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期货非法集资案例
❶ 寻找非法集资案例
即种银杏,改善生态环境,又形成产业经济,一举多得。
四、防治虫害
银杏有杀死农作物病虫之功能,尤其对棉花、叶螨、桃蚜、二化螟虫等尤其有效。在农业区周围种植银杏,为作物虫害天敌,以保护农作物。
五、调节气温
银杏树具冬暖夏凉特异功能。盛夏时节,掌心触摸银杏树干,手感冰凉,触摸其他树干(柳树),掌心觉热。据测定,盛夏时节,阳光直射大气气温高达40.20C时银杏树下为35.30C,大气气温与银杏树荫下温差为4.90C,而垂柳温差仅为2.30C,银杏调温能力为柳树之2倍多。因此,营造银杏林区,银杏林带,形成规模,造成小区气候,对农田,居住区均有调节气温改善气候的不可小视的良好影响。
❷ 传销非法集资案例,传销和非法集资,什么是非法集资
用套路让你和被洗脑的人们掏钱的就是非法集资 比如买一些根本不值钱的商品啊 虚拟货币的 等等五花八门 少则几千 多则上万 受骗的人会成几何数增长 集资数量也是相当惊人的 随便一集资 少说也得有几千万吧 骗的时间越长 受害人越多 集资程度可想而知 当都在为自己拉了多少人等着拿奖励的时候 你上级早就几经拿着钱 在国外逍遥了
❸ 我男友因非法集资操盘手五月十六号逮捕,到现在三个月了还是公安局在
从逮捕到开庭,一般至少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❹ 求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的案例
不知道 你是什么企业,生产商 贸易商 还是加工商 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的时间 采取的方案是不一样的,这个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具体实例:
A铜加工厂2007年11月25日签订了一份1000吨铜丝供应合同,2008年3月底交货,价格为58000元/吨。经成本核算及生产计划安排,加工周期约为一个月,电铜1000吨务必在12月上旬准备好,加工费约为2000元/吨,这样电铜的价格就要求不得高于56000元/吨。由于担心电铜价格上涨,就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进行买进套期保值,以当日54000元/吨的价格,买进铜期货0506合约1000吨(期货交货期一般在当月下旬)。
一种情况,到3月时,铜价涨到了60000元/吨,A铜加工厂就可以将1000吨期货铜全部卖出平仓,同时在当地现货市场以60000元/吨买进1000吨。这样,虽然该铜加工厂在买铜原料时,每吨多花4000元,可在期货上每吨赚了6000元,这样就保证了原料采购价格仍然稳定在58000元/吨。虽然铜价上涨了,但没有影响铜厂利润,铜厂通过套期保值有效地锁定了利润。(同时将加工费2000元/吨转移到了期货上,由于在我国期货盈利不用交税,减小了生产的进销差,还达到了合理避税的目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到3月时,铜价下跌了,铜价下跌到50000元/吨,该厂虽在期货上亏损4000元/吨,可在现货市场却能以低于当时价格4000元/吨买进现货,同样能得到弥补,起到了锁定成本、锁定利润的目的。
❺ 继现货、外盘期货骗局后,又一新的金融“巨坑”——场外个股期权
场外个期股权是一个新的领域,建议各位投资者谨慎三思而后行!
❻ 老板非法集资2亿炒期货都输光了,财务要负什么责任,财务要坐牢吗
一、财务在非法集资案件中要负刑事责任,坐牢的可能性大。
二、非法集资2亿元,属于数额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三、财务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属于共同犯罪。
❼ 关于非法集资对财务人员处罚的案例
你好,对于财务人员,主要是看是否对这个知情的,毕竟有的会计根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关于员工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在公司实施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过程中,员工是否知情、是否协助老板实施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公司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应当由公司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如果员工不知情,则员工不承担责任;如果员工知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则员工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遇到非法集资首先不能慌乱,当事人可以立即报案,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可请刑事律师介入。
❽ 天津期货非法集资
这种没保障的地方就别去了,查号,yitihuajiaoyi,对投资会有用的
❾ 非法组织期货交易到底是非法经营还是诈骗案件已经上了市检察院
一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在现行成文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定义,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中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部委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取得行政许可的集资行为包括: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债券;从事保险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公开发行基金等。 二 什么是集资诈骗罪?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行为人采用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 进行集资; 2、依据《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可以看出在非法集资罪中,行为人的行为要具有一定的“融资性”。 3、被害人要具有广泛性,也就是说对象有不特定性,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以骗取一定数量的熟人或者只是骗取了个别单位的公私财物只能以诈骗罪定罪。 4、行为人在主观上有非法占有募集到的资金的目的,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从以下行为进行判断: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三 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罪的关系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的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