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割日期比期货有啥不同
1.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有什么区别
期货与期权的区别:
1、保证金与权利金的不同: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均要交纳交易保证金,但买卖双方都不必向对方支付费用;而期权交易中,买方支付权利金,但不交纳保证金,卖方收到权利金,但要交纳保证金;
2、权利和义务的不同:期权是单向合约,期权的多头在支付权利金后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约的权利而不必承担义务;期货是双向合同,交易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如果不愿实际交割必须在有效期内冲销;
3、现金流转不同:期权交易中,买方要向卖方支付权利金,这是期权的价格,期权合约可以流通,其价格则要根据标的资产价格的变化而变化;而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缴纳期货合约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在交易期间还要根据价格变动对亏损方收取追加保证金,盈利方则可提取多余保证金;
4、到期日和行权日的不同:做期货的人一般在实际做期货的时候第一个要接触到的期货概念是“主力合约”,实际上就是最多人做的这个到期时间的合约,而期货的到期后会面临强制平仓和交割,所以实际上绝大多数投资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会平仓或移仓至下一个主力合约;而期权的本质就是选择权,而选择权是有时间要求的,其最后一天称之为行权日,目前国内的场外期权实行美式期权,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买方都可以选择行权,可以理解为:在行情上涨或对买方有利时,期权买方可以随时选择行权,而行情下跌或对期权买方不利时,买方可以放弃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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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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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期权和期货的差别是什么
期权与期货合约的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1)两者的标的物不同:
期权:是以50ETF(代码510050)为标的物的一种买卖权利,期权的买方在买入权利后,便取得了选择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既可以行权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也可以放弃行使权利;当买方选择行权时,卖方必须履约
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标准的期货合约;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
期权:期权是单向合约,期权的买方在支付权利金后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买卖期权合约的权利,不必承担义务。
期货:期货合约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也就是说在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持有人必须按照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物(或进行现金结算)。
(3)保证金制度不同:
期权:在期权交易中,买方最大的风险仅限于已经支付的权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
而期权卖方面临较大风险,因而必须缴纳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而在我们实际操作中多是做为买方,卖方更多的是在机构。
期货:在期货交易中,无论是多头还是空头,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抵押。
(4)盈亏与风险不同:
期权:在期权交易中,投资者的风险和收益是不对称的。具体为,期权买方承担有限风险(即损失权利金的风险)而盈利则有可能是无限的,期权卖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获得权利金为限)而其潜在风险可能无限;所以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就不建议做卖方了。
期货:期货合约当事人双方承担的盈亏风险是对称的。
(5)两者的交易方式区分:
期权:T+0交易模式,可以做双向交易,可以买涨买跌,合约期限内不会被强制平仓、不会爆仓、不用追加本金。
期货:T+0交易,也可以做双向买涨买跌,期货交易容易出现爆仓,会被强制平仓,需要追加保证金。
(6)合约数量:
期权:期权合约不但有月份的差异,还有执行价格、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的差异。随着标的物价格的波动,还要挂出新的执行价格的期权合约,因此期权合约的数量较多。
期货: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只有交割月份的差异,数量固定而有限。
(7)盈利方式:
期权:期权交易中,投资者盈利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期权合约价格上涨交割带来的价差利润,另一种是到行权日,行权价格的利润空间。
期货:期货交易中,投资者可以平仓或进行实物交割的方式了结期货交易获得价差利润。
(8)套期保值与盈利性的权衡:
期权:投资者利用期权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锁定管理风险的同时,还预留进一步盈利的空间,即标的股票价格往不利方向运动时可及时锁定风险,往有利方向运动时又可以获取盈利;
期货:投资者利用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规避不利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收益变动增长的可能。
3. 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有什么区别
最后交易日结束后合约停止交易,也就是摘牌了,最后交割日就是最后交货日.
