变动价位有利于市场流动性的增加,但过小的最小变动价位将会增加交易协商成本;较大的最小变动价位,一般会减少交易量,影响市场的活跃程度,不利于交易者进行交易。
(五)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在我国期货市场,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设定为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百分比。
标的物价格波动越频繁、越剧烈,该商品期货合约允许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就应设置得大一些。
(六)合约交割月份(或合约月份)
合约交割月份,是指某种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商品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确定一般受该合约标的商品的生产、使用、储藏、流通等方面特点的影响,如农产品的交割月份受其季节性特点影响。
(七)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由交易所统一规定。交易者只能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进行交易。
日盘,上下午,每周5天;夜盘,形成连续交易。
(八)最后交易日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种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期限的未平仓期货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
(九)交割日期
交割日期是指合约标的物所有权进行转移,以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方式了结未平仓合约的时间。
(十)交割等级
交割等级,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规定的、准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合约标的物的质量等级。
对于商品期货来说,期货交易所在制定合约标的物的质量等级时,常常采用国内或国际贸易中最通用和交易量较大的标准品的质量等级为标准交割等级。
允许用与标准品有一定等级差别的商品作替代交割品。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统一规定和适时调整替代品与标准品之间的升贴水标准。
(十一)交割地点
交割地点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规定的进行实物交割的指定地点。
统一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保证卖方交付与买方接收的商品符合期货合约规定的数量与质量等级。
指定交割仓库的主要考虑因素:指定交割仓库所在地区的生产或消费集中程度,指定交割仓库的储存条件、运输条件和质检条件等。
交易所为金融期货交易指定交割银行,必须具有良好的金融资信、较强的进行大额资金结算的业务能力,以及先进、高效的结算手段和设备。
(十二)交易手续费
交易手续费是期货交易所按成交合约金额的一定比例或按成交合约手数收取的费用。
交易手续费过高会增加期货市场的交易成本,扩大无套利区间,降低市场的交易量,不利于市场的活跃,但也可起到抑制过度投机的作用。
(十三)交割方式
商品期货、股票期货、外汇期货、中长期利率期货通常采取实物交割方式;股票指数期货和短期利率期货通常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十四)交易代码
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易代码为IF;
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货为SR;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交易代码为Y;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的交易代码为CU。
㈩ 期货的合约交割是什么意思
交割是结算过程中,投资者与证券商之间的资金结算。一般为了保证交割的顺利,要求用户的交易账户必须留存充足的保证金。交割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实物交割指期货合约到期,将期货合约标的物转移的行为,实物交割一般是商品期货交易所用的交易方式。现金交割是指到期未平仓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