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合约的结算方式是
Ⅰ 论述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的制度
Ⅱ 金融期货交易实行什么结算方式
第四章 结 算
第十六条
特别结算会员应当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交易会员的保证金及相关款项。 全面结算会员应当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其客户和交易会员的保证金及相关款项。 交易会员是期货公司的,应当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其客户的保证金及相关款项。 交易会员不是期货公司的,应当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结算账户,用于存放其保证金及相关款项。
第十七条
结算会员向交易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归交易会员所有。除用于交易会员的期货交易外,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挪用。 交易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归客户所有。除用于客户的期货交易外,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挪用。
第十八条
交易会员是期货公司的,其与结算会员的期货业务资金往来,只能通过各自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办理。 交易会员不是期货公司的,其与结算会员的期货业务资金往来,通过交易会员的期货结算账户和结算会员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办理。
第十九条
结算会员应当对交易会员存入结算会员期货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交易会员设立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交易会员的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第二十条
结算会员为交易会员结算应当根据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持仓合约价值收取交易保证金,且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得低于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的收取标准。
第二十一条
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应当在结算协议中约定交易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交易会员应当以自有资金缴纳。
第二十二条
结算会员为交易会员结算的,应当建立并执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当日收市后,结算会员应当根据交易所公布的当日结算价,按照交易所的计算方法计算交易会员所有合约的盈亏,同时计算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 当日盈利划入交易会员结算准备金,当日亏损从交易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交易会员账户中的交易保证金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交易保证金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入结算准备金。 手续费、税金等费用从交易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第二十三条
结算会员应当按照结算协议的约定,为交易会员办理出入金,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
第二十四条
结算会员应当与交易会员约定结算数据收取、查询和确认的时间和方式。结算会员应当本着安全、准确、及时的原则为交易会员发送结算数据。 结算会员对交易会员的所有结算科目的内容、格式、处理方式和处理日期应当与交易所保持一致。
第二十五条
交易会员对结算会员发送的结算数据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结算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提出;交易会员对结算数据无异议的,应当按照结算协议约定的方式确认。 交易会员在结算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既未对结算数据的内容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结算数据内容的确认。 交易会员有异议的,结算会员应当在结算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予以核实。
Ⅲ 金融期货的产品知识
所谓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者在特定的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成交,承诺在未来特定日期或期间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特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的交易方式。金融期货交易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征,但与商品期货相比,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金融商品,如外汇、债券、股票指数等。
