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的交易方式
『壹』 股指期货的交易方式是什么
你好,股指期货即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远期合约。目前,股指期货已成为金融期货中的重要品种。
【特殊性】
1.股指期货以指数点数报价,即交易双方约定的股指的点数。期货合约的价值由所报点数与每个指数点所代表的金额(即合约乘数)相乘得到,因此期货合约规模是不确定的。
2.由于股指无法进行实物交割,股指期货到期时按照相应股指点数的差额乘以合约乘数进行现金结算。
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
1、交易时间:开盘早十五分钟、收盘晚十五分钟
这样做的目的是帮助股票市场在期货市场中的信心,以及帮助投资者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增加获利的机会。
2、百分之十的涨停板限制
股指期货每日价格的最大波动仅限于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百分之十左右,这种涨跌幅限制与股市和期货市场是一致的。不过,季度合约的波动性可能比近月合约的波动性更大,因此上市首日的季月合约的涨跌停幅度是基准价格的百分之二十。
3、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从最低交易保证金的百分之十上调至百分之十二,主要是为了确保单边市场下的保证金调整水平。因为买卖单一合约至少需要十五万的资金,可能会增加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者在进行实际操作时应更加注重分析和研究。
4、期指交割日
期货合约的交割,应该通过现金交割,而不是实物交割,否则到期没有完成交割,反而会给投资带来损失。而期货交割日期是合约到期月的第3个星期5。
5、竞价交易
竞价主要是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
6、信息公开
任何股指期货合约在挂牌交易之后,只要其交易后持仓量超过10,000手,那么就会被视为活跃月份合约,在交易日结束之后,会公布交易量以及持仓量前二十的买卖。
7、持仓限额
采取限额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防止价格操作,维护股指期货交易市场的平衡。
8、强制减仓
当期货价格出现在同方向的连续涨停板的时候,可以采取强制减仓的措施来解决风险,确保投资的顺利运作。
9、套期保值
可分为期现套利和跨期套利,但为了提升套利保值的价值以及功能,提高其投资利润的效率,投资者可以在各种合约之间进行动态分配,避免因为合同到期而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配额。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贰』 什么是期货合约的买卖
期货合约买卖也叫期货合约交易是现代市场上最常见的衍生金融交易方式之一。在期货交易所内,按一定规章制度进行的期货合同的买卖。它最早起源于农产品期货交易。而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则是以1848年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 的成立为标志的。以后各类商品交易所纷纷成立,在期货市场上的交易商品种类也越来越多。到20世纪70年代,金融期货异军突起,范围扩大到股票、债券、外汇等。
期货交易的主要特点是: ①成交和交割不同步。这一点与远期交易相同。②合约标准化。期货合约有标准化的数量、质量规定、交割日期等,便于交易。③交易集中于交易所内,以公平竞争方式进行。④交割时可以采用清算方式相互轧抵,以实物交割的只占很小一部分。⑤交易可以被投资者用来作对冲,也可以被投机者用作赚取投机利润的工具。
『叁』 进行期货交易有哪几种方式
(1)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制订的、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的合约。
(2)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合约中的各项条款,如商品数量、商品质量、保证金比率、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以及交易方式等都是标准化的,合约中只有价格一项是通过市场竞价交易形成的自由价格。
(3)实物交割率低。期货合约的了结并不一定必须履行实际交货的义务,买卖期货合约者在规定的交割日期前任何时候都可通过数量相同、方向相反的交易将持有的合约相互抵销,无需再履行实际交货的义务。因此,期货交易中实物交割量占交易量的比重很小,一般小于5%。
(4)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者不需付出与合约金额相等的全额贷款
『肆』 期货交易流程
1、期货交易的流程如下:
(1) 期货交易者在经纪公司输开户手续,包括签署一份授权经纪公司代为买卖合同及缴付手续费的授权书,经纪公司获此授权后,就可根据该合同的条款,按照客户的指标办理期货的买卖。
(2) 经纪人接到客户的订单后,立即用电话、电传或其它方法迅速通知经纪公司驻在交易所的代表。
(3) 经纪公司交易代表将收到的订单打上时间图章,即送至交易大厅内的出市代表。
(4) 场内出市代表将客户的指令输入计算机进行交易。
(5) 每一笔交易完成后,场内出市代表须将交易记录通知场外经纪人,并通知客户。
(6) 当客户要求将期货合约平仓时,要立即通知经纪人,由经纪人用电话通知驻在交易所的交易代表,通过场内出市代表将该笔期货合约进行对冲,同时通过交易电脑进行清算,并由经纪人将对冲后的纯利或亏损报表寄给客户。
(7) 如客户在短期内不平仓,一般在每天或每周按当天交易所结算价格结算一次。如帐面出现亏损,客户需要暂时补交亏损差额;如有帐面盈余,即由经纪公司补交盈利差额给客户。直到客户平仓时,再结算实际盈亏额。
2、期货交易,是期货合约买卖交换的活动或行为。注意区分,期货交割是另外一个概念,期货交割,是期货合约内容里规定的标的物(基础资产)在到期日的交换活动或行为。期货交易(Futures Transaction),是一种活动或买卖行为过程。期货交易特有的套期保值功能、防止市场过度波动功能、节约商品流通费用功能以及促进公平竞争功能对于发展中国日益活跃的商品流通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的期货交易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立法,各地各行其是,使得期货交易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且过度投机行为盛行。
『伍』 请教期货合约的成交原则是什么请详细解释,谢谢!
