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股指期货合约概括
⑴ 玉米期货的合约规则
国家标准变脸
2009年3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新的《玉米》(GB 1353-2009)和《大豆》(GB 1352-2009)等国家标准,新标准已于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大豆标准中,主要修改项目有11项,玉米标准7项。在新的大豆国家标准中,对原标准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调整不完善粒分类和归属,对大豆分类进行了修改;对质量指标进行了修订,提出了高油大豆、高蛋白大豆的质量指标,增加了判定规则标签要求等;新标准以完整粒率作为定等指标,杂质、水分、色泽气味为限制指标。大豆异色粒指标调整为类别控制指标,即类别控制指标为≥95%。
在新的玉米国家标准中,主要调整了等级级数、修改了容重测定方法,增加了水分大于18%的玉米容重测定等方法,调整了不完善粒指标,增加了检验规则和标签标识要求等。新国标依然以容重作为定等指标,不完善粒、杂质、水分、色泽气味为限制指标。互混指标没有改变,但调整为类别指标,即类别控制指标为大于等于95%。
系统修改合约相关规则
由于新国家标准相关条款为强制执行内容,故现行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和玉米期货合约质量标准等规则需要进行相应修改,从而响应政策要求,与新国标相衔接。从这次修改可以看出,新的合约相关规则在执行国家新标准同时兼顾对原期货合约相关规则的继承,考虑了现货贸易和行业惯例,扩大了商品可供交割量,利于促进市场功能的发挥。
本次国家新国标及新期货合约从形式上看修改较大,但对市场的实质影响都不大。如现行的期货合约质量标准与新国标并没有冲突,大豆新老国标定等指标“纯粮率”与“完整粒率”指标可以通过公式相互转换,玉米新老国标定等指标“容重”的测定也可按相应数值进行换算,其换算出来的部分商品在级别上虽有差异,但在期货交割时升贴水标准与原合约规则升贴水标准基本相当。同时,为保持市场的稳定性和价格的连续性,修改后的合约质量标准自新挂牌合约开始执行,已挂牌合约仍旧执行原规则,符合“老粮老办法,新粮新办法”的行业通行做法,避免了因合约规则的修改而给市场带来震动。鉴于包装物标签标识为新国标强制执行标准,故与现货商品流通相统一,新注册的标准仓单自2009年9月1日新国标生效时执行。
⑵ 股指期货合约主要包括哪些要素
你好,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2)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3)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4)合约月份。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6) 价格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或者某一时段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7)合约交易保证金。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9)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股指期货合约在交割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⑶ 股指期货合约的解读
股指期货交易是以现货股票指数为基础的交易,一种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确定后,其对应的成份股当然就确定了,但为了便于这个合约的标准化交易,合约的内容还需做出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1.合约乘数
在股指期货中,其指数值是货币化的,也就是说,期货的股票指数每一个点代表一定的货币金额,这个固定金额就是"合约乘数"。每种股指期货的合约乘数规定值都不同。 例如,恒指期货规定的合约乘数是每点50港元。
股指期货是用指数的点数来报出它的价格。例如,恒指期货15000点就是它某一时刻的价格。
2.合约价值和保证金
合约乘数乘以股指期货点数,就得到合约价值。
如果再乘以保证金比例,就得到交易一手股指期货合约应占用的保证金数额。
例如,在香港上市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规定,合约乘数为50港币,与期货恒生指数期货价格的乘积就得到一个合约的总价值。若期货市场报出恒生指数为15000点,则表示一张合约的价值是750000港币。而若恒生指数上涨了100点,则表示一张合约的价值增加了5000港币。
同理,若期货公司规定保证金比例是10℅,那么,投资者交易一手恒指期货的保证金就是75000港元。
3.最小变动价位
股票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就是由交易所规定的行情变化的最小值,也以一定的指数点来表示。如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是1个指数点,由于每个指数点的价值为50港币。因此,就一个合约(或称一手)而言,其最小变动值为50港币。
4.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绝大多数交易所对其上市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规定了每日价格波动限制,类似于我们通常说的涨、跌停板制。各个交易所的规定各不相同,这种不同既在限制的幅度上,也表现在限制的方式上。
在限制的方式上,有涨、跌停板制和熔断机制,有的交易所只用一种,有的交易所两种限价方式同时存在。