基础性金融商品的价格主要以汇率、利率等形式表现。金融市场上纷繁复杂的各种金融商品,共同构成了金融风险的源泉。各类金融机构在创新金融工具的同时,也产生了规避金融风险的客观要求。20世纪70年代初外汇市场上固定汇率制的崩溃,使金融风险空前增大,直接诱发了金融期货的产生。 1944年7月,44个国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会议,确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实行双挂钩的固定汇率制,即美元与黄金直接挂钩,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按固定比价挂钩。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对战后西欧各国的经济恢复与增长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固定汇率制下,各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被限制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货币平价的±1%),外汇风险几乎为人们所忽视,对外汇风险管理的需求也自然不大。
进入50年代,特别是60年代以后,随着西欧各国经济的复兴,其持有的美元日益增多,各自的本币也趋于坚挺,而美国却因先后对朝鲜和越南发动战争,连年出现巨额贸易逆差,国际收支状况不断恶化,通货膨胀居高不下,从而屡屡出现黄金大量外流、抛售美元的美元危机。
在美国的黄金储备大量流失,美元地位岌岌可危的情况下,美国于1971年8月15日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停止履行以美元兑换黄金的义务。为了挽救濒于崩溃的固定汇率制,同年12月底,十国集团在华盛顿签订了“史密森学会协定”,宣布美元对黄金贬值7.89%,各国货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幅度扩大到货币平价的±2.25%。1973年 2月,美国宣布美元再次贬值10%。美元的再次贬值并未能阻止美元危机的继续发生,最终,1973年3月,在西欧和日本的外汇市场被迫关闭达17天之后,主要西方国家达成协议,开始实行浮动汇率制。
在浮动汇率制下,各国货币之间的汇率直接体现了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反映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则表现为各种货币之间汇率的频繁、剧烈波动,外汇风险较之固定汇率制下急速增大。各类金融商品的持有者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外汇风险的威胁,规避风险的要求日趋强烈,市场迫切需要一种便利有效的防范外汇风险的工具。在这一背景下,外汇期货应运而生。
1972年5月,美国的芝加哥商业交易所设立国际货币市场分部,推出了外汇期货交易。当时推出的外汇期货合约均以美元报价,其货币标的共有7种,分别是英镑、加拿大元、西德马克、日元、瑞士法郎、墨西哥比索和意大利里拉。后来,交易所根据市场的需求对合约做了调整,先后停止了意大利里拉和墨西哥比索的交易,增加了荷兰盾、法国法郎和澳大利亚元的期货合约。继国际货币市场成功推出外汇期货交易之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交易所竞相仿效,纷纷推出各自的外汇期货合约,大大丰富了外汇期货的交易品种,并引发了其他金融期货品种的创新。1975年10月,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张利率期货合约——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GNMA的抵押凭证期货交易,1982年2月,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开办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交易,标志着金融期货三大类别的结构初步形成。 在世界各大金融期货市场,交易活跃的金融期货合约有数十种之多。根据各种合约标的物的不同性质,可将金融期货分为三大类: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其影响较大的合约有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的美国长期国库券期货合约。东京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TIFFE)的90天期欧洲日元期货合约和香港期货交易所(HKFE)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等。
金融期货问世至今不过只有短短二十余年的历史,远不如商品期货的历史悠久,但其发展速度却比商品期货快得多。金融期货交易已成为金融市场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许多重要的金融市场上,金融期货交易量甚至超过了其基础金融产品的交易量。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期货日益呈现国际化特征,世界主要金融期货市场的互动性增强,竞争也日趋激烈。 金融期货交易的重要职能在于提供套期保值的手段。金融期货交易提供的套期保值,主要有两种:
一、卖出套期保值(sell hedge)
该保值又叫空头期货保值,它是指利用利率期货交易避免将来利率上升引起的持有债券的价值下跌或预定的借款费用上升的风险;或者指利用外汇期货交易避免将来外汇汇率下跌引起持有外币资产的价值下跌,以及将来的外汇收入的价值减少的风险。
二、买入套期保值(buy hedge)
也称多头期货保值,是指利用利率期货交易避免将来利率下跌引起的债券投资的预定利益减少(债券的购入价格上升) 的风险;或者指利用外汇期货交易避免将来外汇汇率上升引起以本币计价的预定外汇支付额增加的风险(即要多付出本币)。
三、直接保值(direct hedge)
是指利用与需要保值的现货相同的商品避免风险。
四、相互保值(cross hedge)
是指期货市场上没有与需要保值的现货相同的商品,就利用利率联动关系最密切的商品避免风险。
上述职能由于期货市场上交易的标准化,实际中难以充分实现,为此就须注意两种风险:第一,基准风险(basicrisk)。这是由直接保值与相互保值产生的风险,只是前者风险较小些,后者风险较大些。第二,收益曲线风险(yieldcurverisk)。这是因收付期不完全一致、收益曲线的变化产生的风险。
五、价格发现功能
是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 1.金融期货的交割具有极大的便利性