这个图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二、期货交易下单方式
客户在按规定足额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即可开始交易,进行委托下单。所谓下单,是指客户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经纪公司业务人员下达交易指令。
(1)客户填写交易指令,在委托指令上书面注明客户名称、交易账户号码、交易商品名称、合约到期月份、买进或卖出的数量、买卖价格、执行方式、下单日期、客户签名。
(2)在你给经纪公司下达指令之后,经纪公司报单员即会打电话将委托通知期货交易所场内出市代表。
(3)经纪公司派驻交易所的场内出市代表立即将委托指令输入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
(4)委托执行后,场内交易终端立即显示成交结果,出市代表电话通知报单员,报单员再通知你。
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经纪公司下达交易指令。常见的下单方式由如下几种:
1、书面下单
客户亲自填写交易单,填好后签字交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通过电话报单至该公司在期货交易所场内的出市代表输入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
2、电话下单
客户通过电话直接将指令下达到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单。期货经纪公司须将客户的指令予以录音,以备查证。事后,客户应在交易单上补签字。
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指令后,应及时通知出市代表。出市代表应及时将客户的指令输入交易席位上的计算机终端进行竞价交易。
3、网上电子交易
客户运用计算机使用期货经纪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将直接交易指令通过网络传输到经纪公司的交易系统,系统自动将客户的交易指令转送到交易所的交易主机撮合成交。这是目前最为便捷的交易方式之一。
三、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
限价指令是按特定价格买卖的交易指令。如你填写一个指令,"卖出限价为2188元/吨的2006年5月大豆合约10手",那么,当市场的交易价格高于2188元/吨的时候,你的指令就成交了,而且,买入的价格一定是等于或高于2188元/吨。限价指令对交易价格要求明确,但能否执行取决于指令有效期内价格的变动。如没有触及限价水平,该指令就没有机会执行。
在限价指令下达后,没有成交或只有部分成交,此时,你有权下达取消指令,使原来下达的限价指令失效或部分失效。如你下达限价指令"卖出限价为2188元/吨的2006年五月大豆合约10手"后,只成交了5手,这时,你可以下达取消指令。撤单后,你原来下达的限价指令就部分失效了,另外的5手就不会成交了。
四、“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
价格优先
价格优先原则表现为: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
时间优先原则表现为:同价值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即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五、竞价方式
计算机撮合成交。计算机撮合成交是根据公开喊价的原理设计而成的一种自动化交易方式,具有准确、连续、速度快、容量大等优点。
期货交易早期,由于没有计算机,故在交易时都采用公开喊价方式。公开喊价方式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连续竞价制(动盘),是指场内交易者在交易所交易池内面对面地公开喊价,表达各自买进或卖出合约的要求。这种竞价方式是期货交易的主流,欧美期货市场都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场内气氛活跃,但缺陷是人员规模受场地限制。众多的交易者拥挤在交易池内,人声鼎沸,以致于交易者不得不用手势来帮助传递交易信息。这种方式另一个缺陷是场内交易员比场外交易者有更多的信息和时间优势。抢帽子交易往往成了场内交易员的专利。
公开喊价另一种形式是日本的一节一价制。一节一价制把每个交易日分为若干节,每节交易中一种合约只有一个价格。每节交易先由主持人叫价,场内交易员根据其叫价申报买卖数量,如果买量比卖量多,则主持人另报一个更高的价;反之,则报一个更低的价,直至在某一价格上买卖双方的交易数量相等时为止。计算机技术普及后,世界各国交易所纷纷采用计算机来代替原先的公开喊价方式。
六、撮合成交价的确定
国内期货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的运行,一般是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七、开盘价的产生
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集合竞价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产生的开盘价随即在行情栏中显示。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统分别对所有有效的买人申报按申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有效的卖出申报按申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接下来,交易系统依此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人申报和卖出申报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如最后一笔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人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该价格按各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整;如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则以部分成交的申报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请注意,该价格就是开盘价,所有成交的报价都已该价格而非报价作为成交价)。
『陆』 如何理解期货合约的买卖
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2)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3)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4)合约月份。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6) 价格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或者某一时段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7)合约交易保证金。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9)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股指期货合约在交割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柒』 期货和现货交易方式的区别