熔断机制,是指当天之内的限价措施,是交易所为控制市场风险所采取的一种限价手段。当波动幅度达到交易所所规定的熔断点时(即预定的幅度时),交易所会暂停交易一段时间,以冷却市场热度。对于这个"暂停",有的交易所是采用"熔而不断"的方法,即"暂停"期间仍可以交易,只是限制在熔断点的价格内;有的交易所是采用"熔而断"的方法,即"暂停"期间不可以交易,行情完全停止在熔断点上。这样"冷却"一定时间后(通常十分钟),然后再开始正常交易,并重新设定下一个熔断点(即更大一些的幅度)。一般只设两个熔断点,有的市场与涨跌停板同时使用。
熔断机制事先确定,当天之内有效。
5.结算方式
股指期货是以现金方式结算,并且是按期货的规律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投资者账户中每天的履约保证金不能出现负数。
每个交易所的结算价的定价法略有不同,但一般来说都是如下:
对于每天的结算价,是以当天最后一小时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交易收盘后的结算价格。
对于到期日的结算价,也就是交割结算价,是以当天股票现货市场的指数,每5分钟取样后的算术平均价格,按最小变动价位取整后,作为结算价。特殊情况下交易所有权调整计算方法。
6.交割方式
股指期货是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如果投资者的持仓合约在到期那一天收盘尚未平仓,则采用现金净额交割。也就是按当天股票现货市场指数的结算价进行自动平仓,然后对客户的账户找补平仓的净差额。
后面有对这一点的实例讲解。
7.合约月份
是指股指期货到期的月份,同一类股指期货是以不同的到期月份,来区分不同合约的。
一般地,一种股指期货合约其"合约月份"分别有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即最多四个合约。
每一个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时间,期货到期就是现货。另外,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是同一天,都是指合约到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⑷ 世界上有哪些主要的股指期货合约
国家 指数期货合约 开设时间 开设交易所
美国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 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 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 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 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 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 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加拿大 多伦多50指数期货(Toronto50) 1987.5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
英国 金融时报100指数期货(FTSE100) 1984.5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
法国 法国证券商协会40股指期货(CAC-40) 1988.6 法国期货交易所(MATIF)
德国 德国股指期货(DAX-30) 1990.9 德国期货交易所(DTB)
瑞士 瑞士股指期货(SMI) 1990.11
荷兰 阿姆斯特丹股指期货EOE指数 1988.10 阿姆斯特丹金融交易所(FTA)
泛欧100指数期货(Eurotop100) 1991.6 荷兰期权交易所(EOE)
西班牙 西班牙股指期货(IBEX35) 1992.1 西班牙衍生品交易所(MEFFRV)
瑞典 瑞典股指期货(OMX) 1989.12
奥地利 奥地利股指期货(ATX) 1992.8
比利时 比利时股指20期货(BEL 20) 1993.9
丹麦 丹麦股指期货(KFX) 1989.12
芬兰 芬兰指数期货(FOX 1988.5
日本 日经225指数期货(Nikkei 225) 1988.9
东证综合指数期货(TOPIX) 1988.9 东京证券交易所(TSE)
新加坡 日经225指数期货(Nikkei 225) 1986.9 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SIMEX)
摩根世界指数期货(NISCI) 1993.3 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SIMEX)
香港 恒生指数期货(HIS) 1986.5 香港期货交易所
韩国 韩国200指数期货(KOPSI200) 1996.6 韩国期货交易所(KFE)
台湾 台湾综合指数期货(TX) 1998.7 台湾期货交易所(TAIMEX)
澳大利亚 普通股指数期货(All Ordinaries) 1983.2 悉尼期货交易所(SFE)
新西兰 新西兰40指数期货(NZSE 40) 1991.9
⑸ 玉米期货的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黄玉米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 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合约月份 1,3,5,7,9,11 月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二个交易日 交割等级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交割质量标准(FC/DCE D001-2009) (具体内容见附件) 交割地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C 上市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