在期货交易中,尽管实际交割的比例很小,但一旦需要交割,普通商品期货的交割比较复杂。除了对交割时间、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作严格的规定以外,还要对交割等级进行严格的划分。实物商品的清点、运输等也比较繁琐。相比之下,金融期货的交割显然要简便得多。因为在金融期货交易中,像股价指数期货以及欧洲美元定期存款等品种的交割一般采取现金结算,即在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价格变动情况,由交易双方交收价格变动的差额。这种现金结算的方式自然比实物交收来得简便。此外,即使有些金融期货(如外汇期货和各种债券期货)也要发生实物交收,但由于这些产品具有的同质性以及基本上不存在运输成本,其交割也比普通商品期货便利得多。
2.金融期货的交割价格盲区大大缩小
在商品期货中,由于存在较大的交割成本,这些交割成本会给多空双方均带来一定的损耗。例如,大豆的交割价为2000元/吨,即使这一价格与当时当地的现货价是一致的,但对于按此价格的卖方来说,实际上可能只得到了1970元/吨,因为必须扣除运输入库、检验、交割等费用;对买方来说,加上运输提库费与交割费等实际上可能要花到2020元。这两者之间相差的50元便是价格盲区。在金融期货中,由于基本上不存在运输成本和入库出库费,这种价格盲区就大大缩小了。对于采用现金交割的品种而言,价格盲区甚至根本消失了。
3.金融期货中期现套利交易更容易进行
在商品期货中,投机者进行的套利交易基本上集中在跨月套利(Spread,也称价差套利)这种形式上。期现套利交易(Arbitrage)之所以很少采用,与商品现货交易额外费用高、流动性差以及难于进行有关。而在金融期货交易中,由于金融现货市场本身具有额外费用低、流动性好以及容易进行这些特点,吸引了一批有实力的机构专门从事期现套利交易。Arbitrage在金融期货中盛行,一方面促进了期货交易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也使得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的差额始终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4.金融期货中逼仓行情难以发生
在商品期货中,有时会出现逼仓行情。通常,逼仓行情的表现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有着较大的差价,这种差价远超出了合理范围,并且在交割或临近交割时期货价格也不收敛于现货价格。更严重的逼仓行情是操纵者同时控制现货与期货,1980年在美国的白银期货上就曾经出现过一次,1989年在CBOT也发生过一轮大豆逼空行情。然而,在世界金融期货史上,逼仓行情却从来都没发生过。金融期货中逼仓行情之所以难以发生,首先是因为金融现货市场是一个庞大的市场,庄家操纵不了;其次是因为强大的期现套利力量的存在,他们将会埋葬那些企图发动逼仓行情的庄家;最后,一些实行现金交割的金融期货,期货合约最后的交割价就是当时的现货价,这等于是建立了一个强制收敛的保证制度,彻底杜绝了逼仓行情发生的可能。 金融期货交易(financial futures transaction)作为买卖标准化金融商品期货合约的活动是在高度组织化的有严格规则的金融期货交易所进行的。金融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可概括如下:
一、交易的标的物是金融商品
这种交易对象大多是无形的、虚拟化了的证券,它不包括实际存在的实物商品;
二、金融期货是标准化合约的交易
作为交易对象的金融商品,其收益率和数量都具有同质性、不交性和标准性,如货市币别、交易金额、清算日期、交易时间等都作了标准化规定,唯一不确定是成交价格;
三、金融期货交易采取公开竞价决定买卖价格
它不仅可以形成高效率的交易市场,而且透明度、可信度高;
四、金融期货交易实行会员制度
非会员要参与金融期货的交易必须通过会员代理,由于直接交易限于会员之同,而会员同时又是结算会员,交纳保征金,因而交易的信用风险较小,安全保障程度较高;
五、交割期限的规格化
金融期货合约的交割期限大多是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或十二个月,最长的是二年,交割期限内的交割时间随交易对象而定;
Ⅳ 期货结算价计算公式
(一)如果当日收盘时交易所计算机系统中该合约有买、卖双方报价的,按照最优的买方报价、卖方报价和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格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为该无成交合约的当日结算价。
(二)如果当日该合约收盘前连续五分钟报价保持停板价格,且交易所计算机系统中只有单方报价时,则以该停板价格为该无成交合约的当日结算价。
(三)除上述第(一)、(二)项之外的其他情况,该无成交价格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如果当日无成交合约,其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小于等于当日无成交合约当日的涨跌停板,则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1±该合约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
2、如果当日无成交合约,其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大于当日无成交合约当日的涨跌停板,则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1±该合约的当日涨跌停板)。
3、如果当日无成交合约前面所有月份合约当日均无成交,无法找到该合约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则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上一交易日该合约的结算价。
Ⅳ 金融期权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的区别
远期是大家商讨签订的合同,关于价格,交割时间,期限等都是大家商量。
金融期货是标准化的合约,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合约要素都是事先规定好的,买卖双方只需要报价。
金融远期可以不缴纳保证金,金融期货就必须加纳保证金,其实金融期货就是金融远期合约的标准化。
金融期货都在交易所交易。金融远期合约是场外交易。