(1)买卖的直接对象不同。现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本身,有样品、有实物、看货定价。而期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期货合约,是买进或卖出多少手或多少张期货合约。
(2)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马上或一定时期内进行实物交收和货款结算。期货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获得实物,而是通过套期保值回避价格风险或投资获利。
(3)交易方式不同。现货交易一般是一对一谈判签订合同,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签订合同之后不能兑现,就要诉诸于法律。期货交易是以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交易。一对一谈判交易(或称私下对冲)被视为违法。
(4)交易场所不同。现货交易一般分散进行,如粮油、日用工业品、生产资料都是由一些贸易公司、生产厂商、消费厂家分散进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鲜和个别农副产品是以批发市场的形式来进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货交易必须在交易所内依照法规进行公开、集中交易,不能进行场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现货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护,合同不兑现即毁约时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决。期货交易除了国家的法律和行业、交易所规则之外,主要是经保证金制度为保障,以保证到期兑现。
(6)商品范围不同。现货交易的品种是一切进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货交易品种是有限的。主要是农产品、石油、金属商品以及一些初级原材料和金融产品。
(7)结算方式不同。现货交易是货到款清,无论时间多长,都是一次或数次结清。期货交易由于实行保证金制度,必须每日结算盈亏,实行逐日盯日制度。结算价格是按照成交价为依据计算的,CZCE结算价是为当日同品种所有成交期货合约价格的加权平均价,结算价有以下作用:
(a)计算平仓盈亏及持仓盈亏的依据;
(b)决定是否追加保证金的依据;
(c)制定下一交易日停板额的依据。
『捌』 期货有几种交易方法
一是交易的对象不同。现货交易的范围包括所有商品;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由交易所制订的标准化合约。第二是交易目的不同。在现货交易中,买方是为了获取商品;卖方则是为了卖出商品,实现其价值。而期货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转移价格风险或进行投机获利。第三是交易程序不同。现货交易中卖方要有商品才可以出卖,买方须支付现金才可购买,这是现货买卖的交易程序。而期货交易可以把现货买卖的程序颠倒过来,即没有商品也可以先卖,不需要商品也可以买。第四是交易的保障制度不同。现货交易以《合同法》等法律为保障,合同不能兑现时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决;而期货交易是以保证金制度为保障来保证交易者的履约。期货交易所为交易双方提供结算交割服务和履约担保.第五是交易方式不同。现货交易是进行实际商品的交易活动。交易过程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同步进行。而期货交易是以各种商品期货合约为内容的买卖,对象不是具体的实物商品,而是一纸统一的"标准合同",即期货合约。整个交易过程只是体现商品所有权的买卖关系并没有真正移交商品的所有权。无论买卖多少次,只有最后的持约人才有履行实物交割的义务。而其他的人只需在合约期满之前做相反方向的买卖,了结原有交易,把买卖差价结算完了即可。另外,现货交易活动随时随地可以进行,具体交易内容由交易双方一对一谈判商定,有较强的灵活性。而期货交易必须在规范化的市场中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交易中买方、卖方互不见面,不存在买卖双方的私人关系。
希望有所帮助
『玖』 期货有哪几种结算方式有什么区别
会员结算和客户结算。
1、时间
会员结算:每一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对每一会员的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其核算结果是会员核对当日有关交易并对客户结算的依据,会员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于每交易日规定时间内获得《会员当日平仓盈亏表》、《会员当日成交合约表》、《会员当日持仓表》和《会员资金结算表》。
客户结算: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的结算与交易所的方法一样,即每一交易日交易结束后对每一客户的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交易手续费一般不低于期货合约规定的交易手续费标准的3倍,交易保证金一般高于交易所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至少3个百分点。
2、后续工作
会员结算:会员每天应及时获取交易所提供的结算结果,做好核对工作,并将之妥善保存。
客户结算:期货经纪公司在闭市后向客户发出交易结算单。
(9)期货合约的交易方式扩展阅读:
组织形式
期货结算的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独立于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公司,如伦敦结算所(LondonClcaringHouse)同时为伦敦的三家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结算;另一种是交易所内设的结算部门,如日本、美国等国期货交易所都设有自己的结算部门(以下统称“结算机构”)。
我国采用的是交易所内设结算机构的形式。独立的结算所与交易所内设结算机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结算所在履约担保、控制和承担结算风险方面,独立于交易所之外,交易所内部结算机构则全部集中在交易所。
独立的结算所一般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交易所共同参股,相对于由交易所独自承担风险,风险比较分散。