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期货合约的定价公式
㈠ 外汇期货的计算(简单题)
第一问答案:(平仓价1.6012-开仓价1.5841)*62500*10=10687.5
第二问答案:(平仓价1.5523-开仓价1.5841)*62500*10=-19875
注:第一问是盈利的,第二问是亏损的,英磅的合约乘数是62500
㈡ 求资产的期货定价公式里e的意思。
F:t时刻的理论远期价格和理论期货价格。
S:远期(期货)标的资产在时间t时的价格。
r :T时刻到期的以连续复利计算的t时刻的无风险利率(年利率)。
e:是数学中的常数,e = 2.718281828459
假设:2007年9月20日,美元3个月的无风险年利率为3.77%。S&P500指数预期红利收益率为1.66%。当S&P500指数为1518.74点时。
解:由于S&P500指数期货总在到期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到期,故此剩余期限为3个月,SPZ7理论价格应为:
S=1518.75,r=3.77%,q=1.66%,T-t=3/12=0.25。
F=1518.75e^[(3.77%-1.66%)*0.25]=1526.78。
(2)货币期货合约的定价公式扩展阅读:
期货价格形成特点:
一、信息质量高
期货价格的形成过程是收集信息、输入信息、产生价格的连续过程,信息的质量决定了期货价格的真实性。由于期货交易参与者大都熟悉某种商品行情,有丰富的经营知识和广泛的信息渠道及一套科学的分析、预测方法。
他们把各自的信息、经验和方法带到市场上来,结合自己的生产成本预期利润,对商品供需和价格走势进行判断、分析、预测,报出自已的理想价格,与众多对手竞争。这样形成的期货价格实际上反映了大多数人的预测,具有权威性,能够比较真实地表供求变动趋势。
二、价格报告的公开性
期货交易所的价格报告制度规定,所有在交易所达成的每一笔新交易的价格,都要向会员及其场内经纪人及时报告并公诸于众。
通过发达的传播媒介,交易着能够及时了解期货市场的交易情况和价格变化,及时对价格的走势做出判断,并进一步调整自己的交易行为。这种价格预期的不断调整,最后反映到期货价格中,进一步提高了期货价格的真实性。
㈢ 期货中的计算公式
昨结:指昨天的结算价。(不同于昨天的收盘价)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如果该合约为新上市合约,则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合约结算价=该合约挂盘基准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
量比:是指当天成交总手数与近期成交手数平均的比值,具体公式为:现在总手/((5日平均总手/240)*开盘多少分钟)。量比数值的大小表示近期此时成交量的增减,大于1表示此时刻成交总手数已经放大,小于1表示表示此时刻成交总手数萎缩
总手:指截止到现在的时间,此合约总共成交的手数。国内是以双方各成交1手计算为2手成交,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尾数都是双数位
委比:是指用以衡量一段时间内买卖盘相对强度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委比=〖(委买手数-委卖手数)÷(委买手数+委卖手数)〗×100%。当委比数值为正值大的时候,表示买方力量较强期价上涨的机率大;当委比数值为负值的时候,表示卖方的力量较强期价下跌的机率大。
现手:就是刚刚自动成交的合约数目 买量就是买方成交的合约数目,卖量就是空方成交的合约数目
持仓量:是指买卖双方开立的还未实行反向平仓操作的合约数量总和。持仓量的大小反映了市场交易规模的大小,也反映了多空双方对当前价位的分歧大小。例如:假设以两个人作为交易对手的时候,一人开仓买入1手合约,另一人开仓卖出1手合约,则持仓量显示为2手。
仓差:是持仓差的简称,指目前持仓量与昨日收盘价对应的持仓量的差。为正则是今天的持仓量增加,为负则是持仓量减少。 持仓差就是持仓的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今天11月股指期货合约的持仓为6万手,而昨天的时候是5万手,那今天的持仓差就是1万手了。另:在成交栏里也有仓差变化,在这里是指现在这一笔成交单引发的持仓量变化与上一笔的即时持仓量的对比,是增仓还是减仓
㈣ 计算买卖期货合约数的公式
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期货是保证金制,保证金一般是期货合约价值的10%,合约价值就是当日的结算价。
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结算价×当日交易结束后的持仓总量×交易保证金比例 这两个公式是表示当天交易结束后,期货公司如何对客户持仓部分的盈亏结算和保证金收取的(没有考虑客户当天开仓又平仓的日内交易的盈亏)。
㈤ 期货结算价计算公式
(一)如果当日收盘时交易所计算机系统中该合约有买、卖双方报价的,按照最优的买方报价、卖方报价和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格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为该无成交合约的当日结算价。
(二)如果当日该合约收盘前连续五分钟报价保持停板价格,且交易所计算机系统中只有单方报价时,则以该停板价格为该无成交合约的当日结算价。
(三)除上述第(一)、(二)项之外的其他情况,该无成交价格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如果当日无成交合约,其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小于等于当日无成交合约当日的涨跌停板,则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1±该合约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
2、如果当日无成交合约,其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大于当日无成交合约当日的涨跌停板,则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1±该合约的当日涨跌停板)。