期货交易与远期合同交易的相似之处是两者均为买卖双方约定于未来一定时期或某特定期间内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商品的契约。但两者又有很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如下:
(1)期货交易是标准化的契约交易,交易数量和交割时期都是标准化的,没有零星的交易,而远期合同交易的数量和交割时期是交易双方自行决定。
(2)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内公开进行的,便于了解时常行情的变化;而远期合同交易则没有公开而集中的交易市场,价格信息不容易获得。
(3)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既是期货交易履约的财力保证,又是期货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重要手段。而远期合同交易则由交双方自行商定是否收取保证金。
(4)期货交易由交易所结算或结算所结算,交易双方只有价格风险,而无信用风险;而远期合同则同时具有价格风险和信用风险。
(5)期货交易注重价格风险转移,远期交易的目的注重商品所有权转移。
(6)期货交易的合约,在商品交割期到来之前的规定时间内可以多次转手,允许交易双方在商品交割前通过反向买卖解除原合约的义务和责任,使买卖双方均能通过期货市场回避价格风险,而远期交易的合约在未到期之前很难直接转手,无论生产或经营发生什么变化,到期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际商品交割。
Ⅵ 金融期货交易中大多数成交合约是通过什么交易结清的
金融期货交易中大多数成交合约是通过对冲交易结清的
对冲交易:
对冲交易即同时进行两笔行情相关、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盈亏相抵的交易。行情相关是指影响两种商品价格行情的市场供求关系存在同一性,供求关系若发生变化,同时会影响两种商品的价格,且价格变化的方向大体一致。方向相反指两笔交易的买卖方向相反,这样无论价格向什么方向变化,总是一盈一亏。当然要做到盈亏相抵,两笔交易的数量大小须根据各自价格变动的幅度来确定,大体做到数量相当。为了避免金融产品投资损失所采用的交易措施。最基本的方式为采用买进现货卖出期货或卖出现货买进期货,广泛使用于股票、外汇、期货等领域。对冲或套利交易的初衷是降低市场波动给投资品种带来的风险,锁定已有投资成果,但很多专业投资经理和公司将其用来投机盈利。单纯进行对冲投机的风险很大。
Ⅶ 金融期货合约和金融远期合约什么区别
期货交易与远期合同交易的相似之处是两者均为买卖双方约定于未来一定时期或某特定期间内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商品的契约。但两者又有很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如下:
(1) 期货交易是标准化的契约交易,交易数量和交割时期都是标准化的,没有零星的交易,而远期合同交易的数量和交割时期是交易双方自行决定。
(2) 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内公开进行的,便于了解时常行情的变化;而远期合同交易则没有公开而集中的交易市场,价格信息不容易获得。
(3) 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既是期货交易履约的财力保证,又是期货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重要手段。而远期合同交易则由交双方自行商定是否收取保证金。
(4) 期货交易由交易所结算或结算所结算,交易双方只有价格风险,而无信用风险;而远期合同则同时具有价格风险和信用风险。
(5)期货交易注重价格风险转移,远期交易的目的注重商品所有权转移。
(6)期货交易的合约,在商品交割期到来之前的规定时间内可以多次转手,允许交易双方在商品交割前通过反向买卖解除原合约的义务和责任,使买卖双方均能通过期货市场回避价格风险,而远期交易的合约在未到期之前很难直接转手,无论生产或经营发生什么变化,到期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际商品交割。
Ⅷ 金融期货合约有哪些特征
1是标准化合约;
2具有很强的流动性;
3、在交易所内进行;
4合约履行由交易所或清算公司提供担保,违约风险低;
5期货价格由交易所中众多买家和卖家公开竞价确定;
6交割方式:大部分平仓;
7结算方式:每日结算;
8由交易所提供履约担保;
9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10交易双方所承担的盈亏风险是无限的;
11买卖双方都必须缴纳保证金;
Ⅸ 金融期货合约的特点
金融期货合约的特点为:
1、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2、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货价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喊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3、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4、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9)金融期货合约的结算方式是扩展阅读:
种类
1、农产品期货: 1848年CBOT(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诞生后最先出现的期货品种。主要包括小麦、大豆、玉米等谷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经济作物和木材、天胶等林产品。
2、金属期货:最早出现的是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铜,已发展成以铜、铝、铅、锌、镍为代表的有色金属和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两类。