4. 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和期权的最后交易日一样吗期货的最后交割日和期权的最后交割日一样吗请解析
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和期权的最后交易日一般是不一致的。举个商品期货期权,期权的最后交易日是至期权的买方或者卖方可以把这个期权合约再放在市场上流动买进卖出得截止点。这个如何与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发生关系呢 ?这里要考虑期权的最后行权日期,很多情况下,期权的最后行权日期与期权的最后交易日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在最后行权日期之前,期权的买方可以要求履行权利,买入或者卖出期货,那么这个时候期权就转换为期货了。为了给到投资者转换为期货之后仍有一段时间可以处理期货头寸,当时的期货肯定是不会到达最后交易日的。
商品期货有交割的可能性,有最后交割日的概念,但是期权只有行权的概念,不存在最后交割日的概念。
5. 期权与期货到底有什么不同
期权是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力,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指看涨期权)或出售(指看跌期权)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力,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期权交易事实上就是这种权利的交易。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关系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之间既有区别又联系。其联系是:首先,两者均是以买卖远期标准化合约为特征的交易;其次,在价格关系上,期货市场价格对期权交易合约的敲定价格及权利金确定均有影响。 一般来说,期权交易的敲定的价格是以期货合约所确定的远期买卖同类商品交割价为基础,而两者价格的差额又是权利金确定的重要依据;第三,期货交易是期权交易的基础交易的内容一般均为是否买卖一定数量期货合约的权利。期货交易越发达,期权交易的开展就越具有基础,因此,期货市场发育成熟和规则完备为期权交易的产生和开展创造了条件。期权交易的产生和发展又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进行期货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工具,从而扩大和丰富了期货市场的交易内容;第四,期货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进行实物交收。期权交易同样可以做多做空,买方不一定要实际行使这个权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这个权利转让出去。卖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权买入者尚未行使权利前通过买入相同期权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担的责任;第五,由于期权的标的物为期货合约,因此期权履约时买卖双方会得到相应的期货部位。
以上参考中国期货配资网
6. 期货期权(Option on futures)的交易日期和它所标的的期货合约中的交割日期有关系吗另外怎么结算
第一个问题 你的理解正确,期权一定早于对于期货标的交割期,以便行权的人接下来处理期货头寸
第二个问题 是这样的 期权合约上会标明期货的执行价格的,如果看涨期货期权合约 行权的话 按执行价格买进期货合约 建立了期货多头头寸
7. 期权和期货的区别是什么
期货与期权的区别:
1、保证金与权利金的不同: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均要交纳交易保证金,但买卖双方都不必向对方支付费用;而期权交易中,买方支付权利金,但不交纳保证金,卖方收到权利金,但要交纳保证金;
2、权利和义务的不同:期权是单向合约,期权的多头在支付权利金后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约的权利而不必承担义务;期货是双向合同,交易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如果不愿实际交割必须在有效期内冲销;
3、现金流转不同:期权交易中,买方要向卖方支付权利金,这是期权的价格,期权合约可以流通,其价格则要根据标的资产价格的变化而变化;而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缴纳期货合约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在交易期间还要根据价格变动对亏损方收取追加保证金,盈利方则可提取多余保证金;
4、到期日和行权日的不同:做期货的人一般在实际做期货的时候第一个要接触到的期货概念是“主力合约”,实际上就是最多人做的这个到期时间的合约,而期货的到期后会面临强制平仓和交割,所以实际上绝大多数投资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会平仓或移仓至下一个主力合约;而期权的本质就是选择权,而选择权是有时间要求的,其最后一天称之为行权日,目前国内的场外期权实行美式期权,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买方都可以选择行权,可以理解为:在行情上涨或对买方有利时,期权买方可以随时选择行权,而行情下跌或对期权买方不利时,买方可以放弃行权。
温馨提示:
①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②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0-12-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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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到期日、交割日、最后交易日有什么区别吗
1、到期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的合约到期日。
2、交割日:就是指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进行交割,必须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将期货合约平仓。
3、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期货(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8)期权交割日期比期货有啥不同扩展阅读:
最后交易日 [Last trading day],交收月份的最后一天。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种期货合约在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交易日的未平仓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物交割或者现金交割。
B股最后交易日,相当于A股的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就是含权息或含权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后一天,只要在最后交易日收盘止一直拥有B股者,即可拥有该B股的送股、转增股、派发现金红利等权利,并能通过B股“最后交易日”来确定B股“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由于B股实行T+3交收制度,则B股的“股权登记日”是“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直至“股权登记日”这天为止,B股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才告完成,这就意味着B股股份至股权登记日为止,才真正划入B股投资者的名下。
最后交易日是一个投资者特别需要关注的日期,权证的交易日并不等同于权证的到期日。在现行的权证管理办法中,权证到期日前第六个交易日即为权证的最后交易日,过了最后交易日,权证停止交易,权证持有者可以行权但不能交易。
以即将到期的招行认沽证为例,招行CMP1的到期日是2007年9月1日,倒推5个交易日即8月24日是招行CMP1的最后交易日,过了8月24日该权证停止交易。
在此提醒投资者,招行CMP1到期成为废纸的命运已成定论,投资者应该在最后交易日前伺机卖出,以免过了最后交易日遭受损失,而万一没有卖出,更不可误行权,以防一错再错,损失更大。同样即将到期的认购权证国电JTB1的最后交易日是8月28日。
参考资料:网络-最后交易日
9. 期权和期货有什么区别
(1)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具有合约规定的对等的权利和义务。期权交易中,买方有以合约规定的价格是否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权利,而卖方则有被动履约的义务。一旦买方提出执行,卖方则必须以履约的方式了结其期权部位。
(2)买卖双方的盈亏结构
期货交易中,随着期货价格的变化,买卖双方都面临着无限的盈与亏。期权交易中,买方潜在盈利是不确定的,但亏损却是有限的,最大风险是确定的;相反,卖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潜在的亏损却是不确定的。
(3)保证金与权利金
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均要交纳交易保证金,但买卖双方都不必向对方支付费用。期权交易中,买方支付权利金,但不交纳保证金。卖方收到权利金,但要交纳保证金。
(4)部位了结的方式
期货交易中,投资者可以平仓或进行实物交割的方式了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中,投资者了结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种:平仓、执行或到期。
(5)合约数量
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只有交割月份的差异,数量固定而有限。期权交易中,期权合约不但有月份的差异,还有执行价格、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的差异。不但如此,随着期货价格的波动,还要挂出新的执行价格的期权合约,因此期权合约的数量较多。
期权与期货各具优点与缺点。期权的好处在于风险限制特性,但却需要投资者付出权利金成本,只有在标的物价格的变动弥补权利金后才能获利。但是,期权的出现,无论是在投资机会或是风险管理方面,都给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加灵活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