3、如果当日无成交合约前面所有月份合约当日均无成交,无法找到该合约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则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上一交易日该合约的结算价。
㈥ 期货价格怎么算
(1)计算浮动盈亏。就是结算机构根据当日交易的结算价,计算出会员未平仓合约的浮动盈亏,确定未平仓合约应付保证金数额。浮动盈亏的计算方法是:浮动盈亏=(当天结算价-开仓价格)x持仓量x合约单位-手续费。如果是正值,则表明为多头浮动盈利或空头浮动亏损,即多头建仓后价格上涨表明多头浮动盈利,或者空头建仓后价格上涨表明空头浮动亏损。如果是负值,则表明多头浮动亏损或空头浮动盈利,即多头建仓后价格下跌,表明多头浮动亏损,或者空头建仓后价格下跌表明空头浮动盈利,如果保证金数额不足维持未平仓合约,结算机构便通知会员在第二大开市之前补足差额,即追加保证金,否则将予以强制平仓。如果浮动盈利,会员不能提出该盈利部分,除非将未平仓合约予以平仓,变浮动盈利为实际盈利。
(2)计算实际盈亏。平仓实现的盈亏称为实际盈亏。期货交易中绝大部分的合约是通过平仓方式了结的。
多头实际盈亏的计算方法是:盈/亏 =(平仓价-买入价)X持仓量X合约单位-手续费。
空头盈亏的计算方法是:盈/亏=(卖出价-平仓价)X待仓量X合约单位-手续费。
㈦ 外汇期货定价的推导模型
外汇期货同时也被称为货币期货,其也是属于期货的一种,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货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货。
其主要的特点在于其买卖就是一种交易方式,有一定的灵活性,它吸收了原有的几种外汇保值方式的优势,在其基础上进行发展和补充。既集合了之前几种外汇的特点,又优于他们,在一定的程度上既能为客户提供了外汇保值的方法,又可以为客户提供了新的从汇率变动中获利的机会,外汇期货买卖实际上是一种货利的买卖。货利的买方在支付一定数额的。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货交易,其就是指一种以人民币为标的的货币期货。
现在对于外汇期货开户的平台基本上都是免费的,平台商有很多,所以竞争也是非常大的。一般性的我们只要考虑到平台的稳定性及资金的一个安全性和点差的问题就差不多了,另外就是看看自己选择的平台商的服务态度如何就可以了。
㈧ 远期和期货合约定价
远期合约一般不会上市流通交易,所以不存在定价的问题,至于合约的交割价格,是双方协商确定的。
期货;买卖价格—公开喊价(竞价,高效率)
具体见下表:
期货交易合同 远期交易合同
定价方式
交易所经纪人公开喊价。 最终由交易各方通过电话,电传,电脑直接成交。
风险
因交易对方是清算所,没有信用风险 因直接成交,有信用风险
保证金
需缴存保证金,保证金多退少补,形成现金流。 不需缴纳保证金,也无现金流。
㈨ 外汇期货定价理论
中国衍生金融工具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金融自由化的扩展、石油危机和债务危机的爆发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风险急剧增加。为了规避、转移和分散风险,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在此背景下,作为金融创新的核心,衍生金融工具应运而生,它不断突破管理制度的禁锢,如雨后春笋般地大量涌现出来,引领着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最新潮流。目前,我国已经加入WTO,即将面临着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发展我国的衍生金融工具已是大势所趋。
一、中国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现状
从国际经验来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发展都是以一个健全的基础金融工具市场(如货币、股票、债券市场等)为依托,因而在时间顺序上,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远远落后于传统的基础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在中国的产生同样遵循这样的规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商品期货市场的出现和不断发展,为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中国的产生创造了一定的环境和条件。1992年6月,上海外汇调剂中心率先创办了上海外汇期货市场,开办人民币汇率期货交易,同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第一张国债期货合约,1993年3月,海南出现非正式的股票指数期货交易,1994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股权证交易掀起热潮,此后,越来越多的衍生金融工具开始冲击成长中的中国金融市场。下面介绍一些中国主要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情况。
(一)外汇期货
1992年6月1日,中国开始试办外汇期货交易,上海外汇调剂中心成为中国第一个外汇期货交易市场。由于当时的汇率实际上是双轨汇率,外汇期货价格形成难以直接反映汇率变动的预期,再加上外汇现货交易有许多严格的附加条件,使市场交易显得非常清淡。相比之下,全国各地涌现出的大量外汇期货经纪公司,它们的交易量则显得很大。为了使外汇期货正规化,1993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出通知规定,办理外汇(期货)交易仅限于广州、深圳的金融机构,其他各地的外汇期货交易机构必须停止办理,金融机构办理外汇期货交易,以企业进出口贸易支付和外汇保值为目的,不得引导企业和个人进行外汇投机交易。企业和个人的外汇交易必须是现汇交易,严禁以人民币资金的抵押办理外汇交易,严禁买空卖空的投机行为。实际上,由于严格的管制办法,中国外汇期货试点处于停顿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