3、能源期货: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石油危机直接导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货的产生。市场上主要的能源品种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4、外汇期货: 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浮动汇率制引发的外汇市场剧烈波动促使人们寻找规避风险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率先推出外汇期货合约。在国际 外汇市场上,交易量最大的货币有 7种,美元,德国马克,日圆,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圆和法国法郎。
5、利率期货: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国民抵押协会债券期货合约。利率期货主要有两类——短期利率期货合约和长期利率期货合约,其中后者的交易量更大。
6、股指期货:随着证券市场的起落,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能规避风险实现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现在全世界交易规模最大的股指合约是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 S&P500指数合约。
Ⅹ 金融期货的区别
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的区别
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在交易机制、合约特征、机构安排方面并无二致,但二者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第一,有些金融期货没有真实的标的资产(如股指期货等),而商品期货交易的对象是具有实物形态的商品,例如,农产品等;
第二,股价指数期货在交割日以现金清算,利率期货可以通过证券的转让清算,商品期货则可以通过实物所有权的转让进行清算;
第三,金融期货合约到期日都是标准化的,一般有到期日在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几种。商品期货合约的到期日根据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
第四,金融期货适用的到期日比商品期货要长,美国政府长期国库券的期货合约有效期限可长达数年;
第五,持有成本不同。将期货合约持有到期满日所需的成本费用即持有成本,包括三项:贮存成本、运输成本、融资成本。各种商品需要仓储存放,需要仓储费用,金融期货合约的标的物所需的贮存费用较低,有些如股指则甚至不需要贮存费用。如果金融期货的标的物存放在金融机构,则还有利息,例如,股票的股利、外汇的利息等,有时这些利息会超出存放成本,产生持有收益(即负持有成本);
第六,投机性能不同。由于金融期货市场对外部因素的反应比商品期货更敏感,期货价格的波动更频繁、更大,因而比商品期货具有更强的投机性。
金融期货交易与金融现货交易的区别
金融现货如债券、股票是对某些特别标的物具有产权,而金融期货是金融现货的衍生品。现货交易的发展和完善为金融期货交易打下了基础。同时,金融期货交易也是现货交易的延伸和补充。二者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交易目的不同
金融现货买卖属于产权转移,而期货交易则着眼于风险转移和获取合理或超额利润,大部分金融期货交易的目的不在于实际获取现货;
2)价格决定不同
现货交易一般采用一对一谈判决定成交价格,而期货交易必须集中在交易所里以公开拍卖竞价的方式决定成交价格;
3)交易制度不同
主要有:现货可以长期持有,而期货则有期限的限制;期货交易可以买空卖空,而现货只能先买后卖;现货交易是足额交易,而期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因而风险较高,另外,期货交易价格波动受每日最大涨跌幅的限制;
4)交易的组织化程度不同
现货交易的地点和时间没有严格规定,期货交易严格限制在交易大厅内进行,现货交易信息分散,透明度低。而期货交易比较集中,信息公开,透明度高;期货交易有严格的交易程序和规则,具有比现货市场更强的抗风险能力;
金融期货交易与金融远期合约交易的区别
金融期货交易是在金融远期合约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二者最大的共同点是均采用先成交,后交割的交易方式,但二者也有很大的区别。
1)指定交易所
期货与远期交易的第一项差别在于期货必须在指定的交易所内交易,交易所必须能提供一个特定集中的场地。交易所也必须能规范客户的定单在公平合理的交易价格下完成。期货合约在交易厅内公开交易,交易所还必须保证让当时的买卖价格能及时并广泛传播出去,使得期货从交易的透明化中享受到交易的优点。而远期市场组织较为松散,没有交易所,也没有集中交易地点,交易方式也不是集中式的;
2)合约标准化
金融期货合约是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化合约,对于交易的金融商品的品质、数量及到期日、交易时间、交割等级都有严格而详尽的规定,而远期合约对于交易商品的品质、数量、交割日期等,均由交易双方自行决定,没有固定的规格和标准;
3)保证金与逐日结算
远期合约交易通常不交纳保证金,合约到期后才结算盈亏。期货交易则不同,必须在交易前交纳合约金额的5%~10%为保征金,并由清算公司进行逐日结算,如有盈余,可以支取,如有损失且账面保证金低于维持水平时,必须及时补足,这是避免交易所信用危机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安全措施;
4)头寸的结束
结束期货头寸的方法有三种,第一,由对冲或反向操作结束原有头寸,即买卖与原头寸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第二,采用现金或现货交割,第三,实行期货转现货交易(EX-change--For--Physicals)。在期货转现货交易中,两位交易人承诺彼此交换现货与以该现货为标的的期货合约。远期交易由于是交易双方依各自的需要而远成的协议,因此,价格、数量、期限均无规格,倘若一方中途违约,通常不易找到第三者能无条件接替承受该权利须在义务,因此,违约一方只有提供额外的优惠条件要求解约或找到第三者接替承受原有的权利义务;
5)交易的参与者
远期合约的参与者大多是专业化生产商、贸易商和金融机构,而期货交易更具有大众意义,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都很高。参与交易的可以是银行、公司、财务机构、个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